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日 星期三

我們那個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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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上吳淡如「女人要有錢」的節目,每天吃飯時間我都必須陪伴我的主人觀賞,老實說,這個節目文化水平不高,只比「命運好好玩」高那麼一點,可是吃飯時間我無處可逃,只能屈意承歡,陪著賞我飯吃的人看電視。

節目裡頭,幾位熟女拿著所謂「名牌包包」,一個是原價34萬台幣,一個是二十萬台幣,幾個熟女大喊買得便宜,喊著要到巴黎本店買才會買到好價錢。節目裡頭估價了二十多個「名牌包」,每一個至少都在台幣六萬以上。

這時,我遠離繫著,精神抽離現場,回到我童年時候。家裡拿著的「名牌包」,不外是「加志」與「包袱巾」兩種,「加志」是「藺草」編的袋子,台語有一句俗語「嫁雞隊雞飛,嫁狗隊狗走,嫁乞丐著背加志斗」,指的就是這種草編的「名牌包」。一般小孩子,或平常人家的婦女,就會帶著「包袱巾」,花色俗艷,像棉被套的花色,摺疊起來輕薄短小,使用時,捆包物品、書籍,拎在手中或背在肩膀上相當方便。有一段期間,每班都至少會有四、五個同學家裡買不起書包,他們是用包袱巾包著書來學校上課的。

這些熟女買的鞋子一雙要兩萬到四萬。這幾天到百貨公司逛一下運動鞋店,稍微有一點氣質的鞋子要四千台幣,騷男的外出鞋就要六千元,紳士皮鞋就要上萬了。那一年,有些同學是赤腳拎著鞋子,涉溪而過之後,把腳洗乾淨,才穿上鞋子走進校門;回家時,走到溪邊,脫下鞋子,赤腳涉溪過河,光著腳丫走回家。我沒那麼狼狽,每年都還有一雙「中國強」牌子的球鞋可以穿。不過,我們足球隊裡都是赤腳踢足球,買不起足球鞋,現成腳上的鞋子踢開口了回家會挨揍(我們那時還沒有黑白電視,也沒有保護兒童專線)。小學時,每天都要帶手帕、衛生紙「晨間檢查」,這是要給老師檢查的,不能用它。

熟女提到擔心穿衣會撞衫,拿「名牌包」會撞包。我們那個年代天天都撞衫的,學校規定穿制服,有些家庭小孩外出衣服,就只有校服,沒有「家居服、便服」,而且還「撞頭」,每個男同學都理光頭,女同學都清湯掛麵。只有吳晟的女兒吳音寧才會在十八、二十來歲去理個大光頭。每個同學都背學校的書包,所以也是天天撞包。

我記得小學四年級,存了一星期的零用金(每天五角,一星期就是三元五角)去買了第一本書「大眾書局」的《唐詩三百首,千家詩,李後主詞》,這一本就是三元五毛錢。現在書是動不動就要一本一千元,看一場首輪電影要六百元。那一年大學期末考結束,宿舍要封館(每學期結束都要封館,清潔打掃消毒,下學期才重新繳費分配宿舍),拎著五十元買的帆布袋,袋子裡塞滿棉被、衣服和書(書夾在棉被中),搭著普通車,到達故鄉的小鎮時是凌晨四點,吃完豆漿才回家。我小孩是搭著高鐵到高雄看棒球比賽,回家時太太還怪他半夜走回家,為什麼不搭計程車?

我們那個年代是悲壯、悲苦的一代,爸爸會打人,老師會打人,同學也會打人。幼小瘦弱的男生如我,面對江湖險惡,要學會明哲保身、避開致命衝突的年代。追求的是吃得飽、避開危險,而不是炫!

2 則留言:

  1. 1961~1965在台南成大唸書,在學校第三餐廳包伙, 一個月170元(每日三餐), 早餐是稀飯不限量,配花生一盤,約20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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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那我比你小七、八歲,我在北部讀書,一個月伙食費 300元,早餐有饅頭、稀飯和豆漿,三種都不限量,自由食用。限量的是醬瓜、花生和一顆白煮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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