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9日 星期日

佛學術語 (9):業與羯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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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金華教授在〈略談漢譯佛典的研究與中古文獻的箋注〉文中,提到「內典」所解釋的「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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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內典的「業」,不僅僅「泛指一切身心活動」,它的核心意義是:注定自己生死輪迴的一切言行。《漢語大詞典》云:「佛教語。梵文 karman 羯磨的意譯。佛教謂業由身、口、意三處發動,分別稱身業、口業、意業。業分善、不善、非善非不善三種,一般偏指惡業,孽。它決定在六道中的生死輪迴。」

吳金華教授的解釋不僅不夠準確,也把衍伸義當作本義,大抵來說,佛教術語的字義,不能僅依漢譯經論來詮釋,而是要依據梵巴文獻來詮釋。

《翻譯名義集》卷4:「羯磨。南山引《明了論疏》:『翻為業也。「所作」是業。亦翻「所作」。』《百論》云:『事也。』若以義求,翻為『辦事』,謂施造遂法,必有成濟之功焉。天台《禪門》翻為『作法』。一切羯磨須具四法:一法。二事。三人。四界。第一法者,羯磨三種。一心念法:發心念境,口自傳情,非謂不言而辦前事。二對首法:謂各共面對同秉法也。三眾法:四人已上。秉於羯磨。以三羯磨,通前單白,故云白四。《律》云:『若作羯磨,不如白法作白、不如羯磨法作羯磨。如是漸漸令戒毀壞以滅正法。隨順文句,勿令增減。』《僧祇》云:『非羯磨地不得行僧事。』」(CBETA, T54, no. 2131, p. 1122, a13-24)

基本上,印度語言常有「一字多義」的現象(其實,大部分的語言也都如此,例如漢語中的「麻」、「仁」等字也是「一字多義」)。此一字梵文為「karma」,巴利為「kamma」,字義是「作、所作」,在佛教文獻中又依不同的情境而有不同的意涵。在魏晉之後的古代譯師,對 karma 譯作「羯磨」或「業」有嚴格的分際,翻譯時並不混用。

1. 業:當「karma」意指「一切身心活動」或「一切身心活動而導致未來因此產生果報的可能」,均譯作「業」。

2. 羯磨:佛教為「民主政治」,凡是「僧事」的決定,都必須當眾清晰地宣讀四次,稱為「白四羯磨」,如贊成此事則保持沉默,反對此項建議,則對眾表達反對立場及反對的理由。這樣的議事過程稱為「羯磨」,也就是。《摩訶僧祇律》「非羯磨地不得行僧事」的本意。

3. 羯磨:「羯磨」因此帶有「公開儀式」的衍伸義,所以戒律之中,有時稱「當眾表白自己的過錯、對眾悔過」為「羯磨」。

版主是在家居士,對戒律完全不熟,如有不精確的地方,希望有人惠予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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