《別譯雜阿含170經》說一位比丘應該如救頭燃、如坐在百枝「牟鋑」之上,急迫地努力斷除欲結:
「端坐百牟鋑,頭上亦火然,應勤思方便,而斷於欲結。」(CBETA, T02, no. 100, p. 437, a3-4)。
對應的《雜阿含586經》的偈頌則是:
「猶如利劍害,亦如頭火燃,
斷除貪欲火,正念求遠離。」(CBETA, T02, no. 99, p. 156, a1-2)
假如這一首偈頌的用字和《相應部1.21經》的偈頌相當,此首偈頌為:
Sattiyā viya omaṭṭho, ḍayhamānova matthake;
Kāmarāgappahānāya, sato bhikkhu paribbaje.
莊春江老師翻譯為:
如被矛觸擊地,如在頭處被燃燒地,
為了欲貪的捨斷,比丘應該具念地遊行。
sattiya(以 satti, 是 satti 的工具格),
satti 有兩種解釋:
1. dagger 匕首
2. spear 矛、魚叉
《雜阿含586經》翻譯作「利劍」,應作「短劍、匕首」解釋。
《別譯雜阿含170經》翻譯作「牟鋑」,「牟」是「矛」,「鋑」則是「小矛」。
在《雜阿含586經》、《別譯雜阿含170經》與《相應部1.21經》裡,有一天子認為比丘要斷除「欲貪 Kāmarāga」地「具念」遊方。
世尊則回答,斷除「欲貪 Kāmarāga」不算完整,應斷除「身見 Sakkāyadiṭṭhi」才是上策。
Sattiyā viya omaṭṭho, ḍayhamānova matthake;
Sakkāyadiṭṭhippahānāya, sato bhikkhu paribbaje.
莊春江老師翻譯為:
如被矛觸擊地,如在頭處被燃燒地,
為了「有身見」的捨斷,比丘應該具念地遊行。
《別譯雜阿含170經》清晰地翻譯出斷除「邊見及吾我見」:
「端坐百牟鋑,頭上亦火然,
念覺之比丘,應勤思方便,
而斷於邊見,及以吾我見。」(CBETA, T02, no. 100, p. 437, a6-8)。
相對於此,《雜阿含586經》翻譯作斷除「後身」,顯得不夠貼切:
「譬如利劍害,亦如頭火燃,
斷除於後身,正念求遠離。」(CBETA, T02, no. 99, p. 156, a4-5)。
也就是說,救準確度而言,《別譯雜阿含170經》的譯詞比《雜阿含586經》更接近《相應部1.21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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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律異相》卷43:「第二薩薄於船上以[4]鋑[5]牟鋑第一薩薄脚。」(CBETA, T53, no. 2121, p. 226, a10-11)
[4]鋑=䂎【宋】【元】【明】【宮】。[5]牟=矛【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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