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8日 星期六

死刑與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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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自《蘋果電子報:蘋論》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41018/489891/%E4%BA%BA%E8%A2%AB%E6%AE%BA%E6%99%82%E5%BB%A2%E6%AD%BB%E8%81%AF%E7%9B%9F%E8%BA%B2%E5%93%AA%E5%8E%BB

〈人被殺時廢死聯盟躲哪去〉

作者:李殷財(律師、曾任檢察官)

我年輕無知時傾向廢死,當檢察官後,看著一具又一具的屍體、家屬的痛徹心扉,開始懷疑!偵辦三名男子因為好玩,拿武士刀,到小吃店猛砍客人頭部,等倒地後,又直刺心臟,一刀斃命。同時,還有一件命案:兇嫌先在三棧派出所用長槍槍殺警員,再搶走警用手槍,之後再拿手槍連開十槍擊斃哨兵。二名死者都二十歲左右,我看到二具屍體躺在解剖台上…開始意識到死刑的必要性。

小吃店殺人案的第三兇嫌在逃亡中,因車禍糾紛,就去醫院把人拖出來活活打死,他殺了二人;三棧案兇嫌也殺了二人。他們都背負二條人命,難道還要再給他機會?他出獄後,再殺人呢?這一條命不就是放他出來的法官、檢察官所殺嗎?這不是危言聳聽:戴文慶殺女司機,被判無期徒刑,「表現良好」,返家探親時,又性侵二名女司機,殺掉其中一個。苗栗有精神病患殺人出獄後,竟然在路上直接拿水果刀刺入老婆婆頭部致死。我看到很多殺人犯出獄後再殺人,廢死聯盟不是說殺人犯都可以教化嗎?應該給他機會?請問誰給第二個死者機會?

廢死聯盟主張廢死理由:(一)死刑會誤判;(二)死刑無法嚇阻犯罪;(三)先進國家都廢死。但是:法院雖有判錯的可能,但法官對於死刑案會特別小心,除非罪證確鑿,惡性重大,否則,不會輕易判死。因為有誤判可能,就要廢死。無期徒刑、十年徒刑也有誤判可能,對殺人犯,也不能判無期徒刑、十年嗎?也要廢除嗎?

其次,我看到很多殺人犯上了法庭很怕死刑,怎麼沒有嚇阻效果?如果死刑無法嚇阻犯罪要廢除;那無期徒刑也無法嚇阻犯罪,難道也要廢除嗎?最後,不是每個先進國家就廢死,廢死也不等於先進國家。如果先進國家開放吸毒、濫交,我們就要跟著開放嗎?

79%的人贊成死刑,反對者15%,多數人贊成死刑,法務部還是朝廢死走。憲法及法律是人民所定,為什麼多數民意不能維持「死刑」,憑什麼順著15%的民意,花納稅人錢去說服79%的人說:「你們是野蠻人,我們應該向這15%的人看齊。」但最近殺人案頻傳:鄭捷連殺四人、情殺、對男童割喉…,廢死聯盟怎麼躲到頭尾都不見人?

有人問二個問題,廢死聯盟一直裝傻不回答:如果有人兇殘地殺害你的至親,你可以大聲說不要判他死刑嗎?如果你做得到,那就繼續廢死!做不到,就不要踐踏在死者家屬傷口高喊「廢除死刑」!至於廢死後,有人隨機殺十人,被抓後嗆聲:出獄後,見一個殺一個。沒有死刑,怎麼辦?是英雄,就請具名回答,才能服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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