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7日 星期六

法友飛鴻 232 :初期佛教部派


劉運澤:

雖然許多學者認為十事爭論(主要是捉持金銀戒的問題)之後部派即分裂為大眾部與上座部,但其實大眾部的摩訶僧祇律也承認此事且認為「無有金銀之方便」,故要說大眾部就此與上座部分裂是有問題的。   
最有問題的,反而可能是率先舉行自部(第三次)結集,指責東方毘舍離僧團「分裂僧團」的「分別說部/因緣眾」,把因緣說定義為「分別說」,且將相應尼柯耶當中的因緣相應的編排提到最前面(也可能是想要主導對於「因緣為分別說為正說」的部派意見而得名),就像先指責他人過失的人也有可能才是問題的產生者。   
不先說明五陰與六入處,是無法說明怎麼因緣觀以及開展道次第的——而北傳雜阿含的編排即是「五陰、六入處、因緣、道品」的次第。   
而在部派真正分裂之前,阿難在北印摩偷羅一帶的弟子們的僧團,則被稱為「多聞眾」。
阿育王以政治力協助西方優禪尼僧團以「分別說」為標準判決是否為僧人或強制還俗,這是以政治力干預僧事,南傳佛教的史實至今也有記載阿育王協助目犍連子帝須領導舉行自部結集的史實,若還有人還把阿育王視為佛教護法的話,我真是不知道該如何形容。   
佛滅後百年,發生十事爭論而舉行第二次結集,僧團確實已分化於北(摩偷羅)西南(優禪尼)東(毘舍離)三大區而並未真正分裂;   
佛滅後116年左右,發生五事異法(貶低阿羅漢的證量),分別說部舉行自部結集而實質分裂僧團;以《舍利弗阿毘曇論》的前身為確認部義的根本論書。   
日後,分別說部又率先再分裂為化地、飲光、法藏等三部;迦旃延尼子受《舍利弗阿毘曇論》的影響而造出《發智論》,為確認北印說一切有部部義的根本論書。 
補充:
從南北傳對於師承的紀錄對比可以知道,四/五位之間的師承應該以百年左右較可能,若四/五位的師承時間可以拉長到218年,是一件殊難想像的事情——莊春江先生對此問題的相關討論串也在蘇先生這邊的部落格看到轉載過。
我想指出的是,南傳分別說部相關的經律論文本在年代的記載上有可能不盡然如實的部分,誠如平川彰在《印度佛教史》的前言部分所說的,這直接關係到阿育王即位之前部派的枝末分裂就已經完成了(因此阿育王應該與導致部派分裂的因素無關,如南傳《島史》所記載),抑或是阿育王是在部派分裂前/過程當中即位的——(如北傳所記載)因此他可能與導致部派分裂的因素有所關係?
由師承的時間來觀察,《島史》的218年說較不可能,再加上前引《善見律毘婆沙·跋闍子品第二集法藏》的部分可以發現:同一個部派(分別說部),對於毘舍利結集後部派是否隨之分裂竟然可能有兩種完全不一樣的記載(島史與大史說隨即分裂,善見律說復歸僧團清淨),因此不免讓個人對於《島史》與《大史》在部派分裂當中記載的年代、事件始末的可信度在心中先打了較大的折扣。
平川彰《印度佛教史》第一章第七節 僧團的傳承與商那和修:「…僅以這類教團的傳承來看,自佛滅到阿育王即位為二一八年的南傳說法,時間確實過長,不如北傳的一一六年來得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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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坤: 
部派的分合的原因、部派的地域、部派的創始者(或代領此一部派的最早幾位導師)、部派的年代、部派所依據的三藏典籍,...等等等,這些問題尚未解決。劉先生又未曾就此題目發表論文,僅僅敘述一些結論,恐怕徒增困惑,而沒有實質助益。
印順導師《印度佛教思想史》137頁:「說一切有部有《六足毘曇》、《發智經八犍度》,及釋義的《大毘婆沙論》。有《舍利弗阿毘曇》,是「犢子道人等讀誦」的。現存漢譯的《舍利弗阿毘曇論》,與雪山部,法藏部的論書相近。赤銅鍱部的七部阿毘曇,龍樹沒有說到,也許是孤傳海島,對印度大陸佛教的影響不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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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此略舉你所說的一例:「迦旃延尼子受《舍利弗阿毘曇論》的影響而造出《發智論》」,雖然不能說「印順導師所說就一定對,劉先生所說就一定錯」,劉先生如果能將此一主張寫成論文發表,就正於學界、教界諸先進(如專研部派佛教的「悟殷法師」),想必比在「臉書」抒發己見,影響要來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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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運澤:
在個人目前研讀前人研究,個人認為: 說一切有部的根本論書為《發智論》(大毘婆沙論為後來所集成,發智論應為確認部義之論)、 現存銅鍱部的最主要論書為《發趣論》,但使分別說部成立獨立之論書可能就是《舍利弗阿毘曇論》(的前身、較古型部分)。 印順法師所著《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當中有將《舍利弗阿毘曇論》這部分別說系當中較古型的論書與其他經論的編排方式、法數、緣數之開展,以及與其他論書的異同之處比較,認為是多少有部分(尤其是問分、非問分部分)保持較古型的分別說部的論。 (http://www.mahabodhi.org/files/yinshun/40/yinshun40-21.html)  
雖然法藏、飲光與化地部在《異部宗輪論》當中說為是說一切有部所分出,但從印順法師著作當中可以看出認為其三部派應為分別說部所分出,而法藏部部義當中有與大眾部較接近的部義,也許是因為化區較近而與大眾部同樣都是律師傳承之故(阿難為經師傳承,優波離為律師傳承)。  
龍樹《大智度論》記載犢子部尊奉舊有的《舍利弗阿毘曇》,但犢子部傳承的此論又稱為《犢子阿毘曇》,個人猜測可能有部分不同於現存分別說部傳承的《舍利弗阿毘曇論》的內容 https://zh.m.wikipedia.org/wiki/犢子部 
感謝介紹悟殷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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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順導師:「從『舍利弗阿毘曇論』與『施設論』的品目,發見了『發智論』八蘊名目的來源」
(http://www.mahabodhi.org/files/yinshun/40/yinshun40-09.html)
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09 所造的『發智論』為根本論。 在說一切有部中,這是被推尊為佛說的。論題眾多,幾乎網羅了當時阿毘達磨的一切論題。內容 的重要,如道安『阿毘曇八犍度論序』(大正二六‧七七一上──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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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坤:
一身六足的誰前誰後,是有爭議的。
一方面,導師說:「又六論中的『施設論』,起初以「世間施設」為主,又集成「結施設」、「業施設」等。從『舍利弗阿毘曇論』與『施設論』的品目,發見了『發智論』八蘊名目的來源。」
另一方面導師也說:「在說一切有部中,以六分阿毘達磨為足,『發智論』為身。足是身的所依,『發智論』真是 依止六論而進一步完成的嗎?六論的性質不一,如『品類』,『界身』,『識身』──三論,明顯的深受『發智論』的影響,比『發智論』還要遲些,當然不能說『發智論』是依此三論而造的 。『法蘊』,『集異門』,『施設』──三論,雖被稱為摩呾理迦,有古老的淵源,編集於『發智論』以前。然自『發智論』風行以後,又受他的影響,在不斷的修編中,才完成『法蘊論』等 奘譯本的形態。所以現存的『法蘊』等三論,也不能看作純粹的初期論書了。」
即使導師真的主張《施設論》在《發智論》之前,就今日而言,仍要重新檢驗他此一主張的依據,與近代相關梵文出土資料為何。如我所說,不能主張「印順導師所說就一定對,劉先生所說就一定錯」。劉先生只要試著將此一說(迦旃延尼子受《舍利弗阿毘曇論》的影響而造出《發智論》)寫成論文,投往相關期刊,就知道需要更多文獻支持此說,更不用說「以此主張近而推論部派源流」了。 
悟殷法師:《部派佛教系列〈上編〉:實相篇、業果篇》(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158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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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順導師有時候或前或後論述兩到三個不同意見,同一書的內容有時候版本年代不同,內容會有些差異。當然在所難免,或多或少有一些小小訛誤。因此,除非你開宗明義,說「介紹並引述」印順導師思想,否則,以這樣的方式發表意見,即使僅是「重述」印順導師的意見,仍然不算數,還是要問:「你根據哪些文獻達成這樣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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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得比較白目。
如果你說「我依某某的書,他是主張印度部派是如此如此」,這沒什麼好爭論的,可是這樣的貼文只是自爽而已,誰都可以千萬億封這樣地發文,抄書剪貼嘛。
可是,你的貼文未見引用他人觀點的標記,彷彿是自己閱讀整理所得。
這樣就會面對以下的質問:「此一部派成立的原因是什麼?是誰在哪一區域在什麼時代創立的?存在的年代區段約是幾世紀到幾世紀?此一部派的經、律、論三藏各與其他部派有什麼差別?目前存世的與此一部派相關的文獻(經典、律典、論典、出土文物、考古遺跡)是什麼?你以什麼理路推理作如此如此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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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運澤:
大哉問!
唯一個人認為較確定的,恐怕就是上述所提的:首先舉行自部結集(這是該部自行承認的)的分別說部可能為第一個分裂出來的僧團.所謂的"分裂",指的是出現了有別於原來和合一味的僧團的"法"與"律",十事爭論之後東方毘舍離僧團日後所出的<摩訶僧祇律>也自承「無有方便得求金銀及錢」,若僧眾自出己罪,則僧團有機會復歸和合,故個人認為在佛滅百年後的毘舍離結集時,大眾部其實可能尚未分裂出來;明確記載認為毘舍離結集後即有部派分裂的,只有銅鍱部/大寺派的<島史>與<大史>,並未見其他部派紀載佛滅後百年的毘舍離結集後隨發生部派分裂的紀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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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坤:
 1. 「該部自行承認」不一定是事實。通常要有兩方面的數據:「甲、自己說」,乙、別人說「他這樣自己說」。舉一個例子,有人問我:「《法華經》以什麼原因成為衆經之王?」《妙法蓮華經》卷6〈藥王菩薩本事品 23〉:「此經亦復如是,諸經中王。」(CBETA, T09, no. 262, p. 54, b1-2)。這要看比《妙法蓮華經》早期或同期的經是否也這麼稱他是王。
2. 各部律典都說「十事論諍之後,分裂出上座部與大眾部」,你持不同意見,就該拿出「文獻證據」,而不僅僅是「我認為」而已。

1 則留言:

  1. 原討論串在此
    https://www.facebook.com/wizer1028/posts/1559494430735764?pnref=story

    有一部分重要的討論漏掉了,在此轉貼:

    "各部律典都說"「十事論諍之後,分裂出上座部與大眾部」,除了<島史>與<大史>,還有哪部現存的律典有如此記載?如您所說的,不能只是"個人認為"
     
    http://buddhism.lib.ntu.edu.tw/BDLM/sutra/chi_pdf/sutra11/T24n1462.pdf
    《善見律毘婆沙·跋闍子品第二集法藏》:「世尊涅槃已一百歲時。毘舍離跋闍子比丘。毘舍離中十非法起。……諸跋闍子修那伽子名阿須。阿須爾時作王。黨跋闍子等。爾時長老耶須拘。是迦乾陀子。於跋闍中彷徉而行。聞已。我不應隱住壞十力法。若為方便滅此惡法。即往至毘舍離。到已。爾時長老耶須拘迦乾陀子。於毘舍離大林鳩咤伽羅沙羅中住。爾時跋闍子比丘說戒時。取水滿鉢置比丘僧中。爾時毘舍離諸優婆塞來詣。跋闍子比丘作如是言。語諸優婆塞。應與眾僧錢。隨意與半錢若一錢。使眾僧得衣服。一切應說。此是集毘尼義。七百比丘不減不長。是名七百比丘集毘尼義。於集眾中二萬比丘集。長老耶斯那比丘發起此事。於跋闍子比丘眾中。長老離婆多問薩婆迦。薩婆迦比丘答。律藏中斷十非法及消滅諍法。大德。我等輩今應出法及毘尼。擇取通三藏者至三達智比丘。擇取已。於毘舍離婆利迦園中。眾已聚集。如迦葉初集法藏無異。一切佛法中垢洗除已。依藏更問。依阿含問。依枝葉問。依諸法聚問。一切法及毘尼藏盡出。此是大眾於八月日得集竟。」  分別說部巴利律藏的註釋《一切善見律毘婆沙》甚至記載十事之後不僅"一切佛法中垢洗除已",更再次舉行結集,殊難想像此十事/結集之後竟然沒有復歸和合一味,甚至就此僧團分裂...
     
    從南北傳對於師承的紀錄對比可以知道,四/五位之間的師承應該以百年左右較可能,若四/五位的師承時間可以拉長到218年,是一件殊難想像的事情——莊春江先生對此問題的相關討論串也在蘇先生這邊的部落格看到轉載過。

    我想指出的是,南傳分別說部相關的經律論文本在年代的記載上有可能不盡然如實的部分,誠如平川彰在《印度佛教史》的前言部分所說的,這直接關係到阿育王即位之前部派的枝末分裂就已經完成了(因此阿育王應該與導致部派分裂的因素無關,如南傳《島史》所記載),抑或是阿育王是在部派分裂前/過程當中即位的——(如北傳所記載)因此他可能與導致部派分裂的因素有所關係?

    由師承的時間來觀察,《島史》的218年說較不可能,再加上前引《善見律毘婆沙·跋闍子品第二集法藏》的部分可以發現:同一個部派(分別說部),對於毘舍利結集後部派是否隨之分裂竟然可能有兩種完全不一樣的記載(島史與大史說隨即分裂,善見律說復歸僧團清淨),因此不免讓個人對於《島史》與《大史》在部派分裂當中記載的年代、事件始末的可信度在心中先打了較大的折扣。

    平川彰《印度佛教史》第一章第七節 僧團的傳承與商那和修:「…僅以這類教團的傳承來看,自佛滅到阿育王即位為二一八年的南傳說法,時間確實過長,不如北傳的一一六年來得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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