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8日 星期六

再談漢譯經典與巴利經典對照閱讀(2)


經朋友黃崧修介紹,2007年在竹北市與一位高雄來的朋友一起用餐,他在台灣以研究、論述印順導師的思想與著作而普受推崇。在席上,他問我一句:「漢巴對照閱讀能發現以前所不知道的佛教教導嗎?」
無著比丘曾經解釋說:「這樣的漢巴對照閱讀讓我們除了單一傳統的研究成果之外,增加了另一傳統提供的細節所帶來的清晰度;初期佛教因此所增加的視野,我們可以用獨眼的人恢復另一隻眼睛的視力來比喻,他用雙眼所看到的與他當初用單眼所看到的一樣,不過他現在用雙眼看的視野更廣,也更精確。」
其實不僅如此,經由漢巴對照閱讀,我們可以發現[1] 經題的不同,[2] 說經地點的差異,[3] 說譬喻者的差異,[4] 問答者角色的互換,[5] 入滅盡定次第的出入,[6] 佛陀宣說的偈頌與外道斷滅論者的偈頌之間的混淆,等等。深入探索這些異同,不僅能夠澄清因口誦傳承、翻譯、輾轉抄寫、經卷散落或錯頁等所造成的經文字句、法義的訛誤或遺漏,也能協助詮釋難解的漢譯經文,補充未詳盡敘述的經文背景,更可以描繪口誦傳承、經典傳抄與轉寫翻譯在對應經典顯示的不同風貌,協助辨識新出土的佛典殘卷,或彰顯部派之間對經典的不同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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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例如《中阿含201經》如此自稱經名:「是故此經稱『愛盡解脫』」(CBETA, T01, no. 26, p. 769, c29-p. 770, a1),實際上,漢譯《中阿含201經》名為「嗏帝經」,攝頌也是「嗏帝」;而對應的《中部38經》經題為「愛盡大經」”Mahātaṇhāsaṅkhaya Sutta”,攝頌則是”kevaṭṭaa”(漁夫),《中部尼柯耶38經》此位比丘為曾經是漁夫的比丘「嗏帝 Sāti」。
[2] 依律典,說法地點、人物之記載,未必是史實。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卷3:「若毘奈耶蘇怛羅,於其緣起不能憶;六大都城隨意說,縱令差互並無愆;室羅伐城娑雞多,婆羅痆斯及占波;薜舍離城與王舍,此六大城隨處說;長者謂是給孤獨,憍薩羅國勝光王;女人謂是毘舍佉,斯等臨時任稱說…」(CBETA, T24, no. 1459, p. 656, c8-13)。
[6] 菩提比丘 Bhikkhu Bodhi,(2000),note 75, 1060-1063頁。此兩偈頌在古漢譯中不易區別,如《阿毘達磨順正理論》譯文中,外道斷滅偈與世尊教導的偈頌,兩者譯文完全相同。《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49:「又世尊說,『於諸外道諸見趣中此見最勝,謂我不有、我所亦不有;我當不有、我所當不有』。…此見下劣誠如所言,非方便門執生斷故。然此行相,世尊有時為諸苾芻無問自說:『或有一類作是思惟,謂我不有、我所亦不有;我當不有、我所當不有。如是勝解時,便斷下分結』。故知此見能順解脫。」(CBETA, T29, no. 1562, p. 617, c21-p. 618, 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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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舉幾個例子(例子會分幾次貼上來):
1. 《雜阿含1106經》卷40:「比丘復白佛言:『何因、何緣復名[3]娑婆婆?』
佛告比丘:『彼釋提桓因本為人時,數以[4]婆詵私衣布施供養。以是因緣故,釋提桓因名娑婆婆。』」(CBETA, T02, no. 99, p. 291, a4-7)
[3]娑婆婆Sahassakkha.。[4]婆詵私Vāsava,私=和【宋】【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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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順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維持「娑婆婆」不變,卻依照「宋本」將「婆詵私」改為「婆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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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阿含藏》提到,「娑婆婆」應作「婆娑婆」,以反應巴利「Vāsava」;並且主張「婆詵私」為「āvasatha 住處」而將「婆詵私」改為「婆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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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法比丘《雜阿含經註》維持「娑婆婆」不變,而認為「婆詵私」是「誤譯」,卻未註明應譯作何字,《雜阿含經註》改作「婆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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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藏》的「頁底註」提到「娑婆婆 Sahassakkha」顯然是錯誤,因為「Sahassakkha」正是下文的「千眼 sahassa 千 -- akkha 眼」。
《雜阿含1106經》:「何因、何緣釋提桓因復名千眼?」(CBETA, T02, no. 99, p. 291, a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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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偉、金暉明法比丘《雜阿含經校釋》提到「娑婆婆」應作「婆娑婆」,以反應巴利「Vāsava」,這在《別譯雜阿含35經》可以得到呼應:「佛言:『數數常以衣服施沙門、婆羅門,以是緣故,名婆娑婆。』」(CBETA, T02, no. 100, p. 384, c22-24)。
該書又說「婆詵私」不用改為「婆詵和」,因為「婆詵私」是「Vāsa (巴利),Vāsas (梵文)」的音譯。
《雜阿含1106經》經文:「彼釋提桓因本為人時,數以婆詵私衣布施供養。以是因緣故,釋提桓因名娑婆婆。」
《別譯雜阿含35經》卷2:「數數常以衣服施沙門、婆羅門,以是緣故,名婆娑婆。」」(CBETA, T02, no. 100, p. 384, c23-24)
所以「婆詵私衣」即是「衣服 vāsas」,改成「婆詵和」反而不妥。
「詵」疑為「洗」字,古音「s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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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又一次指出《大正藏》頁底註的「巴利附註」,不可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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