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7日 星期日

肥料換穀---回顧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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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自《自由電子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l/17/today-o1.htm

國民黨剝削農民的歷史

◎ 顧恒湛

農業問題近日浮上檯面,馬吳親上火線滅火,希望這把火不要壞了選情,然而,農村和農業的發展會面臨如此困難的境地,並不是一朝一夕所造成的,從歷史上來看,戰後國民黨政府對農業和農民進行剝奪剩餘價值的政策,正是造成日後農村、農業走向貧困化的元兇。

戰後國民黨政府所實施剝奪農民剩餘價值的體制以「肥料換穀」制度最為典型,影響層面也最大。所謂肥料換穀政策,就是農民進行耕作所需的肥料,必須以一比一的比率,用穀物向政府交換,而非以現金交易。這項政策主要是為了因應一九四九年國共內戰失利,大批軍公教人員及其眷屬移駐台灣,所進行的掌握糧食手段;而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扶植公營的肥料工業。

統計資料顯示,肥料換穀自一九五○年實施至一九七二年廢止,肥料換穀佔政府掌握稻米數量(以糙米計算)均高達五十%以上,甚至有時還高達七成的比例(一九六七年),可見肥料換穀作為掌握糧源的工具性目的。此外,若就徵收的米穀用途組成來看,一九五五年至一九五九年的平均是軍糧五十三%、公務糧十七%、輸出十七%、市場(包括救濟、特殊用途等)十三%。軍糧佔全部徵收糧一半以上,加上公務糧,兩者合計佔全部七十%,大量軍公糧主要來源可說是利用肥料換穀制收集到的。

由於米肥交換的比例全由政府控制,稻穀價值高,但肥料價格低,因此形成了一種不等價的交換,農民在這中間不知不覺中就被剝了好幾層皮。以一九六○年的國際價格為例,每噸硫酸錏四十一美元,每噸稻穀一四五美元,兩者的價格比為一比三.五,但政府卻將稻穀和肥料的交換比例設定為一比一,也就是說以一公噸肥料的代價就可以換取三.五噸稻穀。曾任省農會理事主席的朱萬成就估計一九五二年糧食局在肥料換穀所獲總利潤年約四億兩千三百多萬元,其中三億八千八百多萬得自進口肥料,三千五百多萬得自國產肥料。

從上述的數據明白顯示,肥料換穀制度可謂政府對農民實施的隱藏性重稅,國民黨政府在台實施土地改革,消除了地主階級,然而卻當起了「國家地主」,在這樣的剝奪農民剩餘價值體制下,台灣的農村和農業也就逐漸走向黃昏了。

國民黨政府現在不只要對農業施政不佳進行補救,恐怕也要對過去長期榨取農民的歷史說聲對不起吧!

(作者從事台灣史研究,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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