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0日 星期五

關於良心,指責別人要比自己動手作容易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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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原罪〉,引自《豆瓣網》的〈品客的日記〉2012-12-06 14:29:11

http://www.douban.com/note/251129950/?start=0#comments

1994年7月27日晚上7點,3個月前剛剛獲得「普立茲特寫性新聞攝影獎」的自由攝影師Kevin Carter自殺了,在有著他美好童年記憶的布萊姆方特恩斯普洛特河邊。Kevin Carter自殺的方式就和《光猪六壯士》裡的保安如出一轍——用軟管把排氣管的廢氣送到密閉的車廂裡,只是他沒有戲劇並喜劇化地被人制止。

Kevin Carter在遺言裡寫道:「我很絕望……沒人打電話找我幹活……沒錢付房租……也養不起孩子……更還不起欠債……錢啊!!!那些殺戮、屍體、憤怒、痛苦的記憶一直繚繞在我心頭……那些因為戰爭狂人而忍受著飢餓和傷痛的兒童……每天都是警察,殺人犯的新聞……我得走了,我要去天堂找Ken了(Kevin Carter不久前死去的好友兼同事Ken Oosterbroek),如果我够幸運的話。」

他的死也許可以用混沌學中的蝴蝶效應來理解。1993年,他拍攝了那張名為《飢餓的蘇丹》(The Starving of Sudan)的照片,1993年3月26日,紐約時報刊登了這張照片,却引發了輿論的撻伐。成千上萬的人向《紐約時報》打電話,詢問她的生死安危,但是《紐約時報》編輯們和Kevin Carter也不知道她的下落。當大眾得知Kevin Carter沒有向她施以援助,就大加批評他沒有善心,就連他的朋友們也加入批評者行列,認為他當時就應該放下攝影機去幫助小女孩,但他却眼睜睜看著事情發生。Kevin Carter如此解釋:「當我把鏡頭對準這一切時,我心裡在說:「上帝啊!」,可是我必須先工作。如果我不能照常工作,我就不該來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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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立茲獎的評審之一John Kaplan(同時也是92年此獎項的得獎人)在接受媒體採訪回憶道:「評委們當時非常仔細地看了這張照片,照有注釋,提示會有人來幫助這個小女孩,給人的感覺小女孩不是獨自一人在荒無人烟的沙漠裡。John Kaplan還指出,小女孩的手上有一個環,說明她當時受著人道保護,所有的評委都注意到了這些細節。在評審的時候,評委們都信任這個攝影師——如果這個小孩需要幫助的話,攝影師一定會施以援手的。」

但是在電視上播出的時候,John Kaplan的陳述被無情地切掉了,節目還是緊緊圍繞新聞倫理和道德觀展開,對凱文·卡特和普立茲獎進行了猛烈的抨擊。這件事演變為一種謠言,即這張照片揭示的飢餓被忽略,而莫須有的罪名被無限放大。

獲獎後的三個月,Kevin Carter飽受著巨大的内心煎熬,他接二連三的出現了失誤導致一次莫桑比克外拍工作的失敗。而獲獎並未給他带來任何經濟上的幫助,反而因為輿論的撻伐和精神問題導致他生活狀況的進一步惡化,Ken Oosterbroek不久前外拍時意外被鎗殺的事件則將他送上不可逆轉之路。

1994年7月27日,在和Ken Oosterbroek的遺孀一番短暫的交談之後,Kevin Carter便開著車,來到著他美好童年記憶的布萊姆方特恩斯普洛特河邊,結束了自己悲劇的一生。

也許Kevin Carter的自殺是源於他青年時代飽受種族主義者(他是一名支持南非黑人的白人)排擠的心靈創傷,而在那時他就曾經服藥自殺過。但是有多少人會選擇在事業巔峰後三個月放棄自己的生命呢?川端康成和海明威都是在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數年後才選擇了放棄生命。所以我認為,輿論和媒體在這個悲劇的自殺事件中充當了推動者。

讓我們重新審視一下這個問題——Kevin Carter究竟做錯了什麼?20分鐘的靜靜等待,調整構圖也許在其他人的眼中是冷血的表現,但站在中立者的角度來看,Kevin Carter之所以不在當下趕走秃鷹,為何不是專業的體現呢?新聞攝影師的最高追求是什麼——最大限度的用攝影藝術來還原、記錄真實。

人類都是喜歡故事的動物,我們對絕對的真實和痛苦大多選擇性迴避。多少個早晨我們在廚房裡吃著早餐,面無表情的看著早間新聞,面對悲慘和現實的新聞無非一聲嘆息,僅此而已。但當這些新聞和現實被藝術化的加工成一個具有敘事化的載體之後,我們內心的反應會更加强烈——產生了渴望去了解並幫助的意願。

我記得在一本關於腦外科醫生的紀實文學作品中說過大概這樣的話:「如果我們面對每一個死去的病患都報以同情和淚水,我們會比他們更加懦弱,我們會比絕症者更早崩潰,到時候誰來拯救他們?」

所以我不知道究竟Kevin Carter做錯了什麼,為什麼記錄者、旁觀者總要為人類社會的畸形現狀背上矯枉過正的道德譴責?在面對突發事件時,舉起相機拍照是大多數攝影師的第一本能,還記得網上流傳的那張圖片嗎?拉力賽車失控朝路邊一位攝影師疾馳而來,但他第一反應並不是逃跑,而是舉起相機拍下了那一瞬間,職業的本能高於生命的危機,這不好說是絕對正確或絕對錯誤,但卻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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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我寫這篇文章的動機完全是因為3日發生在紐約地鐵的慘劇:58歲的韓國人Ki Suk Han在紐約地鐵站和一個貌似流浪漢的黑人爭吵後,被推下站台。隨後被進站的火車撞死。在場的自由攝影師Umar Abbasi拍下的照片登上了昨天紐約郵報的封面,而輿論除了對紐約郵報刊登這張照片是否合適的討論外,還有對於攝影師Umar Abbasi只顧拍照不救人的指責。

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Umar Abbasi在這個事件中受到的撻伐和Kevin Carter幾乎是一模一樣的。無數的人在咒罵這個攝影師,但他們並不知道當時地鐵站内的情況和攝影師所處的位置以及他所做的努力。Umar Abbasi發表聲明說事情來得非常突然,從發現到列車進站只有22秒的時間,而且他距離Ki Suk Han掉落的位置有一段距離,他只能通過開啟閃光燈拍照的方式來提醒進站列車的司機,只是誰也無法阻止死神的鐮刀。

為什麼不能全力指責凶手,而是要討伐中立記錄者?所以歸根結底,還是那個問題:他(們)到底做錯了什麼?他們是否應該背負這些指責和精神壓力?

當網友和輿論在反複强調22秒是可以救人的同時,我只想問一個問題,在千鈞一髮的關頭,抛開身體的因素,你的心理能否在短時間内做出如此快的反應和決定?答案是顯而易見的——我!們!都!不!能!

對於他人道德高度的約束事實上是另外一種背德,因為對於道德高度的約束說明了我們普遍對於事情的看法只有兩個極端——絕對正確和絕對错誤,我想到唯一能解釋這種背德的最根本原因是我們的原罪。假設在對Kevin Carter和Umar Abbasi的事件中社會的反應是一種本罪的話,那麼原罪就是源自於亞當和夏娃的貪婪。我這裡所說的貪婪並不是物質上的貪婪,而是我們在滿足内心需求上的貪婪。沒有任何一個人是聖人,特雷莎修女是為了信仰;甘地是為了國家;雷鋒是為了國家宣傳……我們需要讓自己遺忘掉貪婪原罪的存在,我們需要得到道德上的滿足,而搶佔道德制高點是最行之有效的方式,却不想在搶佔道德制高點的同時再度選擇性失明並且參與了事件的負面發展,這無疑是可悲的人類無法回避的問題。

我自己也是被道德之下背德的直接受害者。2011年8月份,我因為一個工作而前往上海出差,我拿出相機在計程車内準備捕捉窗外的街景。車剛駛出酒店大門,突然間我看到一位老人倒在路邊,周圍站滿了圍觀者却無一人上前攙扶,我本能的抓拍了下來。從上海回來之後,我就在豆瓣上傳了這張照片,並注明:「這是在出租車上拍下的一張照片,由於是定焦頭,看不出周圍站了一圈圍觀者。老大爺不知犯了什麼病而倒在路上,可是圍觀的人却無人敢上前攙扶他……」

沒過多久,這張照片被微博的視覺日刊轉載,模式化的劇情是,我立刻遭到了一些網友的攻擊:

「這你媽還好意思說……(由於是定焦頭,所以看不出周圍站了一圈圍觀者),你換個超廣角也拍不到你自己!你就管拍照片不管幫人? 明明在人行道,非要說在出租車上!!」

「還尼瑪黑名單之,不打自招!看帖的觀眾只看見了現場有兩人,一個摔倒的無人攙扶老人和一個拿著單反擺著造型玩命拍攝心想著評這張照片又能賺取多少粉絲的『定焦頭攝影人士』,而這『定焦頭攝影人士』是可以被群眾理解成沒有義務和責任攙扶摔倒老人的!淡定淡定~~ 」

原罪是無法消除的,我寫這篇文章不也正是源于内心對道德的貪婪嗎?我想是的。

只是這個世界本可以變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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