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3日 星期五

法友飛鴻 385:《法句經》歸「十二分教」或「九分教」的哪一類? 佛學問答 43


羅良艾問:2020/2/25
老師您好,請問「法句經」與「出曜經」是歸類在九分教或十二分教何者呢?感謝您。
蘇錦坤答:2020/2/25
依照我的分類,我會將「法句經」此一偈頌集歸在「偈陀」,第二分教。
而將「出曜經」改為「出曜論」,列作「經註」、「註釋書」而不作「十二分教」的任一分類。
《佛說佛名經》卷8:「南無《出曜論》」(CBETA, T14, no. 441, p. 218, b7)
《歷代三寶紀》卷14:「出曜論」(CBETA, T49, no. 2034, p. 119, c25)
《大唐內典錄》卷7:「出曜論」(CBETA, T55, no. 2149, p. 301, a4)
《開元釋教錄》卷4:「出曜經二十卷(亦云出曜論或十九卷」(CBETA, T55, no. 2154, p. 512, a8)
《一切經音義(第16卷-第25卷)》卷17:「出曜論」(CBETA, C057, no. 1163, p. 22, a14)
《出三藏記集》卷2:「出曜經十九卷」(CBETA, T55, no. 2145, p. 10, b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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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古人對此好像有疑惑。
支謙所知道的「古義」是「《法句經》不屬「十二分教」的任一分類」。
《出三藏記集》卷7〈《法句經》序〉:「是後五部沙門各自鈔釆經中四句六句之偈,比次其義,條別為品,於十二部經靡不斟,無所適名,故曰『法句』。」(CBETA, T55, no. 2145, p. 49, c28-p. 50, 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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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十二分教」與「阿含、尼柯耶」是對同一套文獻的不同分類方式。
印順導師在《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探討此兩者孰先孰後的議題:
  「繼之而來的,是進入了「九分教」與「十二分教」,「九分(十二分)教」與「四阿含」,誰先誰後的討論;「九分(十二分)教」到底是形式分類,還是實體部類的討論。「九分教」與「十二分教」,西方學者也曾有過介紹。到西元一九一六──一九一七年,椎尾辨匡發表『關於根本聖典』,主張「九分教」為最古的聖典。加上宇井伯壽『原始佛教資料論』的發表,在日本佛學界,引起了或贊或否的反響。如(西元一九二五年)赤沼智善的『佛教經典史論』;(一九二六年)美濃晃順的『九分十二部教之研究』;(一九二八年)林屋友次郎的『關於十二部經的研究』等,先後討論了這一問題。以「十二分教」為古,以「四阿含」為先的,是尊重(日本也就是中國的)佛教舊傳的。以「九分教」為古,早於「四阿含」的,比較上重視巴利聖典。這些討論,都與原始佛教聖典的研究有關。
  一九六四年,前田惠學發表了『原始佛教聖典之成立史研究』,以「九分教」為古典,而作更精密的論究。
  這在尚未進入「經典定型」之前,很難去論斷孰先孰後,可是,至少是「阿含、尼柯耶」結集之時,已有「十二分教」或「九分教」的名目。這代表僧團在結集時,「十二分教」或「九分教」的名目與次序已經定型。
《雜阿含1138經》卷41:「汝等持我所說修多羅、祇夜、受記、伽陀、優陀那、尼陀那、阿波陀那、伊帝目多伽、闍多伽、毘富羅、阿浮多達摩、優波提舍等法,而共諍論」(CBETA, T02, no. 99, p. 300, c5-8)。
《中阿含1經》卷1〈七法品 1〉:「正經、歌詠、記說、偈咃、因緣、撰錄、本起、此說、生處、廣解、未曾有法及說義」(CBETA, T01, no. 26, p. 421, a21-22)
《中阿含200經》卷54〈大品 2〉:「正經、歌詠、記說、偈他、因緣、撰錄、本起、此說、生處、廣解、未曾有法及說義」(CBETA, T01, no. 26, p. 764, a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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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檢閱今日巴利《小部》的內容:
  1. 1. Khuddakapāṭha 《小誦》
  2. 2. Dhammapada 《法句》
  3. 3. Udāna 《優陀那》
  4. 4. Itivuttaka 《如是語》
  5. 5. Suttanipāta 《經集》
  6. 6. Vimānavatthu 《天宮事》
  7. 7. Petavatthu 《餓鬼事》
  8. 8. Theragāthā 《長老偈》
  9. 9. Therīgāthā 《長老尼偈》
  10. 10. Apadāna 《譬喻》
  11. 11. Buddhavaṃsa 《佛種姓》
  12. 12. Cariyāpiṭaka 《所行藏》
  13. 13. Jātaka 《本生》
  14. 14. Mahāniddesa 《大義釋》
  15. 15. Cūḷaniddesa 《小義釋》
  16. 16. Paṭisambhidāmagga《無礙解道》
  17. 17. Nettippakaraṇa 《導論》
  18. 18. Milindapañha 《彌蘭陀王問》
  19. 19. Peṭakopadesa 《藏釋》

第14, 15 兩項是「註釋書」,不應編入「尼柯耶」的類別。
第 16, 17, 19 應該列入「論藏」(阿毘達摩)。
第18項《彌蘭陀王問》是「經、律、論」結集之後的作品,年代約在西元前二世紀,這是「尼柯耶」的擴編了。
至於第10 項「譬喻」,則未編入「九分教」之中,很可能在初期僧團,並不認為這類的材料內容是「佛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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