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4日 星期四

佛教文獻學能作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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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1-3日光大學舉辦的《維摩經與東亞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有一位教授語重心長的對佛教學系的學生說:「所以,不要再以為漢地早期的譯師已經作了完整的翻譯,只要認真研讀漢語譯本即可,沒需要再學習梵、巴、藏、英文、德文、日文、法文等等語言。只有透過經典語言來回顧漢譯佛典,才能掌握深層的經義。」

漢譯佛典文獻學,主要是透過跨文本的考察來理解各個文本的真貌,甚至上溯「源頭文本」的可能相貌,基本上至少要作到兩點:「不望文生義」與「不依義改文」。

「不望文生義」,例如

《雜阿含1233經》卷46:「雖得財富,猶故受用麤衣、麤食、麤弊臥具、屋舍、車乘,初不嘗得上妙色、聲、香、味、觸,以自安身。」(CBETA, T02, no. 99, p. 337, c15-17)

如將「初不」解釋為「起初不曾」,就是「望文生義」。

《雜阿含267經》卷10:「汝見嗟蘭那鳥種種雜色不?」(CBETA, T02, no. 99, p. 69, c18)

如將「嗟蘭那鳥種種雜色」解釋為「像一種叫嗟蘭那的鳥身上有種種雜色」,就是「望文生義」。

「依義改文」,例如,

《雜阿含33經》卷2:「色非是我。若色是我者,不應於色病、苦生,亦不應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色無我故,於色有病、有苦生,亦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CBETA, T02, no. 99, p. 7, b23-27)

有學者指出,此段經文應作:「色非是我。若色是我者,不應於色病、苦生,亦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色無我故,於色有病、有苦生,亦不得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

(這就有「依義改文」的疑慮,不過,這是連大學者有時也無法避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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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震集》第六冊,376頁,〈《古經解鉤沉》序〉:

「經之至者,道也。所以明道者,其詞也。所以成詞者,未有能外小學文字者也。由文字以通乎語言,由語言以通乎古聖賢之心志,譬之適堂壇之必循其階而不可以躐等。是故鑿空之弊有二:其一緣詞生訓也,其一守訛傳謬也。緣詞生訓者,所釋之義非其本義;守訛傳謬者,所據之經併非其本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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