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0日 星期日

書房夜話 18:願力不可思議



群組裡有同學質疑:我貼文頻引印順導師及菩提比丘,是否要藉兩者的權威來伸張我的主張。
這有兩點必須澄清:
  1. 在此群組的發言,貼文者一律平等,可貼出自己的主張(這樣的主張可能正確,也可能錯誤);貼文可以廣受質疑(這樣的質疑可能正確,也可能錯誤);所以,凡是我的貼文或在學術期刊發表的論文,均可以批評、評判、建議、指正,跟我的貼文或論文引了誰的言論無關。
  2. 所有的著述,除了「佛說」,不管是玄奘法師、印順導師、菩提比丘或任何學者都不是「不容質疑」的權威。當某人的質疑出錯時,只要明列經證,申明論證的邏輯的得失即可,無所謂「敬」與「不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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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我提一項我觀察的「阿含、尼柯耶」現象,可能我又犯錯了,請引經證糾正我;只要把握一項原則:請勿引「大乘」或「密教」的經文糾正我。
有四種情境:
  1. 既發大願,也依法修習。
  2. 既發大願,但不依法修習。
  3. 未發大願,但依法修習。
  4. 既未發大願,也未依法修習。
第一類人當得成就,第四類人應無法成就。
阿含經文推崇第三類人而貶抑第二類人,所以不勤勸眾人以發願為第一初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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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263經》:
「如是,比丘不勤修習隨順成就,而欲令得漏盡解脫,無有是處。所以者何?不修習故。不修何等?謂不修念處、正勤、如意足、根、力、覺、道。
若比丘修習隨順成就者,雖不欲令漏盡解脫,而彼比丘自然漏盡,心得解脫。所以者何?以修習故。何所修習?謂修念處、正勤、如意足、根、力、覺、道。如彼伏雞善養其子,隨時蔭餾,冷暖得所,正復不欲令子方便自啄卵出,然其諸子自能方便安隱出㲉。所以者何?以彼伏雞隨時蔭餾,冷暖得所故。」(CBETA, T02, no. 99, p. 67, b6-16)。
對應的《相應部22.101經》(引自莊春江老師的翻譯:http://agama.buddhason.org/SN/SN0619.htm
):
「比丘們!猶如有八個、十個,或十二個雞蛋,沒被母雞好好地臥在上面,沒被好好地孵,沒被好好地培育,

即使那隻母雞生起這樣欲求:『喔!願我的小雞能以足爪尖或嘴尖啄破蛋殼,然後平安地破殼而出!』

但那些小雞終不能以足爪尖或嘴尖啄破蛋殼,然後平安地破殼而出。那是什麼原因呢?比丘們!因為那八個、十個,或十二個雞蛋,沒被母雞好好地臥在上面,沒被好好地孵,沒被好好地培育。同樣的,比丘們!
  當比丘不住於專心一再努力修習時,即使生起這樣的欲求:『喔!願我的心以不執取而從諸煩惱解脫。』
但他的心終無法以不執取而從諸煩惱解脫,那是什麼原因呢?應該回答:『未親自修習。』未親自修習什麼呢?未親自修習四念住、未親自修習四正勤、未親自修習四神足、未親自修習五根、未親自修習五力、未親自修習七覺支、未親自修習八支聖道。
  比丘們!當比丘住於專心一再努力修習時,

即使不生起這樣的欲求:『喔!願我的心以不執取而從諸煩惱解脫。』

但他的心以不執取而從諸煩惱解脫,那是什麼原因呢?應該回答:『已親自修習。』已親自修習什麼呢?已親自修習四念住、已親自修習四正勤、已親自修習四神足、已親自修習五根、已親自修習五力、已親自修習七覺支、已親自修習八支聖道。
  比丘們!猶如有八個、十個,十二個雞蛋,被母雞好好地臥在上面,被好好地孵,被好好地培育,

即使那隻母雞不生起這樣欲求:『喔!願我的小雞能以足爪尖或嘴尖啄破蛋殼,然後平安地破殼而出。』

但那些小雞終能以足爪尖或嘴尖啄破蛋殼,然後平安地破殼而出,那是什麼原因呢?比丘們!因為那八個、十個,或十二個雞蛋,被母雞好好地臥在上面,被好好地孵,被好好地培育。同樣的,比丘們!

當比丘住於專心一再努力修習時,即使不生起這樣的欲求:『喔!願我的心以不執取而從諸煩惱解脫。』

但他的心以不執取而從諸煩惱解脫,那是什麼原因呢?應該回答:『已親自修習。』已親自修習什麼呢?已親自修習四念住、已親自修習四正勤、已親自修習四神足、已親自修習五根、已親自修習五力、已親自修習七覺支、已親自修習八支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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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阿含17經》:

「伽彌尼!於意云何?此大重石寧為眾人各叉手向稱歎求索,因此緣此,而當出耶?」

伽彌尼答曰:「不也。世尊!」

「如是。伽彌尼!彼男女等,懈不精進,而行惡法,成就十種不善業道,殺生、不與取、邪婬、妄言,乃至邪見,若為眾人各叉手向稱歎求索,因此緣此,身壞命終,得至善處,生天上者,是處不然。所以者何?謂此十種不善業道,黑有黑報,自然趣下,必至惡處。」(CBETA, T01, no. 26, p. 440, a23-b2)
......
「伽彌尼!於意云何?若村邑中或有男女,精進勤修,而行妙法,成十善業道,離殺、斷殺、不與取、邪婬、妄言,乃至離邪見,斷邪見,得正見,彼命終時,

若眾人來,各叉手向稱歎求索,作如是語:『汝男女等,精進勤修,而行妙法,成十善業道,離殺、斷殺、不與取、邪婬、妄言,乃至離邪見,斷邪見,得正見,汝等因此緣此,身壞命終,當至惡處,生地獄中。』

伽彌尼!於意云何?彼男女等,精進勤修,而行妙法,成十善業道,離殺、斷殺、不與取、邪婬、妄言,乃至離邪見,斷邪見,得正見,寧為眾人各叉手向稱歎求索,因此緣此,身壞命終,得至惡處,生地獄中耶?」
伽彌尼答曰:「不也。世尊!」」(CBETA, T01, no. 26, p. 440, b2-15)
對應經典《相應部42.6經》:
「聚落主!汝對此作如何思惟:此處有人,是生命破壞者、不與取者、欲邪行者、妄語者、兩舌者、粗語者、綺語者、貪欲者、失心者、邪見者,於其處大人眾群集來而言曰:『此人身壞命終之後,出生於善趣天界。』即為此人祈求、禮讚、合掌而周行者。聚落主!汝對此作如何思惟耶?此人因大人群之祈求、禮讚、合掌周行,則身壞命終之後,得生於善趣天界耶?」
「大德!不然。」

「譬如有人,將巨大之石投於湖水中,時於其處有大人眾群集來而言曰:『大石!汝浮出、汝浮上、汝昇陸上!』如是祈求、禮讚、合掌、周行者,汝對此如何思惟耶?此大石因大人眾之祈求、禮讚、合掌周行,而得浮出、浮上、昇於陸上否?」

「大德!不然。」

「同此,聚落主!有人是生命破壞者……邪見者,假若令大人眾群集來而言曰:『此人身壞……出生……。』雖為此人祈求、禮讚、合掌、周行,然而此人身壞命終之後,仍生於離去處、惡趣、極墮處、地獄。
聚落主!汝對此作如何思惟耶?於此處有人,是禁止生命之破壞,禁止於不與取,禁止欲邪行,禁止妄語,禁止兩舌,禁止粗語,禁止綺語者,不貪欲者,不失心者,是正見者。於其處大人群集來而言曰:『此人身壞命終之後,出生於離去處、惡趣、極墮處、地獄。』為此人祈求、禮讚、合掌、周行,聚落主!汝對此作如何思惟耶?因此大人眾之祈求、禮讚、合掌周行,而身壞命終之後,得生於離去處、惡趣、極墮處、地獄否?」
「大德!不然。」

「聚落主!譬如有人將醍醐瓶或油瓶破沈於深湖水中。其處有砂石或砂礫沉於下,然醍醐或油浮於水上,於其處大人眾群集來,以:『汝醍醐、油!沈下,汝醍醐、油!沉沒,汝醍醐、油!沉沒!』如是祈求、禮讚、合掌、周行者,聚落主!汝對此作如何思惟耶?其醍醐或油,因大人眾之祈求、禮讚、合掌周行,能沈沒而下墮否?」

「大德!不然。」

(CBETA, N17, no. 6, p. 9, a11-p. 11, a8 // PTS. S. 4. 312 - PTS. S. 4.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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