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0日 星期二

《胡適文存》第四集:〈校勘學方法論--序陳垣先生的《元典章校補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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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援庵先生(垣)在這二十多年之中,搜集了幾種很可寶貴的《元典章》抄本;民國十四年故宮發現了元刻本,他和他的門人曾在民國十九年夏天用元刻本對校沈家本刻本,後來又用諸本互校,前後費時半年多,校得沈刻本訛誤、衍脫、顛倒之處凡一萬二千餘條,寫成《元典章校補》六卷,又補闕文三卷,改訂表格一卷(民國二十年北京大學研究所國學門刊行)。《校補》刊行之後,援庵先生又從這一萬二千多條錯誤之中,挑出一千多條,各依其所以致誤之由,分別類例,寫成《元典章校補釋例》六卷。我和援庵先生做了幾年的鄰舍,得讀《釋例》最早,得益也最多。他知道我愛讀他的書,所以要我寫一篇《釋例》的序。我也因為他這部書是中國校勘學的一部最重要的方法論,所以也不敢推辭。

校勘之學起於文件傳寫的不易避免錯誤。文件越古,傳寫的次數越多,錯誤的機會也越多。校勘學的任務是要改正這些傳寫的錯誤,恢復一個文件的本來面目,或使他和原本相差最微。校勘學的工作有三個主要的成分:一是發現錯誤,二是改正,三是證明所改不誤。

發現錯誤有主觀的,有客觀的。我們讀一個文件,到不可解之處,或可疑之處,因此認為文字有錯誤:這是主觀的發現錯誤。因幾種「本子」的異同,而發現某種本子有錯誤:這是客觀的。主觀的疑難往往可以引起「本子」的搜索與比較;但讀者去作者的時代既遠,偶然的不解也許是由於後人不能理會作者的原意,而未必真由於傳本的錯誤。況且錯誤之處未必都可以引起疑難,若必待疑難而後發現錯誤,而後搜求善本,正誤的機會就太少了。況且傳寫的本子,往往經「通人」整理過;若非重要經籍,往往經人憑己意增刪改削,成為文從字順的本子了。不學的寫手的本子的錯誤是容易發現的,「通人」整理過的傳本的錯誤是不容易發現的。試舉一個例子為證。坊間石印《聊齋文集》附有張元所作《柳泉蒲先生墓表》,其中記蒲松齡「卒年八十六」。這是「卒年七十六」之誤,有《國朝山左詩抄》所引墓表,及原刻碑文可證。但我們若單讀「卒年八十六」之文,而無善本可比較,決不能引起疑難,也決不能發現錯誤。又《山左詩抄》引這篇墓表,字句多被刪節,如云:
「(先生)少與同邑李希梅及余從父歷友結郢中詩社。」

此處無可引起疑難;但清末國學扶輪社鉛印本《聊齋文集》載墓表全文,此句乃作:
「與同邑李希梅及余從伯父歷視友,旋結為郢中詩社。」(甲本)

依此文,「歷視」為從父之名,「友」為動詞,「旋」為「結」之副詞,文理也可通。石印本《聊齋文集》即從扶輪社本出來,但此本的編校者熟知《聊齋誌異》的掌故,知道「張歷友」是當時詩人,故石印本墓表此句改成下式:
「與同邑李希梅及余從伯父歷友親,旋結為郢中詩社。」(乙本)

最近我得墓表的拓本,此句原文是:
「與同邑李希梅及余從伯父歷友、視旋諸先生結為郢中詩社。」(丙本)

視旋是張履慶,為張歷友(篤慶)之弟,其詩見《山左詩抄》卷四十四。他的詩名不大,人多不知道「視旋」是他的表字;而「視旋」二字出於《周易˙履卦》,「視履考祥,其旋元吉」,很少人用這樣罕見的表字。甲本校者竟連張歷友也不認得,就妄倒「友視」二字,而刪「諸先生」三字,是為第一次的整理。乙本校者知識更高了,他認得「張歷友」,而不認得「視旋」,所以他把「視友」二字倒回來,而妄改「視」為「親」,用作動詞,是為第二次的整理。此兩本文理都可通,雖少有疑難,都可用主觀的論斷來解決。倘我們終不得見此碑拓本,我們終不能發現甲乙兩本的真錯誤。這個小例子可以說明校勘學的性質。校勘的需要起於發現錯誤,而錯誤的發現必須倚靠不同本子的比較。古人稱此學為「校讎』,劉向《別錄》說:「一人讀書,校其上下得謬誤,為校;一人持本,一人讀書,若怨家相對,為讎。」其實單讀一個本子,「校其上下」,所得謬誤是很有限的;必須用不同的本子對勘,「若怨家相對」,一字不放過,然後可以「得謬誤」。

改正錯誤是最難的工作。主觀的改定,無論如何工巧,終不能完全服人之心。《大學》開端「在親民」,朱子改「親」為「新」,七百年來,雖有政府功令的主持,終不能塞反對者之口。校勘學所許可的改正,必須是在幾個不同的本子之中,選定一個最可靠或最有理的讀法。這是審查評判的工作。我所謂「最可靠」的讀法,當然是最古底本的讀法。如上文所引張元的聊齋墓表,乙本出於甲本,而甲本又出於丙本,丙本為原刻碑文,刻於作文之年,故最可靠。我所謂「最有理」的讀法,問題就不能這樣簡單了。原底本既不可得,或所得原底本仍有某種無心之誤(如韓非說的郢人寫書而多寫了「舉燭」二字,如今日報館編輯室每日收到的草稿),或所得本子都有傳寫之誤,或竟無別本可供校勘,——在這種情形之下,改正謬誤沒有萬全的方法。約而言之,最好的方法是排比異同各本,考定其傳寫的先後,取其最古而又最近理的讀法,標明各種異讀,並揣測其所以致誤的原因。其次是無異本可互勘,或有別本而無法定其傳授的次第,不得已而假定一個校者認為最近理的讀法,而標明原作某,一作某,今定作某是根據何種理由。如此校改,雖不能必定恢復原文,而保守傳本的真相以待後人的論定,也可以無大過了。

改定一個文件的文字,無論如何有理,必須在可能的範圍之內提出證實。凡未經證實的改讀,都只是假定而已,臆測而已。證實之法,最可靠的是根據最初底本,其次是最古傳本,其次是最古引用本文的書。萬一這三項都不可得,而本書自有義例可尋,前後互證,往往也可以定其是非,這也可算是一種證實。此外,雖有巧妙可喜的改讀,只是校者某人的改讀,足備一說,而不足成為定論。例如上文所舉張元墓表之兩處誤字的改正,有原刻碑文為證,這是第一等的證實。又如《道藏》本《淮南內篇˙原道訓》:「是故鞭噬狗,策蹄馬,而欲教之,雖伊尹、造父弗能化。欲寅之心亡於中,則饑虎可尾,何況狗馬之類乎?」這裡「欲寅」各本皆作「欲害」。王念孫校改為「欲宍」。他因為明劉績本注云「古肉字」,所以推知劉本原作「宍」字, 只因草書「害」 字與「宍」相似,世人多見「害」,少見「宍」,故誤寫為「害」。這是指出所以致誤之由,還算不得證實。他又舉二證:一、《吳越春秋˙勾踐陰謀外傳》 , 「斷竹續竹,飛上逐宍」,今本宍作害;二《論衡˙感虛》篇,「廚門木象生肉足」,今本《風俗通義》肉作害,害亦宍之誤。這都是類推的論證,因《論衡》與《吳越春秋》的「宍」誤作「害」,可以類推《淮南書》也可以有同類的誤寫。類推之法由彼例此,可以推知某種致誤的可能,而終不能斷定此誤必同於彼誤。直到顧廣析校得宋本果作「欲宍」,然後王念孫得一古本作證,他的改讀就更有力了。因為我們終不能得最初底本,又因為在義理上「欲害」之讀並不遜於「欲肉」 之讀(《文子·道原》篇作「欲害之心忘乎中」),所以這種證實只是第二等的,不能得到十分之見。又如《淮南》同篇:「上游于霄雿之野,下出于無垠之門』,王念孫校,「無垠」下有「鄂」字。他舉三證:一、《文選˙西京賦》「前後無有垠鄂」的李善注:「《淮南子》曰,出於無垠鄂之門。許慎曰,垠鄂,端崖也。」二、《文選˙七命》的李善注同。三、《太平御覽》地部二十:「《淮南子》曰,下出乎無垠鄂之門。高誘曰,無垠鄂,無形之貌也。」這種證實,雖不得西漢底本,而可以證明許慎、高誘的底本如此讀,這就可算是第一等的證實了。

所以校勘之學無處不靠善本:必須有善本互校,方才可知謬誤;必須依據善本,方才可以改正謬誤;必須有古本的依據,方才可以證實所改的是非。凡沒有古本的依據,而僅僅推測某字與某字「形似而誤」,某字「涉上下文而誤」的,都是不科學的校勘。以上三步工夫,是中國與西洋校勘學者共同遵守的方法,運用有精有疏,有巧有拙,校勘學的方法終不能跳出這三步工作的範圍之外。援庵先生對我說,他這部書是用「土法」的。我對他說:在校勘學上,「土法」和海外新法並沒有多大的分別。所不同者,西洋印書術起於十五世紀,比中國晚了六七百年,所以西洋古書的古寫本保存的多,有古本可供校勘,是一長。歐洲名著往往譯成各國文字,古譯本也可供校勘,是二長。歐洲很早就有大學和圖書館,古本的保存比較容易,校書的人借用古本也比較容易,所以校勘之學比較普及,只算是治學的人一種不可少的工具,而不成為一二傑出的人的專門事業。這是三長。在中國則刻印書流行以後,寫本多被拋棄了;四方鄰國偶有古本的流傳,而無古書的古譯本;大學與公家藏書又都不發達,私家學者收藏有限,故工具不夠用,所以一千年來,夠得上科學的校勘學者,不過兩三人而已。

中國校勘之學起源很早,而發達很遲。《呂氏春秋》所記「三豕涉河」的故事,已具有校勘學的基本成分。劉向、劉歆父子校書,能用政府所藏各種本子互勘,就開校讎學的風氣。漢儒訓注古書,往往註明異讀,是一大進步。《經典釋文》廣收異本,遍舉各家異讀,可算是集古校勘學之大成。晚唐以後,刻印的書多了,古書有了定本,一般讀書人往往過信刻板書,校勘之學幾乎完全消滅了。

十二世紀晚期,朱子斤斤爭論《程氏遺書》刻本的是非;十三世紀之初,周必大校刻《文苑英華》 一千卷(適按,周必大死在西元 1204年),在自序中痛論「以印本易舊書,是非相亂」之失,又略論他校書的方法;彭叔復作《文苑英華辨證》十卷,詳舉他們校讎的方法,清代校勘學者顧廣圻稱為「校讎之楷模」。彭叔夏在自序中引周必大的話:

「校書之法,實事是正,多聞闕疑。」

他自己也說:

「叔夏年十二、三時, 手抄太祖皇帝實錄,其間云:『興衰治囗之源』,闕一字,意謂必是『治亂』。後得善本,乃作『治忽』。三折肱為良醫,信知書不可以意輕改。」

這都是最扼要的校勘方法論。所以我們可以說,十二、三世紀之間是校勘學的復興時代。

但後世校書的人,多不能有周必大那樣一個退休宰相的勢力來「遍求別本」,也沒有他那種「實事是正,多聞闕疑」的精神,所以十三世紀以後,校勘學又衰歇了。直到十七世紀方以智、顧炎武諸人起來,方才有考訂古書的新風氣。三百年中,校勘之學成為考證學的一個重要工具。然而治此學者雖多,其中真能有自覺的方法,把這門學問建築在一個穩固的基礎之上的,也不過寥寥幾個人而已。

縱觀中國古來的校勘學所以不如西洋,甚至於不如日本,其原因我已說過,都因為刻書太早,古寫本保存太少;又因為藏書不公開,又多經劫火,連古刻本都不容易保存。古本太缺乏了,科學的校勘學自不易發達。王念孫、段玉裁用他們過人的天才與功力,其最大成就只是一種推理的校勘學而已。推理之最精者,往往也可以補版本的不足。但校讎的本義在於用本子互勘,離開本子的搜求而費精力於推敲,終不是校勘學的正軌。我們試看日本佛教徒所印的弘教書院的《大藏經》及近年的《大正新修大藏經》的校勘工作,就可以明白推理的校勘不過是校勘學的一個支流,其用力甚勤而所得終甚微細。

陳援庵先生校《元典章》的工作,可以說是中國校勘學的第一偉大工作,也可以說是中國校勘學的第一次走上科學的路。前乎此者,只有周必大、彭叔夏的校勘《文苑英華》差可比擬。我要指出援庵先生的《元典章校補》及《釋例》,有可以永久作校勘學的模範者三事:第一,他先搜求善本,最後得了元刻本,然後用元人的刻本來校元人的書;他拼得用極的死工夫,所以能有絕大的成績。第二,他先用最古刻本對校,標出了所有的異文,然後用諸本互校,廣求證據,定其是非,使我們得一個最好的,最近於祖本的定本。第三,他先求得了古本的根據,然後推求今本所以致誤之由,作為「誤例」四十二條,所以他的「例」都是已證實的通例:是校後歸納所得的說明,不是校前所假定的依據。 此三事都足以前無古人,而下開來者,故我分開詳說如下:

第一,援庵先生是依據同時代的刻本的校勘,所以是科學的校勘,而不是推理的校勘。沈刻《元典章》的底本,乃是間接的傳抄本,沈家本跋原抄本說,「此本紙色分新舊:舊者每半頁十五行,當是影抄元刻本;新者每半頁十行,當是補抄者,蓋別一本。」但他在跋尾又說:「吾友董綬金赴日本,見是書,據稱從武林丁氏假抄者。」若是從丁氏假抄的,如何可說是「影抄元刻本」呢?這樣一部大書,底本既是間接又間接的了,其中又往往有整幾十頁的闕文,校勘的工作必須從搜求古本入手。援庵先生在這許多年中,先後得見此書的各種本子,連沈刻共有六本。 我依他的記載,參以沈家本原跋,作成此書底本源流表:(版主案:此表請見原書)

援庵先生的校補,全用故宮元刻本(甲一)作根據,用孔本(丁下)補其所闕「祭祀門」,又用各本互校,以補這兩本的不足。因為他用一個最初的元刻本來校一部元朝的書,所以能校得一萬二千條的錯誤,又能補得闕文一百零二頁之多!試用這樣偉大的成績,比較他二十年前「無他本可校」時所「確知為訛誤者若干條」,其成績的懸絕何止百倍?他在本書第四十三章裡,稱此法為「對校法」,他很謙遜的說:

「此法最簡便,最穩當,純屬機械法;其主旨在校異同,不校是非,故其短處在不負責任:雖祖本或別本有訛,亦照式錄之。而其長處則在不參己見;得此校本,可知祖本或別本之本來面目。故凡校一書,均須先用對校法,然後再用其他校法。」

他又指出這個法子的兩大功用:

(一)有非對校不知其誤者,以其表面上無誤可疑也。例如:
元關本錢二十定; 元刻作二千定
大德三年三月; 元刻作五月

(二)有知其誤,非對校無以知為何誤者。例如:
每月五十五日; 元刻作每五月十五日。

此外,這個對校法還有許多功用,如闕文,如錯簡,如倒葉,如不經見的人名地名或不經見的古字俗字,均非對校無從猜想。故用善本對校是校勘學的靈魂,是校勘學的唯一途徑。向來學者無力求善本,又往往不屑作此種「機械」的笨工作,所以校勘學至今不曾走上科學的軌道。援庵先生和他的幾位朋友費了八十日的苦工,從那機械的對校裡得著空前的大收穫,使人知道校書「必須先用對校法」,這是他奠定新校勘學的第一大功。

第二,他用無數最具體的例子來教我們一個校勘學的根本方法,就是:先求得底本的異同,然後考定其是非。是非是異文的是非,沒有異文,那有是非?向來中國校勘學者,往往先舉改讀之文,次推想其致誤之由,最後始舉古本或古書引文為證。這是不很忠實的記載,並且可以迷誤後學。其實真正校書的人往往是先見古書的異文,然後定其是非;他們偏要倒果為因,先列己說,然後引古本異文為證,好像是先有了巧妙的猜測,而忽得古本作印證似的!所以初學的人,看慣了這樣的推理,也就以為校勘之事是應該先去猜想而後去求印證的了!所以我們可以說,古來許多校勘學者的著作,其最高者如王念孫、王引之的,也只是教人推理的法門,而不是校書的正軌;其下焉者,只能引學者走上捨版本而空談校勘的迷途而已。校勘學的不發達,這種迷誤至少要負一部分的責任。援庵先生的《校補》,完全不用這種方法,他只根據最古本,正其誤,補其闕;其元刻誤而沈刻不誤者,一概不校;其有是非不易決定者,姑仍其舊。他的目的在於恢復這書的元刻本來面目,而不在於炫示他的推理的精巧。至於如何定其是非,那是無從說起的。他的一部《釋例》,只是對我們說:要懂得元朝的書,必須多懂得元朝的特殊的制度,習俗,語言,文字。這就是說:要懂得一個時代的書,必須多懂得那個時代的制度,習俗,語言,文字。那是個人的學問知識的問題,不是校勘學本身的問題。校勘的工作只是嚴密的依據古本,充分的用我們所用的知識學問來決定那些偶有疑問的異文的是非,要使校定的新本子至少可以比得上原來的本子,甚至於比原來的刻本還更好一點。如此而已!援庵先生的工作,不但使我們得見《元典章》的元刻的本來面目,還參酌備本,用他的淵博的元史知識,使我們得著一都比元刻本更完好的《元典章》,這是新校勘學的第一大貢獻。

第三,援庵先生的四十二條「例」,也是新校勘學的工具,而不是舊校勘學的校例。校勘學的「例」只是最普通的致誤之由。校書所以能有通例,是因為文件的誤寫都由寫人的無心之誤,或有心之誤;無心之誤起於感官(尤其是視官)的錯覺;有心之誤起於有意改善一個本子而學識不夠,就以不誤為誤。這都是心理的現象,都可以有心理的普通解釋,所以往往可以歸納成一些普通致誤的原因,如「形似而誤」,「涉上文而誤」,「兩字誤為一字」,「一字誤分作兩字」,「誤收旁注文」等等。彭叔夏作《文苑英華辨證》,已開校例之端。王念孫《讀淮南內篇》的第二十二卷,是他的自序(作於嘉慶二十年乙亥(1815)),『推其致誤之由」(「則傳寫訛脫者半,憑意妄改者亦半也」),列舉普通誤例四十四條,又因誤而失韻之例十八條,逐條引《淮南子》的誤文作例子。後來俞樾作《古書疑義舉例》,其末三卷裡也有三十多條校勘的誤例,逐條引古書的誤文作例子。俞樾在校勘學上的成績本來不很高明,所以他的「誤例」頗有些是靠不住的,而他舉的例子也往往是很不可靠的。例如他的第一條「兩字義同而衍例」,就不成一條通例,因為寫者偶收旁注同義之字,因而誤衍,或者有之;而無故誤衍同義之字,是很少見的。他舉的例子,如硬刪《周易·履》六三「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的「以」字;如硬刪《左傳》隱元年「有文在其手曰為魯夫人」的「曰」字;如硬刪《老子》六十八章「是謂配天古之極」的「天」字,都毫無底本的根據,硬斷為「兩字義同而衍」,都是臆改古書,不足為校勘學的誤例。王念孫的六十多條「誤例」,比俞樾的高明多了。他先校正了《淮南子》九百餘條,然後從他們歸納出六十幾條通例,故大體上都還站得住。但王念孫的誤例,分類太細碎,是一可議;《淮南》是古書,古本太少,王氏所校頗多推理的校勘,而不全有古書引文的依據,是二可議;論字則草書隸書篆文雜用,論韻則所謂「古韻部」本不是嚴格的依據,是三可議。校勘的依據太薄弱了,歸納出來的「誤例」也就不能完全得人的信仰。

所謂「誤例」,不過是指出一些容易致誤的路子,可以幫助解釋某字何以訛成某字,而絕對不夠證明某字必須改作某字。前人校書,往往引一個同類的例子,稱為「例證」,是大錯誤。俞樾自序《古書疑義舉例》,說:「使童蒙之子習知其例,有所據依,或亦讀書之一助乎?」這正是舊日校勘家的大病。例不是證,不夠用作「據依」。而淺人校書隨意改字,全無版本的根據,開口即是「形似而誤」,「聲近而誤」,「涉上文而誤」,好像這些通常誤例就可證實他們的臆改似的!中國校勘學所以不上軌道,多由於校勘學者不明「例」的性質,誤認一個「個體」的事例為有普遍必然性的律例,所以他們不肯去搜求版本的真依據,而僅僅會濫用「誤例」的假依據。

  援庵先生的《釋例》所以超越前人,約有四端:第一,他的校改是依據最古刻本的,誤是真誤,故他的「誤例」是已證實了的誤例。第二,他是用最古本校書,而不是用「誤例」校書;他的「誤例」是用來「疏釋」已校改的謬誤的。第三,他明明白白的說他的校法只有四個,此外別無用何種「誤例」來校書的懶法子。第四,他明說這些「誤例」不過是用來指示「一代語言特例,並古籍竄亂通弊」。他所舉的古書竄亂通弊不過那最普通的七條(十二至十八),而全書的絕大部分,自第十九例以下,全是元代語言特例,最可以提醒我們,使我們深刻的瞭解一代有一代的語言習慣,不可憑藉私見淺識來妄解或妄改古書。他這部書的教訓,依我看來,只是要我們明白校勘學的最可靠的依據全在最古的底本;凡版本不能完全解決的疑難,只有最淵博的史識可以幫助解決。書中論「他校法」一條所舉「納失失」及「竹忽」兩例是最可以供我們玩味的。

我們慶賀援庵先生校補《元典章》的大工作的完成,因為我們承認他這件工作是「土法」校書的最大成功,也就是新的中國校勘學的最大成功。

二十三,十,八

(原載1934年《國學季刊》第4卷第3號。又收入1934年10月出版的陳垣《元典章校補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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