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1日 星期六

內觀禪修時,是否應直觀他人身、色---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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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宗教部」的主張
5. 緬甸「宗教部」的《念處經》英譯
從上來的討論,我們得知,有部及巴利傳統的注書,多將《念處經》的「外觀」理解成「觀他人」。然而,這些注書都未說明應如何「觀他人」,也未觸及「不具他心通的人,如何直接觀察他人的心」的問題。
在緬甸當代的毗婆舍那修行傳統中,馬哈希與雷迪一系的禪修系統,即使對「外觀」的詮釋有所差異,但皆認為禪修者只需直接觀照自己的五蘊身心,便能證得道、果。帕奧系統則有不同的見解,認為不直觀他人的五蘊身心,便無法證得道、果、涅槃。
如第四節所顯示的,就巴利注釋傳統而言,「是否應觀察他人」的問題,似乎沒有共許的定論。我們在注書中發現,二種相互對立的主張各有支持自說的文證:覺音尊者對《赤馬經》的注解,著眼於「此四大種所成之身」,未就自、他做分辨;同時,其《清淨道論》確也主張,不觀他人之身則不能證得道、果。相對於此,法護尊者則明確表示,即使不觀照他人而僅觀照自身五蘊,也足以了悟四聖諦。如此,持平而論,對於「是否應直觀他人」的問題,巴利注釋書本身,似已存在不同的意見。如此,當代緬甸主張應觀照他人之身的傳統,以及主張不需觀照他人之身的傳統,各有注疏與經典文獻,作為自身禪修理論的教證。
於此,要再說明的是,二十世紀緬甸主流佛教對於帕奧禪師的主張之看法。帕奧禪師共五冊的大作《趣向涅槃之道》(Nibbānagāminīpaṭipadā),從1995至2005年將近十年的期間,受限於緬甸「宗教部」(Department of Religious Affairs)禁令,不能公開在緬甸出版。主要的原因似乎是因為,該書的觀點:「必須觀察過去世、未來世的名色」未獲得審理宗教出版品的「大導師委員會」的長老們之認同。 對於帕奧禪師的著作,二十世紀緬甸第四位「持三藏法師」善吉祥長老(Sayādaw U Sumaṅgala),曾如此評論:
該書不外乎是想要為緬甸的毗婆舍那修行,設定新方向與新議題。
這評論顯示,帕奧禪師的著作當初在緬甸被禁止出版的原因,追根究底是,帕奧禪師的觀點,與緬甸向來的毗婆舍那傳統的主張相互抵觸。對立的焦點,主要在於「直觀過去、未來世的五蘊」之見解 ;然從本文第三節所述的來看,顯然,帕奧禪師對「直觀他人名色」的看法,也和緬甸其他主流禪修傳統相互對立。
如果緬甸「宗教部」的出版品,代表二十世紀緬甸佛教主流的觀點的話,那麼二十世紀的緬甸佛教,在「外觀」這一個問題上,顯然是把馬哈希及雷迪系統的見解視作正統。這一點,從當初獲得緬甸「宗教部」允許而已出版的《念處經》英譯,便能得知。該英譯對受隨觀、心隨觀的「內觀、外觀、內外觀」一段之譯文如下:
Thus he keeps his mind steadfastly on sen¬sation, vedanā, experienced by himself (and per¬ceives its impermanent, insecure, and soulless na¬ture). (Occasionally) he realizes that sensation experienced by others must be of a similar nature. Because of this realization, he can be said to keep his mind steadfastly on sensation experienced by others. In this way, he is considered to keep his mind steadfastly on sensation experienced by him¬self or by others.(受隨觀)
Thus the bhikkhu concentrates steadfastly on his own mind, citta. (and perceives its imperma¬nent, insecure, and soulless nature).(Occasionally) he realizes that the mind of others must be of a similar nature. Because of this realization, he can be said to concentrate steadfastly on the mind of others. In this way. he is considered to concentrate steadfastly on his own mind or on the mind of others.(心隨觀)
這兩段譯文顯示,宗教部的官方英譯,認為《念處經》的「外觀」,只是基於禪修者對自身的受、心等的了知,進而推論他人的受、心等也必然與自己的一樣,「具有相同的性質」。這樣的英譯文,顯然與馬哈希系統的觀點一致,認為「推論式」的「外觀」便以足夠,禪修者並不需要直接地去觀照他人的五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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