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1日 星期一
關於「正經、歌詠、記說」三支說
"Research on the Saṃyukta-āgama", Bhikkhunī Dhammadinnā (Edit), Published 2020. https://www.academia.edu/39171328/Research_on_the_Sa%E1%B9%83yukta_%C4%81gama?fbclid=IwAR2OCda4c_u7K2CCTVpL89n6ae_ndLg70tR_7izbtgr8IM2yXejqlpB_RD4 ------------- 所謂「印順導師的『三支說』」,是指初期佛教經典(early Buddhist discourses 原始佛教經典)的傳播與結集,是以「sutta 修多羅」、「geyya 祇夜」、「veyyākaraṇa 記說」三支進行,這三支也就是「九分教」與「十二分教」的前三支。 -------- 鍾秉潔(Choong Mun Keat)在《雜阿含研究》903, 911頁提到: 「印順導師的『三支說』一直未被研討『原始佛教』的西方學者重視。未能對印順法師的重要研究採取適當的回應,是他們的一大失策。」 無著比丘回應說,不是西方學者不回應、不深論、不進一步推展此一方向的研究,主要的原因是「這一主張不具說服力」。 無著比丘評論說,印順導師的『三支說』要成立,需以下五個前提作為基礎: 1. 所謂「支 aṅga」通常是論及經典結集的「九支」或「十二支」。 2. 「修多羅」、「祇夜」與「記說」在「九支」或「十二支」中的原意。 3. 《相應部》與《雜阿含》的結構反映了「修多羅」、「祇夜」與「記說」等三支。 4. 「修多羅」、「祇夜」與「記說」等三支的結集方式,在「九支」或「十二支」之前已經成立。 5. 「三支說」和《瑜伽師地論》〈攝事分〉的「三事」相符(「雜阿笈摩者,...當知如是一切相應略由三相。何等為三?一是能說。二是所說。三是所為說。」(CBETA, T30, no. 1579, p. 772, c11-18))。 ---------- 無著比丘的論點之一: 不管是在西方或東方,在巴利文獻或漢譯文獻,都不是完全踏實地理解「九分教」或「十二分教」的功能;某些「支」的字義和名目仍然未完全釐清。 柯新斯(Lance Cousins)的論文(2013:105-106)說: 有些人主張較短版本的「支 aṅga」理論,並且認為這是早於「九分教」或「十二分教」的版本,這在我看來都是「時代錯誤的 anachronistic」說法。...這種「支 aṅga」理論在任何早期版本的經典文獻裡,找不到任何與此相關的證據。 Peter Skilling (2017:293, note 55)總結說: 「支 aṅga」(「九分教」或「十二分教」)不是經典的實際結集。 ---------- 無著比丘的論點之二: 對於「九分教」或「十二分教」的第一支「sutta 修多羅」常與「律」並舉,也出現在大多數四尼柯耶的經名上,那麼,什麼時候這個字是代表「九分教」或「十二分教」的第一支呢?什麼時候這個字又是代表所有經典呢? 「九分教」或「十二分教」的第二支「geyya 祇夜」,只出現在長串「九支、十二支」之中,其確實意義未曾單獨出現過,其意義十分晦暗難解。(Jayawickrama 的論文(1959:12)提到,覺音論師的《中部註》說「凡是帶有偈頌的經典都是『祇夜』」: ‘commentary of Majjhima-nikāya Ps II 106, sabbampi sagāthakatakaṃ suttaṃ geyyan’ti veditabbā. It should be understood that all discourses with verses are “geyya”.’) 至於「veyyākaraṇa 記說」,有一些《相應部》經典的經文中宣稱,將作「veyyākaraṇa」,實際上,「三支說」的分類並未將此類經典列入「veyyākaraṇa 記說」。 (帖主按語:讀者只咬按圖索驥,其實不難看出有些混亂。) ---------- 無著比丘的論點之三: 如果我們以「三支說」來檢驗《雜阿含經》(T99)的〈五陰誦〉,他的對應經典是巴利《相應部》的〈22 蘊相應 Khandhasaṃyuttaṃ〉。依「三支說」,這兩〈相應〉都是位於「三支說」的第一支「sutta 修多羅」,卻有經典帶有偈頌、優陀那,依「定義」應屬「祇夜」。 以《相應部》的〈23 羅陀相應〉(SN 23.1~46)為例,對應的漢譯經典是《雜阿含111~129經》。但是〈22 蘊相應 Khandhasaṃyuttaṃ〉的(SN 22.71)同樣是對羅陀解說五蘊,卻依「三支說」被編入〈22 蘊相應 〉(SN 22.71),而成為「sutta 修多羅」。 ---------- 無著比丘的論點之四:(帖主省略)。 ---------- 無著比丘的論點之五: 「雜阿笈摩者,...當知如是一切相應略由三相。何等為三?一是能說。二是所說。三是所為說。」(CBETA, T30, no. 1579, p. 772, c11-18),上述《瑜伽師地論》〈攝事分〉的「三事」相符,應該是適用於一切經典;而非某些經典劃歸「能說」、某些經典劃歸「所說」、其餘經典劃歸「所為說」。 ----------- 無著比丘 Anālayo, Bhikkhu, (2016), ‘Āgama and Aṅga in the Early Buddhist Oral Ttradition’, Singaporean Journal of Buddhist Studies, 3: 9–37. https://www.academia.edu/24429345/%C4%80GAMA_AND_A%E1%B9%84GA_IN_THE_EARLY_BUDDHIST_ORAL_TRADITION?fbclid=IwAR042bsDt1TAlocP7SOoUJIE6w0bYLYChk0HINdseyWqVtNq2HBkuqAMPmU 「三支說」的評論: -------- 無著比丘的論文(22-23頁)指出,《增支部5.194經》僅提到「九分教」的「四支」;《中部122經》僅提到前三支,其對應經典《中阿含191經》跟梵文殘卷也都僅提到前三支: 《增支部5.194經》: 「只要聽聞那位喬達摩先生的法:修多羅、祇夜、記說或未曾有法(yadi suttaso, yadi geyyaso, yadi veyyākaraṇaso, yadi abbhutadhammaso),此後就不熱望其他沙門、婆羅門的議論。」 無著比丘認為這僅是一種簡易的列舉,也就是將前三支與最後一支代表「九分教」(abbhutadhammaso 未曾有法是某一「九分教」傳統的第九支。,如《大集法門經》卷1:「契經、祇夜、記別、伽陀、本事、本生、緣起、方廣、希法」(CBETA, T01, no. 12, p. 227, b26-27),《增壹阿含29.5經》:「十二部經如來所說,所謂契經、祇夜、本末、偈、因緣、授決、已說、造頌、生經、方等、合集、未曾有」。) 《中部122經》: 「阿難!弟子不值得以修多羅、祇夜、記說的理由跟隨大師,那是什麼原因呢?」 Na kho, ānanda, arahati sāvako satthāraṃ anubandhituṃ, yadidaṃ suttaṃ geyyaṃ veyyākaraṇaṃ tassa hetu. 《中阿含191經》:「[10]正經、歌詠、記說」(CBETA, T01, no. 26, p. 739, c4),[10]正經歌詠記說~Sutta geyya veyyākaraṇa.。 ------------ 這一段《中部122經》與《中阿含191經》的經文,無著比丘認為是闡述:「One should not follow the Buddha for the sake of sutta, geyya, and veyyākaraṇa (or the twelve aṅgas). Instead one should follow him for the sake of beneficial types of talks. The Mahāsuññata-sutta and its parallels agree that such beneficial types of talk are on the topics of morality, concentration, wisdom, liberation, and knowledge and vision of liberation. 弟子不應為了「修多羅、祇夜、記說」而跟隨大師。弟子應為了『導向一向厭、離貪、滅、寂靜、證智、正覺、涅槃』的教導而跟隨大師。漢巴經典一致地敘述這樣的教導是『少欲論、知足論、獨居論、不交際論、活力激發論、戒論、定論、慧論、解脫論、解脫智見論』。」 這給了我們一個反思的機會。 如果「三支說」是正確的話,為何除了「修多羅、祇夜、記說」之外,還有「少欲論、知足論、獨居論、不交際論、活力激發論、戒論、定論、慧論、解脫論、解脫智見論」? 如果經文僅是列舉「修多羅、祇夜、記說」三支來代表「十二分教」,也是遭遇同樣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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