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9日 星期六

《雜阿含經》攝頌初探--兼談印順導師在《雜阿含經》攝頌研究的創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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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攝頌初探

兼談印順導師在《雜阿含經》攝頌研究的創見

本文出自《福嚴佛學研究》第四期,2009 年四月出版,89-139頁

I,印順導師在釐清《雜阿含經》攝頌的創見

一,前言

現今存世的漢譯四阿含中,《長阿含》的譯本沒有攝頌[1],《增一阿含》譯自曇摩難提的闇誦,攝頌(錄偈)不全[2],《中阿含》的攝頌涵蓋全部 222經,沒有遺漏。各版本藏經收錄單卷本、二十卷本(或十六卷本)、五十卷本等三種《雜阿含經》,單卷本《雜阿含經》無攝頌,五十卷本《雜阿含經》僅五卷有攝頌[3],二十卷本(或十六卷本) 雜阿含經,各版藏經例稱為《別譯雜阿含經》,十六卷本《別譯雜阿含經》有三十一首攝頌,二十卷本《別譯雜阿含經》遺佚其中一首而僅有三十首攝頌。至於巴利五部尼柯耶,除了《小部尼柯耶》之外,各部尼柯耶均保存有較完整的攝頌[4]

攝頌為結集經典後,摘取經文的字詞,或者另以字詞隱括經義,約十經成為一首偈頌[5]。這樣的偈頌有稱為「錄偈」的、有稱為「嗢拕南頌」或「嗢拕南」的、有稱為「結頌」的、有稱為「總頌」的、有稱為「欝陀南」的,巴利文獻稱此攝頌為 uddāna[6];以下為行文簡潔方便,統一稱為「攝頌」。佛教文獻中,攝頌顯示三種主要功能:一是協助口誦傳承,作為背誦經文的提示;二是避免經典前後次第錯亂,以利僧團齊聲合誦;三是維持此階段集結時的原貌,避免後起的經典混入原來的結集而變得駁雜。[7]

在漢譯或巴利文獻的經、律、論都有「攝頌」,本文所探討的範圍主要為「四阿含」和「五部尼柯耶」的攝頌。

為行文方便,以下將赤沼智善《漢巴四部四阿含互照錄》簡稱為《互照錄》,印順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簡稱為《會編》。

二,《雜阿含經》次第的整理

呂澂在〈《雜阿含經》刊定記〉文中,如此敘述其比對《瑜伽師地論》的過程與發現:

由此取舊翻《雜阿含經》與《論》文相較,以《經》錯簡過多,時阻困難,然前後推尋,《論》文畢十四卷,《經》文亦畢二十二卷,而後恍然《瑜伽》之文純引《雜含》本母無疑義也。《雜含》結集乃以義為部類;每一類中出經千百,亦但義類相同,諸經卻無次第。至於本母就義決擇,又不必盡,一門或釋一經,或釋多經,又或多門以釋一經,文段次第更為難見,然比觀經文固若網在綱、有條不紊也。今為『經論對勘表』如次,以證此說。[8]

印順導師承襲呂澂的舊說而更進一步標註、抉擇,而發揮《經》、《論》對照的精神,如說:

呂澂發表了〈雜阿含經刊定記〉,依《瑜伽師地論》,知道四《阿含經》是依《雜阿含經》為根本的;《瑜伽論》〈攝事分〉中,抉擇契經的摩呾理迦(本母),是依《雜阿含經》的次第而造。[9]

到近代(民國十二年,西元一九二三年),支那內學院呂澂,發表 〈雜阿含經刊定記〉,證明了《瑜伽師地論》〈攝事分〉的『契經事擇攝』,實為《雜阿含經》主體的本母──摩呾理迦。《論》文從卷八五到九八,凡一四卷;依《論》義對讀《經》文,經文應有二二卷,但一卷已經佚失,只存二一卷。這樣的經論對讀,《雜阿含經》主體的分部與次第,總算已充分的明了出來。[10]

宋求那跋陀羅的原譯本,...誦品的記錄不完全,又誤編『無憂王譬喻』在內,卷次又有些錯亂,所以一向以為雜亂而沒有次第的。...現在,依漢譯現存本的卷帙次第,確定佚失了的卷數,以及次第錯亂的改正,而推定原譯本的次第,可依五誦而分成多少相應,試敘列如下:...。依現存的『雜阿含經』,改正次第,就回復了『雜阿含經』原譯本的次第。[11]

《瑜伽師地論》卷85到卷98雖被稱為《雜阿含經》之本母(摩呾理迦),並未包含《雜阿含經》〈八眾誦〉(或相當於《相應部尼柯耶》〈有偈品〉)的釋義,只在其他卷留有數首偈頌的解說。[12]印順導師也提到以攝頌交互比對現存《雜阿含經》與《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來推定「應有的次第」。如以下的敘述:

《雜阿含經》這一部分的次第,也是錯亂的。好在有《別譯雜阿含經》,可比對而得到完整的次第,這是近代學者整理的成績。…所以《別譯》二0卷本,次第與內容,大體可信,而多少也要依《雜阿含經》來校正的。現在依《別譯本》卷一到一二,及卷二0──偈頌部分,比對《雜阿含經》,以推定這一部分的應有次第。[13]

印順導師稍晚[14]又於《會編》的篇首長文〈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敘述:

在現存本中,次第也是有錯亂的,好在有《別譯雜阿含經》可以比對。《別譯》前一二卷及卷二0,與《雜阿含經》的〈八眾誦〉相當,攝頌多數保存,便於整理,所以近代學者,都依《別譯》二0卷本,比對出《雜阿含經》〈八眾誦〉的次第。[15]

如此,依照以上兩則引文,印順導師認為一方面可以利用《別譯雜阿含經》的攝頌,來釐清 50卷本《雜阿含經》的原來次第;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50卷本《雜阿含經》,來整理《別譯雜阿含經》。由此可見,對於目前《別譯雜阿含經》與《雜阿含經》原來經文次第的議題,兩者的攝頌有相當關鍵的作用。這樣的見解,印順導師自稱是受到呂澂的〈雜阿含經刊定記〉的啟發[16]

印順導師也建議利用《增一阿含經》的攝頌(以及「增一法」)去「復原」《增一阿含經》的原貌,如《華雨集第三冊》:「《增一阿含經》的次第倒亂,實由於誦出者的遺忘。除『錄偈』外,還可以從次第去發見倒亂。」[17]

1983年出版的《佛光大藏經》《雜阿含經》,除了賦予新式標點符號和增加許多註解之外,也重編了《雜阿含經》的經號。書中的〈凡例〉宣稱其編定的依據為:

由於《雜阿含》在內容和次第上的混亂顛倒,本經之編整乃根據印順長老所著之《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雜阿含經論會編》,及國內外阿含學者之研究而重整部帙,新編經號,共整理成五誦1359經。[18]

即使如此,《佛光藏,雜阿含經》在「對應經典」與「經典編次」上,並未完全依據《會編》,兩者之間仍然有一些差異。[19]例如《佛光藏,雜阿含經》編列為 1359經,在《會編》則編為 13412經,僅僅經數就差異極大。在各部經典的巴利對應經典的取捨上,《佛光藏》常有捨《會編》而跟隨《大正藏》頁底註解的現象。

一般而言,各部著作如果嘗試重編《雜阿含經》經次,其主要的依據,在長行部分為《經》、《論》對勘,在《八眾誦》部分則倚賴《雜阿含經》與《別譯雜阿含經》的攝頌來釐定次序。筆者認為,對於《雜阿含》經典次第的釐定,巴利對應經典及其攝頌所能提供的幫助不大。

三,《會編》在「《雜阿含經》攝頌研究」的創見

印順導師受到呂澂的啟發,依據《瑜伽師地論》〈攝事分〉,於《會編》書中編列新的經典次序,其中有不少獨特的見解,釐清了部分攝頌晦澀難解的疑點。

整體來說,書中的〈五隂誦〉〈隂相應(1)〉部分,為依據《雜阿含經》攝頌,並且參照《瑜伽師地論》而編訂次第,印順導師對此攝頌有許多註解與校訂;編訂〈八眾誦〉十一篇〈相應〉[20]的次第時,則依據《別譯雜阿含經》攝頌。印順導師對此攝頌較少有補註或訂正,此一部分與姉崎正治的〈漢譯四阿含〉大致相同,筆者比對兩者之後,在經名與次序上並未發現有太多差異。其他部分[21]為依據《瑜伽師地論》與呂澂〈雜阿含經刊定記〉而編定的次第。

《會編》進行經典的編次、攝頌的解讀與增訂註解,必須從「卷」的對應到逐經的編訂。可以想見,這樣的工作在今日電腦的輔助與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 光碟的協助之下,仍然耗時費日,折磨耐心;導師當年勢必要投入相當多的時間與精力來反覆對讀與修訂,書成之後,不僅嘉惠後來的學者,也讓呂澂所開啟的這一見解,更加落實。

以《雜阿含經》攝頌的觀點來閱讀《會編》新編的次序,首先是「攝頌一」、「攝頌二」、「攝頌三」、「攝頌四」,為《雜阿含 1經》到《雜阿含 29經》[22];接著為「攝頌十四」(《雜阿含 30經》到《雜阿含 32經》,《雜阿含 256經》到《雜阿含 262經》)、「攝頌十五」(《雜阿含 263經》到《雜阿含 272經》),回頭接到「攝頌九」、「攝頌十」、「攝頌十一」、「攝頌十二」(《雜阿含 59經》到《雜阿含 81經》),其次為「攝頌五」(《雜阿含 82經》到《雜阿含 87經》,《雜阿含 33經》到《雜阿含 36經》),之後為「攝頌六」、「攝頌七」(《雜阿含 37經》到《雜阿含 56經》),最後為「攝頌十三」(《雜阿含57經》、《雜阿含58經》,《雜阿含 103經》到《雜阿含 110經》)。其中,「攝頌八」是當作「重頌、內攝頌」而不另外標示對應經典[23]

依照《別譯雜阿含經》攝頌來對照《會編》,新編的次序,例如將《雜阿含 1222經》接到《雜阿含 1120經》之後[24],此為依「《別譯雜阿含經》攝頌五」[25]。將《雜阿含 1145經》接到《雜阿含 1240經》之後[26],此為依「《別譯雜阿含經》攝頌七」[27]。將《雜阿含 88經》接到《雜阿含 1163經》之後[28],此為依《別譯雜阿含84經》到《別譯雜阿含91經》的次序(沒有攝頌含攝此八經)[29]。將《雜阿含 1178經》接到《雜阿含 102經》之後[30],此為依《別譯雜阿含經》的經序與《雜阿含經》的經序交互校對[31]。將《雜阿含 993經》接到《雜阿含 1221經》之後[32],此為依「《別譯雜阿含經》攝頌二十二」[33]。將《雜阿含 576經》接到《雜阿含 1022經》之後[34],此為依《別譯雜阿含經》順次編列[35]。將《雜阿含 1267經》接到《雜阿含 603經》之後[36],此為依「《別譯雜阿含經》攝頌十五」[37]

如此,《會編》所呈現的「恢復原貌」的整理結果,將《雜阿含經》原來分散在五卷的十五首攝頌,成為連續銜接在一起的十四首攝頌,這樣子也提供一個嶄新的面貌:「《雜阿含經》的〈五陰誦〉相關經典不再散落於各卷,新編的〈五陰誦〉包含了現存的攝頌對應的所有經典,現存的攝頌也完整地涵蓋〈五陰誦〉的範圍」。

但是,《會編》呈現的「新面貌」也引起一些考量,《別譯雜阿含經》攝頌的對應經典,在《雜阿含經》大都位於〈八眾誦〉〈比丘相應(17)〉到〈林相應(27)〉」。在《會編》的「新編次序」之下,『攝頌十』位於〈大迦葉相應(41)〉,『攝頌十一』位於〈聚落主相應(42)〉,『攝頌十三』位於〈馬相應(43)〉,『攝頌十四』位於〈摩訶男相應(44)〉,『攝頌二十九』、『攝頌三十』位於〈無始相應(45)〉,『攝頌十七』位於〈婆蹉出家相應(46)〉、『攝頌十八』位於〈外道出家相應(47)〉,詳細列表如<表一>,這當中仍然有待進一步探討。

<表一>

《別譯雜阿含經》攝頌編號

位於《會編》的〈相應〉編號

相當於《大正藏》《雜阿含經》經號

1

17

1062~1072

2

17

1073~1083

3

18

1084~1093

4

19

1104~1113

5

19

1114~1225

6

20

1226~1235

7

20

1236~1240, 1145~1150

8

21

1151~1160

9

21

268, 1178~1187

10

41

1136~1144, 905~906

11

42

907~916

12

25

995~1003

13

43

917~926

14

44

927~936

15

25

598~603, 1267~1269

16

25

586~597

17

46

957~964

18

47

965~979

19

23

1198~1207

20

24

1208~1216

21

25

1013~1022

22

24

1217~1221, 993~994

23

21

92~101

24

25

1280~1289

25

25

1290~1299

26

25

1300~1308

27

25

1309~1318

28

26

1319~1330

29

45

937~947

30

45

948~956

31

27

1331~1339

除此之外,《會編》還有下列創見:

1 將「攝頌八」定位為「內攝頌」,而將「攝頌十三」的「彼多羅十問」詮釋為「波多羅、十問」兩經,代表《雜阿含57經》與《雜阿含58經》。

《會編》:

《大正藏》以為『彼多羅十問經』缺,並推定為《相應部》(四三)〈聚落主相應〉之一二經,即《中阿含經》(二0)《波羅牢經》[38]。此乃不知前『陰根陰即受』為內攝頌而引起之誤解。今謂:『彼多羅』一頌,即今一六九──一七八經。「十問」為一七0經,乃與陰有關之十項問答。『彼多羅』即今一六九經。『彼多羅』應為『波多羅』之誤。依巴利文,經在Parileyya(波陀)說,『波多羅』即『波陀』,今改『彼』為『波』。[39]

《互照錄》標示《雜阿含57經》為「陰根」、《雜阿含58經》為「陰即受」,《互照錄》中也沒有任何《雜阿含經》被標示為與攝頌中「彼多羅十問」有關的經名[40],這與《會編》不同。

赤沼智善《互照錄》標示《雜阿含57經》的對應經典為《相應部》的《SN 22.81》[41],經題為 Pālileyya Sutta,巴利攝頌為 “Pālileyyena[42],相當於《雜阿含57經》「波陀聚落」[43]

《會編》認為「攝頌十三」的「十問」就是「攝頌八」的「陰、根、陰即受、二陰共相關、名字、因、二味、我慢、疾漏盡」[44] 等十問,而「攝頌八」只是《雜阿含58經》的「內攝頌」。

依體例而言,「重頌」是在單一經中「重宣此義」,這一首「頌」應該位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定型句之前;「攝頌」是含攝「十經之文」,「內攝頌」則是含攝「一經之文」,兩者均在此定型句之後。所以《會編》將「攝頌八」判定為「含攝單一經文」的「內攝頌」,給了清楚的解釋,也解決對「攝頌八」的定位問題。。

2 依「攝頌十一」「其道有三種,實覺亦三種;有身四種說,羅漢有六種」判讀經文:

此攝頌相當難解,《互照錄》列「其道」為兩經、「實覺」為兩經、「有身」為兩經、「羅漢」為一經[45],並未清楚地反映攝頌的意涵。姉崎正治的〈漢譯四阿含〉標示「其道」為三經、「實覺」為三經、「有身」為四經、「羅漢」為六經[46],雖反映攝頌,但並不是完全妥善。

導師認為「攝頌:『其道有三種,實、覺亦三種』,三經各有『當說』、『有(實有)』、『知(覺)』,成為九經。此處經文,獨缺『如當說,有及當知,亦如是說』。尋經文,乃被誤寫於下經之後,故今移此以符頌義」[47]

也就是說,此攝頌有「道(69)」、「實(70)」、「覺(71)」三經,各經均有「當說」、「有(實有)」、「知(覺)」三種,成為九經[48]。未編經號的「餘如是說。差別者,『當知有身、當知斷有身集、當知證有身滅、當知修斷有身道跡』。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49]為對應攝頌的「有身四種說」,接下來的「如當說,有及當知,亦如是說」[50],應移到《雜阿含71經》的「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之後,單獨成一行。接下來對應攝頌「羅漢有六種」的經文是:

又復差別者:『比丘知有身、斷有身集、證有身滅、修斷有身道,是名比丘斷愛、欲、縛、諸結等法,修無間等,究竟苦邊』。

又復差別者:『是名比丘究竟邊際,究竟離垢,究竟梵行,純淨上士』。

又復差別者:『是名比丘阿羅漢,盡諸有漏,所作已作,已捨重擔,逮得己利,盡諸有結,正智心解脫』。

又復差別者:『是名比丘斷關、度塹,超越境界,脫諸防邏,建聖法幢』。

又復差別者:『云何斷關?謂斷五下分結。云何度塹?謂度無明深塹。云何超越境界?謂究竟無始生死。云何脫諸防邏?謂有愛盡。云何建聖法幢?謂我慢盡』。

又復差別者:『是名比丘斷五枝、成六枝、守護一、依四種,棄捨諸諦,離諸求,淨諸覺,身行息,心善解脫、慧善解脫,純一立梵行,無上士。』[51]

如此,就與攝頌和經文吻合。也顯示《大正藏》漏編了部分《雜阿含經》的經號。

3 依《瑜伽師地論》訂正攝頌與經文:

《雜阿含 20經》「深經亦如是說」[52],《互照錄》與姉崎正治的〈漢譯四阿含〉標示《雜阿含 20經》經名為「深」。其他版本《雜阿含經》與對照目錄在此都沒有任何註解,《會編》依照《瑜伽師地論》認為此處「深」字應作「染」字;而且應該是《相應部尼柯耶,SN 22.70 經》的對應經典。[53]

又如《雜阿含65經》「如觀察(1),如是分別(2)、種種分別(3)、知(4)、廣知(5)、種種知(6)、親近(7)、親近修習(8)、入(9)、觸(10)、證(11),二經,亦如是廣說」[54],《佛光藏,雜阿含經》認為此處的「二」字,應該是「十二」兩字脫落而成的[55] 。《會編》認為此處僅列十一經,參照《瑜伽師地論》,均「約聞、思、修慧,解釋『親近、修習、多修習』」,所以此處的「親近、親近修習」疑為「親近、修習、多修習」以補足經文所謂的「十二經」。[56]

4 對《雜阿含經》現存攝頌的校正或詮釋:

四阿含中的攝頌向來佶屈聱牙、晦澀難解,一般書籍也將之當作「無關大義」而少有解說。唯獨《會編》作了為數不少的註解。例如,「攝頌六」的「三世陰世食(46)」,則註明為「『所食』原本作『世食』,依經文改」[57] 。「攝頌七」的「除(55)漏無漏法(56)」,「除」校正為「陰」[58] 。「攝頌八」的「二味,我慢」,校正為「味、二我慢」。[59]

又如解釋「攝頌九」:

『等觀察』乃『60經(大正藏編號《雜阿含63經》)』,如『論』說『等隨觀察』。『貪著』乃『59經(大正藏編號《雜阿含62經》)』。『三種分別』乃『58經(大正藏編號《雜阿含61經》)』,不知何為三種。或如經中所說:隨信行、隨法行之『分別觀察忍』,及須陀洹與阿羅漢之『如實正慧等』,可參考『相應部』(22)「蘊相應」之108~~110經,同一如實知,而以沙門、預流、阿羅漢為三經。 [60]

又如依「攝頌十一」釐清《雜阿含 71經》的經文:

依攝頌:『其道有三種,實、覺亦三種』,三經各有『當說』、『有(實有)』、『知(覺)』,成為九經。此處經文獨缺『如當說,有及當知,亦如是說』。尋經文,乃被誤寫於下經之後,故今移此以符頌義。[61]

如「攝頌十二」的「略說(79)」,解釋為「『略說』即說三世有性。」[62],確認「攝頌十二」未含攝《雜阿含 75經》,以及解說「攝頌十三」的長註[63]。《會編》將「攝頌七」的「婆羅」,依照《元本》改為「薩羅」[64],但是五十卷本的「薩羅聚落」只出現於《雜阿含 53經》一經,而「婆羅聚落」卻出現於《雜阿含 1095經》「入婆羅聚落乞食」[65]與《雜阿含 1180經》「婆羅聚落」[66]。《雜阿含 1180經》的對應經典《別譯雜阿含94經》,則譯為「一時佛在娑羅婆羅門聚落。爾時世尊,於其晨朝,著衣持鉢,欲入娑羅聚落乞食」[67],所以,此處應該是「娑羅」訛寫為「婆羅」,元本的「薩羅」或許是後來抄寫者的補正。

對於攝頌的對應經典,姉崎正治〈漢譯四阿含〉、赤沼智善《互照錄》、《佛光藏,雜阿含經》與《會編》之間偶有不同之處(詳見本文第二部分),就筆者學力所及,筆者認為大部分還是《會編》的編列為正確或者較為合適。


[1] Hartmann, (2004), 指出新近發現的梵文《長阿含經》殘卷有攝頌,漢譯《長阿含經》有30經,梵文《長阿含經》依攝頌推論有47經,巴利《長部尼柯耶》有34經,有攝頌。漢、梵、巴三版本並非完全相同。

[2] 《出三藏記集》道安法師〈增一阿含序〉「分為上下部,上部二十六卷,全無遺忘。下部十五卷,失其錄偈也。」(CBETA, T55, no. 2145, p. 64, b12-13)

[3] 印順導師,(1983),〈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雜阿含經》的〈五陰誦〉部分,傳譯時保存了攝頌,所以可依攝頌而知道經文的次第。保存攝頌的,共五卷,現存本編為卷一,卷一0,卷三,卷二,卷五。」( 2頁 )

[4] 五部尼柯耶為《相應部》、《長部》、《中部》、《增支部》與《小部》。《增支部尼柯耶》部份篇章沒有攝頌。《小部尼柯耶》中,例如《法句經》無攝頌;《長老偈》有攝頌;《長老尼偈》無攝頌。由此可見,五部尼柯耶的攝頌也不是整齊地出現在各章節之後。《經集》則除第五品〈彼岸道品〉無攝頌外,前四品均有攝頌;《小義釋》對《經集》〈彼岸道品〉的註解留有攝頌,在意義上,可以作為《經集》〈彼岸道品〉的攝頌。

[5] 攝頌的體例大致上以十經為一頌,但是也有如《中阿含經》卷48:「馬邑及馬邑,牛角娑羅林,牛角娑羅林,求解最在後」(CBETA, T01, no. 26, p. 724, c15-16)只有五經, 或者如《別譯雜阿含經》攝頌:「優陟分匿俱迦那,須達長爪奢羅浮,重床三諦及聞陀,二不留得尸蔔根,尸蔔那羅婆力迦,須跋陀羅第十五」(CBETA, T02, no. 100, p. 453, b19-21)多達十五經。

[6] 例如《相應部尼柯耶》(S i 5): “tassuddāna

[7] 蘇錦坤,(2008),8頁,〈三、攝頌的功能〉。

[8] 《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呂澂,〈雜阿含經勘定記〉,672 頁。

[9] 印順導師,(1983),〈序〉(1頁 )

[10] 印順導師,(1983),〈序〉(1頁 )

[11] 印順導師,(1983),〈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41-49頁)

[12] 如《瑜伽師地論》卷17到卷19留有數首偈頌的解說,這些偈頌有的相當於《小部尼柯耶》《經集》的偈頌,有的則與《雜阿含經》〈八眾誦〉的部份偈頌相當。

[13] 印順導師,(1978),p. 668-669.

[14] 《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完成於1978年,《雜阿含經論會編》完成於1983年。

[15] 印順導師,(1978),〈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b22-b24.

[16] 印順導師,(2004),「第九章〈原始集成之相應教〉(629-694頁),及以後寫成的《雜阿含經論會編》,是受到呂澂〈雜阿含經刊定記〉的啟發而研討完成的。」( p243~244 )

[17] 印順導師,(2004),(279頁)

[18] 《佛光藏,雜阿含經》〈凡例〉,第五項 (2頁)。

[19] 詳見本文第八節〈《佛光藏,雜阿含經》與攝頌〉。

[20] 《雜阿含經論會編(上)》〈總目次〉,〈八眾誦〉列有〈比丘相應〉、〈魔相應〉、〈帝釋相應〉、〈剎利相應〉、〈婆羅門相應〉、〈梵天相應〉、〈比丘尼相應〉、〈婆耆舍相應〉、〈諸天相應〉、〈夜叉相應〉、〈林相應〉等十一〈相應〉。

[21] 此處指《雜阿含經論會編》的上、中兩册,〈六入處誦〉、〈雜因誦〉、〈道品誦〉等共三誦、十五相應〉。實際上,《雜阿含經論會編》的下册,已經沒有「經、論會編」的現象。

[22] 攝頌的編號為筆者依據《大正藏》出現的次序所編,請參考本文第四節〈攝頌與對應經典的標示〉。

[23] 《雜阿含經論會編(上)》,179頁,註4:「此頌是『內攝頌』,攝一經十問之義,與攝十經為一頌不同」。

[24] 《雜阿含經論會編(下)》,77頁,《1224經》相當於《大正藏》《雜阿含1120經》,《1225經》相當於《大正藏》《雜阿含1222經》。

[25] 《別譯雜阿含經》卷3:「須毘羅(43)仙人(44),滅瞋(45)月八日(46),病(47)并持一戒(48),鳥巢(49)及婆梨(50),貧人(51)及大祠(52)」(CBETA, T02, no. 100, p. 391, b28-c1)。

[26] 《雜阿含經論會編(下)》,100頁,《1243經》相當於《大正藏》《雜阿含1240經》,《1244經》相當於《大正藏》《雜阿含1145經》。

[27] 《別譯雜阿含經》卷4:「得勝(63)毀壞(64)從佛教(65),一法(66)福田(68)可厭患(67),明闇(69)石山(70)著一衣(71),諸王(72)喘息(73)名跋瞿」(CBETA, T02, no. 100, p. 400, a21-22),請參考蘇錦坤(2008),35頁,第七節〈《別譯阿含經》攝頌與經文的差異〉第 13項,及<表一>。

[28] 《雜阿含經論會編(下)》,126頁,《1262經》相當於《大正藏》《雜阿含1163經》,《1263經》相當於《大正藏》《雜阿含88經》。

[29] 參考蘇錦坤(2008) ,37頁,第七節第 17項,及<表二>。

[30] 《雜阿含經論會編(下)》,150頁,《1277經》相當於《大正藏》《雜阿含102經》,《1278經》相當於《大正藏》《雜阿含1178經》。

[31] 參考蘇錦坤(2008),37頁,第七節第 17項,及<表二>。

[32] 《雜阿含經論會編(下)》,210頁,《1321經》相當於《大正藏》《雜阿含1221經》,《1322經》相當於《大正藏》《雜阿含993經》。

[33] 《別譯雜阿含經》卷13:「本如酒醉(252)四句讚(253),龍脇(*)拔毒箭(254),尼瞿陀劫賓入涅槃(255),讚大聲聞(256),婆耆奢滅盡(257)」(CBETA, T02, no. 100, p. 463, c24-26)參考蘇錦坤(2008) ,50頁,第七節第45項,及<表七>。

[34] 《雜阿含經論會編(下)》,242頁,《1351經》相當於《大正藏》《雜阿含1022經》,《1352經》相當於《大正藏》《雜阿含576經》。

[35] 《雜阿含576經》到《雜阿含603經》以及接於其後屬於〈諸天相應〉的經典排列於此。

[36] 《雜阿含經論會編(下)》,271頁,《1379經》相當於《大正藏》《雜阿含603經》,《1380經》相當於《大正藏》《雜阿含1267經》。

[37] 《別譯雜阿含經》卷9:「牟鋑(170)及天女(171),四轉輪(172)髻髮(173),睡厭(175)極難盡(174),伊尼延(177)駛流(178),無縛著解脫(179),而能得濟度(180)」(CBETA, T02, no. 100, p. 439, a1-3)。

[38] 大正藏原註解為,《雜阿含經》「[6]彼多羅十問」(CBETA, T02, no. 99, p. 37, b26)[6]彼多羅十問經缺,(約當於)~S. 42. 13」。

[39] 印順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上)》,212頁,註7。

[40] 赤沼智善,(1929),29 頁,第六、七、八行。

[41] 赤沼智善,(1929),29 頁,第六行。《大正藏》的附註與此相同:《雜阿含57經》(CBETA, T02, no. 99, p. 13, c7) [13]~S. 22. 81. Pārileyya.

[42] CSCD 版SN 22.81 經題為 Pālileyya Sutta,(S iii 94),巴利攝頌為 “Pālileyyena”此處PTS 版的《相應部尼柯耶》SN 22.81 Pārileyya ,與 CSCD 不同,PTS 版省略而未列攝頌,而非此處缺攝頌。

[43] 《雜阿含57經》「世尊遊行北至半闍國波陀聚落」(CBETA, T02, no. 99, p. 13, c17-18)

[44] 印順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上)》,179頁,註4:「又原本作「二味」,今改「二我慢」,即「我慢」與「無我慢」。」因為《雜阿含58經》關於「味」只有一問,而有「我慢」、「無我慢」兩問。

[45] 《互照錄》,29-30頁,第三卷,15-21項。

[46] 姉崎正治,(1908),82頁,第十三部,1-16項。這也是赤沼智善《互照錄》並未完全遵循姉崎正治〈漢譯四阿含〉的一個例子。

[47] 印順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上)》,第115頁,註6。

[48] 「實(70)」的對應經典為 SN 22.103 Ante(邊),《雜阿含70經》也談論「有身邊」,如果判定攝頌「實」字為「邊」字的訛寫,則會更貼切經文。

[49] 《雜阿含經》卷3,(CBETA, T02, no. 99, p. 18, c12-14)。

[50] 《雜阿含經》卷3,(CBETA, T02, no. 99, p. 18, c15)。

[51] 《雜阿含經》卷3,(CBETA, T02, no. 99, p. 18, c15-p. 19, a1)。

[52] 《雜阿含20經》(CBETA, T02, no. 99, p. 4, b25)。

[53] 《雜阿含經》,(CBETA, T02, no. 99, p. 17, b14-15)。

[54] 印順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上)》,30頁,註2。

[55] 《佛光大藏經》《雜阿含經》,第109頁,註4。

[56] 《雜阿含經論會編(上)》,111頁,註2。

[57] 印順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上)》,160頁,註5。

[58] 印順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上)》,170頁,註3。

[59] 印順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上)》,179頁,註4:「又原本作『二味』,今改『二我慢』,即『我慢』與『二我慢』。」

[60] 印順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上)》,106頁,註3。

[61] 印順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上)》,115頁,註6。

[62] 印順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上)》,133頁,註5。

[63] 印順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上)》,212頁,註7。

[64] 印順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上)》,165頁,註1。

[65] 《雜阿含1095經》(CBETA, T02, no. 99, p. 288, a14),請參照《房山石經》、《趙城金藏》與《契丹藏》。

[66] 印順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上)》,165頁,註1。

[67] 《別譯雜阿含 94經》(CBETA, T02, no. 100, p. 407, a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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