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8日 星期二

元亨寺《增支部》誤編《增支部1.8.11經》入下一品《增支部1.9.1經》


元亨寺版《增支部1.9.1經》:「第九 放逸等品

「諸比丘!此失者,是少量,是所謂稱譽之失。諸比丘!此是得中之最上者,是所謂慧之得。是故,諸比丘!汝等應如是學,我等應以慧之得而榮。諸比丘!汝等應如是學。」(CBETA, N19, no. 7, p. 19, a11-14 // PTS. A. 1. 15)
========
其實此經為〈8 結交善友品〉第 11 經,而非〈9 放逸等品〉第 1 經。
菩提比丘(102頁)與關則富老師(79頁)均將此經編為〈8 結交善友品〉。
莊春江老師與元亨寺版則編作《增支部1.9.1經》。
上引元亨寺版《增支部》經文兩處「失」字應作「得」字。

1 則留言:

  1. http://epalitipitaka.appspot.com
    該網站亦將《增支部1.8.11經》編入下一品《增支部1.9.1經》
    http://epalitipitaka.appspot.com/canon/sutta/a%E1%B9%85guttara/ekakanip%C4%81ta/kaly%C4%81%E1%B9%87amitt%C4%81divaggo
    http://epalitipitaka.appspot.com/canon/sutta/a%E1%B9%85guttara/ekakanip%C4%81ta/pam%C4%81d%C4%81divaggo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