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5日 星期五

論文簡介 19-1:江燦騰〈呂澂與熊十力論學函稿評議〉  1/2



江燦騰〈呂澂與熊十力論學函稿評議〉;收錄於江燦騰,《現代中國佛教思想論集(一)》,頁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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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充當信使,幫方廣錩老師轉交贈書給江燦騰老師,得以親近江老師聆聽佛教軼事,以及聽聞佛教史,特別是台灣佛教史的入門處與下手處。
這兩三年期間,承蒙江老師贈送了五、六本書,我也適時量力地作了一些回應。以下是我對〈呂澂與熊十力論學函稿〉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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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些觀點,我是唐突前賢,以後代的學術水平來檢驗前代的開闢大老,對他們不算公允。有些是人情事理,學問公器,跟賢不肖沒關係。
  2. 整則公案,起自1943年歐陽竟無去世,呂澂邀請熊十力為先師寫悼念文章,熊十力辭以「侍先師之日淺,又思想不能為佛家」。這當然是熊十力對歐陽竟無不滿的「遁辭」。熊十力得歐陽竟無推薦而到北京大學擔任教授,教他從「支那內學院」學來的《唯識論》,縱使後來的教學已經改為《新唯識論》,飲水思源,這篇悼念文章是不能推託的。說「侍先師之日淺」,是不知道段玉裁終身敬戴震之禮。戴震接受段玉裁為學生之後,師徒相處不超過四次,最長的一次未超過一個月,可沒達兩年之久。段玉裁也不是從戴震身上學得自己從不知曉的學問並且以此謀職,情誼上,段玉裁可以奉戴震為師,熊十力為什麼就不能奉歐陽竟無為師?況且,為先師寫一篇悼念文章,不見得要認祖歸宗,文章內大可以輕重得宜地描述學術流變,以致後來徑路不同,各有主張,「思想不能為佛家」也可以寫呀!特別是在先師新喪,對先師承法弟子數落先師學問,這是人、時、地都不相宜。熊十力可謂不知人亦不知言,更不知師生之禮。
  3. 熊十力可以說是對佛學一知半解,對佛教歷史瞎子摸象,不讀外國哲學著作,憑著他人轉述,就揉合幾個玄學名詞,構建一部《新唯識論》,這不是佛教思想,更不是儒家學問,稱熊十力為「新儒家」,「新」是新了,熊十力《新唯識論》則未必是「儒家」。
  4. 呂澂一擊正中要害:「『佛學之真』能憑玄想一改再改以得之乎?」姑不論「佛學之真」,「佛學」的演變源流,「部派佛教史」的人、時、地都不是以一兩本古代漢譯可得,何況僅靠思想綜述而去論斷「佛教思想史」與「部派佛教史」?熊十力所憑藉的文獻真是不堪一擊。
  5. 呂澂的主張「經具四含舊文,律備五家廣本,論有毗曇兩類,始末燦然,較諸錫蘭所傳經論,改文而又殘缺者,所勝多矣」,認為巴利文獻「改文而又殘缺」,今日讀來可以說是「駭人聽聞」!版主所讀書籍不多,又不通梵、藏、日、法、德、俄語,就是讀個英文書、巴利原典,也緊抱住字典不放。不過以今日看來,說巴利文獻「改文而又殘缺」,可要把證據陳列清楚,不能辣辣狂言。就文獻而言文獻,梵、巴、漢、藏典籍各有勝場,總以相互校勘、核實為正道,偏信某一語言系列文獻而詆毀另一語言文獻,並不合適。
  6. 呂澂一再主張玄奘誤譯,或變更、改換原作用辭;這是太自信自己手上文卷,而厚誣玄奘手上文獻。呂大師常患「自信太過」的毛病,不知經、論常有多文本現象,不能依自己手上的「影印本」就說別人的「原稿」出錯!(版主此處僅是以「影印本」與「原稿」作比喻,不是指認誰拿了「影印本」或「原稿」。當然,玄奘也有可能誤譯,但是呂澂論證玄奘誤譯的方法過於疏略)。
  7. 以版主的個人理解,阿含、尼柯耶不談「本體論 Ontology」,所以「本覺」、「本寂」的主張都成「戲論」。
  8. 印順法師(江燦騰老師亦徵引此說)提及《增支部》經文:「比丘眾!此心極光淨,而客隨煩惱雜染、無聞異生不如實解,我說無聞異生無修心故」。(AN 1.51)。「比丘眾!此心極光淨,而客隨煩惱解脫,有聞聖弟子能如實解,我說有聞聖弟子有修心故」(AN 1.52)。元亨寺譯《增支部1.51經》「諸比丘!心者,是極光淨者,卻為客隨煩惱所雜染,而無聞之異生,不能如實解,故我言無聞之異生不修心。」「諸比丘!心者,是極光淨者,能從客隨煩惱得解脫,而有聞之聖弟子能如實解,故我言有聞之聖弟子修心。」(CBETA, N19, no. 7, p. 12, a13-p. 13, a2 // PTS. A. 1. 10)此處「無聞異生 assutavā puthajjana」應譯作「無聞凡夫」。當然,有人將「upakkilesa」譯作「客塵煩惱、外來的煩惱」,但是南傳註釋書系統是將此字譯作「染垢、各種煩惱、隨煩惱」的意思,並未直接當作「客塵煩惱」。依據南傳註釋書系統,此處是講心有雜染污垢、有煩惱時,無法達到「光明淨 pabhassara 輝耀放光」,所以菩提比丘譯作「luminous 發光的」,南傳註釋書解釋為「心在禪定時的明覺狀態」,而非指「本生俱來的清淨如來藏」。可以說,引《增支部1.51-1.52經》來作「心識本淨」的經證,這是「引喻失義」。
  9. 最令人詫異的是,呂澂在信中一再提醒、警告、請求:「將別人的信函收入自己的書中出版,不能更改原信的內容」;以我的觀點來看,即使將仇敵的信件內容收入自己書中出版,也不該改變對方信件的字句,更何況呂澂是同門師兄弟!
如果,熊十力於自己老師的紀念文集失禮,對同學往來信函篡改後收入書中出版,這是不義。一位「新儒家」開立門戶的宗師,怎會搞到失禮、無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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