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的語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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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按語:
自範法師的介紹深入淺出,言簡而意賅,裨益學子,善哉,善哉!
但是,這樣的介紹引申出的問題也遠比此文所解答的多。例如:
1. 如果本文的解說是正確的,佛陀明白宣示「不得用婆羅門所用的經典語言演說佛法」、「聽隨國音誦讀」,並且制定違反此項是犯「突吉羅」的行為。如自範法師所言:
「對梵文的態度,《四分律》、《五分律》、《十誦律》皆反映出梵文為外道語的意味。」
「佛陀的語言政策,對絕大部份的梵文學者來說,是很明確──佛陀不允許比丘們使用梵文來學習佛教教義,而允許比丘們使用自己的方言。」
為何將印度本土絕大部分抄寫文本都改作梵文寫卷?即使有人犯錯,後來的長老比丘、比丘尼為何不「撥亂反正」把它改為符合「戒律」?
《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30:「從今已後,佛所不制不應妄制。若已制不得有違。」(CBETA, T22, no. 1421, p. 191, b1-2)
「佛已制,不得有違」,僧團裡,誰會冒這麼大忌諱去違反這一規定?為何數千年來「知錯而不改」?
2. 「苾芻誦經,長牽音韻,作歌詠聲,有如是過。由是苾芻不應歌詠引聲而誦經法。若苾芻作闡陀(梵文)聲誦經典者,得越法罪。若方國言音,須引聲者,作時無犯。」(《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大正24,232c)
但是,當今各家寺院,音聲佛事,歌詠梵唱、製成音樂,不僅僅「引聲而誦」而已,如此違反佛律,怎麼辦?唱,還是不唱?
3. 覺音論師的注疏認為「自己的語言(sakaya niruttiya)」指的是佛陀所說的「摩竭陀語」,覺音論師的注疏顯然是錯的,他為何會犯此一錯誤?
4. 季羨林提到,錫蘭人認為巴利語就是「摩竭陀語」,但是覺音之後的註釋書提到覺音到錫蘭將「古錫蘭語 Sinhalese」的經卷「轉寫成」巴利。這是轉寫字母而不改拼字,還是轉寫拼字卻不改字母?還是兩個都改了?這樣的一件事,為何錫蘭本地的僧團數百年不作,反而直到西元四百年才由一位印度大陸去的覺音論師來作?是因為他比錫蘭僧團更懂「古錫蘭語 Sinhalese」經卷?還是更懂巴利經卷?為何覺音論師會比較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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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範法師的簡要記述其實是沒有什麼問題的,您提出的問題,可能對學術探討比較有意義。而對一般信眾而言,是意義不大的。
我的書稿裏,其實有點牽涉到了您提的一些方面。比如
第一、“為何將印度本土絕大部分抄寫文本都改作梵文寫卷?”
其實很多漢語版的印度佛教史也涉及到了一些這個問題,但都不夠詳細。我曾經作過稍微詳細的分析,主要還是和當時大環境(梵語回潮)、部派佛教西北(某些部派對梵語的偏好)有關,注意!並不是所有的部派都用梵語,只不過我們接觸到的,和當時印度大多數佛教部派都改用了梵語。(這個問題有點大,我回頭專文來回答吧)
二,「苾芻誦經,長牽音韻,作歌詠聲,有如是過。由是苾芻不應歌詠引聲而誦經法。若苾芻作闡陀(梵文)聲誦經典者,得越法罪。若方國言音,須引聲者,作時無犯。」
這一點,主要還是和梵語、俗語之間的文法差異有關,我回頭詳細跟您解釋。我發現對這一問題,很多人都沒有轉過彎來,這裏所說的和我們(通常)理解的,不是一回事。
三、覺音法師為什麼會犯錯?
這個其實我們可能有點把問題復雜化經了,他當然會犯錯。或者是出自個人偏好,或者是出自宗教感情,或者出自其他原因,“有意”或無意地犯了錯,或者說是扭曲了原來的真實,這是非常可以理解的,他是人,而不是佛。
第四個問題,因為我不懂僧伽羅語,所以無法完全確定。但據我印象,巴利文獻史上一般好像是用翻譯,也就是不僅是轉寫那麼簡單,而是轉譯。至於為什麼是覺音來作,也是可以理解的。後人也會問,怎麼老外把中文的《成唯識論》譯成外語了,怎麼讓意大利人把古漢語的《光讚經》譯成英語了?
Ken Yifertw 提到...
親愛的麥克雞兄:
1. 第一個問題你完全沒有擊中標靶。
不管世俗的理由是什麼。佛陀的教導(佛教的所有經律論三藏)從開始就因此一戒律而不以「梵語」(或梵語的前身,婆羅門的經典語言、吠陀用語),第一位將既有的經律論三藏改用梵文背誦或記載的就是犯「突吉羅」。如果前人已犯,後人就應改正,要尊重戒律啊!
「佛已制,不得有違」!
2. 第二個問題與文法無關,而與音樂有關。
近代,出現台灣比丘與藏傳出家人製作音樂,以樂器彈唱。
要嘛,佛教界放棄大迦葉制定的原則:「從今已後,佛所不制不應妄制。若已制不得有違。」僧團決定實行多數決,只要長老比丘同意,就可去掉這一原則而彈性解釋戒律。
或者,如果宣稱「誓死擁護大迦葉制定的此一原則」,創作音樂與彈唱音樂就違反戒律。
3. 第三個問題與「誰都會犯錯」無關,而與「戒律」的詮釋有關。
就像儒家記錄的《禮記》「男女不相答拜也」一樣,女子是否應該對男子答拜,即使有一人、一百人犯錯,因為漢代所有讀書人都知道「應該答拜」,犯錯(此處為誤增「不」字)必會遭遇糾正。
所以如果此段「戒律條文」指的是「佛陀自己的語言」(也就是錫蘭上座部佛教的「巴利」,「無畏山寺派」應該已有相當一段年代使用梵語經典),那是指當下的「無畏山寺派」違反戒律,而此類經典不值得信賴!
這可能要把不斷從印度大陸渡海傳來的「梵文經典」對「大寺派」傳承的威脅,與法滅的憂慮考量進去!
版主的問難是,以覺音論師的深得「大寺派」推崇,他的學養、修持,似乎不致於犯此詮釋上的訛誤。
4. 第四個問題,覺音論師的轉譯或轉寫巴利經典,會有三種狀況:
a. 字母一樣(天城體?),但是拼字從「僧伽羅語」改作「巴利」。
b. 拼字一樣,但是字體從(婆羅迷體?)改作(天城體?)。
c. 字母與用字的拼法都改了,就像犍陀羅語本的《法句經》與巴利《法句經》的差別一樣。
當你確定主張那一點之後(a, b, c 或者描述另一種都可以),再來討論為何是彼時(西元400年)、彼地(錫蘭大寺)、彼人(覺音論師)來作,而不是更早、且由大寺派長老來作?
這樣的討論才能進入解惑的階段。
謝謝你的回應。
2012年6月3日下午3:441\您說的犯戒,其實是把佛教的情況理想化了。把廣律中的情況理想化了,我其實還有一個問題想要寫,即將碑刻材料(反映早期僧團中的實際情況)與廣律(反映早期僧團的理想情況)作對比,而我個人認為,前者更接近現實,而卻常常為我們佛教界所忽視。(也請參紹本的研究),其實戒律是固定的,但社會一直在變,這麼說吧,如果不嫌過份的話,其實即使是非常嚴格的早期僧團中,違犯戒律就已經是廣泛存在的。(或者換句話說,在在數百年間甚至上千年裏,完全要遵守一個既定的教務,也是不現實的)
2、其實還是與音樂無關(一般都認為是與音樂有關,但其實是無關的),我回頭會用論文來詳細解釋此事,您這樣回答,我才第一次覺得這是一個重要的問題點,解決此一問題,看來是非常有意義的。
3、我個感覺您可能有點理想化了,或者是將戒律理想化,或者是將覺音法師理想化了,他非常偉大,但不是不會犯錯。起碼就這件事而言,他的解釋違背了我們對早期佛教僧團中的了解。
4、早期僧伽羅語的文字是哪一種(印象中是婆羅迷,而不是阿拉美,天城體就太不靠譜了,晚上上千年),是有研究的(如果沒記錯k.r.norman就有,我書稿中也注意過),早期巴利語的文字好像也是如此。
剛剛和人喝了數小時工夫茶,呵呵。準備吃飯了,晚安。
香光尼眾佛學院教務長 自範法師
◎本文載於第四期《青松萌芽》頁24-27
http://www.gaya.org.tw/hkbi/topic/topic2.htm
佛陀為了實現宗教上的理想,制定了宣揚教義的語言規定。
佛陀的語言政策,大原則是令聞法者能解法師語。
佛陀的語言政策是什麼?
佛世時,學習教法向來藉著口耳相傳的古老傳統,銘記在心,傳誦流布。因此,語言成為弘法的重要利器。本文名為「佛陀的語言政策」,一方面來自閱讀季羨林先生〈原始佛教語言問題〉論文的啟發,另一方面筆者也認為,這是佛陀為了實現宗教上的理想,而採取的方法,制定了學習、宣揚教義的語言規定。本文擬就佛教史的觀點,試析佛陀語言政策的原則及其緣由,提供我們在傳播佛法上參考。
巴利文《小品》(Cullavagga) V.33.1敘述了一個故事:
這時有兩個比丘,姓耶彌盧諦拘羅,是兄弟倆,原來生在婆羅門家中,聲音良好,善於談說。他們來到世尊那裏,向世尊致過敬,坐到一旁去;坐下以後,兩個比丘向世尊說:「大德!現在的比丘,不同姓,不同名,不同門閥,不同家室,都來出家。他們用自己的方言俗語毀壞了佛所說的話。請允許我們用梵文表達佛語。」
世尊呵責他們說:「你們這些傻瓜,怎麼竟敢說:『請允許我們用梵文表達佛語。』傻瓜呀!這樣既不能誘導不信佛的人信佛,也不能使信佛的人增強信仰,而只能助長不信佛的人,使已經信了的人改變信念。」
呵責完了以後,又給他們說法,然後告訴比丘說:「比丘呀!不許用梵文表達佛語!違者得突吉羅。」
從兩位婆羅門出身的比丘提出採用梵文宣教,被佛呵責得知:佛陀不允許比丘們使用梵文宣教。那麼,不用梵文,究竟用什麼語言?佛的最後一句話,就是回答這個問題的。佛說:
我允許你們,比丘呀!用自己的語言(sakaya niruttiya)學習佛所說的話。
自己的語言(sakaya niruttiya)可以有二種解釋:(一)佛自己的語言,(二)比丘自己的語言。因此,造成了學者間的爭論。
(一)佛自己的語言:佛生在印度東部,現今尼泊爾境內,一生多半在摩揭陀國弘法,相當於現今的比哈爾邦,佛使用的語言,很可能就是印度東部的方言摩揭陀語。
(二)比丘自己的語言:比丘可用自己的方言俗語來學習佛所說的話。
一般而言,學者們採用第二種解釋,季羨林先生並提出佛陀的語言政策採放任政策,抱著「實用主義」的看法(註一)。佛陀的語言政策,對絕大部份的梵文學者來說,是很明確──佛陀不允許比丘們使用梵文來學習佛教教義,而允許比丘們使用自己的方言(註二)。
為什麼佛不許用梵文宣教?
為什麼佛不許用梵文宣教?首先,從當時使用的語言來看,印度吠陀後期,婆羅門教興盛,梵文是佔領印度北部的雅利安人的語言。
然而到了西元前五、六世紀的佛陀時代,梵文已成為一種高度規範化和學者的語言,只有掌握文化大權的婆羅門祭司和統治階級的貴族使用梵文,普通人民則使用地方語言(註三)。
這由公元前三世紀阿育王的銘刻中發現的最古俗語,以及屬於俗語的巴利語經典、耆那教文獻可以得到證明。婆羅門的祭司因來自各地的不同家族,所以需要規定婆羅門通行的標準語言,以維護自己的特殊社會地位。
第二,在印度文化的發展上,佛教的興起對於當時佔宗教統治地位的婆羅門教而言,可說是一種反動,一種革命。例如婆羅門重祭祀,屠宰牲畜,祈福求生天。而沙門反對祭祀,戒殺,主張由「業」決定人的命運。婆羅門思想與沙門思想根本上就是對立的。
第三,將那段不許用梵文的巴利律譯文,對照其他漢譯本來分析佛陀的開示,巴利律是:
佛世尊呵責他們說:「你們這些傻瓜,怎麼竟敢說:『請允許我們用梵文表達佛語。』傻瓜呀!這樣既不能誘導不信佛的人信佛,也不能使信佛的人增強信仰,而只能助長不信佛的人,使已經信了的人改變信念。我允許你們,比丘呀!用自己的語言學習佛所說的話。」
其他漢譯本如下:
(一)佛告比丘:「吾佛法中不與美言為是。但使義理不失,是吾意也。隨諸眾生應與何音而得受悟,應為說之。」(《毗尼母經》卷四,大正24,822a)
(二)佛言:「我法中不貴浮華之言語。雖質樸不失其義,令人受解為要。」(《毗尼母經》卷八,大正24,846c )
(三)佛言:「汝等癡人,此乃毀損,以外道言論而欲雜揉佛經。」佛言:「聽隨國俗言因所解,誦習佛經。」(《四分律》,大正22,955a)
(四)佛言:「聽隨國音誦讀,但不得違失佛意,不聽以佛語作外書語,犯者偷蘭遮。」(《五分律》,大正22,174b)
(五)佛言:「從今以外書音聲誦佛經者,突吉羅。」(《十誦律》,大正23,274a)
(六)佛作是念:「苾芻誦經,長牽音韻,作歌詠聲,有如是過。由是苾芻不應歌詠引聲而誦經法。若苾芻作闡陀(梵文)聲誦經典者,得越法罪。若方國言音,須引聲者,作時無犯。」(《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大正24,232c)
諸漢譯本,《十誦律》與《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提到音調問題,據季羨林先生的論證,發現:那是說一切有部不得已的修訂,原來還是屬於語言的問題(註四)。
就使用方言來說,六個漢譯本中,前三個本子提到說法的語言著重令人領受、了解。《五分律》說要掌握佛的本意。對梵文的態度,《四分律》、《五分律》、《十誦律》皆反映出梵文為外道語的意味。
外道語似乎是不使用梵文的原因,再進一步參照有關佛陀對區別外道,異於婆羅門的訓示,《四分律》記載:
六群比丘與諸長者共住講堂誦佛經,語聲高大如婆羅門誦書聲無異,亂諸坐禪者。
諸比丘稟告世尊,世尊以此因緣集僧,呵責六群比丘:「汝等云何與長者共在講堂中誦經聲如婆羅門無異耶?」世尊以無數方便呵責六群比丘……(註五)。
另外的例子:
新學比丘輒授人具足戒,而不知教授,以不教授故,不按威儀,著衣不整齊,乞食不如法,處處受不淨食,或受不淨缽 食,在大食、小食上高聲大喚,如婆羅門聚會法……。
佛陀呵責比丘後,制定了戒臘滿十年者才能授人具足戒的規定(註六)。綜合觀之,筆者認為,在梵文是婆羅門使用的語言,及婆羅門與沙門文化對立的情況下,佛陀為了區別外道,表示對婆羅門的一種革新的作法,所以不許使用婆羅門教的聖語梵文來宣揚佛教教義。
為什麼佛要比丘用方言宣教?
為什麼佛要比丘用自己的方言,而不規定一種標準語宣教呢?首先,印度是個多種語言的國家,很難以一種標準語佈教。
第二,如前所述,說法的語言重在令人領受、了解。佛陀主張人人平等,無階級高下,他希望所教導的真理不是社會中某個特權階級的財產,而是所有人的福祉。所以,比丘用方言來學習、宣揚教義,普遍性的接觸群眾,有助於普及教化。由此也顯示佛陀的語言政策,大原則是令聞法者能解法師語。這點也與佛說法應「機」施教的原則相應。
佛陀的語言政策表現在戒律中,基本精神也是一致的。比丘、比丘尼誦讀或講說,無論用任何語言,要令對方聽得懂。舉出幾個例證如下:
(一)中國語向邊地人,邊地語向中國人,捨戒……是名不捨戒。(意思是:捨戒者向聽不懂他的話的人說捨戒,捨戒是不成立的。)(《五分律》卷一,大正22,4b)
(二)以中國語教邊地人誦,是邊地人不解是語;以邊地語教中國人誦,是中國人不解是語……得突吉羅。(《十誦律》卷五十三,大正23,392a)
(三)若比丘尼邊地人,比丘中國人,教誡不解,突吉羅。比丘邊地人,比丘尼中國人,教誡不解,突吉羅。(《薩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卷十,大正23,622b)
(四)若中方人對邊方人作中方語,捨不成捨,若解成捨。若邊方人對中方人作邊方語;若中方人對中方人作邊方語,捨不成捨,若解成捨。若邊方人對邊方人作中方語,准上應知。(意思是:欲捨戒者向聽不懂他的話的人說捨戒,捨戒是不成立的,若對方聽得懂,捨戒就成立。)(《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尼毗奈耶》卷二,大正23,913b )
結語
後來佛教徒不使用梵文的政策改變了。公元前二世紀開始,巴膩尼(Panini)所整理的梵語的文法體系,經由迦旃延那(Katyayana)、波顛闍利(Patañjali)二人的註解而更加確立。
從公元三至八世紀,是印度古典文化的黃金時期,許多梵語詩、戲劇等文學作品,或宗教、哲學作品都以古典梵語來書寫。此風潮影響到原先以中期印度語(俗語)來弘揚教法的佛弟子,他們大約從公元前二世紀起也改用古典梵語來書寫佛教聖典,例如說一切有部也使用古典梵語;另外,大乘論典也大都以古典梵語來書寫(註七)。
雖然後代弟子又改用梵語,卻也是一種隨順時俗的作法。佛陀的語言政策,從規定不使用梵語到後來改變使用梵語的有趣現象,不正顯示當初時勢使然,為別於外道,故不使用梵語?而無論使用什麼語言弘法,掌握佛陀本意,令對方能解其義,才是最根本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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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釋:
註一:上述引文及季羨林先生的看法,參見季羨林《季羨林佛教學術論文集》(臺北,東初出版社,民國84年4月初版)pp.55-57,64,175。
註二:前引書,p.131。
註三:池田大作著,王遵仲譯《佛教一千年》(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1993年,第二版)p.67。
註四:《季羨林佛教學術論文集》pp.149-156。
註五:大正22,639a。
註六:大正22,800。
註七:參見釋惠敏、釋齎因編譯《梵語初階》(臺北,法鼓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9月初版)p.168。
自范法理的簡要記述其實是沒有什么問題的,您提出的問題,可能對學術佛羅里達比較有意義。而對一般信眾而言,是意義不大的。
回覆刪除我的書稿裏,其實有點牽涉到了您提的一些方面。比如
第一、“為何將印度本土絕大部分抄寫文本都改作梵文寫卷?”
其實很多漢語版的印度佛教史也涉及到了一些這個問題,但都不夠詳細。我曾經作過稍微詳細的分析,主要還是和當時大環境(梵語回潮)、部派佛教西北(某些部派對梵語的偏好)有關,注意并不是所有的部派都用梵語,只不過我們接觸到的,和當時印度大多數佛教部派都改用了梵語。(這個問題有點大,我回頭專文來回答吧)
二,「苾芻誦經,長牽音韻,作歌詠聲,有如是過。由是苾芻不應歌詠引聲而誦經法。若苾芻作闡陀(梵文)聲誦經典者,得越法罪。若方國言音,須引聲者,作時無犯。」
這一點,主要還是和梵語、俗語之間的文法差異有關,我回頭詳細跟您解釋。我發現對這一問題,很多人都沒有轉過彎來,這裏所說的和我們(通常)理解的,不是一回事。
三、覺音法師為什么會犯錯?
這個其實我們可能有點把問題復雜化經了,他當然會犯錯。或者是出自個人偏好,或者是出自宗教感情,或者出自其他原因,“有意”或無意地犯了錯,或者說是扭曲了原來的真實,這是非常可以理解的,他是人,而不是佛。
第四個問題,因為我不懂僧伽羅語,所以無法完全確定。但據我印象,巴利文獻史上一般好像是用翻譯,也就是不僅是轉寫那么簡單,而是轉譯。至於為什么是覺音來作,也是可以理解的。後人也會問,怎么老外把中文的《成唯識論》譯成外語了,怎么讓意大利人把古漢語的《光讚經》譯成英語了?
親愛的麥克雞兄:
回覆刪除1. 第一個問題你完全沒有擊中標靶。
不管世俗的理由是什麼。佛陀的教導(佛教的所有經律論三藏)從開始就因此一戒律而不以「梵語」(或梵語的前身,婆羅門的經典語言、吠陀用語),第一位將既有的經律論三藏改用梵文背誦或記載的就是犯「突吉羅」。如果前人已犯,後人就應改正,要尊重戒律啊!
「佛已制,不得有違」!
2. 第二個問題與文法無關,而與音樂有關。
近代,出現台灣比丘與藏傳出家人製作音樂,以樂器彈唱。
要嘛,佛教界放棄大迦葉制定的原則:「從今已後,佛所不制不應妄制。若已制不得有違。」僧團決定實行多數決,只要長老比丘同意,就可去掉這一原則而彈性解釋戒律。或者,如果宣稱「誓死擁護大迦葉制定的此一原則,創作音樂與彈唱音樂就違反戒律。
3. 第三個問題與「誰都會犯錯」無關,而與「戒律」的詮釋有關。
就像儒家記錄的《禮記》「男女不相答拜也」一樣,女子是否應該對男子答拜,即使有一人、一百人犯錯,因為漢代所有讀書人都知道「應該答拜」,犯錯(此處為誤增「不」字)必會遭遇糾正。
所以如果此段「戒律條文」指的若是「佛陀自己的語言」(也就是錫蘭上座部佛教的「巴利」,「無畏山寺派」應該已有相當一段年代使用梵語經典),那是指當下的「無畏山寺派」違反戒律,而此類經典不值得信賴!
這可能要把不斷從印度大陸渡海傳來的「梵文經典」對「大寺派」的傳承威脅,與法滅的憂慮考量進去!
版主的問難是,以覺音論師的深得「大寺派」推崇,他的學養、修持,似乎不致於犯此詮釋上的訛誤。
4. 第四個問題,覺音論師的轉譯或轉寫巴利經典,會有三種狀況:
a. 字母一樣(天城體?),但是拼字從「僧伽羅語」改作「巴利」。
b. 拼字一樣,但是字體從(婆羅迷體?)改作(天城體?)。
c. 字母與用字的拼法都改了,就向犍陀羅語本的《法句經》與巴利《法句經》的差別一樣。
當你確定主張那一點之後(a, b, c 或者描述另一種都可以),再來討論為何是彼時(西元400年)、彼地(錫蘭大寺)、彼人(覺音論師)來作,而不是更早、且由大寺派長老來作?
這樣的討論才能進入解惑的階段。
謝謝你的回應。
1\您說的犯戒,其實是把佛教的情況理想化了。把廣律中的情況理想化了,我其實還有一個問題想要寫,即將碑刻材料(反映早期僧團中的實際情況)與廣律(反映早期僧團的理想情況)作對比,而我個人認為,前者更接近現實,而卻常常為我們佛教界所忽視。(也請參紹本的研究),其實戒律是固定的,但社會一直在變,這麼說吧,如果不嫌過份的話,其實即使是非常嚴格的早期僧團中,違犯戒律就已經是廣泛存在的。(或者換句話說,在在數百年間甚至上千年裏,完全要遵守一個既定的教務,也是不現實的)
回覆刪除2、其實還是與音樂無關(一般都認為是與音樂有關,但其實是無關的),我回頭會用論文來詳細解釋此事,您這樣回答,我才第一次覺得這是一個重要的問題點,解決此一問題,看來是非常有意義的。
3、我個感覺您可能有點理想化了,或者是將戒律理想化,或者是將覺音法師理想化了,他非常偉大,但不是不會犯錯。起碼就這件事而言,他的解釋違背了我們對早期佛教僧團中的了解。
4、早期僧伽羅語的文字是哪一種(印象中是婆羅迷,而不是阿拉美,天城體就太不靠譜了,晚上上千年),是有研究的(如果沒記錯k.r.norman就有,我書稿中也注意過),早期巴利語的文字好像也是如此。
剛剛和人喝了數小時工夫茶,呵呵。準備吃飯了,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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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說」跟「寫」是不同的,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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