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評:屈大成《法句經今注今譯》〉,(2017),《新加坡佛學研究學刊》4期183-189頁,新加坡佛學院,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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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評:屈大成《法句經今注今譯》
蘇錦坤
書名:《法句經今注今譯》,725頁,屈大成注譯,2014年,台灣新文豐出版社出版。(以下簡稱此書作《屈譯》)
三國維祇難、竺將炎、支謙譯的《法句經》(T210),一則譯語古樸,不易理解;二則漢譯佛教文獻並未迭譯此經的古註;[1] 三則偈頌分章仍有歧見,雖然支謙〈法句經序〉說有752章,但是實際計數結果,與此不符。
吳根友於1979年出版《法句經》(白話釋譯),首先編立偈頌序號、賦予新式標點符號、加上簡易的註解、譯成通暢的當代白話 (以下簡稱此書作《吳譯》)。《吳譯》雖有上述許多特點,但是釋譯的過程疏於校勘,既未參考梵文、巴利《法句經》來查證偈頌的詞義,也未適當地參考《法句譬喻經》(T211)、《出曜經》、《法集要頌經》(T213)的對應偈頌,以致部分偈頌的註釋不夠精確,給人「望文生訓」的印象,《吳譯》的白話譯文也就不能盡如人意。[2]
屈大成《法句經今注今譯》此書呈現與《吳譯》不同的風貌,計分「導論」、「譯注正文」、「附錄」、「譯語索引」與「參考書目」五大部分。最大的特色是,不僅「附錄」中列有「六種《法句經》偈頌對照表」,「譯注正文」的各首偈頌還編列對應偈頌,分別出自漢譯四阿含、漢譯論藏,以及巴利四尼柯耶、《長老偈》、《經集》等文獻;在在突顯了作者力求超越《吳譯》所投注之心力。
在此提供幾點作為屈書再版時的訂正參考:
1. 未登錄品名與每品所標的「偈頌數」:各版大藏經《法句經》不一定收錄支謙〈法句經序〉,但是各品一定首揭品名、品次及此品「偈頌數」[3] ;屈書收錄了〈法句經序〉,卻對每品標示的「偈頌數」忽略不提。屈書將品名作為標題,因而也疏忽了一些品名的異讀。[4]
更重要的是,〈利養品 33〉品名之下敘述「有二十章」,[5] 《吳譯》(151頁)與《屈譯》都標為19首偈頌,兩書都未說明此一差異,我認為這是個可以避免疏失。又如〈愚闇品 13〉品名之下敘述「二十有一章」,[6] 《屈譯》和《吳譯》都標點為20首偈頌,《吳譯》95頁提到此一差異,《屈譯》則忽略未提。
〈利養品 33〉標示的「偈頌數」比兩書的計數少了一首偈頌,而〈愚闇品 13〉則多了一首偈頌。這是同一問題的不同選擇,考量兩品互為重譯偈頌的十二句:〈愚闇品 13〉「學莫墮二望。莫作家沙門。貪家違聖教。為後自匱乏。此行與愚同。但令欲慢增。利求之願異。求道意亦異。是以有識者。出為佛弟子。棄愛捨世習。終不墮生死。」與〈利養品 33〉:「勿猗此養。為家捨罪。此非至意。用用何益。愚為愚計。欲慢用增。異哉失利。泥洹不同。諦知是者。比丘佛子。不樂利養。閑居却意。」[7] 如依巴利《法句經》則為74, 75 兩頌,如依梵文《優陀那品》則為Uv 13.4, 5, 6 三頌。《吳譯》與《屈譯》於〈愚闇品 13〉與〈利養品33〉均標作兩頌,可能是造成計數結果少了一頌的原因。
〈法句經序〉提及偈頌總數為「七百五十二章」,《屈譯》計為758頌,而主張「顯示其後有所增添」(19頁)。由於印順法師的計數為760.5頌,《吳譯》為759頌,漏述了上述的「每品偈頌數」,將無法完整地討論此一「偈頌總數差異」的議題。
2. 所錄偈頌的正文,或依「宋、元、明藏」而改《大正藏》用字,如388頁27.11頌作「邪行望彼」,《大正藏》正文作「邪行婬彼」。[8]
或保留《大正藏》用字,而不依「宋、元、明藏」,如392頁27.17頌作「莫習凡人」,「宋、元、明藏」則作「莫習凡夫」。[9]
《28道行品》引《甘博001號法句經寫本》(以下簡稱「甘博001」)的校勘註記不完整。例如394-395頁28.2頌作「是道無復畏」,校勘註記指出「甘博001」於「無復畏」作「無有異」,其實應作「无有異」。[10] 又如395頁28.3頌作「為大現異明」,校勘註記指出「甘博001」於「大」作「示」字,其實「甘博001」全句作「為示現大明」。[11] 又如404頁28.15頌作「如盲守燈」,校勘註記指出「甘博001」於「燈」字作「錠」字,其實「甘博001」該字作「[食*定]」。[12]
3. 未能善用對應偈頌:《屈譯》雖然編列了詳盡的對應偈頌,「譯注正文」有些偈頌仍然依照漢譯字面意思演繹,既未「訂正、校正」偈頌用字,也未評論其他對應偈頌的用詞。
例如167頁10.4頌:將「自制以法壽,不犯善名增」譯作「以佛法抑制自己,則壽命、不違犯、美好名聲增加」,這是將原頌破句解釋(自制以法,「壽、不犯、善名」增)。《出曜經》解釋「法壽」為「以法養壽,非為非法」,[13] 巴利《法句經》24頌對應的用字是「dhammajīvino 依法生活、依法謀生者」,沒有理由將「法壽」斷開分屬兩句來解釋;如果沒有充分的文獻作證,將原譯偈頌「破句」來解釋,這種作法並不足取。
又如420頁29.10頌:將「節消而保壽」譯作「節制和消減,保持壽命」,作者在注釋說:「節消,對照本《相應部3.13經》作saṇikaṃ,徐緩」。在《相應部3.13經》與「節消」相當的用字為「Saṇikaṃ jīrati」,「Saṇikaṃ 緩慢地、徐緩地」為副詞,動詞「jīrati」有「消化、老化」兩種詞義。所以漢譯對應經典作「安消、正得消化」,[14] 取的是「消化」,菩提比丘譯作「He ages slowly 他老化得(較)緩慢」,取的是「老化」。此處屈書所譯不貼切。
又如531頁35.27頌:將「無取無捨」譯作「既不拿取,也不捨棄」,完全沒考量到對應偈頌的譯詞:《出曜經》「無取無與」與巴利《法句經》409頌「不取『未與(之物)』 adinnaṃ nādiyati」。此處屈書所譯可能誤解原意。
4. 注釋或對應偈頌失當:例如45頁1.7頌「生者日夜,命自攻削,壽之消盡,如𢄋䨍水。」,作者誤將《優陀那品》1.32頌 (Uv 1.32)當作對應偈頌,正確應作《優陀那品》1.18頌(Uv 1.18);受此影響,此處認為「生者」兩字即是譯自「āyus 生命、壽命」,在注解上註明「生者:《出曜》作『人名』」。[15] 作者將「如𢄋䨍水」譯作「有如傾倒池水」,與漢譯、巴利、梵文偈頌的用字不符,「傾倒池水」意義不明。
āyur divā ca rātrau ca caratas tiṣṭhatas tathā |
nadīnāṃ vā yathā sroto gacchate na
nivartate || (Uv 1.32)
(人命或停留或前行,如同河中的流水,一去不復返。)
atiyānti hy aho rātrā jīvitaṃ ca uparudhyate |
āyuḥ kṣīyati martyānāṃ
kunadīṣu yathodakam || (Uv 1.18)
(生命日夜流逝,會當終止,人壽終將耗盡,如同小河的流水。)
Accayanti ahorattā, jīvitaṃ uparujjhati;
Āyu khīyati maccānaṃ, kunnadīnaṃva odaka. (SN 4.10)
5. 「導論」詳列各本《法句經》的部派歸屬:作者在簡短22頁的「導論」用長達14頁來探討各《法句經》版本及其所屬部派。其實,就漢譯四部《法句經》而言,未經全面的比較研究,僅憑隻字片語、半句單頌,去論斷其部派並不踏實。屈書所列的各個部派沒有完整的經、律、論三藏(巴利三藏除外)傳世,我們既不知各部派起源的人、事、時、地,也不知部派分裂的結果是經、律、論的那一項不同。去推斷某一《法句經》隸屬某一部派,從方法學的論點來看,這樣的論證過於薄弱而近乎猜測。特別是 T210《法句經》,如未能分析出「核心26品」的偈頌「何者是初譯、何者是後譯」,或者未能坐實其他13品的來源;在此情況之下論其「部派歸屬」,其實意義不大。
我個人認為,即使要論列各本漢譯《法句經》相關譯典的隸屬部派,也應以專書、專文討論,在簡短的篇幅雜引諸家見解,只是徒增困擾,對讀者不見得有益。
6. 對應偈頌的比較研究:屈書不厭其詳地細列各首偈頌的對應偈頌,如果能在「導論」舉例論列幾首偈頌的典型差異,這些差異又顯示了那些「《法句經》祖本」的版本譜系與語言的特性,較容易讓讀者理解編列對應偈頌的意義。
7. 仍有部分偈頌的譯文不夠貼切。例如, 《屈譯》的36.20頌將「無有虛空入,無諸入用入,無想不想入,無今世後世」譯作「沒有虛空可進入,沒有各種入口可用來進入,沒有想和不想可進入,沒有今世和後世。」(554頁)這是未掌握到四無色界「無量空入處界、無量識入處界、無所有入處界、非想非非想入處界」的術語,請參考《雜阿含456經》(CBETA, T02, no. 99, p. 116, c14-15)與巴利《優陀那》8.1 的偈頌:
‘Atthi,
bhikkhave, tadāyatanaṃ, yattha neva pathavī, na āpo, na
tejo, na vāyo, na ākāsānañcāyatanaṃ, na viññāṇañcāyatanaṃ, na ākiñcaññāyatanaṃ, na nevasaññānāsaññāyatanaṃ, nāyaṃ loko,
na paraloko, na ubho candimasūriyā. Tatrāpāhaṃ, bhikkhave, neva āgatiṃ vadāmi , na gatiṃ, na ṭhitiṃ, na cutiṃ, na upapattiṃ; appatiṭṭhaṃ, appavattaṃ, anārammaṇamevetaṃ.
Esevanto dukkhassā.’(Udāna, p. 81)。
參考書目
屈大成注譯,(2014),《法句經今注今譯》,新文豐出版社,台北市,台灣。
蘇錦坤,(2014),〈〈法句序〉與《法句經》重譯偈頌〉,《正觀雜誌》70期,77-132頁,南投縣,台灣。
蘇錦坤,(2015a),〈《法句經》「三言」偈頌的標點與詮釋〉,《正觀》72期,39-88頁,南投縣,台灣。
蘇錦坤,(2015b),〈《出曜經》研究〉,《新加坡佛學研究學刊》2期65-175頁,新加坡佛學院,新加坡。
蘇錦坤,(2015c),〈試論「甘肅博物館001號《法句經》寫本」的異讀〉,《福嚴佛學研究》10期,19-39頁,新竹市,台灣。
蘇錦坤,(2015d),〈《法句經》的翻譯議題與重譯偈頌〉,《吳越佛教》第10輯48-67頁,杭州佛學院,杭州市,中國。
蘇錦坤,(2016),〈《法句經》的「校讀」與「誤譯」〉,《法鼓佛學學報》19期,93-158頁,法鼓文理學院,新北市,台灣。
吳根友(釋譯),(1997),《法句經》,佛光山宗務委員會,高雄市,台灣。
[1] 《出曜經》(T212)雖然可供參考,但是仍有並未涵蓋T210《法句經》所有偈頌、釋義不夠清晰等問題,可參考蘇錦坤(2015a, c, d
& 2016)。
[2] 參考蘇錦坤
(2014:81-82)。
[3] 此處標示的「偈頌數」,有時與該品偈頌的實際計算數量不同。
[4] 例如,屈書104頁首標「五、誡慎品」,其實各版藏經均作「戒慎品」而無異讀。(CBETA, T04, no. 210, p. 560, c19)。282頁標「十九、老耗品」,而「宋、元、明藏」有異讀作「老耄品」(CBETA, T04, no. 210, p. 565, b24)。
[5] 《法句經》(CBETA,
T04, no. 210, p. 571, b25)。
[6] 《法句經》(CBETA, T04, no. 210, p. 563, b17)。
[7] 《法句經》(CBETA, T04, no. 210, p. 563, c17-22 & p. 571, c17-22)。
[8] 《法句經》(CBETA, T04, no. 210, p. 569, a6-7)。
[9] 《法句經》(CBETA, T04, no. 210, p. 569, a14)。
[10] 《法句經》(CBETA, T04, no. 210, p.
569, a20)。
[11] 《法句經》(CBETA, T04, no. 210, p. 569,
a22)。
[12] 《法句經》(CBETA, T04, no. 210, p.
569, b15)。
[13] 《出曜經》卷6〈無放逸品 4〉:「『自制以法壽』者,所以言『制』者,制身口意;以法養壽非為非法,以法求壽非為非法,是故說曰『自制以法壽』也。」(CBETA, T04, no. 212, p. 638, b22-24)。
[14] 《雜阿含1150經》:「安消」(CBETA, T02, no. 99, p. 306, c9),《別譯雜阿含73經》:「正得消化」(CBETA, T02, no. 100, p. 400, a8)。
[15] 「人名如日夜」,此處《大正藏》雖無異讀,檢閱《磧砂藏》及《高麗藏》此處作「人命」,考量《優陀那品》對應偈頌,原譯應是「人命如日夜」,「人名」可能是「音近而訛」的抄寫訛誤。更何況所舉的《出曜經》偈頌不是此處的對應偈頌,引為注釋並不恰當。
[16] T210《法句經》的譯者有可能將相當於「andhabhūte 愚闇者」的字誤解成「antabhūte」(anta 邊 – bhūte 界),因而將「andhabhūte puthujjane 於愚闇的凡夫之中」譯為「凡夫處邊」。請參考蘇錦坤(2016),〈《法句經》的「校讀」與「誤譯」〉。
回覆刪除蘇老師!最近,三民書局新出版了一本劉學軍注譯《新譯法句經》。
http://www.sanmin.com.tw/Product/index/006568149
Dear Sam,
回覆刪除此書似乎不符學術規範,暫不予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