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3日 星期五

法友飛鴻 379: Gatha 是什麼意思? 佛學問答 41


Pedy Lin 問:
Gatha 是什麼意思?
蘇錦坤 回答:

《雜阿含1138經》提到「十二分教」的名目,我加註了巴利名詞。
  1. 1. 修多羅、
  2. 2. 祇夜、
  3. 3. 受記、
  4. 4. 伽陀、
  5. 5. 優陀那、
  6. 6. 尼陀那、
  7. 7. 阿波陀那、
  8. 8. 伊帝目多伽、
  9. 9. 闍多伽、
  10. 10. 毘富羅、
  11. 11. 阿浮多達摩、
  12. 12. 優波提舍。
《中阿含200經》對「十二分教」的翻譯為
  1. 1. 正經 sutta 修多羅
  2. 2. 歌詠 geyya 祇夜
  3. 3. 記說 veyyākaraṇa 受記
  4. 4. 偈他 gātha 伽陀
  5. 5. 因緣 udāna 優陀那
  6. 6. 撰錄 nidāna 尼陀那
  7. 7. 本起 apadāna 阿波陀那,譬喻
  8. 8. 此說 itivuttaka 伊帝目多伽
  9. 9. 生處 jātaka 闍多伽,本生
  10. 10. 廣解 vedalla 毘富羅
  11. 11. 未曾有法 abbhutadhamma 阿浮多達摩
  12. 12. 說義 upadesa 優波提舍
《中阿含200經》的巴利對應經典《中部 22 經》列舉的是「九分教」。(缺 6. nidāna 尼陀那, 7. apadāna 阿波陀那,譬喻, 12. upadesa 優波提舍)
  1. 1. suttaṃ,
  2. 2. geyyaṃ,
  3. 3. veyyākaraṇaṃ,
  4. 4. gāthaṃ,
  5. 5. udānaṃ,
  6. 6. itivuttakaṃ,
  7. 7. jātakaṃ,
  8. 8. abbhutadhammaṃ,
  9. 9. vedallaṃ.
元亨寺版《中部22經》翻譯為:「經、應頌、解說[2]、諷頌、感興語、如是語、本生、未曾有法、有明[3](方廣)。」(CBETA, N09, no. 5, p. 188, a10-11 // PTS. M. 1. 133)
[2]解說(veyyākaraṇa)此乃師與弟子之返復問答,解說意義不明處的經。後世,佛記說他者之命運,成為特殊之事,而譯為授記。
[3]有明(vedalla),謂持明(智),有明(智)之語義,此為弟子互相(有時師和弟子)問答,謂以達明(智)之經,以前之解說幾乎同樣,後來屬此者,多為廣長,而至 vepulla(Sk.vaipulya)譯為方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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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解釋「2. geyya 祇夜(或 geya)」、「4. gātha 伽陀」與「5. udāna 優陀那」三項。
這三種都或多或少跟「偈頌」有關,但是其間的差別對後世而言,變得很模糊。
法友應注意的是,同一個字有不同的涵義,有時連大學者也不太經意而混淆。
例如,《尼柯耶》中,提及世尊亦談「阿毘達摩 Abhidhamma」,但是,並不代表世尊說了巴利文獻的《阿毘達摩》(七部論書),至少,非常沒有爭議的,了巴利文獻《阿毘達摩》的第七部《論事》,不是世尊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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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udāna 優陀那」常被翻譯成《自說》或《自說經》,我認為這一譯詞有其瑕疵而並不貼切。(《大智度論》卷33〈序品 1〉:「「優陀那」者,名有法佛必應說而無有問者,佛略開問端。」)。
「udāna」有四種意義:
  1. 一種偈頌的體裁。
  2. 1. 巴利「九分教」之一,有些部派是列為「十二分教」之一。
  3. 2. 巴利《小部》第三經《優陀那》
  4. 3. 梵文「法句經」的經名《優陀那品》或《優陀那》。
經典當中,「udāna 優陀那」不一定是世尊所說,巴利文獻有說「udāna 優陀那」,但其內容是長行而非偈頌。
漢譯有時將「udāna優陀那 、「uddāna 攝頌、欝陀南、嗢拕南」兩個不同的字混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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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gātha 伽陀」,被翻譯成「偈他、偈陀、偈、伽陀、應頌、諷頌」等等。「偈」字,有人以華語讀成「計」或「借」,有人以華語讀成「記」或「戒」,應讀作「結 kat」(台羅標音)。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44:「言『諷頌』者,謂以勝妙緝句言詞,非隨述前而為讚詠。或二、三、四、五、六句等。」(CBETA, T29, no. 1562, p. 595, a9-10)
也就是詩歌讚頌的意思。
「 gātha」有三種意義:
  1. 1. 詩頌的泛稱。
  2. 2. 巴利「九分教」之一,有些部派是列為「十二分教」之一。
  3. 3. 巴利《小部》第八經《長老偈》(theragāthā)與第九經《長老尼偈》(Therīgāthā)
巴利《法句經》(Dhammapada)的經名雖無「 gātha」的用語,依十二分教的類別,應屬「4. gātha 伽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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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geyya 祇夜」,學者普遍認為現存的佛教文獻已經忘失「geyya 祇夜」的本來字義。
理論上,經文常「修多羅、祇夜、記說」三者並稱,說忘失此字的本義確實令人詫異。
當代的學者認為,「geyya 祇夜」的體裁是「偈頌固定不變,長行解說則隨宜增刪改編的一種體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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