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 星期三

法友飛鴻 96 --- 不攀亦不住

PC290039

Dear 掃葉人:

正要向您請教,以下段落是怎麽囘事?首先,原文中沒有。其次,不但解釋不了

『無攀無住』,意思還好像完全相反?

“不攀不住度駛流” 有 “無爲無不為” 的智慧,卻被解釋成 ‘要抱’、‘要直進’、‘要精進’ 了,要 Do Something 了?明明是 do not strain/strive 嘛?

法友

Dear 法友:

如果不將 anāyūhaṃ 解釋作「努力、奮力」就無此「兩難」。
在世間的洪流,必需或住於「洲渚、小島」,或攀附「浮木、舟筏」,才能免於沉溺。
在輪迴的
洪流,必需不住於「五欲」,而且不攀附「苦行、邪見」,才能橫渡生死洪流。
我以為《瑜伽師地論》:「所言攀者,諸煩惱纏。所言住者,煩惱隨眠」是後期阿毘達磨式的解說,未必是世尊原意,我比較偏好菩提比丘書中列舉的七項「解說」。

掃葉人

Dear 掃葉人:

我對這兩句的邏輯有疑惑純粹是漢文上的,與如何理解 anāyūhaṃ 沒有關聯。

《雜》 佛言[告]:「天子!我如是如是抱,如是如是直進,則不為水之所漂。如是如是不抱。如是如是不直進,則為水所漂。如是,天子!名為無所攀緣,亦無所住而度駛流。」

疑惑:抱(=攀)就 ‘不為水漂’, 不抱(=不攀)就 ‘為水漂’,所以 ‘無所攀(=不抱)而度駛流 (=不為水漂)’?

如果作一般的邏輯來理解,好像前後矛盾。這裡是不是故作吊詭 paradoxical, 反著講:因爲 ‘不抱’ 所以 ‘不被漂走’?

下同。

《別譯雜》 佛答天曰:「若我懈怠,必為沈沒。若為沈沒,必為所漂。若我精進,必不沈沒。若不沈沒,不為所[*]漂。我於如是大洪流中,無[有]可攀挽,無安足處,而能得度此大駛流。」

你好像沒這邏輯疑惑的問題?

法友

Dear 法友:

   是的,你指出的問題確實是問題,我也一直沒警覺到此處「語意」有「扞格不通」的情況。

所以,朋友所貴一在「不強不知以為知」,二在「不輕易附和」,要在實事求是。

因此,我們雖然頂門無第三隻眼,朋友的法眼、慧眼可當作我們的第三隻眼。呵呵,我們言歸正傳。

依《瑜伽師地論》、SN 1.1.1 與《雜阿含1269, 1316經》應以「不攀亦不住」為教導,其他不一樣的述說,不是衍訛,就是誤譯。

因此,《雜阿含1267經》卷48:「我如是如是抱,如是如是直進,則不為水之所漂」(CBETA, T02, no. 99, p. 348, b14-15)

應作:「則為水之所漂」,後文「則為水所漂」(CBETA, T02, no. 99, p. 348, b16-17)應作:「則不為水之所漂」。

《別譯雜阿含180經》卷9:「若我懈怠,必為沈沒。若為沈沒,必為所漂。若我精進,必不沈沒。若不沈沒,不為所漂。我於如是大洪流中,無可攀挽,無安足處,而能得度此大駛流。」(CBETA, T02, no. 100, p. 438, c20-23)

應為誤譯。正文似應為:
「若我,必為沈沒。若我,必為所漂。我於如是大洪流中,無可攀挽,無安足處,而能得度此大駛流。」

掃葉人

《雜阿含1269, 1316經》
「誰度於諸流? 晝夜勤精進,
不攀亦不住, 何染而不著?」
爾時,世尊說偈答言:
「一切戒具足, 智慧善正受,
內思惟繫念, 度難度諸流。
不樂於欲想, 超越於色結,
不繫亦不住, 於染亦不著。」」(CBETA, T02, no. 99, p. 348, c13-19)

《瑜伽師地論》卷18:「誰超越暴流 晝夜無惛昧
於無攀無住 甚深無減劣
圓滿眾尸羅 具慧善安定
內思惟繫念 能度極難度
諸欲想離染 亦超色界結
彼無攀無住 甚深無減劣
今此頌中。云何暴流。所謂四流。欲流。有流。見流無明流。云何無攀無住。所謂諸愛永盡離欲。寂滅涅槃。及滅盡定。所以者何。所言攀者。諸煩惱纏。所言住者。煩惱隨眠。於彼處所二種俱無是故說言無攀無住。此謂涅槃無攀無住。又想名攀受名為住若於是處二種俱無。即說彼處無攀無住。如是顯示滅想受定無攀無住。今此義中意取滅定。云何圓滿眾尸羅。謂善安住身語律儀。修治淨命。云何具慧。謂於苦聖諦如實了知。乃至於道聖諦亦復如是。云何善安定。謂遠離諸欲。乃至具足安住第四靜慮。或第一有三摩鉢底。云何內思惟。謂於二十二處數數觀察。言我今者容飾改常。去俗形好。廣說如經。云何繫念。謂於二十二處數觀察時。依沙門想恒作恒轉而現在前。由此因緣為斷餘結修四念住。云何能度極難度。謂一切結無餘斷故。能度最極難度有頂。彼非一切愚夫異生可能度故。云何於諸欲想而得離染。謂於下分諸結已斷已知。云何超於色界諸結。謂於色繫上分諸結已斷已知。云何於無攀無住甚深中無有減劣。謂於無色界。或已離欲。或未離欲。已得非想非非想處。堪能有力入滅盡定。學與無學俱容有此故。不定言超無色結。」(CBETA, T30, no. 1579, p. 376, b5-c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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