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1日 星期五

法友飛鴻 505:《佛教百科全書》與《佛教辭典》


某某法友早安:
謝謝你邀請我擔任你這篇短文的讀者,讓我有先睹為快的閱讀樂趣。來函提及《佛教百科全書》與《佛教辭典》,讓我多嘴幾分鐘來分疏兩者的差別。
二十世紀中葉以來,《佛教百科全書》的詞條其實是「小論文」的形式,有時還兼有某一單項研究的綜述,詞條撰寫人必傾全力並述及當代最前沿的研究成果或見解,文末署名並附有參考書目。
《佛教辭典》則以敘述簡明為原則,如一詞有多義,則分門別類簡述詞義、詞義來源及例句,如有可能,則附上對應的梵、巴詞句,這是兩種不同的著述類別。
以台灣出版的《中華佛教百科全書》而言,有些詞條摘錄他人著作,以我的個人意見,這樣的編寫失去「百科全書」的編纂意義,這方面我們可以參考錫蘭宗教部出版的英文《佛教百科全書》及目前陸續出版的《Brill 佛教百科全書》,每一詞條均由名家署名撰寫,陸續編纂,而不虛應故事。
在新出版的《佛教辭典》、《佛學大辭典》之類的著作,應該革除陋習,一者不要將過去的「音義」類書籍重抄了事,而應以當代平白的華語重述其詞義,二者,如果該詞條幾乎完全引自他書、辭典或他人著作,應附注本身內容來源。三者,某些新訂正的字義、詞義,其實來自當代佛學著作,某些《佛學大辭典》則直接抄錄而未提及此一詮釋的來源,讀者不知此一詞義的來源,也不知其實該作者已經改變其主張。
有些「詞條」引述過多,「僅見『抄書』,不見釋義」。依照詞典體例,不應僅引經文而未解說字義。例如,編著《論語詞典》時,在字條「儺」,如果僅說《論語.鄉黨》:「鄉人儺,朝服而立于阼階。」如此,並未克盡《論語詞典》的功能。即使引用古註:「儺,所以逐疫,周禮方相氏掌之。阼階,東階也。儺雖古禮而近於戲,亦必朝服而臨之者,無所不用其誠敬也」,也仍嫌不足,一定要以當代白話文演繹古註的文意,才算是《論語詞典》。
例如某佛學字典,「阿毘曇」一詞,用長達五頁(10欄整整)、「八正道」一詞,用長達三頁(6欄整整)來解釋,這樣恐怕不適合「辭典」的體例。該處「六分別六入處經」詞條,可以說僅是「抄書」,不見校釋者的隻字片語;其實此處可能是「大分別六入處經」或「分別六入處大經」,看不出重複此一「六」字的梵、巴、漢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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