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8日 星期二

《法句經》:信者真人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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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南庄鄉蓬萊村護魚步道,溪中所見的台灣鯝魚)

這是一個鮮明的例子,除非我們老老實實地承認自己讀不懂佛教古譯經文,否則,我們就讀不到原文的意涵。

近日點讀《法句經》,恰巧閱讀

4 篤信品〉3:「信者真人長,念法所住安,近者意得上,智壽壽中賢。」

佛光山出版的「中國佛教經典寶藏精選白話版 89」(1997年出版),由中國武漢大學教授吳根友釋譯的,《法句經》,在38頁的解釋為:

「擁有信仰之人真人亦會幫助他,念念以佛法為準其居必然平安,

靠近誠實之人意志精進向上,又智且壽之人乃為壽者中的賢明。」

這樣子望文生義、自由聯想式地詮釋佛教經文,真的可以稱上是「依文解字,三世佛冤;離經一字,即同魔說」。

表面上,第三句「近者意得上」並未出現其他異讀;但是同一偈頌,宋、元、明版《出曜經》是作「實者意得上」。

《出曜經》逐句解釋句義時,第三句的詮釋為

「生死流轉周而復始,唯貴信義真實為上,若人妄語,生輒宗族不和睦,死入地獄,千具犂牛而耕其舌,生餓鬼畜生苦惱無量,設生為人恒被誹謗言不信用。是故說曰『近者意得上』也。」

雖然上述引文最後仍然抄作「近者意得上」,而不是「實者意得上」,但是詮釋中並未提到任何和「近」有關的詮釋,反而提到「唯貴信義真實為上」,似乎應作「實」字。

在《法集要頌經》的對應偈頌也是譯作「實」字:

「信者真人長,念法所安住,實者意得上,智壽壽中賢。」

此一偈頌和下列兩頌一樣,必須探索對應偈頌的原意,再去還原當年漢譯如此翻譯的理由。不能「望文生義」地硬翻。

《雜阿含1021經》卷36:「欲者是偈因,文字莊嚴偈,名者偈所依,造作為偈體。」(CBETA, T02, no. 99, p. 266, b9-10)

《別譯雜阿含經248》卷12:「偈以欲為初,字為偈分別,偈依止於名,文章以為體。」(CBETA, T02, no. 100, p. 461, b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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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島靜志 Karashima Seishi,〈漢譯佛典的語言研究〉,1997,裘雲青翻譯,原載《俗語言研究》1997年4期,1998年5期。收錄於《佛教漢語研究》(朱慶之編),33-74頁。

33頁:「但,正是因為思想是通過語言表現、通過語言流傳的,所以說,思想並不脫離於表現它的語言,而是存在於表現它的語言本身之中。不正確地掌握語言,便不可能正確地理解思想。

今天我們應該首先老老實實地承認自己不懂佛教漢文。認定自己讀得懂,便會無意中不斷犯錯誤;知道自己讀不懂,便會開始考察為什麼讀不懂,這樣就會打破自己的理解,重新認識漢譯佛典。

如果我們從為什麼讀不懂這一疑問起步,從語言方面仔細研究漢譯佛典,就會發現,漢譯佛典不僅是研究漢語史的重要資料,同時在我們探討有關佛典的產生、發展等問題時必不可少。研究這方面的問題,僅靠梵語佛典還遠遠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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