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1日 星期六

白色恐怖年代:胡子丹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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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子丹於 1929年在安徽省蕪湖縣出生,1945年於南京海軍部自願報名從軍。隨軍來台之後,1949年被捕判刑十年,1959年服刑期滿因找不到保人無法開釋。1960年一位不認識、從未見過面的台灣人林金帶出面作保,並且讓他遷入在高雄市的戶籍。
胡子丹曾在聯誼會遇到判他十年的軍法官,他上前想要了解「為何他沒有任何事證,卻被他判刑十年」。那位軍法官說:「上面要我們怎麼辦,我們就怎麼辦。」軍法官又補上一句「上面本來要我判死刑,但是我判不下去,所以寫了『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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