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7日 星期五

《增壹阿含16.6經》「有義、有味」,《中阿含3經》「有義、有文」


《增壹阿含16.6經》「有義、有味」(CBETA, T02, no. 125, p. 580, b4),《中阿含3經》「有義、有文」(CBETA, T01, no. 26, p. 423, a26)。
《中阿含3經》的巴利對應經典為《增支部7.67經》(《中阿含經》卷1〈七法品 1〉:「[11]城喻經」(CBETA, T01, no. 26, p. 422, c9)[11]~A. VII. 63. Nagara sutta. [No. 125(39.4)]。依照 CSCD 及菩提比丘的編號應為 AN 7.67 )。
此處「有義、有文」的對應經典為用字為「sātthaṃ sabyañjanaṃ (具有(正確的)意義、具有(正確的)字句)」。

《增壹阿含16.6經》「有義、有味」(CBETA, T02, no. 125, p. 580, b4)。有可能是譯自「sātthaṃ sapadaṃ (具有(正確的)意義、具有(正確的)字句)」或「sātthaṃ sasaddaṃ (具有(正確的)意義、具有(正確的)字句)」。sadda 雖然有「味」的字義,但是此處應作「言辭、語法、字音」解釋。

菩提比丘指出,在古典詮釋方法中,有所謂「padavaṇṇanā 詮釋字義」和「atthavaṇṇanā 詮釋法義」兩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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