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4日 星期五
4 四阿含的宗旨---簡介漢譯律典
各部律對照
五分律(424) 四分律(408) 十誦律(401) 僧祇律(418)
翻譯法師 佛陀什 佛陀耶舍 弗若多羅 佛陀跋陀羅
部派 化地部 法藏部 說一切有部 大眾部
律典來源 法顯 譯者憶誦 梵本來自罽賓 法顯
1.『五分律』或作『彌沙塞律』,『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為彌沙塞部(Mahisasaka譯為化地部)的廣律。律本為法顯西遊時在師子國即今錫蘭得來。直到宋景平元年(西元423),罽賓化地部的律師佛陀什Buddhajiva來中國才請他誦出;由于闐沙門智勝譯;竺道生與慧嚴,也曾參與譯事。
2.『四分律』是曇無德部Dharmaguptaka的廣律。姚秦弘始12到15年(西元410─413)罽賓三藏佛陀耶舍Buddhayasas所出。依『出三藏記集』、『高僧傳』等古記,『四分律』為佛陀耶舍所出,竺佛念所譯,道含所筆受。出,是誦出;『四分律』的譯出,當時並沒有梵本,所以由佛陀耶舍憶誦出來。
3.『十誦律』為我國最初譯出的廣律,屬於流行罽賓Kasmira的薩婆多部,譯為說一切有部。現存漢譯的[十誦律]依[大正藏]所載分為61卷。這部律經四位大師的傳譯與整理而成的。據[出三藏記集]與[高僧傳]所說:初於姚秦弘始六年(404)十月起,由罽賓Kasmira三藏弗若多羅Punyatara誦出,鳩摩羅什Kumarajiva譯文;僅完成三分之二,弗若多羅就去世了。到七年(405)秋,因盧山慧遠的勸請,西域的曇摩流支Dharmaruci依據梵本與鳩摩羅什繼續譯出。但僅成初稿還沒有整治,鳩摩羅什又示寂了。後來有罽賓的卑摩羅叉Vimalaksa將『十誦律』的初稿,帶到壽春的石澗寺。在那裏重為整治,開原譯的五八卷本為六一卷。
4.『摩訶僧祇律』:Mahasanghi,譯義為大眾,所以『摩訶僧祇律』也稱『大眾律』。這是大眾部的廣律,漢譯凡四0卷。據法顯『摩訶僧祇律私記』所說:律本為法顯西遊天竺時,在摩竭提國Magadha巴連弗邑Pataliputra (坤案,即華氏城)阿育王塔天王精舍(或作大乘寺)所寫得。晉義熙12到14年(西元416─418),法顯與道場寺禪師─佛陀跋陀羅合作譯出。這部律的來源,本是從祇洹精舍傳來的。在部派分裂中,這部律是根本的,固有的;經大眾行籌表決時,是為大多數所遵用的。這是大眾部的傳說,與『舍利弗問經』所說相合。(坤案:法顯『摩訶僧祇律私記』中,描述:[時巴連弗邑有五百僧,欲斷事而無律師,又無律文無所承案,即遣人到祇洹精舍寫得律本于今傳賞。法顯於摩竭提國巴連弗邑阿育王塔南天王精舍寫得梵本還楊州,以晉義熙十二年(418)歲在丙辰十一月於鬥場寺出之,至十四年二月末都訖。]
5.巴利文律部『銅鍱律』,從印度傳入錫蘭,現在為緬甸、泰、柬、寮─南方五國佛教所傳承的廣律以巴利語Pali書寫;這是赤銅鍱部Tamrasatiya的廣律(簡稱銅鍱律)。銅鍱部自稱上座部Sthavira,又稱分別說部Vibhajyavadin,在部派統系中,這是屬於上座部中的分別說部,從分別說部流出的赤銅鍱部。這部廣律起初由口誦傳入錫蘭,到西元前一世紀(西元前89年)Vattagamani王的時代,才以筆墨記錄出來。
6. 說一切有部毗奈耶『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是根本說一切有部的廣律,現有梵文、漢譯、藏譯三部,但都有部分的缺佚。 漢譯:唐義淨西遊印度,特重視律部的探求。回國以後,從周證聖元年(西元695)到唐景雲二年(西元711)將根本說一切有部的律典大部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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