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佛教界曾有一位顯赫的大居士,他雖然不是大專院校的教授,也未曾在佛學院任教,不過他寫了許多篇論文,也出版了五六本書。在交換過基本的禮貌問候之後,他問了一句相當根本的問題:「為何要做跨文本的對照閱讀呢?作了漢巴對照之後,你有發現任何漢譯佛教經典沒有的根本教導嗎?」
這真是「大哉問」,也間接知道他可能未曾留意過相關的論文。
我沒有資格回答這個問題,可是看來只有我願意探討這個問題,讓我不自量力試著解說看看吧。
1. 願解如來真實義:在經典中,有些字詞我們不懂其意思,更不用談到意涵了,借助漢巴對讀可以了解經義。譬如:《別譯雜阿含14經》「復語掘地,見楞祇芒毒蟲」(CBETA, T02, no. 100, p. 379, c12),《別譯雜阿含248經》:「偈以欲為初,字為偈分別」(CBETA, T02, no. 100, p. 461, b14)《雜阿含1021經》:「欲者是偈因,文字莊嚴偈,」(CBETA, T02, no. 99, p. 266, b9),《別譯雜阿含經》卷12:「曠野素彌,[6]蘇[7]瞿曇;蓮華石室[8]及毘羅,毘闍折羅,[9]憂波折羅,[10]第十名動頭[11][12](此下丹本第七卷)」(CBETA, T02, no. 100, p. 456, b21-23)[6]蘇=搜【宋】【元】【明】【聖】。[7]瞿曇+(彌)【宋】【元】【明】。[8]及+(與)【宋】【元】【明】。[9]憂=優【宋】【元】【明】【聖】。[10]第十名動頭+(無趣仙人,汝今喪子;華敷於上,眾生誰造?汝上壯年,欲生何處,何處受身?)【宋】【元】【明】【聖】。[11]+(光明皇后願文)【聖】。[12]〔此下…卷〕七字-【宋】【元】【明】【聖】。
2. 決定異讀:《大正藏》頁底註提供許多異讀,卻未建議那個異讀比較接近經義。借助漢巴對讀可以協助選擇異讀,並能提供可能性較高的解讀。例如:
《法句經》卷1〈10 放逸品〉:「發行不放逸,約以自調心,慧能作[27]定明,不返冥淵中」(CBETA, T04, no. 210, p. 562, b29-c1)。[27]定=錠【宋】【元】【明】。「錠」才是正確的用字。《法句經》卷1〈12 華香品〉:「孰能擇地,捨[13]鑑取天?誰說法句,如擇善華?學者擇地,捨[*]鑑取天;善說法句,能採德華。」(CBETA, T04, no. 210, p. 563, a23-25)[13]鑑=監【元】【明】*。[*13-1]鑑=監【元】【明】*。兩個「鑑」字,都應該是「監」字,當「監獄」解釋。
《雜阿含1026經》卷37:「是名比丘斷愛欲,[4]轉諸結,[5]止慢無間等」(CBETA, T02, no. 99, p. 268, b7-8)[4]轉=縛【宋】【元】【明】。[5]止=上【元】【明】。
參考《相應部46.3經》的經文 “acchecchi taṇhaṃ vivattayi saṃyojanaṃ” 推定,《雜阿含468經》應是「是名比丘斷除愛欲,轉去諸結,正慢無間等,究竟苦邊。」「轉」字為相當於 vivattati 的字之誤譯,意思為「根除」。
3. 在似乎沒有疑義的地方更正經義。例如:
《中阿含211經》「復問曰:『賢者拘絺羅!比丘入滅盡定時先滅何法?為身行,為口、意行耶?』尊者大拘絺羅答曰:『比丘入滅盡定時,先滅身行,次滅口行,後滅意行。』」(CBETA, T01, no. 26, p. 792, a6-10)對照巴利經典,以及漢譯論典,應該是先滅口行,次滅身行,其次滅意行。
《雜阿含1174經》卷43:「佛告比丘:『此大樹不著此岸,不著彼岸,不沈水底,不閡洲渚,不入洄澓,人亦不取,非人不取,又不腐敗,當隨水流,順趣、流注、浚輸大海不?』」(CBETA, T02, no. 99, p. 314, c16-19)。經文未對「不沈水底,不閡洲渚」作解釋。對應的《增壹阿含43.3經》「中沒者欲愛耶。在岸上者五欲也」(CBETA, T02, no. 125, p. 759, a15-16)。此一《增壹阿含43.3經》的解釋不恰當,應從巴利文獻補入合適的解釋。
經由跨文本的佛典校勘研究,我們讀到對照閱讀所顯示的不同面貌,諸如:經題的不同,說經地點的差異,說譬喻者的差異,問答者角色的互換,入滅盡定次第的出入,佛陀宣說的偈頌與外道斷滅論者的偈頌之間的混淆,等等。
跨不同語言的多文本佛教文獻的對照閱讀,可以協助整理各對應經典之間的異同。藉助這些差異與雷同的經文細節,不僅能夠澄清因口誦傳承、翻譯、輾轉抄寫所造成的經文訛誤或遺漏,也可以協助詮釋難解的漢譯經文,補充未詳盡敘述的經文背景,追溯早期註釋文句混入經文的現象,與描繪口誦傳承在對應經典顯示的不同風貌。
無著比丘,(2007c),〈他山之石可以攻錯〉(II),《正觀》第43期, 115-134頁,正觀雜誌社,南投縣,台灣。(‘Some Pali Discourses in the Light of Their Chinese Parallel ’, Buddhist Studies Review, 22.2 (2005) page 93-105, London, UK.)
<37頁>感謝自古以來的經典傳誦者與翻譯者的努力,我們現在才能擁有篇帙浩大的文獻資料,而能對照閱讀不同版本的同一經文。這樣的比對閱讀讓我們除了單一傳統的研究成果之外,增加了另一傳統提供的細節所帶來的清晰度;初期佛教因此所增加的視野,我們可以用獨眼的人恢復第二隻眼睛的視力來比喻,他用雙眼所看到的與他當初用單眼所看到的一樣,不過他現在用雙眼看的視野更廣,也更精確。
師兄您提到: 對照巴利經典,以及漢譯論典,應該是先滅口行,次滅身行,其次滅意行。
回覆刪除不知師兄是不是將滅口行對應二禪、滅身行對應四禪並且將身行等同呼吸而有這樣的結論?
同樣提到這樣順序的有 sa.568
就該經本身對「身行」作的定義
出息、入息是身法,依於身、屬於身、依身轉,是故出息、入息名為身行。
這樣的定義是說 出入息屬於身行的一類,而不是等同出入息。條件是「依於身、屬於身、依身轉」
這可以從其他經典中看出來例如:sa.807 一切身覺入息念如實知,一切身覺出息念如實知。身行休息入息念如實知,乃至滅出息念如實知....
此處身行休息入息念如實知,如果是身行單指呼吸,那又怎麼又加上身行休息(入息念如實知),身行休息(出息念如實知)。
實際的禪修中在取相成功之前有一個階段感覺不到身體存在,不震動不搖晃....也是身行休息或身行安息,但此階段仍以出入息為所緣。
就是說身行根據同經sa.568定義與其他經典文句的比對,可以說並不是完全單一的指呼吸。
另外就是 sa.810 從安那般那完成四念處,就是觀息的變化不但完成身念處也可以完成受、心、法念處。
譬如以講話為例,是先有意圖,覺觀、到口發語,其中口發語為身行。 順序是 意行、口行、身行。
如果師兄是將 滅口行對應二禪、滅身行對應四禪入出息止息並且將身行完全等同呼吸,對應到出入滅受想定的順序,若如此末學也覺得是合理的。
問題是末學找不到其中有任何這樣成立的緊密關連,就聖典中禪修方式來說,多以較粗顯先而較深細的後,身、受、心、法也是如此。而身、口、意行應該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