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1日 星期五

一個未能實現的出版計劃——1960年代中華書局與陳寅恪先生的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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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自部落格《中華書局--歷史編輯室》

http://site.douban.com/widget/notes/4499173/note/183714381/

徐俊:1960年代中華書局與陳寅恪先生的交往

2011-11-11 09:53:57

一個未能實現的出版計劃——1960年代中華書局與陳寅恪先生的交往

關於陳寅恪著作出版的往事,繼陸鍵東《陳寅恪的最後20年》之後,高克勤整理了中華書局上海編輯所(以下簡稱「上編所」)與陳寅恪先生的往還書信[1],使上編所約請陳寅恪著作的全程得以清晰呈現。關於北京中華書局與陳寅恪先生的交往,傅璇琮先生數年前曾有專文述及[2],近年又有徐慶全利用中華檔案撰寫的長文發表[3]。但傅文限於所見,未能展開;徐文所見複印檔案不完整,其重點論述「蓋棺有期出版無日」所指為《論再生緣》,頗有誤解之處。卞僧慧先生新著《陳寅恪先生年譜長編(初稿)》[4],有關北京中華與陳寅恪交往之史料,悉數引自徐文,未能核查原檔,難免以訛傳訛。本文重新梳理有關檔案資料,還原1960年代陳寅恪著作出版的舊事,尤其是北京中華與陳寅恪先生之間的一段交往。

1949年以後新出版的第一部陳寅恪著作是《元白詩箋證稿》,1950年12月由他所在的嶺南大學以「嶺南學報叢書第一種」的名義出版,此後連續三次重版:1955年9月北京文學古籍刊行社版,1958年上海古典文學出版社增補本,1959年中華書局上海編輯所新1版。正是以《元白詩箋證稿》的重版為契機,上編所約請陳寅恪先生江有關古典文學的論著編集出版,得到了陳先生的同意。從1950年代末組約《金明館叢稿初編》開始,到1980年代《陳寅恪文集》7種由上海古籍完成出版,堪稱新中國學術出版的亮點。對比上編所和北京中華在組約陳寅恪著作同一件事上的處置方式,上編所前輩的膽識與果敢足以讓我們在半個世紀後仍深懷欽敬,此外,還可以看出當時京滬兩地出版環境的差異。

湯一介先生最早向北京中華提出編集出版陳寅恪論文集的建議。1959年8月12日,湯一介為湯用彤《印度哲學史略》書稿事,寫信給中華書局哲學組,信的前一段是關於《印度哲學史略》整理及小序、後記等,後一段談搜集整理湯用彤「散見在各報紙雜誌的舊文」的情況,並附有「不完全的目錄」。因為搜集湯用彤散見舊文的緣故,湯一介在信末提出了將陳寅恪散見論文編輯成書的建議:

「另,我個人有個意見,是否可把陳寅恪先生散見各報紙雜誌上的論文編輯成書,出版?」

8月20日,哲學組負責人嚴健羽將此信附在報告後面,呈交給金燦然和歷史一組,報告第三條說:「把陳寅恪先生的論文編成書事,請歷史一組考慮。」在湯信空白處有嚴健羽「請歷史一組閱」的簽注,和歷史一組負責人姚紹華「已閱洽」的簽注。金燦然對湯信非常重視,親筆修改並添加了「湯一介關於重印湯用彤《印度哲學史略》和整理湯的學術論文的來信」的標題,要求刊登於《業務情況》。對於出版陳寅恪論文集的建議,金燦然批示:「請問問姚(紹華),『已閱洽』的內容如何?」估計姚紹華所謂閱洽,只是徵詢湯一介的意見,並非與陳寅恪本人接洽,所以在8月25日金燦然向齊燕銘匯報湯用彤著作出版意向的信中,完全沒有涉及出版陳寅恪論文集的事。

一年以後的1960年8月4日,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小組(中華書局為其辦事機構)召集國內高校古代文史專業學者近20人[5],在北京召開座談會,與會的中山大學歷史系主任楊榮國在發言中說:

又陳寅恪的有些東西可以出版,前一些時候他寫了一本《論再生緣》,在國內只有油印本,後來流傳到香港後,被人別有用心的印出來了,希望中華和他聯繫,請他拿出來。有一些論文印成一個集子也還有一些參考價值。」[6]

就是從這次會議開始,陳寅恪論文集與《論再生緣》,成為這個時段中華與陳寅恪交往的主線。

8月22日,金燦然致函齊燕銘,就論文集與《論再生緣》約稿事作了專門請示:

燕銘同志:
楊榮國同志這次在京時曾談到關於陳寅恪的兩件事情,茲寫上供您參考。
(一)楊建議我們考慮印陳寅恪的文集(包括解放前後的論文)。楊說陳先生在被批判以後,表示不再教課。如印他的文集,一要不改,二要印快,三要稿酬高。
(二)陳研究《再生緣》後寫成一部稿子,以書中主角自況。這部稿子曾經在廣東油印,印數少,售價定得很高。後來香港有人把這部稿子拿去出版,書前加了一篇序,說像這樣的書稿,在大陸上是不能出版的,等等。陳知道此事後心情很沉重。
陳的这部書我們已向香港方面去要了,要來後再給您送去。
敬禮
金燦然 22/8
     」

同一天,齊燕銘在金燦然信上批示:

陳文集要否印,應請廣東省委文教部門考慮。齊燕銘 22/8

在「一要不改,二要印快,三要稿酬高」語下,齊燕銘劃線後批示:「看內容再說」。

9月16日,金燦然親筆致函楊榮國,通報上級領導關於文集約稿的要求:
榮國同志:
關於出版陳寅恪文集問題,曾請示過有關領導同志,領導同志指示,此事要經過廣東省委請示一下,如省委認為有必要出版,我們可以考慮接受。
在京所談諸稿,望加緊進行,特別是兩《唐書》。[7]
敬禮
金燦然  16/9
       」

到12月初,金燦然已經得到香港方面送來的《論再生緣》,並轉給了郭沫若[8],但是論文集約稿的事,中大方面還沒有進展。12月12日,金燦然再次致函楊榮國:

榮國同志:
出版陳寅恪文集問題,廣東省委的意見如何?最近我曾口頭請示過周楊同志,周揚同志表示可以出,也曾問過郭沫若同志,郭老也認為可以出。如果廣東省委同意出,請把你們對出版的要求和做法告訴我,以便正式向中宣部請示。又,陳寅恪先生最近的政治、思想情況如何?在香港出版了「論再生緣」以後他有什麼反映?請寫一書面材料,直接送給中宣部許立群同志或送給我轉交都可以。
敬禮
金燦然  12/12
     」

到這個時候,關於出版陳寅恪論文集的事,因為同時牽涉到港版《論再生緣》,已經引起中宣部、文化部許立群、周揚、齊燕銘三位副部長以及郭沫若的關注,而根據事件的後續情況推測,楊榮國並沒有就此事向廣東省委請示,也並不很清楚上編所與陳寅恪商談的出版計劃。12月21日,楊榮國致函金燦然:

金燦然同志:
兩函均奉悉,關於陳的材料,寫好後即直寄許立群同志處,請釋念!至於著作出版問題,中央同意,則由貴局和陳進行商酌如何?(關於渠之論文在整理中)。專此即復,並致
敬禮
楊榮國  21/12,1960
       」

據陳寅恪與上編所往返函件,陳寅恪1958年9月接受上編所約稿,決定編集論文集《金明館叢稿初編》,但「賤軀自去年至今疾病纏綿,以致整理舊稿工作完全停頓」(1959年6月7日函)。在此期間,陳寅恪主要精力在撰寫《錢柳因緣詩釋證稿》,「寅恪現正草《錢柳因緣詩釋證》,尚未完稿,擬一氣呵成,再整理《金明館叢稿初編》」(1961年9月2日函);「又現正寫《錢柳因緣詩釋證稿》,已至最後一章,但因材料困難問題複雜,非一氣呵成然後再整理舊稿(即《金明館叢稿初編》)不可,否則必將功虧一簣也」(1962年3月30日函)。可見楊榮國來函括注所說「關於渠之論文在整理中」,與當時的實際情況頗有差距。

金燦然接信後批示:

「一、從「史學論文索引」中把陳的著作查出,開一目錄(大體排列一下)給我。著史一組辦,希望新年前能辦完。
二、在上級未正式決定前,出版陳的論文集問題,不要在群眾中宣談。」

1961年1月6日金燦然將楊榮國信及陳寅恪論文草目呈交齊燕銘,請示「可否正式向陳約稿」:

「燕銘同志:
關於出版『陳寅恪論文集』一事,我曾口頭請示過周揚同志,他表示可以;也曾問過郭老,郭老贊成。最近接楊榮國同志信,附上。為慎重起見,我們就手邊的材料查了一下陳到底發表過那些文章,草目(不全)附上。請考慮可否正式向陳約稿。從爭鳴上講,似可以約,但據說他的稿子是不能動的,約了可能有些麻煩。
陳關於隋唐史的兩本專著和一本《元白詩箋證稿》,解放後均已出版。目錄中關於元白詩的文章,均已收入後一本書中。
敬禮
金燦然  6/1       」

通常情況下,齊燕銘在接到金燦然的請示函後,總是及時批示發還。但不知何故,這封信一直到3月底齊燕銘才批示。據1962年7月3日中華書局致上編所陳向平函所述,1961年3、4月間楊榮國再次來京開會,談及此事。或是經中華再次催問,齊燕銘於3月29日在金燦然信後作出了如下批示:

「可由『中華』提出向陳約稿,只告他文中如有涉及兄弟國家和東南亞國家的(因中國古代史常有把這些國家做為藩屬和文中帶有污辱話的情形,今天發表容易引起對方不快),請其慎重注意,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此外問題隨其任何論點均不必干涉。(對少數民族似關係不大,因國內問題總好講清楚也,當然也要看講話的分寸)。又約稿可否通過楊榮國與之面談,比寫信好。  齊  29/3 」

得到齊燕銘的指示後,中華開始按要求著手進行。據宋雲彬日記,他可能參與了約稿函的起草,並曾攜稿徵詢葉聖陶的意見。宋雲彬1961年4月12日日記:

「為中華與陳寅恪函,持草稿赴東四八條請聖圣陶斧正,聖陶不在,留交阿滿。……晚飯後再去看聖陶,談至十時始回。」[9]

4月13日日記又云:「上午以致陳寅恪函稿交張北辰。」但檔案所存編輯部致陳寅恪約稿函並非宋雲彬起草,而是由王季康於12日草擬,金燦然13日簽批,並有15日所寫「打好交我與中山大學來開會的同志商辦」的批示。約稿函全文如下:

「寅恪先生:
為推動科學研究,繁榮學術文化(此句被刪去),我們打算出版一些老一輩的學者的論著。過去幾十年間,您發表過不少有價值的學術論文(「有價值的」被刪去)。只因這些論文都散見於各種報刊上,有些現在已不容易找到,研究者深感不便,我們很希望您能把這些學術論文匯編出版。未悉尊意如何?請撥冗惠復為荷。
敬禮
編輯部
       」

旁注:「另抄一份寄給楊榮國同志,在信上不要寫出抄送字樣。」同時以金燦然的名義致函楊榮國:

「榮國同志:
關於出版陳寅恪論文集事,最近齊燕銘同志指示:讓我們向陳先生提出約稿,只告他文中如有涉及兄弟國家和東南亞國家的地方,請他慎重注意,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因為中國古代史常有把這些國家作為藩屬和文中帶有污辱的話的情形,今天發表,容易引起對方不快。至於其他方面的問題,隨其任何論點均不必干涉。今將給陳的約稿信抄附,請閱洽。關於要請其注意的問題,在信中沒有提起,想請您當面用商量口氣與陳先生一談。
敬禮!
金〇〇       」

其中「用商量口氣」為金燦然親筆補加。

在約稿信發出半個月後,金燦然去天津、上海、廣州等地參加《中國通史》討論會。陸鍵東據廣東省檔案館藏1961年《陳寅恪近況》說,這一年的「五月上旬,中華書局總經理金燦然南下廣州參加中南地區討論《中國通史》一稿,在穗期間金燦然曾專程拜訪了陳寅恪,提出請陳寅恪將《論再生緣》一稿修改後交中華書局出版刊行。『陳也有此意,但目前尚未著手修改』」。[10]1961年中華書局《工作簡報》第3、5兩號中有金燦然這次外出的記錄,第3號(4月21日至5月4日):「金燦然同志去天津、上海、廣州等地參加中國通史討論會,同時了解學術界的情況,並組織一些書稿。」第5號(5月20日至6月4日)所記較詳:

「金燦然同志於5月22日回到北京,在局務會議上報告了天津、上海、廣州等地中國歷史討論會的情況和各地學術界的一些情況。主要印象是:(1)這次討論推動了百家爭鳴;(2)史學界的隊伍在迅速成長,40歲以下的青年教學研究人員很活躍。」

按理說,出版陳寅恪論文集已經得到上級許可,並在金燦然行前正式以公函形式向陳寅恪約稿,如果金燦然拜訪陳寅恪,不會不談到出版論文集的事。以《工作簡報》1961年第2號(4月1至20日)記載「遵照領導同志指示,函約陳寅恪編學術論文集」推論,如果金燦然訪問陳寅恪並提出約稿,《工作簡報》應不會失載。可奇怪的是,金燦然訪問陳寅恪並約稿的事,在中華檔案中卻無跡可尋。1962年約稿事終結,在編輯部發给陳、楊二人的信中,回顧約稿過程,也隻字未提金燦然訪問面請的事。

據同年《工作簡報》第4號(5月5日至19日),「郭老校點的《再生緣》(陳端生著)送來我局,正在整理加工,擬與陳寅恪《論再生緣》一書同時出版。」[11]。

擬將二書同時出版,或許是與金燦然訪陳相關的信息。除了《論再生緣》,金燦然對《錢柳因緣詩釋證稿》的關注,也可能與這次訪問有關。1961年7月9日金燦然將《牧齋遺事》和吳晗的舊作《社會賢達錢牧齋》送呈齊燕銘[12],並附親筆信如下:

「燕銘同志:
送上《牧齋遺事》、《社會賢達錢牧齋》兩文,請閱退。從前一文中,可以大體看出錢柳姻緣的情況;從後一文中,可以大體看出錢牧齋的為人。又,陳寅恪近況另紙抄奉。
我估計,陳寫錢柳姻緣可能有所寄託,發些牢騷。
敬禮
金燦然  七月九日       」

7月15日齊燕銘閱退金燦然,原函今尚存。信中所云另紙抄奉的「陳寅恪近況」今不存,「陳寅恪近況」或許就是陸鍵東所引的1961年《陳寅恪近況》,因為涉及金燦然訪陳之事,金燦然特地抄呈齊燕銘。

1961年11月30日,齊燕銘召集北京部分學者在人民大會堂新疆廳「座談1962年古籍整理出版計劃等問題」[13],會議討論的內容包括《中華書局1962年編輯發稿計劃(初稿)》,在發稿計劃說明的第一條「科學研究工作和教學工作者的參考書」下,兩處涉及陳寅恪的書稿:

「個人研究成果方面,有湯用彤著《佛學論叢》,陳國符著《道藏源流考》……,此外還有朱希祖、余嘉錫、陳寅恪、顧頡剛等的學術論文集。章士釗著《柳文指要》、陳寅恪著《論再生緣》和吳世昌著《紅樓夢探源》,也計劃在1962年內發稿。」

但在這份說明的底稿上,「陳恪著《論再生緣》」被用紅筆劃去[14]。

《工作簡報》第8號(7月6日至20日)記載,「陳寅恪正在撰寫《錢柳因緣詩釋證稿》,最近去信商量希望完成後能交我局出版」。此次去信商約《錢柳因緣詩釋證稿》,可能也是通過楊榮國。1962年1月6日楊榮國函復中華書局編輯部:

前函奉悉,囑事已問陳寅老,據云:『錢柳因緣』一稿,約今年暑假可完成,並交上海中華出版;至於文集,則須待明年春季,一俟完成,可交你局。專復即致
敬禮! 
楊榮國 6/1,1962    
 
此間有同志需要《冊府元龜》壹部,希望能代為購到。

在北京中華通過楊榮國組約陳寅恪論文集的過程中,此信明確說「已問陳寅老」,並第一次明確說到「一俟完成,可交你局」。1月15日中華書局編輯部致楊榮國函:

榮國同志:
一月六日來函奉悉。承告陳寅恪先生的論文集將在1963年春完成後交我局出版,至感。以後有關此書的出版問題,仍煩您促成,為感。
你處有同志託購《冊府元龜》壹部,另由我局服務組寄上。
專復,並致
敬禮
中華書局編輯部
       」

在此前后,周揚在多個場合指示「出版學術著作,標準要寬一些」,「王國維的、陳垣的、陳寅恪的,都要出」[15],而上編所在1962年5月副總編輯戚銘渠赴穗訪問陳寅恪之後,開始落實《金明館叢稿初編》和《錢柳因緣詩釋證稿》的出版合同。或許是上編所對北京中華組約陳寅恪論文集及《錢柳因緣詩釋證稿》有所耳聞,5月7日,金性堯代上編所草擬了一封致北京中華的信[16]:

「總公司編輯部:
本年三月二十九日曾致1097號函一件,函中說明劉大杰先生的學術論文集,已列入我所本年度發稿計劃中。目前大杰先生正在修訂其《中國文學發展史》下冊(上冊已於三月間發排),俟該冊修訂完畢,即可整理論文集。故希望你處同意此一選題由我所出版。至今已逾一月,未荷惠復,想已蒙同意。其次,我所戚銘渠同志最近因公前往廣州,特乘機專誠拜訪陳寅恪先生,除向其問候外,並重將其《錢柳因緣詩釋》、《金明館叢稿》加以明確,要求俱由我所出版。嘗蒙寅恪先生親自允諾,並說此二稿早已定約,將來完稿後自當先後寄給我所出版。此外,我所為了積極貫徹黨的二百方針,並擬有系統地印行全國有高質量的學術研究論集,上述劉、陳諸先生著作,則早已列入計劃之中。現因劉著論文集及陳著《詩釋》、《叢稿》,都已落實,為了加強彼此業務上的聲氣,特此專函布聞,並希察洽為荷。此致
敬禮
1962年5月7日       」

此函是否發往北京中華,因為檔案缺載,已不得而知。或許在收到上編所此信之後,北京中華才知道陳寅恪著作已經花落上海。5月26日,由俞筱堯擬稿,6月8日金燦然簽發,中華書局編輯部致函楊榮國:

「榮國同志:

陳寅恪先生文集《金明館叢稿》,據您過去來信說,將於1963年秋編竣交我局出版,但陳先生本人迄無來信見示,不知何故?此事經您大力促成,歷時已久,考慮到陳先生具體情況,我處始終沒有為此事直接寫信給他(去年寫過一次,是經您轉致的)。最近上級又指示我局組織出版學術論文集的事,我們亟須規劃,煩您便中再向陳先生一詢他的編訂計劃和完成日期,並見告。
如他在編訂文集時有需要我處協助之處,請隨時見告,當盡力辦理。
專此奉達,並致
敬禮
中華書局編輯部
附致我們给陳寅恪先生信,請代為轉致。 」

檔案所存擬稿,其中「最近上級又指示我局組織出版學術論文集的事」的「上級」二字原作「周揚同志」。中華書局編輯部致陳寅恪函全文如下:

「寅恪先生:
去年四月十三日,為約請  先生編訂文集的事曾有專函奉達。嗣後楊榮國同志來京開會,我們又拜託他回穗後代為接洽此事,後得他兩次復信,知已蒙  先生同意編訂,並計劃於1963年春完稿後即可交我處出版。並云先生將有復信給我們。但事隔近年,迄未見  先生來信,未知詳情如何,至以為念。因特專函奉詢,敬請撥冗惠復,為荷。
郭老《再生緣》標點本清樣不久即可寄奉,恐念順聞。
另郵掛號寄上毛邊紙稿紙500張,請檢收。在邊訂文集時如尚有需要我處協助之處,請隨時見示,當就力之所及,盡力配合。
專此奉達,佇候嘉音。

敬禮
中華書局編輯部       」

這一次北京中華接到了陳寅恪先生的復信,不過也為兩年來輾轉組約陳寅恪論文集的事劃上了一個句號。1962年6月20日陳寅恪致中華書局編輯部函(網絡圖片):

「負責同志:
一九六二年六月十一日(62)編1529號來函敬悉。簡單答復如下:
(一)編訂文集事數年前早已允交上海中華書局印行。去年四月十三日尊處來函並未親自收到。楊榮國先生亦未與鄙人接洽,更無從同意。至於一九六三年春完稿之說,不知何所依據。寅恪現正寫新論文尚未完畢,整理舊稿並未著手,且舊稿如將來整理完成,亦應踐前此諾言交與上海中華書局出版,與尊處無關也。
(二)學校已代購得稿紙。尊處寄來之稿紙既少且不合用,特此掛號璧還,請查收。寅恪舊稿既不交尊處付印,此稿紙尤不應接受也。
(三)《再生緣》校點本清樣,請寄交廣州中山大學東南區一號二樓,以免延誤。至要至感。此致
敬禮
陳寅恪(鈐陳寅恪朱文印)      
一九六二年六月廿日       」

此函6月25日寄達,30日金燦然批示:「函上編,陳來信文集交上海出版。」據陳寅恪先生復函,中華書局1961年4月13日約稿函他並未「親自收到」,楊榮國也未與陳寅恪先生接洽過論文集出版之事,而1962年1月6日楊榮國函明確說「囑事已問陳寅老」,各執一詞,原因何在?

楊榮國於1953年院系調整時,從湖南大學調任中山大學,1956年任中山大學歷史系主任,但到1960年中大哲學系復辦,楊榮國又調任哲學系主任。也就是說,在1960年4月,楊榮國建議出版陳寅恪文集的時候,他已經(或將要)離開中大歷史系主任的崗位,與陳寅恪先生沒有了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更為深層的原因或許來自楊榮國的政治身份,楊榮國是1930年代加入共產党的秘密黨員,到中大後公開了黨員身份,擔任中大黨委常委。而在學術界,楊榮國也是著名的馬列主義史學家。另外,在湖南大學期間,楊樹達對楊榮國的評價以及由此引起的紛爭[17],以陳寅恪與楊樹達的關係,不會不引起關注而有所知。楊榮國與陳寅恪本沒有多少私誼和交往,所以在北京中華緊鑼密鼓請示匯報做約稿準備的時候,楊榮國實際上按兵未動,既沒有按照齊燕銘、金燦然的要求請示廣東省委,也沒有正式轉達北京中華的約稿意向,甚至並不了解陳寅恪撰述和出版的計劃。

當然,這只是半個世紀後的推測,楊榮國没有來信說明其間的「蹊蹺」,7月3日,金燦然致函楊榮國,向他通報了有關情況:

「榮國同志:
為請陳寅恪先生編訂學術論文集的事,從1960年以來,由於你的促成,我們經向領導請示後,曾先後給你寫過幾次信,一再麻煩你。最近,在1962年6月12日,我們又曾給你寫了掛號信並附去給陳寅恪先生信,催詢此事。差不多同時,在6月15日,我們給中山大學科學研究處的復信中也提到這件事情(此信曾有抄件給你)。日前我們收到陳的復信,並將我們送给他的稿紙退回。為了便於你了解此事處理結果和陳的思想狀況,茲將陳的來信抄奉。陳信中所提到的我局上海編輯所曾與他聯繫編訂論文集問題,上海有關同志最近才告訴我。陳既然願意將論文集交給上海出版,我們當然歡迎。我已寫信將此間經過您和陳聯繫的情況告訴上海,以便那邊繼續接洽。
此致
敬禮
金燦然       」

擬稿中原有「關於陳寫的《論再生緣》一稿,因涉及兄弟國家朝鮮的關係,恐不適宜出版。故我們6月間給他的信中未曾提及」一段,金燦然簽批時將「恐不適宜出版」改為「是否出版,如何出版,尚待請示領導決定」,復又將此整段刪去。

與致函楊榮國同一天,北京中華致上編所副總編輯陳向平函(網絡圖片,俞筱堯7月3日擬,金燦然簽發):

「向平同志:
我们在北京時談到過的有幾部書稿的事情,因情況有些變化,擬作如下處理。
高步瀛的《古文辭類纂》,因高遺稿未全部清理,家屬和整理者方面都有糾紛,一時難於解決,且該稿又係未定稿,故決定不再轉移。

陳寅恪的《金明館叢稿》,最近我們和他本人聯繫過,他表示將來編訂完成後,願意交由上海出版,故陳先生處今後我們不再聯繫。為了將來便於處理他的文集出版問題,我們將1960年以來幾封主要的信件抄錄如下,供你們工作上參考。
一、1960年9月間,廣東方面向我們提出編訂陳文集事,金燦然曾於9月16日給楊榮國同志以(60)編字第1436號信。全文如下(略)。
二、1961年3、4月間,楊榮國同志來京開會,提到此事,我們請示領導後於4月12日就編訂文集應注意的問題,以(61)編字第409號復信,全文如下(略)。
三、1961年4月我們給陳的約稿信,略。
專此奉達
敬禮
俊民、銘渠同志問好。
中華書局編輯部       」

中華檔案中現存一份與陳寅恪(包括楊榮國)往返函件統計,時間是1962年7月27日,出自當時在歷史組任職的陳振之手:

中大東南區1號2樓
陳寅恪  廣東中山大學歷史系
(包括楊榮國的信)
發1436,60-16/9 給楊榮國代問陳稿信。
發406,61-13/4 給陳寅恪約稿信。
發409,61-13/4 給楊榮國信,請代向陳寅恪約稿。
發1528,楊榮國,據楊來信說陳《金明館叢稿》於63年秋完成,請楊詢陳,示完成日期等。
發1529,陳,去年4月13日發第一信約稿,本信為催復信(通過楊轉交)。
發1530,中大科研處,請詢陳文集事。
收1101,62-20/6 陳本人來信,說論文集事數年前已允交上海中華……去年13/4去函未親收,楊榮國先生也未與他接洽,因無從同意,63年春完稿之說無據。
發1751,62-5/7 楊榮國,復信(同意由上編出版)。
發1752,62-5/7 陳向平(上編)。
以上發文捌件,收文壹件,共計玖件。[18]
陳振  62.7.27

檔案的歸結,也表示這長達兩年的組約稿事件就此結束。

《金明館叢稿初編》於1963年3月寄交上編所,因為其中涉及的敏感問題,「文革」前未能出版。在1966年3月1日中華書局總編輯室編印的《情況反映》第3期中,有一篇題為《陳寅恪〈金明館叢稿〉的政治問題》的文章,文章可能主要依據上編所審讀意見寫成,其中一段說:

「我局上海編輯所前在63年組到中山大學教授陳寅恪的學術著作《金明館叢稿•初編》,其中收輯論文計20篇,約十五萬字。
……」

上編所經多次審讀後,對該稿能否接受出版,感到困難,現已向上海市出版局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即:對一般屬於學術性質的問題可不予刪改。凡作者以自己的敘述文句論及有關涉外、誣蔑農民起義、大漢族主義和大國主義、崇外思想等處,酌加刪改,或用引號以資識別;對作者所引史料,除特別嚴重的如征東條等須處理外,一般不予改動,但需在《出版說明》中作適當說明。如作者同意(通過中大楊榮國與之聯繫)進行必要的刪改,則可考慮接受出版(用內部發行或在學術界徵訂印數後控制發行,印數要少,供學術界批判、討論之用)。

令人頗為不解的是,關於作者是否同意刪改,這篇文章再次特別提出「通過中大楊榮國與之聯繫」,而不採用金性堯復審報告中所說,「擬先往復旦大學陳守實、蔣天樞先生處聯繫,希望他們寫信給作者考慮」的意見。殊不知,正是所託非蔣天樞先生這樣的陳門「託命之人」,北京中華前後兩年的約稿才勞而無功,最終成了一個沒有實現的出版計劃。

2010-10-20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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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克勤《陳寅恪文集出版述略》,《文匯報》,2007年6月3日;高克勤《陳寅恪先生書信輯注》,《中華文史論叢》,2008年第2期。
[2] 傅璇琮《陳寅恪史事新證》,《濡沫集》5-11页,湖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
[3] 徐慶全《陳寅恪〈論再生緣〉出版風波》,《南方周末》,2008年8月28日。
[4] 卞僧慧《陳寅恪先生年譜長編(初稿)》,中華書局,2010年4月。
[5] 參加會議的有許欽文、王季思、陳中凡、趙景深、岳劼恒、傅庚生、劉綬松、楊榮國、陳志憲、林鶯、李廣田、徐嘉瑞、馮沅君、錢天起、趙伯愚、孫望、嚴微青、郭紹虞等(以發言記錄為序)。
[6] 1960年8月4日座談會紀要打印稿。
[7] 此處兩《唐書》,指中大歷史系劉節、董家遵先生承擔的新舊《唐書》點校工作。
[8] 郭沫若《序再生緣前十七卷校訂本》:「1960年12月初旬,金燦然同志把《論再生緣》一文給我看了。」 《光明日報》,1961年8月7日。
[9] 宋雲彬《紅塵冷眼》,560頁。山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3月。下同。
[10] 《陳寅恪最後20年》,320頁。
[11] 關於郭沫若《再生緣》整理本,可參見程毅中《郭沫若校訂本〈再生緣〉再生始末》,《世紀》2009年第一期。
[12] 《牧齋遺事》,清佚名撰,丁祖蔭輯,1917年《虞山說苑甲編》本。吴晗《社會賢達錢牧齋》,刊於《中國建設》6卷5期,1948年8月。
[13] 參加會議的有佟冬、孫蜀丞、馬宗霍、張政烺、陳乃乾、宋雲彬、魏建功、傅彬然、金燦然、吳晗、翦伯贊、陸宗達(依檔案所存邀請名單順序)。
[14] 一說因轉由人民文學出版社承擔而刪去,參見前引徐慶全文;另參謝保成《郭沫若校訂〈再生緣〉的故事》,《中華讀書報》,2002年11月6日。此說恐不確,詳見後文所引1962年7月3日金燦然致楊榮國函擬稿刪去的一段文字。
[15] 1962年3月30日《周揚同志談話紀要》,金燦然追記(打印稿)。參見容甫《周一良〈魏晉南北朝史論文集〉出版軼事》,《書品》,2010年第五輯。
[16] 金性堯《〈金明館叢稿初編〉複審報告》附錄,《東方早報》,2008年8月28日。
[17] 楊樹達《積微翁回憶錄》1951年7月1日:「本校文學院長楊榮國發布文字於《新建設》雜誌,引金文、甲文錯誤百出。……又引《左傳》班固注,不知此注從何而來,因草一文質問之。」(324頁)並上書毛則東(345頁)。因為與楊榮國等一起評為六級教授,認為是「一種侮辱」(352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11月。
[18] 以上九件中,致中大科研處函未見,1962年6月20日陳寅恪來函、7月5日致上編所陳向平函,僅見網絡圖片。

原刊:《書品》2010年 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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