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6日 星期一

何飛鵬:我們也相信郝市長絕對是「笨」,(而不涉貪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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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自《蘋果電子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50126/548542/

2015年01月26日00:00

何飛鵬 城邦媒體集團首席執行長

柯文哲上任之後,立即翻出了所有大型BOT案的舊帳,美河市、松菸文創、大巨蛋、台北秋葉原,每個案子都是前朝市長的政績,可是到了柯文哲手上都變成有問題的案子,有的要追回鉅款、有的要重議合約、有的合法但「社會觀感不佳」,他的連番出手,讓全國民眾叫好。這些BOT案為何會有如此大的翻轉,實在令人好奇,到底台灣的公部門出了什麼問題?全民又將如何看待呢?
其實台灣公部門在近二十年來逐漸沉淪,形成了政府官員做事只求「有做、做完」,完全不求「做對、做好」的官場文化,而在追究責任時,也只能追究到貪瀆,至於公務員所做出沒有效率的「笨」決策,全民只能搖頭嘆息。而在貪瀆上,由於情治檢調的不力,也少有被繩之以法者,導致政壇官風日壞,形成台灣政府無能為力、上下其手的惡劣形象。

而BOT案又是「貪瀆有罪笨無罪」最典型的代表。BOT是補充政府財力不足的好方式,只是在台灣「橘逾淮為枳」。好的政府BOT案,能讓得標的廠商獲得合理的利益,但大部分的獲利回饋公部門。要做到這個境界,負責的公務員就要有生意的想像力及精準的財務試算能力,才能開出有效率的投標規格條件,問題是大多數負責的公務員無此能力,接到承辦BOT案時,最大的失敗是無人投標而廢標,因而只敢開出對政府較差的回饋條件以吸引廠商投標,而在談判的過程,又出現專業不對稱的問題,投標廠商以專業理解,在談判中步步進逼,公部門毫無還手之力步步退讓,最後很可能簽下形成喪權辱國、割地賠款的合約。

過去二十年,台灣的BOT案大多是在如此情境下議訂,因此大多數的得標廠商都獲利豐厚(日勝生美河市案),否則也能得到「黃金降落傘」式的退出條款(高鐵營運不佳,政府買回)這樣的「貪瀆有罪笨無罪」官場文化,遇到只知無為而治的主政者(如馬英九)領導下,自然相安無事,大家都過得幸福安逸的日子。
只不過這樣的官場文化遇到一個劍及履及、實事求是,要求不只要「有做、做完」,還要「做對、做好」的柯文哲市長,一切都要從「效率」的角度放大檢視,自然所有前朝遺留下來的「笨」作為,都無所遁形了。

我們絕對相信郝龍斌市長清廉,不涉貪瀆,但我們也相信郝市長絕對是「笨」,就好像馬英九總統一樣是個「笨」總統,因而做出許多喪權辱國、合法但「笨」的決策。這些我們只能期待一個白目、莽撞、不按牌理出牌的政壇怪胎柯文哲,才有機會扭轉,讓利益向大財團傾斜的BOT案稍見平反。

不過郝龍斌的笨也不能怪他,他只是一個凡人,順應了官場「貪瀆有罪笨無罪」的官場文化,他只是台灣現行官場中典型的樣板,大家不應太苛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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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有一位富翁在開封城內買了一座古宅,他聘用工匠幫他安裝一扇新門,結果木匠將門閂安在戶外,而不是戶內。

富翁說:「從未見到如此愚笨的木工,門閂用以防賊,怎會裝在戶外?」

木匠說:「其實你比我笨。」

富翁說:「此話怎講?」

木匠說:「你若不笨,怎會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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