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7日 星期二

法友飛鴻 368:「首領分在地」是什麼意思呢? 佛學問答 31


羅良艾問:

請問「首領分在地」是什麼意思呢?

T212 《出曜經》:『
如是貪無利,當知從癡生,
愚為此害賢,首領分在地。
「如是貪無利」者,調達比丘學致神足,為己招禍;設不得神足者,其罪蓋不足言,既貪利養,不至究竟,是故說「如是貪無利」也。
「當知從癡生」者,皆是凡夫人,志不堅固,或從正入邪,不自覺知,設得信施,快自喜慶,不慮後緣,當受其報,是故說「當知從癡生」也。
「愚為此害賢」者,諸善之法皆是賢人所習,非是愚者所學,是故說「愚為此害賢」也。
「首領分乎地」者,謂調達比丘通出入息,起不淨想,乃至頂法亦復如是,以其神通貪著利養,自陷乎罪,是故說「首領分乎地」。
不明瞭「首領分乎地」的解釋,請問這句話是怎麽解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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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坤答:
  最初佛教自西域導入漢地時,西域已有不少地區是以「大乗佛教」為主,造成漢譯佛教文獻缺乏如巴利文獻的「註釋書」,以《雜阿含經》為例,經文註解雖幸有《瑜伽師地論》保留「摩呾里迦」的註解,但是〈有偈品〉的偈頌註解全缺,《瑜伽師地論》只有少數幾頌的詮釋。
  總而言之,北傳佛教的偈頌註解除了零星散布於少數幾樣文獻之外,完整地保存者僅為T212 《出曜經》,可見這一部漢譯非常珍貴。
  《出曜經》(《眾經目錄》登錄作《出曜論》)的解釋過於簡短,幾乎看不出字義,只有全句大義:「以其神通貪著利養,自陷乎罪,是故說『首領分乎地』。」
  如附圖可以從對照表讀到「漢譯《法句經》(T210~213)」的「重複偈頌」現象,這首偈頌出現在〈2 欲品〉20頌,也出現在〈14 利養品〉2頌,同時我們有巴利《法句經》72頌與梵文《法句經》(《優陀那品》) 13.2頌為對應偈頌。
巴利《法句經》72頌為:
Yāvadeva anatthāya, ñattaṃ bālassa jāyati;
Hanti bālassa sukkaṃsaṃ, muddhamassa vipātayaṃ.
與「首領分乎地」相當的用字是「 muddhamassa 頭-他的 vipātayaṃ 破壞(destroys)」。K. R. Norman 將這一句巴利偈頌翻譯為「破裂他的頭 splitting his head (讓他的頭破裂)」。可能不是指「造成頭受傷」,而是指「被殺」的婉轉說法,所以漢譯作「首領分乎地」,也就是說「人頭落地」(被殺、被斬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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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利《法句經》72頌:「愚人求得知識反而傷害他自己,減損他的財產,破碎他的頭。」 漢譯:「如是貪無利,當知從癡生,愚為此害賢,首領分在地。」 兩者的字面意思有一些差距,這是古代翻譯常有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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