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7日 星期二

CBETA 元亨寺版《南傳大藏經》解題:《相應部》



CBETA (中華電子佛典集成)已經將元亨寺版《南傳大藏經》收錄,勢必會有更多學者、學生搜尋及引用元亨寺版《南傳大藏經》,因此,必需提醒讀者注意元亨寺版《南傳大藏經》的資料準確度的問題。
CBETA 並未將元亨寺版《南傳大藏經》的「解題」編頁,雖然從「目錄」上的「目次」可以閱讀到原書的「解題」,但是,實際上在 CBETA 上執行「搜尋」,並無法涵蓋原書「解題」的敘述。
這些「原書的解題」實際上是上一世紀日本學者的見解,雖然有些部分已被時代淘汰,但是仍有相當參考價值。 
版主的心願是:幫「元亨寺版《南傳大藏經》解題」作訂正與評述。 以下先作《相應部》「解題」的訂正與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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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薩曼它巴薩迪卡》之二十七頁,有:「相應尼柯耶者,是涵括在天相應等暴流經等七千七百六十一經者是。」
《一切善見律註序》卷1:「何為相應部耶?立天部為最初,最初為漏度經,成七千七百六十二經。」(CBETA, N70, no. 36, p. 29, a6 // PTS. Sp. 27)
《善見律毘婆沙》卷1〈序品 1〉:「《[3]烏伽多羅阿婆陀那》為初,七千七百六十二修多羅,悉入《僧述多》」(CBETA, T24, no. 1462, p. 676, a3-5),[3]Oghatara-apadāna. Samp. Oghaturaṇa-sutta.。
《薩曼它巴薩迪卡》即 Samantapāsādikā,《僧述多》即Saṃyuttanikāya
此處「七千七百六十一經」為排版失誤,正確應作 7762 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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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最初、最原始者,即如《長部》、《中部》之所顯示,...而組織成《相應部》,...是即《增支部》」。
此處的四部先後次第的主張,已經不合時宜,在文獻上,也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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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相應部(雜阿含)與增支部當是最為原始之風貌」、「相應部(雜阿含)與增支部當是最為原始之風貌」。
也不是「允當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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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再就「雜」而言,除了具有相應於其他之「雜」意義之外,也是「雜碎」,亦即微細之意。」
「雜」不是此義,說《雜阿含》的「雜」有「雜碎、微細」之意,是不正確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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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可能是秦代所譯出,因為經中雜有「秦言」之字句」。
「秦言」兩字,不能當年代判定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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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應部總說〉

在《薩曼它巴薩迪卡》之二十七頁,有:「相應尼柯耶者,是涵括在天相應等暴流經等七千七百六十一經者是。」其《善見律毘婆娑》(大正藏二四、七六七頁a)之譯,實即相當於此。在《阿它薩里尼》之二十五頁,也有與此完全相同之古傳說。依據於此,吾人之所瞭解者;錫蘭上座部所傳之巴利文相應部,在註釋家佛音之時代,亦即西元五世紀,已具備與現存經文完全相同之法典。由此當可證實,此一法典之現存形狀,當可上溯到較此更以前之相當時代。然而,縱屬如此,則當今現存之形狀,究為何時所完成?而其以前的形狀又屬何等模樣?實則並非簡易之問題。

現存漢譯《雜阿含》之五十卷(大正藏二、一)原本即屬於有部宗之所傳承,應是明顯之事實。但在世親之《俱舍論》所引用之《雜阿含》,其與現存漢譯之《雜阿含》經文,則相互頗為一致。如再上溯至龍樹之《智度論》所引用之《雜阿含》,亦與現存之漢譯《雜阿含》相一致之情形看來,龍樹所引用之《雜阿含》,乃是有部系之《雜阿含》,而有部系之《雜阿含》即如龍樹所引用者,即已具備相當之法典形狀,而錫蘭上座部系之巴利文相應部,亦於龍樹時代即已採取頗為近似於現存形狀之經文,當屬可以想像之事實。

1. 《大智度論》卷28〈序品 1〉:「波梨國四十比丘」(CBETA, T25, no. 1509, p. 266, a23-24),《雜阿含937經》卷33:「四十比丘住波梨耶聚落」(CBETA, T02, no. 99, p. 240, b13-14)。

  《相應部15.13經》卷15:「約有三十位波婆比丘」(CBETA, N14, no. 6, p. 233, a14 // PTS. S. 2. 187)

2. 《大智度論》卷31:「第一義空」(CBETA, T25, no. 1509, p. 288, b7)
《雜阿含335經》卷13:「第一義空經」(CBETA, T02, no. 99, p. 92, c15)

3. 《大智度論》卷18〈序品 1〉:「《佛說大空經》」(CBETA, T25, no. 1509, p. 192, c26-27)
《大智度論》卷31〈序品 1〉:「《雜阿含.大空經》」(CBETA, T25, no. 1509, p. 288, a12)
《雜阿含297經》卷12:「大空法經」(CBETA, T02, no. 99, p. 84, c15)

4. 《大智度論》卷3:「《蜫盧提迦經》」(CBETA, T25, no. 1509, p. 82, c24-25)
《雜阿含974經》卷35:「補縷低迦」(CBETA, T02, no. 99, p. 251, c28)

5. 《大智度論》卷5:「莫拘羅山中,佛教弟子羅陀:「色眾是魔,受、想、行、識亦如是。」」(CBETA, T25, no. 1509, p. 99, c12-13)
《雜阿含120經》卷6:「諸所有色,...,彼一切當觀皆是魔所作」(CBETA, T02, no. 99, p. 39, b27-29)
《相應部23.1經》卷23:「羅陀!若有色者,即有魔」(CBETA, N15, no. 6, p. 275, a10 // PTS. S. 3. 189)

6. 《十住毘婆沙論》卷1〈入初地品 2〉:「如法印經中說」(CBETA, T26, no. 1521, p. 25, a17)
《雜阿含80經》卷3:「聖法印」(CBETA, T02, no. 99, p. 20, b25)

如再上溯至《婆沙論》所引用之《雜阿含》,甚至也有相同之敘述。如此一來,則四部《阿含》都可以上溯至西曆紀元前之相當遙遠時代,即已以近似現存之形狀,原原本本地傳承於世。想來必是在所謂第一結集時,與法及律之原始形狀所結集。而時代演變下來,經典之數量呈現急遽之增長。其最初、最原始者,即如長部、中部之所顯示,乃猶未加添法相組織及分別思辨之部分,是乃最為生動、切實之教誡式之經典群,然後再就與其內容相應之部分,分門別系加以分類,而組織成相應部(雜阿含)。此外,就法數性質之分類,則另作一群,加以分類而予編輯,是即增支部,同樣地再加上分別思辨,並且又與法相性質之所組織之長經,而以中部之形式,予以歸納。

吾人認為這五部四阿含之編纂,是在分派以前,就以佛教教團中之尊貴資產之形式,之為所傳承。後來則在分派之同時,則又添加了部派色彩,才演變成各部各種阿含之內容編纂形式。儘管或有學者,認為在五部四阿含之編纂以前,亦有九部經、十二分經之編輯,蓋為就其母體完成之後,才歸納為五部四阿含者,但亦須作與此相反之考量,是即五部四阿含在編輯成五部四阿含形狀之後(其原本並未如現狀之完整,而且亦非如此龐大之形式),在教團之內,尤其是分派後之教團,對於具有教義權威之聖典,因為生起批判,為了決定教權之範圍資格,我們認為才有九經、十二分經之成立。

在五部四阿含經中,因有前述之事實,其相應部(雜阿含)與增支部當是最為原始之風貌。後世佛弟子諷誦起來,宛如面對佛陀般親和祥藹氣氛之感受。增一阿含,是後世演化過程中最為激烈者,因而必須將之作除外之處理。尤其是相應部,其對佛陀之態度,恰如《論語》中,學生們面對孔夫子之處境,從而認為它是佛教之一大母體,當亦不為過。

相應部是涵括五品五十六種相應之七千七百六十二經。因在各部相應之各卷之卷首,各自有其解說,讀者可自行參閱,在此僅述列其名目以供參考。

Ⅰ.Sagātha-vaggo  1 Devāta-saṁyuttaṁ……80經  2 Devaputta“……………30經  3 Kosala“ ………………25經  4 Māra“…………………25經  5 Bhikkhuni“ ………… 10經  6 Brahma“………………15經  7 Brāhmana“……………22經  8 Vaṅgisa-Theva“………12經  9 Vana“…………………14經  10 Yakkha“ …………… 12經  11 Sakka“ ………………15經  12 Nidāna“………………93經  13 Abhisamaya …………39經  14 Dhātu“ ………………39經  15 Anamatagga …………20經 Ⅱ.Nidāna-vaggo  16 Kassapa“ ……………13經  17 Lābhasakkāra“ ………43經  18 Rāhula“………………22經  19 Lakkhana“……………21經  20 Opamma“…………… 12經  21 Bhikkhu“…………… 12經  22 Khandha“……………158經  23 Rādha“……………… 46經  24 Di.t.thi“……………… 96經  25 Okkantika“……………10經  26 Vppāda“………………10經  27 Kilesa“…………………10經 Ⅲ.Khandha-vaggo  28 Sāriputta“……………10經  29 Naga“…………………50經  30 Supaṇṇa“………………46經  31 Gandhabbakāya“………112經  32 Valāha“…………………57經  33 Vacchagotta“……………55經  34 Jhāna“…………………55經  35 Saḷāyatana“……………207經  36 Vedanā“…………………29經  37 Mātugāma“………………34經  38 Jambukhābaka“…………16經 Ⅳ.Saḷāytana-vaggo  39 Samaṇḍaka“………………16經  40 Moggalāna“………………11經  41 Citta…………………………10經  42 Gāmani“……………………13經  43 Asaṅkhata“…………………44經  44 Avyākata“…………………11經  45 Māga“………………………180經  46 Bojjhaṅga“…………………175經  47 Satipatthana“………………102經  48 Lndriya“……………………185經  49 Sammapadhāna“……………54經  50 Bala“………………………110經  51 Iddhipāda“…………………86經 Ⅴ.Mahā-vaggo  52 Anuruddha“…………………24經  53 Jhāna“………………………54經  54 ānāpāna……………………20經  55 Sotāpatti“…………………74經  56 Sacca“……………………131經

針對上列這些有部所傳之漢譯雜阿含經,其原始形狀經過翻譯之後,在中國便有了非常凌散之情況,後來經過姉崎、椎尾以及呂澂各位先進之致力於恢復原形之盡心竭力,在其組織架構上,即如《瑜伽師地論》八五(大正藏三十、七七二頁c)及《有部雜事》九(大正藏二四、四○七頁b)所明示,如果把《瑜伽師地論》加以大致之區別,可以分別為:能說分、所說分、所為說分三部分;再就內容來分析,可以分別為:蘊界處相應、緣起食諦相應、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入出息念、學證淨等相應。依八眾說眾相應等之四分。其《有部雜事》,雖列有:蘊品、處界品、緣起品、聲聞品、佛品、聖道品所排列,但在其後面,以「若經與伽他相應者」之注記,或係在其後之傳承中有所脫漏或予省略,雖然不盡明瞭其事實,但卻相信必是偈品。不論是在《瑜伽師地論》或《有部雜事》,容或僅列舉其要目,但其內容目次,則卻並非以順序來加以舉列。

另在漢譯中,錄有別譯《雜阿含》二十卷(大正藏二、三七四頁),與僅涵括二十七經之《雜含經》(大正藏二、四九三頁)。而後者則是失譯,但卻作為是西元二二二~二八○年之間之吳代所譯出,在《出三藏記集》卷三所列舉之二十五經,大致上乃此經典之一卷之內容所構成,於此,當依姉崎博士所研究之成果,即可得以明瞭。或許是四阿含中之別行經亦未可知,但究屬何一宗派?則不盡明瞭。再就「雜」而言,除了具有相應於其他之「雜」意義之外,也是「雜碎」,亦即微細之意。於其前者雖亦列在失譯之中,一般相信,可能是秦代所譯出,因為經中雜有「秦言」之字句,當可證實。俱舍稽古之法幢,雖依此而認為是飲光部所傳承之雜阿含,但其證據卻並非充分恰當,其臆測之成分較為濃厚,故而不能照本依式採用,但又不能直謂並非飲光部之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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