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6日 星期六

關於覺音論師的「《四部》註」與《小部》的註解


最近貼了幾則關於覺音論師的「《四部》註」與《小部》的註解,引起了一些關注,也有少數留言表達意見,我在此澄清我的立場;
1. 漢譯的註釋書非常稀少,即使《瑜伽師地論》留有所謂的「本母(摩呾里迦)」,一則缺少逐字註釋,二則未解釋相當於巴利〈有偈品〉的篇章,而另外三部阿含則完全欠缺古代註釋書的傳譯(《分別功德論》雖號稱是《增一阿含》的註釋,其實連「一法集」的〈弟子品〉都註釋得不完整)。在此「有如大旱望甘霖」的情況之下,巴利文獻的註釋書非常珍貴,國內佛教的教界與學界翻譯得少,研究成果更少,從1900-2019已近120年仍僅有些許微不足道的努力,這是台灣佛教界應該再三致力的領域。
2. 覺音論師從印度去錫蘭的著述和註釋工作成就,是佛教界一大重要事件,現今市面的《印度佛教史》、《世界佛教史》專書對此都是一筆帶過,其實很多重點均未深入探討,我的貼文只是略舉一兩個疑點。
3. 當今佛教學界、教界,對覺音論師的註釋書或略而不論;或認為這些註釋是「詮釋」的最高權威,而「一字不可更易」;或把他當作凡夫俗子,編輯時注意力不集中、編輯後未審慎校訂(如網友 Chang Xin 所留例子:「有一段故事是,覺音尊者旅途中在碼頭船船上寫著述時,有兩婦人在岸上爭吵,不經意間覺音尊者將她們吵架内容都記錄在寫本裡了。」)。
「全然忽視」、「過度推崇」、「不當貶抑」這三種都非所宜,應以「還其本貌」為較公正的做法。
4. 不管是我在貼文中所談,或 Yuan-Chuan 所言,甚至包括留言後隔天刪除的網友的意見,在文獻例證上、在文字校勘詮釋上、在方法論上、在論證邏輯上、在公開接受學術審核上都有許多缺陷,所以這樣的談論都當不了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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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人接棒發揮下去,但不是隨口發表個人意見;而是較有組織、較深入閱讀、深入思考,檢驗自己的推論邏輯過程等等,的結果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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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音論師的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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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四百年左右,(很可能是西元425年前後),覺音論師從印度到錫蘭,臨終之前又回印度。他在錫蘭這段期間幫後代留下了四部《尼柯耶》與《小部》大多數經的註解,並且著了一本《清淨道論》。
近代對此一事件提問說:
「他去錫蘭作什麼?」
覺音論師的註解包含古註,這是公認的事實。那麼,哪些是覺音增加的註解呢?哪些是古註呢?哪一類比較多呢?
如果覺音論師是去錫蘭把古錫蘭的僧伽羅文改抄成巴利,那麼古僧伽羅文和現存的巴利經文有什麼差別呢?覺音論師為何不在印度本土編纂註釋書呢?是印度本土的註釋書都遺失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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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淨道論》與阿羅漢「優波底沙」造《解脫道論》結構相似(CBETA, T32, no. 1648, p. 399, c11),是否有可能覺音論師仿此造論呢?
2. 《相應部12.22經》,元亨寺《南傳大藏經》:「世尊宣曰:「諸比丘!如來具足十力,具足四無所畏,示知牛王之事,於眾中作獅子吼,轉梵輪,濟度眾生。...』」(CBETA, N14, no. 6, p. 32, a2-3 // PTS. S. 2. 27)
莊春江老師翻譯作:「具備十力與具備四無畏,如來自稱最上位,在眾中作獅子吼,轉起梵輪...」。
「示知牛王之事」(元亨寺)和「自稱最上位」(莊春江),巴利經文作「āsabhaṃ ṭhānaṃ」(牛立處)。兩位的翻譯都有待商榷。
對應的《雜阿含348經》譯作:「知先佛住處」(CBETA, T02, no. 99, p. 98, a15)。
覺音論師《相應部註》:「āsabhaṃ ṭhānaṃ:最勝立處、最上立處;或者,牛指『諸位過去佛』,意思是『諸位過去佛的站立處』」。
考量《雜阿含348經》經文和覺音論師《相應部註》此處的註解,合理的解釋是:「《雜阿含348經》將註解誦入經文而成為經文的一部分;覺音論師《相應部註》此處則是引用古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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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應部1.20經》經文為:「Sandiṭṭhiko ayaṃ dhammo akāliko ehipassiko opaneyyiko paccattaṃ veditabbo viññūhi 此法是現見的、不待時的、可邀人來見的、opaneyyiko、應為智者所親自了知的。」
此句經文,元亨寺《南傳大藏經》譯作:「此〔聖〕法乃現實,不隔時,得言來看,可導〔涅槃〕,智者應自證知。...」(CBETA, N13, no. 6, p. 14, a12 // PTS. S. 1. 10) 
莊春江老師翻譯作:「此法是直接可見的、即時的、請你來見的、能引導的、智者應該自己經驗的。...」。 
相對於經文「opaneyyiko」,元亨寺譯作:「可導〔涅槃〕」,莊春江譯作:「能引導的」。
覺音論師《清淨道論》(217頁)解釋作:(1)主動語態:能引入的、能引生的、能導向。(2)被動語態:應被引入的、應被引生的。 
《別譯雜阿含65經》相當的譯文為:「能得現報」,「無有熱惱」,「不待時節」,「能將於人到于善處」,「語諸人言『汝等來!善示汝妙法』」,「夫為智者,自身取證」,「深得解達」(CBETA, T02, no. 100, p. 396, a9-12)。
《別譯雜阿含65經》相當於「opaneyyiko」的翻譯是「能將於人到于善處」(可以引導人到善處)。
菩提比丘《相應部英譯》(353頁,note 33)翻譯作 'applicable',這和古代漢譯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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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於經文「ehipassiko」,元亨寺譯作:「得言來看」,莊春江譯作:「請你來見的」。 覺音論師《清淨道論》(216頁)解釋作:(1)epipassa-vidhi邀請人來見。(2)ehi passa imaṃ dhammaṃ :來、見此法(《相應部註》作此解說)。
《解脫道論》卷6〈行門品 8〉:「『來見』者,汝來我處,見我善法性堪教他,是名『來見』」(CBETA, T32, no. 1648, p. 428, b15-16) 《別譯雜阿含65經》相當的譯文為:「語諸人言『汝等來!善示汝妙法』」。
 所以,這是古代傳下的註解,不是覺音論師特出的註解。
溫宗堃,(2006),〈巴利註釋書的古層〉,《福嚴佛學研究》第一期,1-31頁,福嚴佛學院,新竹市,台灣。
無著比丘,(2009),〈註釋書對阿含經文的影響〉,蘇錦坤譯,《正觀》第48期,1-48 頁,南投縣,正觀雜誌社,南投縣,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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