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3日 星期日

Norman 譯巴利《法句經》--9

pict 742

Anikkasāvo kāsāvaṃ,
yo vatthaṃ paridahissati,
apeto damasaccena,
na so kāsāvaṃ arahati.(PTS)

Norman 的翻譯為:

「The impure person who will put on a yellow robe,

   without self-controll and truth, he is not worthy of the yellow robe. 」

淨海法師譯:

雖然穿著袈裟,不除滅垢穢(煩惱),

缺少自制和真實,不應穿著袈裟。

Norman 指出,偈頌這裡用了聲音的對比:

不能去除 kasāva 的人,不值得(na arahati) kāsāva。

也就是「不能去除污穢煩惱 kasāva 的人,不配穿(na arahati 不值得穿) kāsāva 袈裟.

在實際翻譯上,仍然依該避免將「kāsāva 袈裟」譯作「黃袍 yellow robe」。

從漢譯讀不出「不能去除 kasāva 的人,不值得穿上 kāsāva」的韻味。

支謙《法句經》卷1〈9 雙要品〉:

「不吐毒態,欲心馳騁,未能自調,不應法衣。」(CBETA, T04, no. 210, p. 562, a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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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經音義》卷21:「袈裟(具正云:『迦邏沙曳』,此云:『染色衣』,西域俗人皆著白色衣也)。」(CBETA, T54, no. 2128, p. 439, c3)
《一切經音義》卷59:「袈裟(舉佉反,下『所加反』。《韻集》音加沙。字本從毛,作[(己*殳)/毛][渻-目+毛]二形,葛洪後作《字苑》始改從衣。案外國通稱袈裟,此云『不正色』也。諸木中若皮、若[芸/木]、若花等,不成五味,雜以為食者,則名迦沙。此物染衣,其色濁赤,故梵本『五濁』之『濁』亦名『迦沙』。天竺比丘多用此色。或言緇衣者,當是初譯之時,見其色濁,因以名也。又案《如幻三昧經》云:『晉言無垢穢』。又義云『離塵服』。或云『消瘦衣』。或稱『蓮華服』。或言『間色衣』。皆隨義立名耳。真諦三藏云:『袈裟,此云赤血色衣』,言外國雖有五部不同,並皆赤色。言青黑木蘭者,但點之異耳)。」(CBETA, T54, no. 2128, p. 698, c22-p. 699, a2)
《翻梵語》卷2:「袈裟相菩薩(譯曰:『袈裟者,染衣也』) 第二卷」(CBETA, T54, no. 2130, p. 991, c15)
既曰『染衣』、『雜染其色』,當然不會是正紅、正黃、正藍、正黑等色。
《摩訶僧祇律》卷18:「若比丘得新衣,當三種壞色。」(CBETA, T22, no. 1425, p. 369, b9-10)
《摩訶僧祇律》卷18:「三種壞色:若一一壞色者,青、黑、木蘭。青者,銅青、長養青、石青。銅青者,持銅器覆苦酒瓮上著器者,是名銅青。長養青者,是藍淀青。石青者,是空青。持是等作點淨。黑者,名字泥、不名字泥。名字泥者,呵梨勒、鞞醯勒、阿摩勒,合鐵一器中,是名名字泥。不名字泥者實泥,若池泥、井泥,如是一切泥。木蘭者,若呵梨勒、鞞醯勒、阿摩勒,如是比,生鐵上磨持作點淨,是名木蘭。」(CBETA, T22, no. 1425, p. 369, b19-22)
《舍利弗問經》卷1:「唯餘五部各舉所長,名其服色。摩訶僧祇部,勤學眾經宣講真義,以處本居中,應著黃衣。曇無屈多迦部,通達理味開導利益,表發殊勝,應著赤衣。薩婆多部,博通敏達以導法化,應著皂衣。迦葉維部,精勤勇猛攝護眾生,應著木蘭衣。彌沙塞部,禪思入微究暢幽密,應著青衣。」(CBETA, T24, no. 1465, p. 900, c11-17)。
南朝真諦(約西元546年),特別說是「『袈裟,此云赤血色衣』,言外國雖有五部不同,並皆赤色。言青黑木蘭者,但點之異耳。」「點」就是「染色」。
回來看
支謙《法句經》卷1〈9 雙要品〉:
「不吐毒態,欲心馳騁,未能自調,不應法衣;」
(CBETA, T04, no. 210, p. 562, a26-27)

巴利經文指的是「袈裟」,英文譯為黃色衣服 yellow robe, 應該是誤解,試看照片中菩提比丘,內層為木蘭色,外層雖偏紅,仍然不是正色,還是算染色衣。
Anikkasāvo kāsāvaṃ,
yo vatthaṃ paridahissati,
apeto damasaccena,
na so kāsāvamarahati.(P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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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4 補記:宋朝、周去非《嶺外代答》(作於西元1178~1181),「蒲甘國」(中華書局出版,34則,84頁)提到該國「僧皆黃衣」。
再往上追溯,義淨法師《南海寄歸內法傳》(作於西元680~689)卷2:「北方諸國。多名法衣為袈裟。乃是赤色之義」(CBETA, T54, no. 2125, p. 212, b20)。經、律上明明說是「壞色衣」,在印度、在越南、高棉僧侶卻已經穿黃色與紅色。正如世尊制律,不得持咒或倚咒維生,近日環觀周遭,修煙供、火供而自稱佛教徒的有之,持咒解厄而自稱佛教徒的有之,正如同原本制律法,不得倚依梵語傳佈佛法,到了後來,全部三藏都以梵文轉寫,諸行無常,有時也是鮮明的展示。
2011.4.14 補記:
Guobing 迴響:
感謝學長熱心的補充資料, 近日一連串的實驗加上不少雜務, 忙得沒空閑閱讀或是書寫, 所以才遲至今日回應您的留言 ^^
關於持咒的質變, 這問題在南傳也有之, 日前讀了幾篇討論南傳 paritta 的論文, 也都可見不少南傳僧侶持paritta維生或是解厄, 而南傳《彌蘭王問經》中, 那先比丘更似將護咒給萬能化:
「然者,大王!『護咒醫藥無益』之言是邪。唱護咒之人人,欲毒蛇咬不咬,閉開之口。盜賊揮動打棒而不打彼,盜賊放棄打棒而盡親切。暴象見彼亦靜止。燃上之大火聚近彼亦消失。所食之劇毒亦變為阿迦陀藥,或滋養品。殺害者欲殺而近彼,即變如奴隸。」
如此過度世俗化所招致的結果, 就是釋尊正法的衰微吧......
Guobing 於 January 7, 2011 03: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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