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9日 星期三

方廣錩:百年前的一樁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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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自《香象過河的BLOG》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422ece30100u9sg.html

內容摘要:本文探討、考辨了發生在百年前的一件公案:負責將敦煌遺書押解到京的押解委員何彥升,在偷盜敦煌遺書之事暴露後,不得不續交敦煌遺書22 卷、粘片2本。但在續交前,在22卷寫經上偽造了題記10條、雜寫3條,並作了以備辨識的勘記22條。文章介紹了這些遺書目前的情況及這些偽題記對敦煌學研究的消極影響。

關鍵詞:敦煌遺書;押運進京;何彦升;作偽

中圖分類號:K870.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4106(2009)01-0064-10

2000年,為了配合敦煌學界關於藏經洞發現一百周年的紀念活動,中國國家圖書館善本部舉辦了一個名為「百年敦煌,秘籍重光」的特展。有關人員花費很大的力氣,從檔案室找到一些珍貴的檔案,為我們研究敦煌遺書押運到京以後的情況,提供了第一手資料。本文擬根據這些檔案及近年整理國圖敦煌遺書時新發現的相關資料,對當年22卷續交敦煌遺書的若干情況作一些研究。

一 檔案錄文

2000年展出的有關檔案,主要有兩件。一件是清學部對京師圖書館的行文,一件是京師圖書館的接收底帳。現分別介紹如下。

(一)學部行文

學部行文的對象是京師圖書館,內容為撥送敦煌遺書。今按照原行款錄文如下:

學部為片行事,前據陝甘總督委/解敦煌經卷十八箱,業由/貴館派員取運在案。查此項寫經,經/上年曾由陝甘總督送到原樣一/卷,亦應一並檢送收藏。並據原解/委員續行呈到寫經二十二卷、粘/六二本。擁應開單,片行/貴館查收可也。須至片者/右片行(粘擔一件,木匣一件,內經一卷)。

京師圖書館

宣統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印)

監印室一等書記官存(押)

說明:「右片行」下括號中為單行小字。年款上押「學部之印」滿漢雙文官印,末行「監印室一等書記官存」為朱印。

(二)京師圖書館接收底帳

這是一份事先印好的紅色格式文件,專門用來記錄填寫各種接收品,今按照原行款錄文如下:

京師圖書館收/[學部文一]件[續送敦煌經卷二十二卷粘片二本]由/值日官[十一]月日/[收]字

第[五]號/宣統[二]年[十一]月[十四]日存[宜字圖三三]處/

說明:方括號中文字為墨筆填寫,其餘文字為紅色印刷的格式公文。天頭尚有鋼筆注記,與本文關係不大,不錄文。

學部行文提到樣本一卷,京師圖書館接收底帳没有提及。除此之外,上面兩份材料相互呼應,反映了學部調撥敦煌遺書到京師圖書館的一個完整過程,對我們了解當時的歷史有很高的價值。

二 歷史探秘

關於1910年敦煌遺書押運到京及被盜的往事,敦煌學界早已耳熟能詳,本文不打算對此多費筆墨,在此僅就上述兩份原始資料給我們提供的新信息,談一點個人的看法。

第一,先呈樣本。

關於敦煌遺書押運北京的經過,學者們已經寫了很多文章,但是,上述學部行文提到一個以往沒有涉及過的細節:1910年敦煌遺書正式押運北京之前,學部曾經讓陝甘總督先呈交一件樣本,行文寫於宣統二年(19.10),內稱「上年曾由陝甘總督送到原樣一卷」,可見呈送樣本的事情發生在1909年。

我們知道,伯希和1908年2月到敦煌,搞到大批敦煌遺書,1908年10月曾到北京,但他對敦煌之行隻字未提。1909年8月中旬再次到北京,才向北京學界公布他的發現。以前,敦煌學界對北京學界、官場得知這一消息後的表現,有種種描述。總的來說,讚揚了羅振玉等人的奔走呼籲,譴責了有關官員的顢頇瀆責。但是,就學部行文看,1909年8月下旬得到消息,當年年底以前,陝甘總督按照學部指令呈送的樣本就已到了北京。就腐朽的滿清晚期官場而言,這個速度還是夠快的。我不是說通過這件事情,可以說明滿清官場不官僚,辦事效率很高;而是說,從這裡,我們的確可以看到1909年伯希和北京之行,對中國各色人等刺激之大,還有,以往的文章,似乎誇大了羅振玉在整個過程中的作用,我們不能否認羅振玉奔走呼籲之功,但也應該指出,當時羅振玉只是奔走呼籲而已,他本人並不在主持其事的中樞地位。我們在肯定以羅振玉為代表的學者奔走之功的同時,也應該客觀評價當時主事之人的功過。

順便聯想到的是,說羅振玉如何奔走呼號,原始資料出於何處?出於罗振玉自己的記錄。羅振玉記錄了自己的活動,沒有記錄別人的相關活動。研究者應揆諸情理,全面、客觀地發掘、分析事物的真相。如果只憑一面之詞敘述歷史,難免出現「會哭的孩子有奶吃」的局面。我想,研究者都不願意自己的研究出現這種疏失。

第二,兩次調撥。

敦煌遺書運到北京後,學部怎樣把它們調撥到京師圖書館,以往敦煌學界缺乏論述。從現存學部行文看,情況大致明了,學部先後分兩次調撥給京師圖書館。

第一次,調撥18箱。具體時間不清,應在1910年11月以前。程序應該像第二次一樣,由學部行文,由京師圖書館接收。

第二次,調撥寫經23卷,其中1909年呈交的樣本1卷,押解委員續交22卷,另有粘片2本,從行文口氣看,也是押解委員續交之物。1910年11月12日學部行文,同月14日京師圖書館接收。

根據兩次調撥的數量分析,很顯然,敦煌遺書到京,何彦升、李盛鐸等人偷盜若干後,將其送交學部,學部隨後撥付京師圖書館。這就是第一次的18箱,後來,李盛鐸等人的罪行敗露,群情洶洶,據說有人上疏彈劾。在這種情況下,何彦升又交出寫經22卷、粘片2本。學部把何彦升交還的寫經、粘片,加上前一年甘肅送來的樣本,一並送交京師圖書館。這就是第二次調撥,也就是上述學部行文的內容,上述學部行文中「右片行」下有小字1行,謂:「粘單一件,木匣一件,內經一卷。」其中粘單就是另行開列的那22件寫經與兩本粘片的目錄。木匣及匣內寫經,就是甘肅呈送的樣本。由此說明,那個樣本是裝在一個木匣中呈交學部的。

這裡連帶的一個問題是「敦煌遺書怎樣從敦煌運到北京」?以往敦煌學界有一種說法,說敦煌遺書是裝在麻袋裡,每袋100件,運送到北京的。以前我也聽信了這種說法。發現敦煌遺書上頗多鳥糞之後,我把這些鳥糞作為廢棄說的證據之一。一次與一位主張避難說的先生辯論。我舉證鳥糞問題後,他反駁:「這些鳥糞也許是遺書存放在藏經洞時,小鳥飛進去所拉。」,我說:「藏經洞是一個封閉的洞窟,小鳥飛不進去。」他又說:「也許是運京的路上,小鳥拉的。」我說:「經卷裝在麻袋裡,要拉也拉在麻袋上,不會拉到經卷上。」現在明白,這些經卷是裝在18個箱子中送到北京的。

以前還有一個說法,由於每麻袋裝100個卷子,所以,李盛鐸等人偷卷子時,不得不用撕裂寫卷的方法以充數。從北圖現存敦煌遺書現狀看,李盛鐸等人撕裂寫卷以充數的傳說應屬事實。也就是說,北圖現存約14000號由敦煌直接押運來的遺書,當年不是亂七八糟地分裝18個箱子,應該是先裝在某種東西(麻袋?布袋?包袱皮?)中,大的卷子100卷為一袋(或一包),殘片分裝,然後再裝在箱子中。

三 實物現狀

下面介紹此次整理國圖敦煌遺書,對第二次調撥進館的這批敦煌遺書的新發現。

(一)背景情況

在此需要先介紹一點背景資料,1910年敦煌遺書進館之初,館方就為較大的寫卷編纂了一個草目,定名為「敦煌石室經卷總目」。以千字文為序,從「地」到「位」用了87個字號,編入敦煌遺書8679件。前86個字號,每字100號,最後的「位」字,只編到79號。這時,館藏實物與《敦煌石室經卷總目》的排序是一致的,其後陳垣先生編纂《敦煌劫餘錄》,改為以類相從,目錄與館藏實物的排序便不一致了。所以《敦煌劫餘錄》注明每卷的千字文編號,以便取閱。

上個世紀50年代,在周恩來的指示下,北圖為所藏敦煌遺書拍攝縮微膠卷,以贈送印度友人,拍攝時,有關人員决定按照《敦煌劫餘錄》的順序拍攝,並趁這個機會,把館藏敦煌遺書全部按照《敦煌劫餘錄》次序重新排列庋藏。《敦煌劫餘錄》原無自己的編號,工作人員便按照《劫餘錄》順序新編縮微膠卷號,拍攝工作結束,館藏實物排序與《敦煌劫餘錄》次序雖然基本一致,但《劫餘錄》有一件多款的情況,縮微膠卷號共有8738號,與原遺書不能一一對應,造成管理的不便,考慮到方便管理,也考慮到千字文編號是敦煌遺書入館時的原始編號,反映了這批遺書入館時的原始狀態,上個世紀90年代,我們重編《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總目錄》時,以千字文編號為基礎,新編了「北敦」號,並將館藏遺書按照千字文順序排列,以恢復原狀,使編號順序與實物排列完全一致。

正如下文將要指出的,關於這22卷遺書中的問題,以前有的研究者已有所覺察。但是,由於原卷按照《敦煌劫餘錄》排序,22卷寫經分散在各處,使問題不容易集中凸現。而我們這次按照千字文順序重新排序,使曾經被打散的這22卷又集中到一起,卷子集中了,問題也集中了,從而使我們相對較為容易地發現這些問題。

(二)樣本

前面提到1909年,甘肅曾經呈送一件樣本到學部。想必這件樣本對學部下決心將敦煌遺書全部押運進京起到相當的作用。這件樣本是哪一件?我們在勘查到羽字號時,發現了這件樣本。

該件新編為BD06825(原編號羽025,縮微膠卷號為084:2412),為《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157,總長770.8厘米,16紙,435 行。卷軸裝。首尾均全。有護首,有殘洞及破裂,下邊殘缺,護首有竹質天竿,殘留2厘米紫色缥带,有護首經名及經名號。尾有原軸,兩端鑲嵌亞腰形軸頭,下軸頭已活動,可取下。有烏絲欄,有首尾題,乃8—9世紀吐蕃統治時期寫本。圖版可見新出版的《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第93册與《敦煌寶藏》73/209A —218B。

認定它就是樣本的依據,是當年京師圖書館的《敦煌石室經卷總目》的記載,該目錄第7册著錄羽字25號時,明確注明「樣本」,天頭又有注記:「以下補交22卷。又,樣本一卷帶返。」這條注記,不僅與前述學部行文、京師圖書館接收底帳完全相符,而且解決了兩個疑問:

第一,如前所述,學部行文提到樣本一卷,而京師圖書館接收底帳卻未記錄樣本。這是為什麼?難道沒有收到?

「樣本一卷帶返」六字告訴我們,原來這卷樣本送到北京後,就交給京師圖書館保管,後來出於某種原因,又送到學部。這次學部將它與何彦升等退還的寫經一並送到京師圖書館,就京師圖書館而言,樣本本來已經人了財產帳,這次只是歸還而已,當然不應該再寫入接收底帳,故稱「帶返」。所以真正寫入底帳的,只有 22卷加兩本粘片。

第二,樣本以下,亦即從羽字26號開始,到羽字47號為止,這22號,就是何彦升他們想要吞没卻又不得不吐出來的贓物。

記得有文章這樣講,當初調運敦煌遺書,學部捨不得出錢,用了某大學的經費,並答應可將遺書交該大學保存,但遺書運到北京後,學部看到所用運費並不貴,便出爾反爾,將遺書送交京師圖書館,從甘肅送呈樣本由京師圖書館保存著,從一開始,學部就計畫把這批遺書交由京師圖書館保存。所以上述說法是否可以成立,還可以再研究。

這件遺書雖然不算敦煌遺書中的精品,但首尾完整,並保存護首、原軸,可算得是敦煌遺書中有代表性的寫經,這大概就是它被選作樣本的原因。

(三)退還的22卷

下面把這22卷的情況介紹如下:

1 BD06826(羽026,105:4809)

《妙法蓮華經》卷2,長520.7厘米,11紙,301行,卷軸装。首尾均殘,卷面多水漬,第10紙上有破損,背有古代裱補。有烏絲欄。已修整,9—10世紀歸義軍時期的寫本。圖版:《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第93册與《敦煌寶藏》86/648B—655B。

第3紙行間空白處有題記「天保一年比丘法常誦持」。第4紙末行間夾寫「大中七年莫高鄉人陰仁衷所寶」。尾紙背有勘記中文數字「五」。

題記、勘記,均為偽造。

2 BD06827(羽027,094:4088)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長346.7厘米,9紙,180行,卷軸裝。首殘尾全,卷上邊油污,尾紙下有破損,有烏絲欄。7—8世紀唐寫本。圖版:《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第93册與《敦煌寶藏》82/85B—89B。

尾有題記「上座金維那」,首紙背有勘記中文數字「三」。

題記、勘記,均為偽造。

3 BD06828(羽028,105:5320)

《妙法蓮華經》卷4,長432.1厘米,9紙,251行。卷軸裝。首殘尾脫。卷面多油污,紙張脆裂殘破。有烏絲欄,已修整,8世紀唐寫本。圖版:《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第93册與《敦煌寶藏》90/644A—650B。

第2紙背面有題記「開元七年淨土寺藏此卷,敦煌郡人索元洪校」。卷尾背有勘記中文數字「二」。

題記、勘記,均為偽造。

4 BD06829(羽029,070:1006) 《維摩詰所說經》卷上,長240.5厘米,5紙,138行。卷軸裝。首殘尾脫。卷面多污穢。背有古代裱補。有烏絲欄。9—10世紀歸義軍時期寫本。圖版:《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第93册與《敦煌寶藏》64/372B—375B。

卷首背有勘記中文大寫數字「壹」。

勘記為偽造。

5 BD06830(羽030,105;4558)

《妙法蓮華經》卷1,長725厘米,16紙,404行,卷軸裝。首尾均殘。經黃打紙,砑光上蠟。卷面多水漬,有殘破,上邊有等距離殘缺,背有古代裱補,有烏絲欄。7—8世紀唐寫本。圖版:《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第93册與《敦煌寶藏》84/428A—439B。

卷背有一墨書勘記“×”,疑為蘇州碼子「×」(數碼「四」)。

勘記偽造。

6 BD06831(羽031,105:5820)

《妙法蓮華經(八卷本)》卷7,長643.9厘米,14紙,383行。卷軸裝。首殘尾全,經黃打紙,卷面多水漬,第1、2紙接縫觸上部開裂。有烏絲欄。尾紙與前各紙不同。7—8世紀唐寫本。圖版:《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第93册與《敦煌寶藏》95/240A—248B。

卷尾有題記:「大足一年三月十五日,信尼慧/昌為亡母索氏寫此一袟,獲福/無量。」題記中「年」、「月」、「日」均為武周新字。卷尾背面有勘記中文數字「一」。

題記、勘記,均為偽造。

7 BD06832(羽032,070:1112)

《維摩詰所說經》卷中,長356厘米,9紙,221行。卷軸裝。首殘尾斷,上下邊有破裂殘缺,有烏絲欄。8—9世紀吐蕃統治時期寫本。圖版:《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第94册與《敦煌寶藏》65/364B—368B。

卷背有淡墨「一」及“[①@+]”兩字。卷端背面有勘記一處,草書,疑為「五」。

卷端背面勘記偽造。

8 BD06833(羽033,105:5131)

《妙法蓮華經》卷3,長569.1厘米,12紙,335行。卷軸裝。首殘尾全,經黃打紙,砑光上蠟。卷面有水漬,略有殘裂,後半卷油污嚴重,有烏絲欄。7—8世紀唐寫本。圖版:《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第94册與《敦煌寶藏》89/112A—119B。

卷尾有題記「開元九年二月十三日馬奉祿於此經略取眾義」。「開」字被硬物刮傷。卷端背有勘記中文數字「五」。

勘記偽造。

9 BD06834(羽034,105:5460)

《妙法蓮華經》卷5,長937.5厘米,21紙,正面568行,背面11行。卷軸裝。首殘尾全。卷面有水漬,有等距離霉斑,卷首尾有殘洞,卷尾有虫繭。有烏絲欄。本遺書包括2個文獻:(一)《妙法蓮華經》卷5。抄寫在正面。7—8世紀唐寫本。(二)《大佛名懺悔文》,抄寫在背面。9—10世紀歸義軍時期寫本。圖版:《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第94册與《敦煌寶藏》92/138B一154B。

有雜寫多處:「佛」、「惡」、「佛子」、「道陽(場)」。卷端背面有勘記中文數字「四」。

勘記偽造。

10 BD06835(羽035,083:1972)

《金光明最勝王經》卷10,長631.8厘米,15紙,365行。卷軸裝。首殘尾全。第11、12紙處脫開,背有古代裱補。有烏絲欄。7—8世紀唐寫本。圖版:《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第94册與《敦煌寶藏》71/193A—20lA。

尾有題記「大統七年比丘輸迦摩陀奉持,為人天懺業,永居淨土」。卷尾背有勘記墨書「三」。

題記、勘記,均為偽造。

11 BD06836(羽036,156:6856) 《四分律比丘戒本》,長680厘米,18紙,465行。卷軸裝。首殘尾全。卷首多油污,上部有殘缺,脫落1塊殘片,可以綴接。尾紙上部有殘洞,有鳥糞。有烏絲欄。9—10世紀歸義軍時期寫本。圖版:《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第94册與《敦煌寶藏》102/264A—272B。

卷尾有朱筆雜寫「四分戒序」。卷尾有題記:「貞觀四年長安普仁寺主惠宗受持日宣。」卷背有勘記蘇州瑪子“δ”(數碼「五」)。

題記、勘記,均為偽造。

12 JSD06837(羽037,105:4715)

《妙法蓮華經》卷2,長672.4厘米,22紙,583行。卷軸裝。首殘尾全,卷上部多水漬,首紙下有破裂,接縫處有開裂。有燕尾。有烏絲欄。9—10世紀歸義軍時期寫本。圖版:《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第94册與《敦煌寶藏》85/476A—488A。

首紙背有勘記中文數字「一」。

勘記偽造。

13 BD06838(羽038,105:5743)

《妙法蓮華經》卷6,長318.5厘米,7紙,179行。卷軸裝;首殘尾斷,卷面有污漬,卷面有多處殘洞及下部殘缺破損,有烏絲欄。9—10世紀歸義軍時期寫本。圖版:《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第94册與《敦煌寶藏》94/577A—581A。

卷尾背有勘記中文數字「四」。

勘記偽造。

14 BD06839(羽039,105:4586)

《妙法蓮華經》卷1,長497.5厘米,11紙,253行。卷軸裝。首尾均殘。卷面有油污,多有破裂,已修整。9—10世紀歸義軍時期寫本。圖版:《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第94册與《敦煌寶藏》84/643A—650A。

卷端背面勘記有中文數字「六」。

勘記偽造。

15 BD06840(羽040,070:0902)

《維摩詰所說經》卷上,長437厘米,9紙,正面249行,背面7行。卷軸裝,首殘尾脫。前4紙殘破嚴重,第6紙下邊有破裂。有烏絲欄。已修整。本遺書包括3個文獻:(一)《維摩詰所說經》卷上,抄寫在正面。9—10世紀歸義軍時期寫本。(二)《社司轉帖殘片》(擬),抄寫在背面2塊古代裱補紙上。9 —10世紀歸義軍時期寫本。(三)《千字文》,抄寫在背面古代裱補紙上。9—10世紀歸義軍時期寫本。圖版:《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第94册與《敦煌寶藏》63/643B—649B。

第2紙背寫有:「天復二年寫生索奇記」。

卷背有勘記中文數字「二」。

首紙背有雜寫2行:「三官不繆,五教不亂,九章著明則危,危而無害窮,窮而無難」。

第3紙背有雜寫2行:「野無吏則無畜積,官無常則下訕上,器械不巧,則/朝無定,賞罰不明,則民薄其產。」

第4紙背有雜寫2行:「審飾小節以示民,時言大事以動上。/遠交以超群,假爵以臨朝。明主之禁也。」

題記、勘記及紙背三條雜寫,均為偽造。

16 BD06841(羽041,105:5840)

《妙法蓮華經》卷6,長302.9厘米,8紙,177行。卷軸裝。首殘尾脫。卷首多水漬,下邊有破裂,中間有殘洞,接縫處有開裂,有烏絲欄。8世紀唐寫本。圖版:《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第94册與《敦煌寶藏》95/331B—335B。

卷端背面有勘記中文數字「六」。

勘記偽造。

17 BD06842(羽042,105:5189)

《妙法蓮華經》卷3,長145.8厘米,5紙,86行。卷軸裝,首尾均殘。上邊有等距離水漬。有烏絲欄,8—9世紀吐蕃統治敦煌時期寫本。圖版:《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第94册與《敦煌寶藏》89/375A—377A。

卷端背面有一墨筆勘記,似為中文數字「一」。

勘記偽造。

18 BD06843(羽043,046:0434)

《大方等如來藏經》,長393.6厘米,10紙,220行。卷軸裝。首殘尾全。有烏絲欄。7—8世紀唐寫本,圖版:《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第94册與《敦煌寶藏》59/工36B—142A。

卷首背面有勘記中文數字「二」。

勘記偽造。

19 BD06844(羽044,083:1629)

《金光明最勝王經》卷3,長244.7厘米,6紙,138行。卷軸裝。首尾均殘。通卷殘破嚴重,有殘洞,背有古代裱補。有烏絲欄,已修整。9—10世紀歸義軍時期寫本。圖版:《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第94册與《敦煌寶藏》69/33B—36B。

卷端背面有三個墨點,似勘記中文數字「三」。

勘記偽造。

20 BD06845(羽045,094:4248)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長171.2厘米,4紙,97行。卷軸裝。首脫尾殘。經黃打紙。卷下部有等距離霉爛,尾2紙下部有殘洞。有烏絲欄。7—8世紀唐寫本。圖版:《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第94册與《敦煌寶藏》82/504A—506A。

卷端背面有勘記中文數字「三」。

勘記偽造。

21 BD06846(羽046,094:4294)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長171.8厘米,4紙,96行,卷軸裝。首殘尾全。經黃打紙。卷下部有殘缺。有烏絲欄。7—8世紀唐寫本。圖版:《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第94册與《敦煌寶藏》82/599B—601B。

卷尾有題記「毗柰耶寺經生令狐世康」、「一校竟」。卷首尾背面各有一個勘記中文數字「二」。

題記、勘記,均為偽造。

22 BD06847(羽047,105:5436)

《妙法蓮華經》卷4,長69.5厘米,2紙,36行。卷軸裝,首殘尾全。有烏絲欄。7—8世紀唐寫本。圖版:《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第94册與《敦煌寶宝藏》91/476A—477A。

卷尾有題記「天保五載五印度僧祇難寫」。尾端背有勘記中文數字「四」。

題記、勘記,均為偽造。

判定這22卷就是學部行文所謂「原委員續行呈到寫經二十二卷」,不僅在於羽字25號樣本上的注記,還在於從羽字48號到羽字55號,被清政府送給了奧地利博物館和張謇,目前館藏屬於空號,也就是說,從館藏現狀看,從羽字26號到羽字47號,這22號正好自成一個單元。

(四)粘片2本

學部行文提到的兩本粘片,一直保存在北圖,所謂「粘片」,是一些古代遺書殘片,被集中起来,粘貼在白紙上,然後把這些白紙裝訂成册,民間常見此類藏品,往往裝幀考究,如日本靜嘉堂所藏吐魯番遺書粘片(原屬素文收藏)。北圖所藏這兩本敦煌遺書粘片則裝幀粗糙隨意。十幾年前初次見到,不明它們的來歷,從學部行文知道乃何彦升所退。這兩本粘片中的殘片,已經北圖善本部修整組揭下修整,編為BDl5818到BDl5994,總計177個號。

四 真偽考辨

以上22件寫經中,共出現題記11條,除了BD06833卷尾「開元九年二月十三日馬奉祿於此經略取眾義」一條外,其餘10條全部是偽造的。共有勘記22條,全部是偽造的。此外,還偽造雜寫三條。

說這些題記、雜寫、勘記是偽造的,理由何在?

1 筆跡字體

敦煌遺書中,一般來講,題記與原卷筆跡、墨色、風格均相同,可以肯定就是同一人所寫,無可懷疑,有時也有題記的筆跡、墨色與原卷不同,那是因為書寫題記與抄寫經典乃是不同的人。在這種情況下,有的兩者時代相同,一般風格也協調;有的兩者時代不同,風格也會有差異,但無論如何,會與書寫者所處時代,或敦煌遺書中大體同時代的其他書寫品的風格基本協調。

但這22卷中的10條題記、3條雜寫、22條勘記的情況,則與上面所說完全不同。所有的題記、雜寫、勘記,筆跡與原卷筆跡、墨色、風格均不類。而這些題記、雜寫、勘記的筆跡、墨色、風格等卻相同,可以肯定是一個人所寫。不能設想,這個人同時生活在天寶、大中、開元、大足、大統、貞觀、天復年間。

2 表述方法

BD06826第3紙行間空白處有題記:「天寶一年比丘法常誦持」。

BD06831卷尾有題記:「大足一年三月十五日,信尼慧/昌為亡母索氏寫此一袟,獲福/無量。/」題記中「年」、「月」、「日」均為武周新字。

不同時代的人,有不同的表述習慣,在敦煌遺書中、在古代的其他典籍中,紀年為「一年」時,均稱為「元年」,我們沒有見到過有所謂「天寶一年」、「大足一年」這樣的表述法,BD06836卷尾有題記:「貞觀四年長安普仁寺主惠宗受持日宣」。

「受持日宣」,這種表述很古怪。不要說敦煌遺書,就是傳世的其他古代寫經,都沒有這種表述法。

3 佛教知識

BD06828第2紙背面有題記;「開元七年淨土寺藏此卷。敦煌郡人索元洪校」。

敦煌確有淨土寺,敦煌遺書中存有多號資料,陈大為先生近幾年對該寺作了很深入的研究,但除了本號之外,有關該寺的資料,最早出現在吐蕃時期,至今沒有發現吐蕃以前有淨土寺的紀錄。

BD06836卷尾有題記:「貞觀四年長安普仁寺主惠宗受持日宣」。

整個唐代,我們沒有關於掌安有「普仁寺」的記載。

BD06846卷尾有題記「毗柰耶寺經生令狐世康」、「一校竟」。

即謂「經生令狐世康」,顯然把該經當作在敦煌抄寫的經典,然而敦煌沒有「毗柰耶寺」,我們在敦煌遺書中,也沒有發現過「毗柰耶寺」這個名稱,不但如此,佛教不可能把「毗柰耶」作為佛教寺院的名稱,因為「毗柰耶」意為「律」,「毗柰耶寺」就是「律寺」。明代以前,沒有一個寺院採用這種稱呼。明代禪、教、律分離,寺院名稱有加「律」以表明身份者,但不能單獨使用,必須加上其他的簡別詞,以與其他的律寺區別。比如蘇州西園寺的正式名稱為「戒幢律寺」。

4 古今觀念

BD06826第4紙末行間夾寫:「大中七年莫高鄉人陰仁衷所寶」。

古人寫經,是為了做功德,不存在什麼「所寶」的問題。「所寶」云云,是現代人的觀點。再說,這是一個首尾均殘的《妙法蓮華經》,歸義軍時期寫本。此類寫經,敦煌遺書中存有數千號。無論從那個角度,這個卷子也不值得古人去「寶」。

BD06835尾有題記:「大統七年比丘輸迦摩陀奉持,為人天懺業,永居淨土」。

大統為西魏年號,七年當公元541年。當時,印度的禮懺儀式已經傳到中國,但「人天懺業」這樣的觀點,是水陸道場產生以後才有的,隨着明清以儀軌佛教為中心的信仰層面佛教的普及而普及,這不是南北朝的語言與思想。

5 書寫習慣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書寫習慣,無論如何掩飾,一不小心就露出馬腳。

BD06826第4紙末行間夾寫:「大中七年莫高鄉陰仁衷所寶」。

BD06847卷尾有題記:「天寶五載五印度僧祇難寫」。

上兩條題記中各有一個「寶」字,繁體字作「寶」。但兩處的這個「寶」字均無下面的「貝」。這就是作偽者不小心露出的馬腳。

6 有悖情理

BD06826是歸義軍時期寫經,上有「大中七年」題記,還說得過去,但出現「天保一年比丘法常誦持」,就無可理喻了。

BD06835是唐寫本,卻出現「大統七年比丘輸迦摩陀奉持,為人天懺業,永居淨土」這樣的題記。特別是該遺書所抄為《金光明最勝王經》卷10,這是唐義淨於則天時代翻譯的經典,無論如何不可能出現西魏的題記

BD06836是歸義軍時期寫本,出現「貞觀四年長安普仁寺主惠宗受持日宣」。

作偽者偽造了一堆掛在中國人名下的題記,意猶未足,又造了兩個題記,掛在印度人名下:

BD06835尾題記:「大統七年比丘輸迦摩陀奉持,為人天懺業,永居淨土」。

BD06847卷尾題記:「天寶五載五印度僧祇難寫」。

前一條說那卷經典由印度人「奉持」,也就罷了。後一條明目張膽說該寫經是這個印度僧人寫的。我們可以考察原卷,那是7—8世紀的一個唐寫本,書法相當不錯。如果唐天寶年間有一個具有如此高度中文素養的印度僧人在中國活動,中國人絕對不會讓他當一個普通的寫經生,起碼會讓他參與翻譯經典之類的活動,史籍也就一定會有記載。然而,我們不知道當時曾經有過這樣一個人。為了與原卷書法匹配,作偽者在筆跡、墨色上也極力模仿,不可謂不下功夫,但「寶」字還是露了馬腳。

7 三條雜寫

BD06840背面有三條雜寫:

(1)首紙背雜寫:「三官不繆,五教不亂,九章著明則危,危而無害窮,窮而無難」。1行。

(2)第3紙背雜寫:「野無吏則無畜積,官無常則下訕上,器械不巧,則/朝無定,賞罰不明,則民薄其產。」2行。

(3)第4紙背雜寫:「審飾小節以示民,時言大事以動上。/遠交以超群,假爵以臨朝。明主之禁也。」2行。

說這三條雜寫也是偽造的,理由很簡單,它們與題記的筆跡、墨色、風格完全相同,是一個人寫的。

8 關於勘記

這22卷寫經的背面全部有偽造的勘記。與題記、雜寫相比,勘記本身能夠提供的信息很少,說它們是偽造的,理由何在?

在此把22條偽勘記羅列如下:

BD06826 尾紙背有勘記中文數字「五」。

BD06827 首紙背有勘記中文數字「三」。

BD06828 卷尾背有勘記中文數字「二」。

BD06829 卷首背有勘記中文大寫數字「壹」。

BD06830 卷背有一墨書勘記“×”,疑為蘇州碼子“×”(數碼「四」)。

BD06831 卷尾背面有勘記中文數字「一」。

BD06832 卷端背面有勘記一處,草書,疑為「五」。

BD06833 卷端背有勘記中文數字「五」。

BD06834 卷端背面有勘記中文數字「四」。

BD06835 卷尾背有勘記墨書「三」。

BD06836 卷背有勘記蘇州碼子“δ”(數碼「五」)。

BD06837 首紙背有勘記中文數字「一」。

BD06838 卷尾背有勘記中文數字「四」。

BD06839 卷端背面勘記有中文數字「六」。

BD06840 卷背有勘記中文數字「二」。

BD06841 卷端背面有勘記中文數字「六」。

BD06842 卷端背面有一墨筆勘記,似為中文數字「一」。

BD06843 卷首背面有勘記中文數字「二」。

BD06844 卷端背面有三個墨点,似勘記中文數字「三」。

BD06845 卷端背面有勘記中文數字「三」。

BD06846 卷首尾背面各有一個勘記中文數字「二」。

BD06847 尾端背有勘記中文數字「四」。

敦煌遺書中頗多勘記,勘記的出現是有規律的。主要是標注首尾均殘寫卷的經名、卷次,這是古代勘查、整理殘破經典的僧人留下的紀錄,所以我將它定名為「勘記」。勘記一般只有寥寥數字,或只有一個數字,但它的內容都是可以釋讀的。勘記位置一般寫在卷端的背面,偶爾在卷末尾的背面。

此次發現:

(1)勘記數字與原卷卷次大部分均不相符合。個別雖與卷次相合,但與其他明顯為偽造的勘記完全一致,所以也可以確定為偽造。

(2)有的勘記位置不合。

(3)大部分勘記墨色、筆跡、風格與偽造的題記、雜寫符合。

(4)不少勘記為現代行書寫法,個別為草書,與古代不同。

(5)勘記中出現兩個蘇州碼子(“δ” 確為蘇州碼子,由此推斷BD06830的“x”應為蘇州碼子)、一個「壹」,這在古代勘記中絕對不可能出現的。

(6)22個勘記均為數字,其中,一、二、三、四、五各有4個,六有2個。規律性很強,顯示出這22條偽勘記的整體性。

由此,判定這22條勘記全部為偽造。

值得注意的是,作偽者雖然在9個寫卷上偽造了10條題記、3條雜寫,卻在全部22卷個寫卷上都標注勘記。可以肯定,這是作偽者自己所做的記號,以便將來識別,這也是中國書畫作偽者常用的伎倆。

五 流毒

這22卷寫經,在北京圖書館所藏敦煌遺書中,屬於《敦煌劫餘錄》部分,即在敦煌押京的所有遺書中,第一批被整理、編目,早期編目者在《敦煌石室經卷總目》中同時著錄了这些題記。在羽字26號條下,編目者著錄了「天寶一年」、「大中七年」的題記後,旁注這麼一行字:「此卷年月,似出一人之手,殊可疑」,說明當時曾對這一卷有所懷疑,特意做了紀錄。遺憾的是沒有深究,也沒有把全部22卷作為一個整體來考察。由於《敦煌石室經卷總目》中已經著錄這些偽題記,所以可以確定這批題記只能是何彦升等偽造,而不可能是入藏北圖以後其他人偽造的。

1911年下半年,日本京都大學派出內藤湖南等五位教授,專程來北京考察敦煌遺書,根據內藤湖南的考察報告,他們總計考察了近800卷,似乎沒有看到這22卷。

其後,兩位先生的工作涉及這批遺書。

一位是陳垣先生,經多年努力,他在1930年編定《敦煌劫餘錄》,收入這22號遺書,對這些遺書中的22條偽勘記,陳垣先生沒有注意,沒有著錄。三條偽雜寫,陳垣先生注意到了,紀錄為「紙背雜寫數行」,看來沒有意識到其中的問題。10條偽題,陳垣先生著錄了羽字26號、27號、31號、35號、36號、40號、46號、47號等9條,漏BD06828(羽028,105:5320)一條,著錄時,有些題記僅撮略內容,沒有全文照抄。值得注意的是,他在BD06835(羽035,083:1972)《金光明最勝王經》卷10條下的著錄原文為:「尾題『大統七年比丘輸迦摩陀奉持,為人天懺業,永居淨土』等語,俟考。」也就是說,雖然他對其他題記沒有表示態度,但起碼對這一條題產生了懷疑,的確,唐代翻譯的《金光明最勝王經》,竟然出現西魏的題,實在令人可疑。

總之,除了對《金光明最勝王經》上的西魏題記感到不解外,陳垣先生沒有對這批遺書上的偽造內容產生疑問。

一位是許國霖先生。他在自己的《敦煌石室寫經題記》中同樣著錄了羽字26號、27號、3l號、35號、36號、40號、46號、47號等9條,漏了 BD06828(羽028,105:5320)一條,但他未對這些題提出任何疑問。此外,他在《敦煌雜錄》中,還以「為政箴言」為名,抄錄了 BD06840背面的兩條雜寫,把它們當作古代文獻正式介紹給讀者。

陳垣、許國霖的成果屬於工具書,對後來的研究者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比如日本芳村修基等編纂的《敦煌佛教史年表》,完全接受了上述成果,把這些題記分別納入年表的相應位置,池田溫的《中國古代寫本識語集錄》也收入這些題,其實,池田溫對其中某些題記還是心存疑惑的。比如,著錄羽字26號時:他把「天保」錄為「天寶」,把該遺書放在天寶元年(742)的位置上。並特別注出:「後方存大中七年題記,筆跡稍似。天保題記恐係大中時落書」,對羽35號唐譯《金光明最勝王經》與西魏題的矛盾,池田溫推測為「經與題記原係別本」。總之,池田先生沒有對這些題記的真實性產生疑問,僅力圖從各個角度來解釋,以求消弭矛盾。

翻閱有關資料,可以發現上述偽題記誤導了很多研究者。有的研究者只是客觀引用這些題,未加發揮;有的研究者則以這些題作為立論的依據,導致其論點無法成立,關於這一點,這裡就不多說了。

需要說明兩點:

第一,我自己也曾經受這些題記的誤導,在1985年到1986年撰寫《敦煌學大辭典》的有關詞條時,我把這些題記引用在詞條中,其後撰寫關於敦煌遺書中的《妙法蓮華經》、《金剛經》、《維摩詰所說經》的有關論文時,又照抄了詞條的內容。雖說當年撰寫詞條時,還沒有查閱北圖原卷的條件,但在《敦煌學大辭典》出版前,理應根據原卷一一複核,但當時沒有做這一工作,留下今天的教訓。凡是因閱讀《敦煌學大辭典》相關詞條及我寫的相關論文而受到誤導的,我都應該向他們道歉,並承擔責任。

第二,這些年,還是有人注意到這個問題,那就是法國的戴仁。戴仁在其《敦煌與吐魯番寫本的斷代研究》一文中,論述到唐代以前的寫本時,指出「羽字第 35號,係義淨譯本(703年)的《金光明經》卷一之末(方按:此處經名、卷次有誤)的抄本,因卷子的某一頁被斷代為541年,其中指出輸迦摩陀接受並保存了該經卷,該卷寫本的紙張很接近於在唐代抄經中使用的那一種。我們很難知道有關一名非漢族血統人物的這樣一段記載是為什麼和怎樣才得以加入其中的」。在同一篇文章中,戴仁還提到羽26號,認為上面的題記「與文獻沒有關係」,當然,戴仁文章的立論基礎是這些遺書已經被正確斷代,他是在這一基礎上從事進一步的研究,歸納不同時代寫經的共同特點。因此,他僅止步於提出疑問,沒有進行深入的探討。

六 結語

事情的發生,至今已近百年。百年前的一樁公案,今天才算水落石出,負責將敦煌遺書押解到京的押解委員何彦升,在偷盜敦煌遺書之事暴露後,不得不續交敦煌遺書22卷、粘片2本。但在續交前,在22卷寫經上偽造了題記10條、雜寫3條,並作了以備辨識的勘記22條。撫今追昔,感慨繫之。

從現在情況看,何彦升、李盛鐸等人偷走的敦煌遺書,數量甚為巨大,現在,國家圖書館敦煌遺書總目錄正在定稿。定稿完成後,我們將會根據館藏寫卷綴接的情況,推測出當年被盜遺書的大致數字。這個數字當然不能說很準確,但雖不中亦不遠矣。偷盜大量卷子後,在群情洶洶的情況下,交出區區22卷、2本粘片,便算蒙混過關。這充分說明當時官場的腐敗。

這22卷寫經中,《妙法蓮華經》12卷、《金剛經》2卷、《金光明最勝王經》3卷、《維摩詰所說經》3卷、《四分律比丘戒本》1卷、《大方等如來藏經》1卷。其中除了《大方等如來藏經》之外,均屬敦煌遺書中最為常見的經典。這些人偷走大批精品,為了抵擋追查,便用這些一般的經典來充數。不僅如此,還要偽造題、雜寫,目的何在?

我曾經設想,他們大概打算把這批寫卷轉讓出手,加上題,便可以賣出好價錢,但再三考慮,揆諸當時情狀,監守自盜,已是千夫所指,應該沒有出賣寫卷的客觀條件,也就是說,他們在這批不得不交出的寫卷上大做手腳,是有意的惡作劇,是臨呈交之前的發泄。

已經做了傷天害理的事,怎麼能沒有一點愧疚之心?在人人喊打之際,怎麼還能做出這種偽造作假的無恥、無聊勾當?我無法理解這種心態。對有些人,有時真的很難理解。

出自: 《敦煌研究》  2009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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