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9日 星期三

法友飛鴻 194:隨緣消舊業 (2)


法友寧:(2016.6.23)
您好,老师,偶然看到您的一个回复,心有疑惑,特此请教: 

您的回复如下: 

舉例來說,如果我蒙住眼睛走路橫跨高速公路,因而被撞死,這是我的愚蠢,不是「過去業所造」。如果我把車停在斜坡上,未拉好剎車,導致車子滑動撞死了「路人甲」,這是我的愚蠢與疏忽,不是「路人甲」的宿業所致。 

我想请问的是:站在路人甲的角度来看,他好端端地走在人行道上,却因为别人的疏忽失误,导致无辜遇难,这是他的什么导致这样的悲惨结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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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2016.6.27)
佛教講究因果論,造了什麼因,就會得什麼果,有些時候後面造的功可以抵銷前面造的過(以學校為比喻,後功可以註銷前過),有些時候是功過不能相抵(以學校為例,因救人一命可以記功,但是吃了腐敗的東西還是會拉肚子,兩者無法相抵)。
最關鍵的有三項:一是「有許許多多的因,造成此一果;有時其中一個因是主因,就無法避免地導致特定的果」(例如拿鐵鎚敲教室的窗戶玻璃,結果就是玻璃窗碎裂)。有時不知道眾多的因當中那些因是「決定性」的主因(例如患了糖尿病,是自己基因造成、還是飲食習慣不好、還是起居作息的形態不佳、還是居住環境有一些影響因子)。
第一項是「認為(相信)什麼因會導致什麼果」。
第二項是「認為(相信)沒有人有能力告訴你『現在你的遭遇是過去造了什麼業所致』」。凡是有人如此聲明,他不是騙子、瘋子就是傻子。舉例來說,如果我弟弟經常罹患十二指腸潰瘍,醫好了又會發作。如果某甲告訴他說:「飲食習慣、情緒壓力或幽門桿菌造成你的十二指腸潰瘍,除了吃藥以外,你該如何如何。」我弟弟問了他是否有醫師執照,這位醫師是能夠告訴我弟弟什麼因造成他的果的人。可是有某乙告訴我弟弟說因為他前生吃狗肉所造成,某丙說是我爸墳墓造成他致病,某丁說是因為他床上有個吊扇,某戊說是土地公跟他要錢,某己說是因為上帝考驗他要他信奉耶穌基督,即使這些人對我弟弟一無所求,我認為我弟弟還是碰到騙子、瘋子或傻子。
我認為第二項的認知要比第一項重要。
第三項,關於因與果,佛菩薩不會因為某甲求了,就給某甲較好的結果;某乙沒去求他們,就給某乙較糟的結果。
在因果律上,佛、菩薩、耶穌基督、耶和華、阿拉、穆罕默德等等都不會是「有人求他,他就改變主意」的神。
我喜歡觀賞魔術表演,有些偉大的魔術師作了根本違反物理定律的表演。這時候你會賣了身家財產、拋妻棄子去跟他學魔術嗎?正常人不會這樣,魔術師以表演魔術娛樂大眾、以此謀生。
當你面對偉大的宗教老師時,你要自問:「我遇到了生命導師?還是我遇到一位神奇的魔術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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