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6日 星期日
書房夜話 6:「世尊教誡羅睺羅」
佛教經律當中,「世尊教誡羅睺羅」一直是個眾所關注而且饒有趣味的主題,一則是世尊如何教導他的獨生子,二則是對於「沙彌」或「新學」的教導次第應如何安排。
另外一個較少人提起的話題是,說這些教誡時羅睺羅至少是幾歲了?
巴利尼柯耶與漢譯四阿含可以說是「很少」提到羅睺羅的言行,有時只是提到名字而已。 以「教誡羅睺羅」為主題的經典計有三類:
(1) 世尊教誡羅睺羅「不可妄語」
(2) 教其觀五蘊及六根、六塵、六觸、十八界「非我、不異我、不相在。」(《雜阿含23, 24經》CBETA, T02, no. 99, p. 5, a25)。《雜阿含 198, 199經》卷8:「如內入處,如是外入處,色、聲、香、味、觸、法,眼識,耳、鼻、舌、身、意識,眼觸,耳、鼻、舌、身、意觸,眼觸生受,耳、鼻、舌、身、意觸生受,眼觸生想,耳、鼻、舌、身、意觸生想,眼觸生思,耳、鼻、舌、身、意觸生思,眼觸生愛,耳、鼻、舌、身、意觸生愛,亦如上說。」(CBETA, T02, no. 99, p. 50, c21-26)
(3) 敕令羅睺羅為人說法。《雜阿含200經》提到的教導次序是「五受陰」、「六入處」、「尼陀那法」。
雖然《大正藏》列《相應部35.121經》是《雜阿含200經》的「參考經典」,但是,顯然《相應部35.121經》是屬於第二類,而不是此處的第三類。
上面《雜阿含200經》提到的教導次序「五受陰」、「六入處」、「尼陀那法」,應該看作是「五陰誦」、「六入處誦」、「雜因誦」。
類似的記載出現於《出曜經》:
時尊者羅云往至佛所,頭面禮足在一面坐,時尊者羅云白世尊曰:「唯願如來!與我說法,使有漏心疾得解脫。」爾時世尊告羅云曰:「汝當思惟因緣雜誦,已誦訖,來至如來所。」是時,羅云便誦因緣雜誦流利上口,至世尊所,白世尊曰:「唯然世尊!已誦因緣雜誦,有漏不得解脫。」世尊告羅云:「汝諷誦五盛陰雜誦。」爾時羅云即受教誡便誦五盛陰,復於餘時至世尊所白世尊曰:「已誦五盛陰已,有漏心不得解脫。」爾時世尊告羅云曰:「汝當誦六更樂雜誦。」時羅云受佛教已復誦六更樂,復餘時到世尊所白世尊曰:「已誦六更樂已,有漏心不得解脫。」是時,世尊告羅云曰:「汝當思惟觀察其義。」爾時羅云承受佛教,即自思惟分別其義,漸盡結使,得阿羅漢果。皆由分別義,故越次取證,盡有漏成無漏。(CBETA, T04, no. 212, p. 626, b27-c13)。
如上述《出曜經》所敘述的,世尊是要羅睺羅誦習,而不是為人講說經法。
《出曜經》提到的誦習次序是「雜因緣誦」、「五盛陰誦」、「六更樂雜誦」。版主以為,較令初學者自己誦習經文比為人講說來得合理。
如果《雜阿含200經》提到的教導次序「五受陰」、「六入處」、「尼陀那法」是「五陰誦」、「六入處誦」、「雜因誦」,這就代表《雜阿含200經》是整部《雜阿含經》編纂完成之後才加入的經文,也就是一部晚起的經典。
《中阿含14經》與《中部61經》是屬於第一類經文。《中部62經》與《中部147經》是屬於第二類經文,《雜阿含465經》觀六界:「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CBETA, T02, no. 99, p. 119, a3)、《雜阿含466, 467, 468經》觀三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CBETA, T02, no. 99, p. 119, a15-16)是屬於第二類經文。
《增壹阿含17.1經》:「爾時,世尊右旋顧謂羅雲:『汝今當觀色(受、想、行、識)為無常。』」(CBETA, T02, no. 125, p. 581, c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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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佛教界稱尊者羅睺羅為「密行第一」。 其實,相關經典是稱揚羅睺羅為戒行清淨無缺。
《雜阿含447經》卷16:「時,尊者羅睺羅與眾多比丘於近處經行,一切皆是善持律行。」(CBETA, T02, no. 99, p. 115, b17-19),對應的《相應部14.15經》並未提到尊者羅睺羅。
《佛說阿羅漢具德經》卷1:「聲聞善持戒律清淨無缺,羅睺羅苾芻是。」(CBETA, T02, no. 126, p. 831, c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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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利《相應部》有〈18 羅睺羅相應 Rāhula〉共22經。印順導師所編的《雜阿含經論會編》未列〈羅睺羅相應〉,王建偉、金暉《雜阿含經校釋》也是不列〈羅睺羅相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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