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2日 星期日

《犍陀羅法句經》--- John Bro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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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出差到布拉格,和同行的老先生(他當年60歲,比我大兩歲)聊起,護照、行李與筆電,遺失哪一樣,我會抓狂?我說:「如果匪徒拿此三樣,只允許我拿回一件,我會毫不遲疑地拿回筆電。」筆電中的資料,有不少是我無法復原的。

從10/7-10/11,我在修改論文時,筆電無法輸入資料與讀取網路,關機之後無法重開(如果,我是在瀏覽網頁時 down 機,我會怪別人讓我筆電中毒;如果我移動過筆電,會怪自己取放太過粗心)。克保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讓我筆電復工。就像一位中風半身不遂的病人對讓他恢復健康下床自行走路的醫生一樣,讓我保有原來的檔案(雖然,也還是損失了一些檔案與照片),我還是噙著眼淚、懷著感激的心。

這將近五天的時間,除了嘗試搶救筆電之外,只能讀書。缺了網站查詢對應偈頌,無法剪貼資料,摘要及心得無法寫入筆電、部落格,讀起書來,像是在咀嚼橡皮擦一樣,毫無滋味。

百無聊賴,撿起John Brough《犍陀羅法句經》(1962)與K. R. Norman “The word of the doctrine”(1997, 巴利《法句經》英譯及註解),和新文豐《磧砂藏》的《法句經》與《法集要頌經》對讀。

2002-2003之間,請當年還在和平東路一段的「方廣書屋」幫我購買K. R. Norman “The Group Discourses II”,隨手買下此書,回到家才發現自己讀不懂此書。以後每年翻閱,隨著年歲增長,慢慢地從 5% 到今天在K. R. Norman “The word of the doctrine”與 Bernhard 《梵文法句經》、Devasanti 的部落格與台大「佛教數位圖書館」的「巴利《法句經》解讀」等協助之下,可以讀懂 15%。以漢譯《出曜經》、《法集要頌經》都以〈33 梵志品〉為最後一品,巴利《法句經》以〈26 婆羅門品〉為最後一品(「梵志」為「婆羅門」的古譯)而言,《犍陀羅法句經》以〈婆羅門品〉為第一品,令人感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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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句經」的多文本型態,似乎在歷史開了一個小小的窺視孔,讓我們模糊地望見當年經典結集的情況。

 我舉一例:

 《法句經》卷2〈35 梵志品〉:

 「截流而渡,  無欲如梵,  知行已盡,  是謂梵志。(35.1)

  以無二法,  清淨渡淵,  諸欲結解,  是謂梵志。(35.2)

  適彼無彼,  彼彼已空,  捨離貪婬,  是謂梵志。(35.3)」(CBETA, T04, no. 210, p. 572, b22-25)。

依次序與巴利(383-385)偈頌相當。

婆羅門!努力截斷(欲)流吧!婆羅門!已知諸行為滅法,成為涅槃者吧!(383)

婆羅門能以二法而渡流達彼岸,如此,這位知者的所有縛結都已消失。(384)

他不存在於此岸、彼岸與兩岸,這樣的無恐懼且斷離繫著者,我稱他為婆羅門。(385)

其中(35.2)與 384頌相當,但是漢譯的經典都作「不二」(《出曜經》卷29〈34 梵志品〉:「彼以無二,清淨無瑕,諸欲結解,是謂梵志。」(CBETA, T04, no. 212, p. 770, a23-24)《法集要頌經》卷4〈33 梵志品〉:「彼以不二行,清淨無瑕穢,諸欲斷縛著,是名為梵志。」(CBETA, T04, no. 213, p. 798, a24-26))

而巴利、犍陀羅、梵文、波特那《法句經》都是「以二法」,在巴利《法句經疏》解釋此二法是「止、觀」。

這「二法」與「不二法」的差異,可能頗費搜尋。

1 則留言:

  1. 聽說「台大佛學數位圖書館」沒經費,可能面臨關站(見該站首頁公告),畢竟恆清法師退休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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