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4日 星期一

寶唱《經律異相》所引之《阿含經》---試論水野弘元教授的〈《增一阿含經》解說〉---(2)


〈寶唱《經律異相》所引之《阿含經》---試論水野弘元教授的〈《增一阿含經》解說〉〉,原文發表於《福嚴佛學研究》第2期,91-160頁,2007年4月出版。

16

二、水野弘元與印順導師對《經律異相》的評述

水野弘元在〈中阿含經解說〉文中敘述:「《經律異相》中亦曾有八處細注(指該段引文)為引自《雜阿含經》,其所援用者,與今日之《雜阿含》完全一致。」[1] ,「《經律異相》五處所引用之《中阿含》經文中,僅有第二引文與今之《中阿含》相同,其他四者則證知並非引自現存之《中阿含》,可能是出自曇摩難提所譯之《中阿含》。故知梁代時,曇摩難提之《中阿含經》依然存在於某處。」[2]
〈增一阿含經解說〉也有類似敘述:「以上將《經律異相》所引用《增一阿含》之處,共計十五次,一一加以檢討。其中,可視作引自今本《增一阿含經》者,僅第七、第九、第十二、第十三等四次,其餘十一次則屬今已不存之別本《增一阿含經》。」
[3] 在同一文中,他對《經律異相》有近似總結的評語:「《經律異相》之引文已如上述,其引自《雜阿含經》者,則皆從現存《雜阿含經》中所引用;但若是引自《中阿含經》與《增一阿含經》,則除引用現存者之外,引自今已失佚之《中阿含經》與《增一阿含經》者亦不少。此種現象誠如〈中阿含經解題(補遺)〉所指出的,係由於梁代時尚有今已亡佚之曇摩難提譯之《中阿含經》與《增一阿含經》存在,因而《經律異相》多予引用。」[4]
針對《增一阿含經》的譯本與譯者,印順導師在《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中的主張與此不同:「曇摩難提原譯本,僧伽提婆改正本,可能曾同時流行,但只是初譯本與重治本,而決沒有異部別本的差別。如現經僧伽提婆改正本,共四七二經;而道安序所說,曇摩難提譯本,也是『四百七十二經』。道安說『下部十五卷失其錄偈』,今本的『錄偈』,也是參差不全的。所以即使有兩本流行,也只是『小異』而已。梁代所集的《經律異相》,引有《增壹阿含經》一五則,但不足以證明曇摩難提本,更難以證明為說一切有部本。」[5]
總之,印順導師主張:
1. 寶唱的《經律異相》所引用之《增一阿含》,不足以證明此《增一阿含》為曇摩難提本。
2. 即使當時有兩個版本的《增一阿含》流行,『也只是小異而已』,兩者經數相同,內容差別應也不大。
印順導師未就《經律異相》所引的《雜阿含》與《中阿含》有所評論。

三、《增一阿含》的譯者

現存《增一阿含》51卷,《日本大正藏》列為東晉.罽賓.三藏瞿曇僧伽提婆譯,道祖筆受﹔《佛光大藏經,阿含藏》的〈增壹阿含經題解〉也如此敘述:「今佛光版《增壹阿含經》所依據之『麗本』屬僧伽提婆譯正之第二譯。」[6]關於《增一阿含》的譯者,印順導師則認為:僧伽提婆只作譯正,並未改譯,《增一阿含》為曇摩難提所闇誦,佛念譯傳,曇嵩筆受,道安與法和共同考正。「從來只此一部 ──曇摩難提所出,僧伽提婆重治改定。」[7]
對此議題,水野弘元則平行陳述《增一阿含經》為僧伽提婆或達摩難提所譯的兩種不同意見,而認為諸經錄之記載中,《出三藏記集》、《法經錄》、《仁壽錄》、《靜泰錄》等所說現存經,僅列曇摩難提所譯之《增一阿含經》,根本不知僧伽提婆所譯者。至《歷代三寶紀》始有僧伽提婆譯之記載,但卻未明示。至唐代《譯經圖記》始並稱為兩種譯本,但亦未有存、缺之記載。直至《大周錄》始詳如上述,並就頁數可看出,可能是指50卷或51卷之曇摩難提所譯《增一阿含經》為有本,即以現存今本《增一阿含經》為曇摩難提所譯者。[8]

四、《經律異相》所引用之《雜阿含》

《經律異相》共有十九則引文取自《雜阿含》,其中有七則未註明《雜阿含》卷數;註明卷數的十二則引文當中,有七則的卷數與現存《雜阿含經》卷數相符。如果將引自卷25(阿育王傳)的四則不計,則有三則引文的卷數相符,而五則引文的卷數不同。詳細的比對如本節下文與 <表一>。
所以,水野弘元的〈中阿含經解說〉敘述:「《經律異相》中亦曾有八處細注(指該段引文)為引自《雜阿含經》,其所援用者,與今日之《雜阿含》完全一致。」
[9]此種說法與實況不符。
在下文的比對中,如果不計編錄時的簡省文句,仍然可以見到如:第五項可能是「抄錄訛誤」,將出自《大般涅槃經》誤抄為《雜阿含經》;第六項可能是「細註」放錯位置;第八項的文字差異,第十二項的兩處錯字,第十六項的偈頌兩見,等等與今本《雜阿含經》不一致的地方。
如 <表二>將引文中的經文依照卷數次序排列(除引自卷25之外) ,我們可以發現原先引文所指的卷數,如依《雜阿含經論會編》的經號編法,其先後次序仍然與《經律異相》不合。如依現存《雜阿含經》的卷數,則是除了第 13項「赤馬天子」之外,次序是吻合的。也就是說,《經律異相》細註所引的《雜阿含經》所在卷數的前後次序,與今本《雜阿含》的次序大致相同,而與《雜阿含經論會編》建議的重新排列的次第不合。
在作為檢驗譯本是否有別本存在的體例方面,有五項須作抉擇。第一項為卷數差異:我們發現《雜阿含經》引文卷數不合的有五則: 12、 13、14、 16、 19,另有「無所有入處」為引自《雜阿含經》而漏列,《大智度論》引文卷數的差異(第 4則)。第二項為引文大致相符但是有一兩詞句不同:如第4則的「迦尸劫貝」與「迦尸衣」、「石山遂盡」與「石山鎖盡」,第8則的「壞正法橋,沒正法船」與「壞正法山,破正法城」、「舍羅籌」與「沙羅籌」、執金剛杵的鬼名『大提木佉』而非『大提木法』。第三項為引文訛誤或不詳出處:如第六則的「又興功德二十年中」、第十則的「伽吒鬼陷地獄」。第四項為引文所呈現的錯別字:如第12則的「持夫以偈問言」,「持」字應為「時」字;佛偈「弗向涅槃」應為「正向涅槃」。第五項為引文所呈現的文句簡省:如第6則的「無所悋惜,唯願盡成菩提」與「無所悋惜,唯願盡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因此,除非我們要據此承認《經律異相》引自『別本』的《雜阿含經》而有別本50卷本的《雜阿含經》存在,否則,引文所呈現的上述五項錯落的地方不能作為論定的依據。如果在出自《雜阿含經》的引文容許上述的某項差異而不判為出自『別本』,在出自《中阿含經》與《增一阿含經》的引文也不能以此項差異作為是否有『別本』存在的考量。
1. 「無量空入處:或云空處智天,壽萬劫,或有小減。」(出《雜阿含經》,《樓炭經》云:虛空智天)[10]
2. 「無量識入處:或云識處智天,天壽二萬一千劫,或復小減」(出《雜阿含經》,《樓炭經》云:識知天)
[11]
3. 「非想非非想入處:或云有想無想天。有弗羅勒迦藍,不受佛化而取命終。佛記當生有想無想天,後當復為著翅惡狸,飛行走獸無脫之者,命終生地獄中。天壽八萬四千劫,或有小減。」(出《雜》、《增一》二阿含經,《樓炭經》云:上有天名「無有非想思亦有思想天」)[12]
《經律異相》舉「四無色界天」為「無量空入處。無量識入處。無所有入處。非想非非想入處。 」「細註」指除「無所有入處」出自《長》、《增一》二阿含外,其他三處均出自《雜阿含》[13] 。「無所有入處」,《別譯雜阿含》、《長阿含》、《增一阿含》譯為「不用處」[14] ,《長阿含》少數譯為「無所有處」[15],《中阿含》譯為「無所有處定」。將四無色界之「無所有處」譯為「無所有入處」,此為《雜阿含》的獨特譯語,計有《雜阿含 171、 456、474、 745、815、926、 964、1042、1142經》[16] ,實際上,經論當中除了同為求那跋陀羅翻譯的《眾事分阿毘曇論》[17] 外,只有西晉法炬譯的《佛為年少比丘說正事經》譯為「無所有入處」[18] ,所以此處極有可能是引自《雜阿含》。
4. 劫之修短:「佛言:『設方百由旬城滿中芥子,有長壽人百歲取一,芥子都盡,劫猶不盡。又如方百由旬石,持迦尸輕軟疊衣,百年一拂,此石脫盡,劫猶不盡。謂之大劫也。』又言:『方一由旬高下亦然,鐵城滿中芥子,百年取一,盡,為一劫。又方一由旬石山,士夫以迦尸衣百年一拂,拂之不已,石山鎖盡,劫猶未竟。六十念中之一念,謂極小劫也。」(出《大智度論》第36又出《增一阿含》第31又出第28又出《雜阿含》第34)
[19]
本引文的前半段與最後一句(六十念中之一念,謂極小劫也) ,與《大智度論》相同[20] ,只不過今本是在38卷,而非『細註』所說的36卷,應該是抄寫訛誤。引文「六十念中之一念,謂極小劫也」,應以《大智度論》原文為準:「時中最小者六十念中之一念」。
第二段與今本《雜阿含》第34卷,948,949 兩經相當,如與《別譯雜阿含》 341;342 兩經、《增一阿含》52.3;52.4 兩經相比較,雖有「盡其芥子,劫猶不竟」與「盡為一劫」、「迦尸劫貝」與「迦尸衣」、「石山遂盡」與「石山鎖盡」等差別,引文應該是由《雜阿含》引出。
引文「石山鎖盡」,「鎖」字應是「銷」字的抄寫訛誤。
5. 須達多買園以立精舍:「便使人象負金出,八十頃中,須臾欲滿,殘餘少地。」(《雜阿含經》云:五百步)
[21]
本則引文大致出自《賢愚經》卷10 (48) 「須達起精舍」[22] ,另外亦見僧祐《釋迦譜》「須達歡喜,便勅使人象負金出,八十頃中須臾欲滿,殘有少地。」[23]
細註」在此註明「殘餘少地(《雜阿含經》云:五百步)」, 檢閱《雜阿含經》、《別譯雜阿含經》、單卷本《雜阿含經》均無此文句,唯有在曇無讖譯的《大般涅槃經》與慧嚴譯的《大般涅槃經》有雷同的字句:「須達長者即時使人車馬載負,隨集布地,一日之中唯五百步,金未周遍。」[24] 但是負載的是「人車馬」而不是引文的「人象」。如果寶唱編錄《經律異相》是依經抄錄(此書是奉敕抄錄) [25] ,而非憑記憶背誦登錄,那麼寶唱就見到另一本《雜阿含經》譯本,這是相當不可能的事。在此最好的推測可能就是「抄錄訛誤」:狀況一,原文抄錄訛誤,也就是寶唱編纂不精、校對漏失;狀況二,原文沒有錯誤,只是後來輾轉抄寫時,將《大般涅槃經》誤抄為《雜阿含經》了。
6. 阿育王造八萬四千塔:「在王境內有一千二百寺…沙門即以神力使一千二百寺皆現王前,病苦即滅,欲繫諸幡,凡諸剎杪低就王手,成就本願,延壽二十五年」(出《迦葉經》又出《雜譬喻經》) ,又興功德二十年中。臨命終時。繼念三寶心心不絕。無所悋惜盡成菩提(出《雜阿含經》第25)」
[26]
引文從「在王境內」到「延壽二十五年」,如「細註」所言,出自《雜譬喻經》[27] 。「細註」之後,引文的「又興功德二十年中」,檢校《大藏經》並無此文,恐怕是「遂作功德逮得不退轉」的轉寫,也就是「細註:出自《雜譬喻經》」應加在「逮得不退轉」之後。
此則引文最後「臨命終時,繼念三寶心心不絕,無所悋惜盡成菩提」,如「細註」所言,出自《雜阿含641經》卷25:「乃至臨終,係心三寶,念念不絕,無所悋惜,唯願盡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28] 引文「繼念」應為「係心」或「繫念」、「心心不絕」應為「念念不絕」,兩者雖然字句小異,只能說是轉寫訛誤及簡縮文句所致,不能說是《經律異相》引用不同版本的《雜阿含》。
7. 弗沙蜜多羅王壞八萬四千塔:「阿育王崩,……孔雀苗裔於此永盡。(出《雜阿含經》第25卷)
由 6, 7 兩項可知,早在西元 516 年寶唱編錄《經律異相》之前,《雜阿含》已經在卷25混入《阿育王傳》了。
8. 法滅盡:「佛言:『我以正法付囑人天者……壞正法橋,沒正法船,沒正法樹。時天龍鬼神等於諸比丘皆生惡意,厭惡遠離……爾時維那行舍羅籌,白三藏言……上座弟子聞修羅陀比丘自言「如來所制戒律我悉備持」起不忍心。有一弟子名曰安伽陀,極生忿恨,從坐起罵辱彼聖……時有一鬼名曰大提木法,作是念言……諸邪見輩競破塔廟及害比丘,從是佛法索然頓滅」(出《雜阿含》)
雖然此文顯然是引自《雜阿含640 經》,但是許多字句的差異不是來自「簡省文句」,如「壞正法橋,沒正法船」與「壞正法山,破正法城」、「舍羅籌」與「沙羅籌」、「起不忍心」在《雜阿含640經》是安伽陀而非名為『弟子』的上座、執金剛杵的鬼名『大提木佉』而非『大提木法』,因此列為與今本不合。
9. 大愛道出家:「《雜阿含》云:是難陀所生母
[29]
此則為根據《雜阿含1067經》「尊者難陀是佛姨母子。」[30]
10. 舍利弗入金剛定為鬼所打不能毀傷:「佛在羅閱城迦蘭陀竹園,時尊者舍利弗在耆闍崛山中,入金剛三昧(《雜阿含》云:新剃鬚髮) 。是時有二鬼,一名伽羅,二名優婆伽羅。…伽羅鬼謂彼鬼言:『我今堪任以拳打此沙門頭。』優婆伽羅鬼語第二鬼曰:『汝勿興此意打沙門頭。』…,惡鬼全身墮地獄中(《雜阿含》云:舍利言燒我煮我,伽吒鬼陷地獄中)。
此處「細註」引文與《雜阿含1330經》卷50相當
[31] ,但是《雜阿含1330經》:「優波伽吒鬼見尊者舍利弗新剃鬚髮,語伽吒鬼言:『我今當往打彼沙門頭。」伽吒鬼言:「汝優波伽吒,莫作是語,此沙門大德大力。」則攻擊舍利弗的是「優波伽吒(優婆伽羅)」而非引文的「伽吒(伽羅)」。所以此經文為引自《增一阿含48.6經》而非《雜阿含1330經》,符合整則「細註」引自《增一阿含》的說法(請參考本文第五章第十項「舍利弗入金剛定為鬼所打不能毀傷」)。
《雜阿含1330經》相當於引文的經文為:「優波伽吒鬼再三不用伽吒鬼語,即以手打尊者舍利弗頭。打已,尋自喚言:『燒我!伽吒!煮我!伽吒!』再三喚已,陷入地中,墮阿毘地獄。」則《經律異相》此處引文不該是「伽吒」,而應該是「優波伽吒」。陷入地獄的也應該是「優波伽吒」鬼,而非「伽吒」鬼
[32] ;說「燒我!煮我!」的應該是「優波伽吒」鬼,而非「舍利」。
此處引文與《雜阿含1330經》不符。
11. 脩羅陀在胎令母性溫和精進得道:「巴連弗國有商主名曰須陀那…父母即聽,勤行精進,證羅漢果(出《雜阿含經》第25)」
[33]
此引文出自《雜阿含640經》[34]
12. 婆四吒母喪子發狂聞法得道:「有婆四吒婆羅門母……持夫以偈問言……佛說偈言:『苦習滅道,弗向涅槃;彼即見法,成無等間。」……悉亦出家,究竟苦邊(出《雜阿含經》第34)」
[35]
引文與《雜阿含1178經》[36] 大致相同,但是仍然有多處語意相似而用字不同。引文的錯字如「持夫以偈問言」,「持」字應為「時」字;佛偈:「苦習滅道,弗向涅槃;彼即見法,成無等間。」依《雜阿含1178經》,應為「苦習滅道,正向涅槃;彼即見法,成無間等。」
今本《雜阿含1178經》列在卷44,而不是『細註』所指的第34卷。
13. 赤馬天子問佛無生死處:「時有赤馬天子容色絕妙…赤馬天子又白佛言:『奇哉,世尊…我有如是捷疾神足,如健士夫以利箭橫射過多羅樹影頃,能登須彌。至一須彌,足躡東海超至西海,我念神力捷疾今求世界邊,便發足去,唯除食息便利,減節睡眠常行百歲,於路命終竟不得至。』即沒不現。」(出《雜阿含》第29)」
[37]
依《經律異相》體例,此則似不應編在〈行聲聞道中諸國王部〉,應列在〈天部〉。
此則引文出自《雜阿含1307經》
[38],『細註』指出自卷29,今本《雜阿含經》則列在卷44。
《雜阿含1307經》卷49:「我有如是揵疾神足,如健士夫以利箭橫射過多羅樹影之頃,能登一須彌,至一須彌,足躡東海,越至西海。我時作是念:『我今成就如是揵疾神力,今日寧可求世界邊。』作是念已,即便發行,唯除食息便利,減節睡眠,常行百歲,於彼命終,竟不能得過世界邊。」(大正2,359a20~26)
《雜阿含》「揵」字應當是「捷」字,此處《經律異相》的引文較為合適;「越至西海」,《經律異相》的引文作「超至西海」;「發行」,《經律異相》作「發足」;「於彼命終」,《經律異相》作「於路命終」。
14. 須達多崎嶇見佛時獲悟道:「舍衛國有大長者名須達多……須達禮佛,佛如應說法,得須陀洹道(出《大涅槃》第27,又出《雜阿含》第20,《中本起》、四部律皆大同小異)」
[39]
此則見《雜阿含592經》[40] ,在第22卷,與「細註」指稱的「第20卷」不同。
15. 阿耆尼達多在胎令母能論議:「巴連弗國有婆羅門名曰阿耆尼達多…日月既滿遂產一男,達諸經論,為婆羅門師…。(出《雜阿含經》第25)」
[41]
此引文出自《雜阿含640經》[42]
16. 貧老夫妻三時懈怠:「世尊晨朝入舍衛城。尊者阿難從,有二老夫婦,年耆根熟,僂背如鉤,詣里巷頭燒糞掃處,俱蹲向火猶如老鵠…復為說偈言:『不修梵行故,不得年少財;思惟古昔事,眠地如曲弓;不修於梵行,不得年少財;猶如老鵠鳥,守死於空池。」(出《雜阿含》第5卷,第42卷,又出《三時過經》)」[43]
此引文偈頌亦出於《法句經》,可見於支謙譯《法句經》[44]、竺佛念譯《出曜經》[45]、法炬譯《法句譬喻經》[46]、《別譯雜阿含85經》及《雜阿含1162經》[47]
值得注意的是此偈頌只在《雜阿含經》卷42出現一次,引文卻有〈卷5〉、〈卷42〉兩處。在《雜阿含經》與《別譯雜阿含經》偈頌兩見並非特例,我們可以檢閱到十幾部經有此情況
[48] ,只是此偈頌並未重複出現,難道《經律異相》的「細註」作者見到與今本《雜阿含 》不同的版本?筆者認為判定《經律異相》錯引或筆誤比較合適。
17. 屈摩夜叉請佛設房及燈明:「時屈摩夜叉鬼來詣佛所…是時屈摩化作五百重閣房舍臥具坐床踞床,俱執褥枕各五百具,又化作五百燈明,無諸烟焰。(出《雜阿含》第49)」
[49]
此則引文出自《雜阿含1319經》[50],今本《雜阿含經》列在卷49,與「細註」相同。
18. 猫狸吞鼠,鼠食其藏:「過去世時有一猫狸飢渴羸瘦,…愚癡乞士不善護身心,見諸女人而取色相。(出《雜阿含經》第47)」
[51]
此則引文出自《雜阿含1260經》[52],今本《雜阿含經》列在卷47,與「細註」相同。
19. 盲龜值浮木孔:「如大海中有一盲龜…凡夫漂流五趣之海,還復人身甚難於此。(出《雜阿含經》第16)」
[53]
此則引文出自《雜阿含406經》[54],今本《雜阿含經》列在卷15的最後一經,與「細註」所說的卷16不同。
20. 比丘自殺:「出比丘避女惡名欲自殺經」
《經律異相》引文與《雜阿含1344經》相當,而稍省略。但是《經律異相》自稱為引自《比丘避女惡名欲自殺經》
《比丘避女惡名欲自殺經》卷1:「西晉[10]沙門法炬譯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異比丘,在拘薩羅人間住一林中。時彼比丘與長者婦女嬉戲,起惡名聲。時彼比丘作是念:「我今不應共他婦女起惡名聲,我今欲於此林中自殺!」
時彼林中,[11]止住天神作是念:「惡、不善不類,此比丘不壞無過,而於林中欲自殺身,我今當往,方便開悟!」
時彼天神化作長者女身,語比丘言:「於諸巷路四衢道中,世間諸人,為我及汝起惡名聲言:『我與汝共相習近,作不正事。』已有惡名,今可還俗,共相娛樂。」
比丘答言:「以彼里巷四衢道中,為我與汝,起惡名聲,共相習近,為不正事。我今且自殺身。」
時彼天神還復天身,而說偈言:
「雖聞多惡名, 苦行者忍之,
不應苦自害, 亦不應起惱。
聞聲恐怖者, 是則林中獸,
是輕躁眾生, 不成出家法。
仁者當堪耐, 下中上惡聲,
執心堅住者, 是則出家法。
不由他人語, 令汝成劫賊,
亦不由[12]他人, 令汝得羅漢;
如汝自知已, 諸天亦復知。」
爾時比丘為彼天神所開悟已,專精思惟,斷除煩惱,得阿羅漢。」(CBETA, T14, no. 503, p. 771, c5-p. 772, a1)
《經律異相》卷18:「佛住舍衛國。有異比丘。在拘薩羅人間。住一林中。比丘與長者婦女嬉戲。起惡名聲。比丘自念。我[1]今自殺。林中有天神。化作長者女身。語比丘言。世間諸人為我及汝。空作惡名言。我與汝共相習近。作不正事。既已有惡聲。可近還俗共相娛樂。比丘答曰。為有此聲。我今自殺。神復天身。而說偈言。
雖多惡[2]名 行者[3]忍之 不[4]應自害
[5]不應起惱 比丘開悟 專[6]精思惟
斷除煩惱 得阿羅[7]漢(出比丘避女惡名欲自殺經)」(CBETA, T53, no. 2121, p. 99, a2-11)
此經與《雜阿含1344經》卷50:「如是我聞:
一時,佛[8]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異比丘在拘薩羅人間,住一林中。時,彼比丘與長者婦女嬉戲,起惡名聲。
時,彼比丘作是念:「我今不類,共他婦女起惡名聲,我今欲於此林中自殺。」
時,彼林中止住天神作是思念:「不善不類,此比丘不壞、無過,而於林中欲自殺身,我今當[9]作方便開悟。」
時,彼天神化作長者女身,語比丘言:「於諸巷路四衢道中,世間諸人為我及汝起惡名聲,言我與汝共相習近,作不正事。已有惡名,今可還俗,共相娛樂。」
比丘答言:「以彼里巷四衢道中,為我與汝起惡名聲,共相習近,為不正事。我今且自殺身!」
時,彼天神還復天身,而說偈言:
「雖聞多惡名, 苦行者忍之,
不應苦自[10]苦, 亦不應起惱。
聞聲恐怖者, 是則林中獸,
是輕躁眾生, 不成出家法。
仁者當堪耐, 不中住惡聲,
執心堅住者, 是則出家法。
不由他人語, 令汝成劫賊,
亦不由他語, 令汝得羅漢。
如汝自知已, 諸天亦復知。」
爾時,比丘為彼天神所開悟已,專精思惟,斷除煩惱,得阿羅漢。」(CBETA, T02, no. 99, p. 370, b2-26)
<表一>
《經律異相》卷數 引用項目 引文卷數 今本卷數(經號) 與今本經文
1. 卷1 無量空入處 ---- (171,456, 474, 745)
2. 卷1 無量識入處 ---- (815, 926, 964)
3. 卷1 非想非非想入處 ---- (1042, 1142) [55]
4. 卷1 劫之修短 卷34 卷34 (948, 949)
5. 卷3 須達多買園以立精舍 ---- xxxx (無此文句) 不合
6. 卷6 阿育王造八萬四千塔 卷25 卷25 (641)
7. 卷6 弗沙蜜多羅王壞八萬四千塔 卷25 卷25 (641)
8. 卷6 法滅盡 ---- 卷25 (640) 不合
9. 卷7 大愛道出家 ---- 卷38 (1067)
10. 卷14 舍利弗入金剛定為鬼所打不能毀傷 ---- 卷50 (1330) 不合
11. 卷17 脩羅陀在胎令母性溫和精進得道 卷25 卷25 (640)
12. 卷23 婆四吒母喪子發狂聞法得道 卷34 卷44 (1178)
13. 卷28 赤馬天子問佛無生死處 卷29 卷49 (1307)
14. 卷35 須達多崎嶇見佛時獲悟道 卷20 卷22 (592)
15. 卷41 阿耆尼達多在胎令母能論議 卷25 卷25 (640)
16. 卷44 貧老夫妻三時懈怠 卷5, 卷42 卷42 (1162) 合, 卷數兩見不合
17. 卷46 屈摩夜叉請佛設房及燈明 卷49 卷49 (1319)
18. 卷47 猫狸吞鼠食其藏 卷47 卷47 (1260)
19. 卷47 盲龜值浮木孔 卷16 卷15 (406)
20 卷18 比丘避女惡名欲自殺經
<表二>
《經律異相》卷數 引文指稱《雜阿含》卷數 今本卷數(經號) 《雜阿含經論會編》經號
18. 卷47 卷16 卷15 (406) 598
14. 卷35 卷20 卷22 (592) 1368
13. 卷28 卷29 卷49 (1307) 1420
4. 卷1 卷34 卷34 (948, 949) 13288, 13289
12. 卷23 卷34 卷44 (1178) 1278
16. 卷44 卷42 卷42 (1162) 1261
17. 卷47 卷47 卷47 (1260) 13353
16. 卷46 卷49 卷47 (1319) 1432

五、《經律異相》所引用之《中阿含》

《經律異相》共有五則引文標註出自《中阿含》,另外還有一則註為出自《阿含經》實際為《中阿含》。這六則中,有一則引自《弊魔試目連經》(大正藏 T67),其餘五則的引文與現存《中阿含》的經文不同,其中又以第六則引文與現存《佛說鸚鵡經》(大正藏 T79)幾乎字句完全相同。
水野弘元的〈中阿含經解說〉敘述:「《經律異相》五處所引用之《中阿含》經文中,僅有第二引文與今之《中阿含》相同,其他四者則證知並非引自現存之《中阿含》,可能是出自曇摩難提所譯之《中阿含》。故知梁代時,曇摩難提之《中阿含經》依然存在於某處。」
[56]
此種說法暗示《經律異相》所見到的《中阿含》卷39的《鸚鵡經》,極可能就是現存《佛說鸚鵡經》(大正藏 T79),而原本登錄的譯者求那跋陀羅應該改為達摩難提,現存的《中阿含170經,鸚鵡經》則為僧伽提婆的新譯,但是如果要堅持這樣的論述,則需要更多的文獻證據來支持此種說法。
由<表五>可見,同一部經,今本的《中阿含》的所在卷數均比《經律異相》所引的卷數要多,但是前後次序並未紊亂。依照<表五>可以作這樣的推測:今本的《中阿含》只是比《經律異相》所引的《中阿含》增編,而經文次序並未更動。
這個假設有一問題,如此一來,今本的《中阿含》的經數就必須比《經律異相》所引的《中阿含》多,這與大家所說的中阿含兩種譯本的經數相同不符,除非,我們認為《經律異相》所引的《中阿含》是在此兩版本之外的版本。
由《經律異相》的《中阿含》引文,我們有充足的理由認為《經律異相》的編譯者見到的是與現存《中阿含》不同的版本。
1. 阿那律前生貧窮,施緣覺食,七生得道:「佛在鹿野苑中,阿那律語諸比丘:『我念過去,在此波羅奈為貧窮人,客作荷擔以自存活。時世穀貴,飢餓多有終者,乞食難得。有辟支佛名披栗吒,亦依此住…此辟支佛以慈愍故,而盡受之。我因此施七生天上,得為天王;七生人間亦為人王。今生釋種,財富無量,棄此出家學道得證。(出《中阿含經》第12)」
[57]
水野弘元對此引文的評論為「(此)引文與今《中阿含》卷13,即第66〈說本經〉之文相當,但文字稍有出入,且「細註」是作『出《中阿含經》第12卷』,而現在的〈說本經〉則在第13卷。又〈說本經〉有異譯本,即單經之〈古來世時經〉,其所援引經文又與之不同,故由此可以推知(此)第一引文並非援自現今之《中阿含》,可能是引用現今《中阿含》以外之其他《中阿含》。」[58]
此引文與《中阿含66經》[59] 比對,除「唯仰捃拾客擔生活」與引文「客作荷擔以自存活」、「此波羅奈國災旱、早霜、蟲蝗不熟,人民荒儉,乞求難得」與「時世穀貴,飢餓多有終者,乞食難得」有差別外,其餘字句大致相同。
經中阿那律前世所遇辟支佛名曰無患,引文為「披栗吒」,《古來世時經》:「彼有緣覺名曰和里」
[60] ,《佛五百弟子自說本起經》卷1:「昔我曾不食,彼世時施與,遭遇見沙門,大通和莅吒。[61]
在巴利《小部尼柯耶,長老偈》910偈,阿那律自敘其前生:「Annabharo pure asij, daliddo ghasaharako; Samanaj patipadesij,uparitthaj yasassinaj。 過去世我是扛食物的人,赤貧的人,送食物給具有極高名譽的修行沙門的人。」值得注意的是 910 偈中「極高的 uparitthaj」與漢譯的「無患 arittha (無患子樹) 、「披栗吒」、「和里」、「和莅吒」在字音有相當程度的類似,漢譯的四種譯法可能與此字有關。
綜上所述,所引經文與現存《中阿含66經》確有不同,所在卷數為13卷,也與「細註」所指稱不同。
2. 賴吒為父所要:「賴吒婆羅門求佛出家。佛言:『先辭父母。』父母不聽,賴吒臥地多日不食。父母慰喻,終亦默然,既憐其志,便即聽許,出家受具足成阿羅漢。後十年還村,次第乞食,父見不識,訶罵不與,婢取鉢盛棄爛食與,還啟大家:『賴吒還。』父即出看。問:『汝還,何不至我門?』答言:『已至,得罵。』父牽入室,辦種種美食,象負金銀著中庭,高於人,錢物無數。『汝可還俗。』母命新婦嚴莊至賴吒所,親戚共相諫數,賴吒啟欲施食與,何假見嬈(出《中阿含經》第28)」
[62]
對應的經典《中阿含132經》[63] 中,賴吒惒羅居士子Ratthapala,引文稱為「賴吒婆羅門」,ttha(或 tthi)古譯常譯為「吒」字,pa 或 va 常譯為罕用的「惒」字,引文應是「賴吒婆羅」,既然稱為「居士子」,當然不是婆羅門,「門」字應為抄寫誤增。將「賴吒惒羅Ratthapala」譯為「賴吒婆羅」,有佛陀耶舍與竺佛念共譯的《四分律》卷3:「昔有族姓子名賴吒婆羅出家為道,乃至父母家終不乞求[64] 」與後漢失譯的《分別功德論》卷4:「賴吒婆羅比丘」[65] 。在《增一阿含經》是譯為「羅吒婆羅比丘」。
「阿羅訶」引文稱為「阿羅漢」;婢女稱其父為「尊」,引文作「大家」。「居士,若施食者便以時施。何為相嬈?」,引文作「欲施食與,何假見嬈?」,引文太過簡省,如作「欲施食以時與,何假見嬈」可能讀起來文意比較清晰。
水野弘元對此引文的評論為「(此)引文取意於現今《中阿含》之卷31,即第132賴吒惒羅經。兩者譯語一致,則可視為引自現今《中阿含》,但其「細註」之卷數又與今本《中阿含》卷數不同,可能由於時代不同而有所調整。」
[66]
但是,第一項與第二項同樣是卷數不同,譯語也都有出入,水野弘元的論文中,前者列為來自不同《中阿含》,後者則認為相同,尤其第二項的引文因濃縮文句的緣故,顯現的差異比第一項還大;如此的判定顯示衡量的尺度並不一致。
本文依前面體例判為與今本不合。
3. 堅固金輪王失輪出家:「過去世時,王名堅固,有四種兵……父王言:『當作輪之福行,……堅固王曰:『子當如法觀行於男女婦子及諸臣民,非是一人沙門婆羅門,下至鳥鹿,當持齋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施與沙門婆羅門貧窮孤老乞者,當以飲食衣被華鬘眾香床臥屋舍給與,使為明證。若界內所識沙門婆羅門,當至其所,隨時問論。云何為善不善白黑報?云何現世義?云何後世義?云何作行受善不受惡?當如是覺。若界內有貧窮人,當施與財物,是為得輪之行。汝與行相應者便得,若十五日說戒時,沐頭昇堂上,……答曰:『天王界內有明算法,有諸臣中明呪術知於輪法。王當與輪法行相應,若與相應者可有是處,輪便可得。……「當來人壽十歲。」(出《阿含經》第14)」
[67]
水野弘元對此引文的評論為「(此)引文與現今《中阿含》卷15,即第70轉輪王經相當。其引文係採取意之方式,雖不能嚴格求其文字相同,但兩者之譯語確有相當大之出入,如「堅固」與「堅念」、「頂來」與「頂生」、「婆羅門」與「梵志」、「說從解脫」與「說戒」,由上可知,兩者決非出於同一經典,可能是由不同經典翻譯而來。故知上述乃援自現存《中阿含》以外之《中阿含》」[68]
其實引文與現存《中阿含70經》[69] 的差異除上述四例以外,還有
(1)「四兵」與「四種軍」。
(2)「人間四妙」與「得人四種如意之德」。
(3)「大海地」與「四天下」。
(4)「若復與汝,天輪移處」與「付授於汝,太子,汝後若見天輪寶移離本處者。汝亦當復以此國政授汝太子」。
(5)「沐頭」與「沐浴澡洗」、
(6)「當作輪之福行」與「當應學相繼之法」、
(7)「子當如法觀行於男女婦子及諸臣民,非是一人沙門婆羅門,下至鳥鹿,當持齋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與「汝當觀法如法、行法如法,當為太子、后妃、婇女及諸臣民、沙門、梵志乃至蜫蟲奉持法齋,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修行布施」、
(8)「若界內所識沙門婆羅門,當至其所,隨時問論。云何為善不善白黑報?云何現世義?云何後世義?云何作行受善不受惡?當如是覺。若界內有貧窮人,當施與財物,是為得輪之行」與「若汝國中有上尊、名德、沙門、梵志者,汝當隨時往詣彼所,問法、受法:諸尊,何者善法?何者不善法?何者為罪?何者為福?何者為妙?何者非妙?何者為黑?何者為白?黑白之法從何而生?何者現世義?何者後世義?云何作行受善不受惡?從彼聞已,行如所說。若汝國中有貧窮者,當出財物以給恤之。天王,是謂相繼之法。沐浴澡洗。」、
(9)「天王界內有明算法,有諸臣中明呪術知於輪法」與「國中有人聰明智慧,明知算數;國中有大臣眷屬學經明經,誦習受持相繼之法」。
此引文與現存的《中阿含》經文確實有相當大的差異。
4. 郁伽見佛其醉自醒受戒以妻施人:「郁伽醉,婇女圍繞,在毘舍離大林中,遙見世尊在樹間坐,端正殊妙根意息定,光如金聚,見已醉解,至世尊所却坐一面,佛為分別四諦,得無畏法,頭面禮足,我歸三寶,作優婆塞受持五戒。還至本處,告眷屬曰:『汝今當知,我從世尊受戒,若欲樂者行施作福,若不樂者各還親里,我當放汝。』時最大夫人曰:『子從世尊盡命受戒,有某人,當以我與彼作婦。』彼時居士便呼彼人,以左手持夫人,右手執金澡罐,語彼人曰:『我以此最大夫人與汝作婦。』彼人驚怖毛竪,語郁伽曰:『居士不欲殺我耶?』答言:『不也,我從佛盡命行梵行,故以大婦用與汝,終不變悔。(出《中阿含》第9)」
[70]
水野弘元對此引文的評論為「(此)引文與現今《中阿含》卷9,即《第38郁伽經》相當。其引文亦由取意省略而來,兩者譯語亦大不相同,例如「毘舍離」與「鞞舍離」、「淫女」與「婦女」、「光明金聚」與「晃若金山」、「還親里」與「還歸其家」、「居士」與「長者」,由上可知該引文,並非引自現存之《中阿含》」[71] 此段水野弘元的《經律異相》引文有異,如「淫女」為「婇女」、「光明金聚」為「光如金聚」,《中阿含38經,郁伽經》「還歸其家」僅為「還歸」。
《經律異相》引文與《中阿含.38經.郁伽經》
[72] 差異較大的文句為「我從世尊受戒,若欲樂者行施作福,若不樂者各還親里,我當放汝。」《中阿含》為「我從世尊自盡形壽梵行為首、受持五戒。汝等欲得住於此者,便可住此,行施作福。若不欲住者,各自還歸。若汝欲得嫁者,我當嫁汝。」《經律異相》引文「若欲樂者、若不樂者」,「樂」字應作「住」字。
形容「遙見世尊形貌」的定型句:
在《中阿含》為:「遙見世尊在林樹間,端正姝好,猶星中月;光曜暐曄,晃若金山,相好具足,威神巍巍,諸根寂定,無有蔽礙,成就調御,息心靜默」
[73]
在《雜阿含經》為:「遇值世尊正身端坐,相好奇特,諸根寂靜,第一息滅,猶如金山。」
[74]
《增一阿含》為「亦如金聚」,如《增壹阿含38.6經》:「遙見世尊來,亦如金聚。」《增壹阿含30.3 經》:「滿財長者遙見世尊從遠來,諸根惔怕,世之希有,淨如天金。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莊嚴其身,猶須彌山出眾山上。亦如金聚放大光明。是時長者以偈問須摩提曰:「此是日光耶?未曾見此容,數千萬億光,未敢能熟視。」[75],此與支謙譯的《須摩提女經》:「滿財長者遙見世尊從遠而來,諸根憺怕,世之希有,淨如天金。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莊嚴其身,猶須彌山出眾山上。亦如金聚放大光明。是時長者以偈問須摩提曰:「此是日光耶?未曾見此容,數千萬億光,未敢能熟視」只有一兩字出入,其餘則完全相同。
此處《經律異相》的《中阿含》引文作「光如金聚」,沒有如現存《中阿含》的「晃若金山」字句,反而是與《增一阿含》相同,令人詫異;同樣地,Vesali,在《中阿含》只譯為「鞞舍離」,結果引自《中阿含》的引文居然作「毘舍離」,也是令人注目
[76]
綜上所述,《經律異相》引文與現存《中阿含38經》確實不同,所在卷數為第9卷,與「細註」所指稱的卷數相同。
5. 魔王嬈目連為說先身為魔事:「爾時目連夜冥經行,弊魔自化徹影入目連腹。目連入三昧觀察其原,即語弊魔:『且出,且出。莫嬈佛弟子,長夜獲苦。』……知想從三昧起,入城分衛(出《弊魔試目連經》,又出《中阿含經》第27)」
[77]
《經律異相》引文主要出自《弊魔試目連經》[78] ,所指出自「《中阿含經》第27卷」,今本為《中阿含131經,降魔經》[79] 位於卷30。
6. 白狗生前世兒家被好供給捊出先身所藏之物:「佛詣舍衛城遊行分衛時,到鸚鵡摩牢兜羅子家,遇其不在家,有白狗名具,坐好蓐上,以金鉢食粳米肉,白狗遙見世尊從遠而來,見已便吠。
世尊言:「止,白狗,不須作是聲。汝本吟哦(梵志乞食音) ,於是作白狗。」「…我父兜羅常行施與,常事於火,身壞死已,生梵天上。何故當生狗中?此摩牢以汝增上慢,我父兜羅後亦復爾生弊惡狗中。」而說偈曰:梵志增上慢,此終生六趣;鷄猪狗野狐,驢卵地獄中。…佛言無有異。」(出《中阿鋡經》第39卷.鸚鵡章中)」
[80]
水野弘元對此引文的評論為「(此)引文與現在之《中阿含》卷44,即第170《鸚鵡經》相當。但所引用之故事內容與《鸚鵡經》有很大差異,反而與該經的單譯異譯本《佛說鸚鵡經》之內容一致。…由此可以推知(此)引文並非引自現存之《中阿含》,而是引自與《佛說鸚鵡經》關係密切之《中阿含》。其實,即《佛說鸚鵡經》係由曇摩難提所譯《中阿含》別出之經。」[81]
《經律異相》引文、《佛說鸚鵡經(T79)》與《中阿含170經》的差異比較如〈表三〉。可見《經律異相》引文與《佛說鸚鵡經》幾乎完全相同而和《中阿含170經》的差異度較大。
水野弘元並且更進一步建議含標為求那跋陀羅譯的《佛說鸚鵡經》在內的二十四部經,「此二十四經可能是由曇摩難提所譯《中阿含》本抽出之單行經流傳而來者。
[82] 」更值得注意的是,水野弘元指出:『《樂想經(T56)》末有「所因跋渠盡」[83] 等語,與現存《中阿含》卷26,《106.經想經》之結語「《中阿含.因品第四竟》[84]」等文字相對應。前者「所因跋渠盡」即(Nidanavargo nisthitah)之譯文,與《中阿含》之「因品竟」相當;亦即說《樂想經(T56)》為曇摩難提所譯《中阿含》〈因品〉中之最後部分,這說明了此與現存《中阿含》具有相同的組織。故由此一佐證,更可以推知上述24經即為曇摩難提所譯全部《中阿含經》之別出經。[85]
雖然,此則引文明顯地是引自《佛說鸚鵡經(T79)》,但是仍有一些瑕疵。如引文為「佛」而不是「婆伽婆
[86] 」,在偈頌之前的「我父兜羅後亦復爾」應為「彼父兜羅亦復爾」。
<表三>
《經律異相》 《鸚鵡經》(T79,單譯經) 《中阿含. 170經》
分衛 分衛 乞食
鸚鵡摩牢兜羅子 鸚鵡摩牢兜羅子 鸚鵡摩納都提子
白狗名具 白狗名具 白狗
坐好蓐上 坐好蓐上 ----
以金鉢食粳米肉 以金鉢食粳米肉 金槃中食
汝本吟哦 汝本吟哦 從呧至吠
梵志乞食音 梵志乞食音
身壞生泥犁中 身壞死時生惡趣泥犁中 身壞命終必至惡處生地獄中
白狗本是我何等親屬 白狗本是我何等親屬 白狗前世是我何等
梵志增上慢,此終生六趣;鷄猪狗野狐,驢卵地獄中 梵志增上慢,此終生六趣;鷄猪狗野狐,驢騾地獄中 梵志增上慢,此終六處生;鷄狗猪及犲,驢五地獄六
以口足捊地 以口足爬地 以口及足掊床四腳下
佛言無有異 如沙門瞿曇所說,白狗者實如所言無有異 瞿曇,實如所說
<表四>
《經律異相》卷數 引用項目 引文卷數 今本卷數(經號) 與今本
1. 卷13 阿那律前生貧窮施緣覺食七生得道 卷12 卷13 (66) 不合
2. 卷18 賴吒為父所要 卷28 卷31` (132) 不合
3. 卷24 堅固金輪王失輪出家 卷14 卷15(70) 不合
4. 卷42 郁伽見佛其醉自醒受戒以妻施人 卷9 卷9 (38) 不合
5. 卷46 魔王嬈目連為說先身為魔事 卷27 卷30 (131) ----[87]
6. 卷47 白狗生前世兒家被好供給捊出先身所藏之物 卷39 卷44 (170) 不合
<表五>
《經律異相》卷數 引文指稱《中阿含》卷數 今本卷數(經號)
4. 卷42 卷9 卷9 (38)
1. 卷13 卷12 卷13 (66)
3. 卷24 卷14 卷15(70)
5. 卷46 卷27 卷30 (131)
2. 卷18 卷28 卷31 (132)
6. 卷47 卷38 卷44 (170)

六、《經律異相》所引用之《增一阿含》

《經律異相》共有來自《增一阿含》的引文二十四項,詳列如<表八>。其中除了第十六項僅僅提及「地肥」而且未註明卷數之外,其餘二十三項,有兩項(12 項與22項)在今本《增一阿含經》並無對應經文,有十一項與今本《增一阿含》對應經文不符,有十項引文與今本《增一阿含》的經文相符。這總共十三項的差異強烈建議《經律異相》的編輯團隊所依據的《增一阿含經》可能與今本不同。
如果將載明出處卷數的《增一阿含》引文依次排列,如<表九>,可見引文列為卷一的「槃特誦掃忘篲忘掃」,今本在《增一阿含20.12經》,顯然離「卷1」甚遠;列為卷20的「驢効群牛為牛所殺」,今本在《增一阿含16.4經》,反而在列為卷1與卷8的引文之前;引文列為卷27的「舍利弗目連角現神力」,今本在 《增一阿含37.2經》,反而在列為卷24的「地大動有八種緣」(《增一阿含42.5經》)之前,《經律異相》列為第19卷有 4、9、6、 7 與 14等五項,前四項在今本《增一阿含經》屬於「五法集」中,「鴦崛鬘暴害人民遇佛出家」則列於「六法集」中,次序可能錯落了;《經律異相》列於卷41的「波斯匿王請佛解夢」項,應在「十法集」中,今本《增一阿含經》則在「十一法」集中,顯然是今本次序錯落了。
水野弘元在比對後的結論為:《經律異相》之引文引自《增一阿含經》者,除引用現存者之外,引自今已失佚之《增一阿含經》者亦不少。「此種現象誠如〈中阿含經解題(補遺)〉所指出的,係由於梁代時尚有今已亡佚之曇摩難提譯之《中阿含經》與《增一阿含經》存在,因而《經律異相》多予引用。」
[88]
水野弘元的敘述可能給讀者一種印象,認為《經律異相》的編者在編輯時參考兩個版本的《增一阿含經》,所以引文「除引用現存者之外,引自今已失佚之《增一阿含經》者亦不少。」
筆者建議上述水野弘元的說法可以修正為:「『曇摩難提原譯本,僧伽提婆改正本,可能曾同時流行』(此為印順導師的推論
[89] ),自此兩譯的年代(西元 385年與西元 398年)到《經律異相》的成書年代(西元 516年) ,這當中或許有人擷取不同經典的『新譯』與『舊譯』成為「新」版本,此種「新」版本可能還不只一種,《經律異相》引文見到的是替換較少的版本,而現存的版本則是替換較多的版本。」這樣,《經律異相》的編者只參考一本《增一阿含經》,而未能分辨何者出自新譯,何者出自舊譯。
1. 「無所有入處:或云無所有處智天,或云不用處。有優蹹藍,不受佛化而自命終,佛記此人生不用處。若復捨身為邊地王傷害人民,後生地獄中。天壽四萬二千劫,或有小減。」(出《長》、《增一》二阿含經,《樓炭》云:「阿竭若然天。」)
[90]
「非想非非想入處:或云有想無想天。有弗羅勒迦藍,不受佛化而取命終。佛記當生有想無想天,後當復為著翅惡狸,飛行走獸無脫之者,命終生地獄中。天壽八萬四千劫,或有小減。」(出《雜》、《增一》二阿含經,《樓炭經》云:「上有天名無有非想思亦有思想天)[91]
《經律異相》舉「四無色界天」為「無量空入處、無量識入處、無所有入處、非想非非想入處。 」文中『細註』,除「無所有入處」列為出自《長》、《增一》二阿含外,其他三處均列為出自《雜阿含》與《樓炭經》。此段文字可以分為「諸天壽命」、「優蹹藍弗」兩部分,諸天壽命其實與《長阿含. 30經》:「空處天壽命萬劫,或有減者。識處天壽命二萬一千劫,或有減者。不用處天壽命四萬二千劫,或有減者。有想無想天壽命八萬四千劫,或有減者。」,除了名字略為不同外,行文語氣與所列壽命幾乎完全相同。見於《樓炭經》的諸天壽命反而與此不同[92]
將「無所有入處」譯為「不用處」,同時將「非想非非想入處」譯為「有想無想處」,可見於《長阿含》 9、10、11、13、17、28、30 等經
[93] ,這種譯法不見於《雜阿含》與《中阿含》[94] ,反而見於《增一阿含》與《四分律》[95] 。 《長阿含》、《四分律》與《增一阿含》均為竺佛念所譯,這是值得注意的特點[96]
《增壹阿含19.8經》:「優蹋藍弗、羅勒迦藍,此深法中竟不受化,各取命終。世尊記此二人曰:『一人生不用處,一人生有想無想處。此二人盡其壽命,各復命終。一人當為邊地國王,傷害人民不可稱計。一人當為著翅惡狸,飛行走獸無得脫者。命終之後各生地獄中。」
[97]《經律異相》:「無所有入處。」與「非想非非想入處 」兩處引文與此《增壹阿含19.8經》完全相同。
「優蹋藍弗、羅勒迦藍
[98] 」在《增壹阿含24.5經》譯為「欝頭藍弗、羅勒迦藍」[99] ,《四分律》譯為「鬱頭藍弗(子) 、阿藍迦藍」[100] ,這些差異也值得注意。《經律異相》引用《增一阿含》時,斷句為「優蹋藍、弗羅勒迦藍」為失誤,如果引用為《增壹阿含24.5經》而不是《增壹阿含19.8經》就不致於發生此錯誤。《佛本行集經》敘述「阿羅邏作邊地之王」[101],「優陀羅迦羅摩子墮飛狸身」[102] ,此似為《經律異相》的錯亂。同為竺佛念翻譯之《出曜經》也是譯為「欝頭藍弗」、「不用處」、「有想無想處」[103] ,這種罕見的譯詞出自同一人的譯筆,可以作為失譯經典出處檢覈之用[104]
總結上文,《經律異相》此處的引文與現存的《增一阿含》無太大差異,而且極可能是《增壹阿含19.8經》,而非《增壹阿含24.5經》。
2. 三大災:「地肥轉入土中,自生粳米……由有田地,致此諍訟,……立五種子:一者根子,二者葉子,三者華子,四者果子,五者莖生及餘種子,是謂五種之子。皆是風吹他方剎土種子,來濟此國眾生。如此之瑞,有生老病死,有五盛陰,不盡苦際。水劫末時,光音諸天入水澡浴……自號『我是毘摩質多羅阿修羅王』,唯噉淤泥及藕。地劫初成變易如是。」(出《增一阿含經》第32,又出《長阿含經》第6,又《小品劫抄》,又出《觀佛三昧》第2)
[105]
上述《經律異相》引文(部分)可分成三段:第一段從「地肥轉入土中」到「由有田地,致此諍訟」,雖然較為簡略,大致與《增一阿含40.1 經》相符;第二段從「由有田地,致此諍訟」之後,到「立五種子」之前,此段引自《長阿含經卷六,小緣經》。「水劫末時光音諸天」之後為第三段,文字與《佛說觀佛三昧海經》相當一致,應是出自《佛說觀佛三昧海經》,『細註』載為《觀佛三昧》第二卷,今本為《佛說觀佛三昧海經》卷一[106]
總結上文,《經律異相》此處的引文分別來自三部經典,推斷為出自《增一阿含》的段落與現存的《增一阿含》並無太大差異。
3. 劫之修短:「佛言:『設方百由旬城滿中芥子…劫猶不盡。謂之大劫也。』又言:「方一由旬高下亦然,鐵城滿中芥子…劫猶未竟。六十念中之一念,謂極小劫也。」(出《大智度論》第36又出《增一阿含》第3128《雜阿含》第34。)
[107]
本引文的前半段與最後一句(六十念中之一念,謂極小劫也) ,與《大智度論》相同[108] ,只不過今本是在38卷,而非『細註』所說的36卷,應該是抄寫訛誤。引文「六十念中之一念,謂極小劫也」,應以《大智度論》原文為準:「時中最小者六十念中之一念」。第二段與今本《雜阿含》第34卷,《雜阿含948經》、《雜阿含949經》相當,如與《別譯雜阿含 341經》、《別譯雜阿含342經》、《增一阿含52.3經》《增一阿含52.4經》相比較,應該是由《雜阿含》引出,而不是引自其他版本的《增一阿含經》。
今本《增一阿含52.3經》、《增一阿含52.4經》兩經分別在卷50與卷51,與『細註』所言的第31卷或28卷不同。《經律異相》引文「三大災」位於「劫之修短」之後,『細註』指出自《增一阿含經》卷32,今本則列在卷34(《增一阿含40.1經》) 。可見《經律異相》所引的《增一阿含》卷數與今本不同。
4. 三十三天應生豬中轉入人道:「昔三十三天命欲終時,有五瑞應現在前:華萎、衣裳垢穢、腋下汗出、玉女減少、不樂本座;譬如身生疥虫癰瘡。三十三天有一天子生五異瑞,愁憂呻吟。時帝釋聞之問言:「於彼天宮是何等天愁憂呻吟?」天子答言:「有一天子現五瑞應。善哉,為彼天子。」
釋提桓因往詣其所,語言:「何為愁憂呻吟?」
乃拍髀為答言:「有異災怪。」
釋提桓因為說偈言:「一切行無常,生者必有盡,夫生輒有死,此滅為最樂。」天子言:「我不聞此。」
釋提桓因言:「切恩愛皆有別離。」
一天子言:「云何而不懷憂?今此天宮種種五欲,皆當別離。命終即生羅閱城猪胎,所食者是糞,方為屠膾所殺。我今見此,是以懷愁耳。」
時釋提桓因語天子言:「汝今自歸命佛法僧。所以然者」
佛說偈言:「諸有歸命佛,不趣三惡道,受福天人間,後逮涅槃界。」
天子叉手便作是言:「世尊一切智,徹視見觀,願見救濟。我今歸命佛、歸命法、歸命比丘僧,遂不處豬胎,生羅閱祇城第一長者家,見便歡喜,不能自勝。」(出《增一阿含》第19)」
[109]
水野弘元評論,認為此則與「現存《增一阿含經》卷24,32.6 經」相當,內容相同,但用語幾乎全然不同,例如其中所引天子五衰瑞之名稱,…可知其大不相同。由(此)可知,該引自《增一阿含經》之文,並非出自現今之《增一阿含經》,又卷數方面亦不同,引文作第19卷,現存本則作卷24。」[110]
兩者所出的卷數差異暫且不談,就引文中的「 華萎、衣裳垢穢、腋下汗出、玉女減少、不樂本座。」,《增一阿含32.6 經》為「華冠自萎、衣裳垢坋、腋下流汗、不樂本位、玉女違叛。」[111] 除了第四、五項彼此順序不同外,字句小有差異,其實也可算是近似。如與《法句譬喻經》相比,「昔者天帝釋五德離身,自知命盡當下生世間,在陶作家受驢胞胎。何謂五德?一者、身上光滅,二者、頭上華萎,三者、不樂本坐,四者、腋下汗臭,五者、塵土著身。」[112] 無「玉女減少」而以「身上光滅」為首,差異更大。《大正藏》經號374 與375的兩部《大般涅槃經》:「釋提桓因命將欲終,有五相現:一者、衣裳垢膩,二者、頭上花萎,三者、身體臭穢,四者、腋下汗出,五者、不樂本座。」[113] 也是無「玉女減少」而以「身體臭穢」為替。《增壹阿含34.3經》「一者、華萎,二者、衣裳垢坋,三者、身體污臭,四者、不樂本座,五者、天女星散。」[114] 則以「身體污(汗)臭」取代「腋下汗出」。《增壹阿含51.3經》則以「華冠自萎」、「天衣垢坋」、「身體臭處」、「玉女離散」、「不樂本座」[115] 為五相,但是語句不相似,描述較詳盡。《佛本行集經》:「一者、頭上花萎,二者、腋下汗出,三者、衣裳垢膩,四者、身失威光,五者、不樂本座。」[116] 與《法句譬喻經》同樣列有身光減損而以「衣裳垢膩」代替「塵土著身」。《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藥事》:「一者、衣裳垢膩,二者、頭上花萎,三者、口出惡氣,四者、脇下汗流,五者、不樂本座。」[117] 以「口出惡氣」代替「玉女減少」。其他經論與此差異更大,如《大智度論》:「一者、華鬘萎,二者、掖下汗出,三者、蠅來著身,四者、見更有天坐己坐處,五者、自不樂本坐。」[118] 《眾經撰雜譬喻》作為天子福盡七相[119] 。所以,雖然不知《經律異相》是否參考別本《增一阿含》,現存《增一阿含32.6 經》實際上在「天人五瑞應」是諸多版本最接近引文的一經。
此則引文的第一首偈頌為『一切行無常,生者必有盡,夫生輒有死,此滅為最樂。』,此偈在《增一阿含經32.6 經》譯為「一切行無常,生者必有死,不生則不死,此滅為最樂。」除第三句差別較大、句意不同以外,只有第十字「盡」字不同。本偈頌為四阿含、四部尼柯耶最常出現的「無常偈」,在《增一阿含》,也出現在:
《增壹阿含 31.9經》:「一切行無常,生者必有死,不生必不死,此滅最為樂。」
[120]
《增壹阿含 34.2經》:「一切行無常,生者必有死,不生則不死,此滅為最樂。」[121]
《增壹阿含 41.5經》:「一切行無常,起者必有滅,無生則無死,此滅最為樂。」[122]
《增壹阿含42.3經》:「一切行無常,生者必有死,不生則不死,此滅為最樂。」[123]
《增壹阿含52.1經》:「一切行無常,生者必有盡,不生則不死,此滅為最樂。」[124]
《長阿含2經,遊行經》:「陰行無有常,但為興衰法,生者無不死,佛滅之為樂。」[125]
《般泥洹經》[126] 譯文與《長阿含2經.遊行經》相同。
《大般涅槃經》:「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
[127]
《雜阿含576經》:「一切行無常,是則生滅法,生者既復滅,俱寂滅為樂。」[128]
《雜阿含956經》「一切行無常,悉皆生滅法,有生無不盡,唯寂滅為樂。」[129]
《雜阿含1197經》:「一切行無常,斯皆生滅法,雖生尋以滅,斯寂滅為樂。」[130]
《別譯雜阿含 110經》:「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乃名涅槃。」[131]
《別譯雜阿含161經》:「諸行斯無常,是生滅之法,其生滅滅已,寂滅乃為樂。」[132]
《別譯雜阿含350經》:「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133]《法句經》:「所行非常,謂興衰法,夫生輙死,此滅為樂。」[134]
《法句譬喻經》:「所行非常,謂興衰法,夫生輒死,此滅為樂。」[135]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諸行無常,有生滅法,以起盡故,彼寂為樂。」[136]
《大悲經》:「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已還滅,滅彼為樂。」[137]
此偈頌也出現在巴利尼柯耶的《長部16經》[138] 、《相應部 1.2.1經》與《相應部9.6經》[139] ,《長部》與《相應部》的偈頌句意相近而略有不同。上述各部經典的差異主要在第三句,我們可以分為四類:第一類是現存《增一阿含經》所譯的,第三句均為「不生則不死」。第二類為巴利尼柯耶與《大悲經》:「生已則(還)滅」,或者如《雜阿含 576經》:「生者既復滅」與《雜阿含1197經》:「雖生尋以滅」,第三類則是「生滅滅已」。第四類為漢譯中較古老的譯法,《法句經》與《法句譬喻經》:「夫生輒死」,《長阿含2經,遊行經》:「生者無不死」與此相同。《經律異相》所引的偈與與現存《增一阿含》相近,唯獨第三句「夫生輒有死」屬第四類,與《法句經》、《長阿含2經,遊行經》譯文近似。
此則引文的第二首偈頌為:「諸有歸命佛,不趣三惡道,受福天人間,後逮涅槃界。」,相當於《增壹阿含32.6經》:「諸有自歸佛,不墮三惡趣,盡漏處天人,便當至涅槃。」,可參考的對應偈頌有:《長阿含經》:「諸歸依佛者,終不墮惡趣,捨此人中形,受天清淨身。」
[140] , 《大三摩惹經》:「若人歸依佛,永不墮惡道,彼人命終時,速得生天上。」[141]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若歸佛陀者,不墮於惡趣,捨離於人身,當得生天上。若歸達摩者,不墮於惡趣,捨離於人身,當得生天上。若歸僧伽者,不墮於惡趣,捨離於人身,當得生天上。」[142] ,引文與現存《增一阿含》均提到終將至涅槃,兩者是相類似的。
不過,《增壹阿含32.6經》提及此天歸依時,釋提桓因教其當「自歸三尊,如來、無所著。」而天子自稱姓名,自歸佛、法、眾。與引文的天子自稱「我今歸命佛、歸命法、歸命比丘僧。」繁略不同。特別是稱世尊為「如來、無所著、等正覺」為《中阿含經》的一致而獨特的譯詞
[143] ,在此出現,令人詫異。
總結上文,《經律異相》的此則引文,確實與現存經文不同,此處應該是引自不同版本的《增一阿含》,但是在現存諸多漢譯相關經文中,《增一阿含32.6經》的經文均為最接近引文的版本。
5. 地大動有八種緣:「佛在舍衛城告諸比丘:『有八因緣而地大動,此地深六十八千由延,為水所持,水依虛空。或復是時虛空風動而水亦動,水動地便大動,是初動也。若比丘得神足所欲自在,觀地如掌,能使地大動,是二動也…若如來於無餘涅槃界而般涅槃,是八動。』」(出《增一阿含》第24)
水野弘元評論,認為此則與「現存《增一阿含經24.5 經》卷37相當,但前者作第24卷,與此不同。」因為地動八因與現存的《增一阿含》不同,認為此則引自不同版本的《增一阿含》。水野弘元於《佛教研究》第18期(1989)發表的論文〈漢譯之《中阿含經》與《增一阿含經》〉則列為42.5經,應以 42.5經為正確。
《增壹阿含42.5經》無引文的第四因緣「菩薩欲下生」而增加「若眾生命終福盡,是時諸國王不樂本邦,各各相攻伐,或飢儉死者,或刀刃死者,是時天地大動。」為其第八因緣。
但是檢校《長阿含2經,遊行經》、《長部尼柯耶16經》、《增支部尼柯耶8.70經》及僧祐《釋迦譜》所載,均列有「轉法輪」而無「欲下生」和「攻伐刀兵飢儉」,《增壹阿含42.5經》與《經律異相》的此則引文可以說是地動因緣的單例。
[144]
此則引文有一個特殊的譯詞「六十八千由延」,在《大藏經》中只有此文與《法苑珠林》「又《增一阿含經》云:「佛在舍衛城告諸比丘:「有八因緣而地大動,此地深六十八千由延。」[145] 兩處用此譯詞,而且兩處均稱是引自《增一阿含經》。《增壹阿含42.5經》則為「此閻浮里地,南北二萬一千由旬,東西七千由旬,厚六萬八千由旬。」與其他經典比較,在《長阿含經》與《雜阿含經》是只用「由旬」而不用「由延」的,《中阿含》則只用「由延」而不用「由旬」,兩者均用的只有《增一阿含》[146] 。如《長阿含18經,世記經》:「今此大地深十六萬八千由旬。」, 《增壹阿含40.1經》:「此地厚六萬八千由旬」與《增壹阿含 42.5經》:「此閻浮里地厚六萬八千由旬。」,都是採用比較「六萬八千」的譯詞來符合中文的慣例。
總結上文,此則引文應該是引自不同版本的《增一阿含》。
6. 優填王造牛頭旃檀像:「四部惰於諮聽法,釋提桓因請佛昇三十三天為母說法,三月夏安居,如來欲生人渴仰,不將侍者,不言而去。時舍衛國波斯匿王及拘翼國優填王至阿難所,問佛在所。
阿難答曰:「我亦不知。」二王思覩如來,遂生身疾。優填王即勅國內諸巧師匠,以牛頭栴檀作如來像,舉高五尺。」(出《增一阿含經》第19)
[147]
7. 波斯匿王造金像:「時波斯匿王聞優填王作如來像而供養之,復召工巧以紫磨金鑄如來像,高於五尺,時閻浮提內始有二像。」(出《增一阿含》第19) [148]
6,7 兩項大致與現存《增一阿含經36.5 經》卷28一致。
水野弘元(對第七項)評論:「故知兩者雖然類似,但為別本,並不相同。
[149]
此評論大有商議餘地。現存《增壹阿含36.5經》為「是時波斯匿王聞優填王作如來形像高五尺而供養。
是時波斯匿王復召國中巧匠而告之曰:「我今欲造如來形像,汝等當時辦之。」
時波斯匿王而生此念:「當用何寶作如來形像耶?」
斯須復作是念:「如來形體黃如天金,今當以金作如來形像。」
是時波斯匿王純以紫磨金作如來像高五尺。爾時,閻浮里內始有此二如來形像。」
[150]
如果引文必定得字字相同才不是引自別本《增一阿含經》,那麼在本文第三章〈《經律異相》所引用之《雜阿含》〉之中,第三項「非想非非想入處」誤引的「弗羅勒迦藍」,第四項的「盡其芥子,劫猶不竟」與「盡為一劫」、「迦尸劫貝」與「迦尸衣」、「石山遂盡」與「石山鎖盡」等差別 ,第五項的「五百步」,第六項的「臨命終時,繼念三寶心心不絕」,第七項的「孔雀苗裔於此永盡」,第八項的「壞正法橋,沒正法船」與「壞正法山,破正法城」、「舍羅籌」與「沙羅籌」、「起不忍心」在《雜阿含640經》是安伽陀而非名為『弟子』的上座、執金剛杵的鬼名『大提木佉』而非『大提木法』的差別等等,每則《經律異相》的《雜阿含》引文均有字句間的大小差異,水野弘元就得依同樣尺度而推論有別本《雜阿含》,而不是在他的論文中所說的「引自《雜阿含經》者,則皆從現存《雜阿含經》中所引用」[151]
依《經律異相》引文簡略的慣例,唯一可議的是現存《增一阿含》為「閻浮里」,引文則為「閻浮提」。此字《中阿含》譯語一致為「閻浮州」
[152] ,《長阿含》則有「閻浮提」、「閻浮利」、「閻浮」三種譯詞,《雜阿含》則一致為「閻浮提」,《增一阿含》則有「閻浮提」、「閻浮利」、「閻浮里」、「閻浮地」、「閻浮」五種譯詞,如僅僅依此項差異判定此則出自別本《增一阿含經》,理由也不夠充足。
總結上文,此兩則引文應該是與現存的《增一阿含36.5經》差異不大。
8. 大愛道出家:「《增一阿含》云:佛告阿難、羅云:「汝等舉哀遺身我自養。」釋提桓因及毘沙門云:「願勿勞神,我等供養。」佛言:「止,止。」佛自與難陀移栴檀林,手取香木,置其身上,唱言:「四人應起塔供養:一佛、二辟支佛、三羅漢、四轉輪王,皆以十善化物也。
[153]
《增一阿含52.1 經》對應經文為:「爾時世尊告阿難、難陀、羅云:「汝等舉大愛道身,我當躬自供養。」…
釋提桓因、毘沙門天王前白佛言:「唯願世尊勿自勞神,我等自當供養舍利。」
佛告諸天:『止,止。』…
是時世尊躬自舉床一脚,難陀舉一脚,羅云舉一脚,阿難舉一脚,…
爾時世尊復以旃檀木著大愛道身上。爾時世尊便說斯偈:『一切行無常,生者必有盡,不生則不死,此滅為最樂。』…
佛告大將曰:『汝今取五百比丘尼舍利與起偷婆,…四人起於偷婆。云何為四?若有人與如來、至真、等正覺起於偷婆,轉輪聖王,與聲聞、辟支佛起偷婆者,受福無量。」
[154]
此引文與現存《增一阿含52.1經》比較,引文「汝等舉哀遺身我自養」文意不順,疑是抄錄「汝等舉大愛道身,我當躬自供養」而「大愛道」脫落為「哀遺」字(字形相近)。引文「佛自與難陀移栴檀林」,依現存《增一阿含52.1經》應為「移栴檀木」,或者僅為「舉牀」,或者是「以栴檀木」而引文中的「手取香木」為贅文。引文「起塔供養」,現存《增一阿含52.1經》為比較古老的譯語「起偷婆」,應起塔供養的四種人,《增一阿含 52.1經》為「佛、轉輪聖王、聲聞、辟支佛」次序與此引文不同,最後的「皆以十善化物也」一句,為現存《增一阿含52.1經》所無。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現存《增一阿含52.1經》保存多個較為古老的譯語,如thupa譯為「偷婆」,jhapita譯為「蛇旬」(同時也譯為「耶維」) ,佛涅槃地譯為與梵音較近的「拘夷那竭 Kuwinagara」而非與巴利接近的「拘尸那羅 Kusinara」,並存「涅槃」與「尼洹」、「無為涅槃」與「無餘涅槃」、「基利施比丘尼」與「基利施瞿曇彌比丘尼」、「舍仇梨比丘尼」與「舍瞿離比丘尼」,譯語顯得異常地不一致。
對於現存的《增一阿含52.1經》譯文顯得比《經律異相》引文古老,其原因頗難追究,在此作一大膽的猜測:「『曇摩難提原譯本,僧伽提婆改正本,可能曾同時流行』(此為印順導師的推論),這當中有人擷取不同經典的『新譯』與『舊譯』成為差異的版本,《經律異相》引文見到的是此則經文為『新譯』替換過的版本,而現存的版本則保留『舊譯』。」
此則《經律異相》引文是現存《增一阿含經》不符。
9. 琉璃王滅釋種:「波斯匿王新紹王位……目連白佛:「琉璃王(《增一阿含》第十九分云:毘婁勒王事大同)往伐釋種,我欲移其四部合擲他方。」……魚有二種:一名拘瑣(興起行經云:[麩-夫+干]) ,二名多舌。…兩舌魚…。」(出《釋迦畢罪經》,又出《長阿含》、《法句譬喻經》)」
[155]
現存經典中,在《經律異相》成書之前,有《增一阿含34.2經》、《義足經》、《佛說興起行經》、《法句譬喻經》[156] 敘述琉璃王滅釋迦城,《增一阿含 34.2經》中,vidudabha 有「毗流勒、流離」兩種譯法(《增一阿含13.3經》譯為琉璃),譯為「毗婁勒」的僅有《佛說興起行經》的「毗樓勒」與《義足經》的「維樓勒」,不過此兩部經均比此引文簡略。
現存《增一阿含34.2經》的敘述結構與引文十分接近,兩者主要的差異,如相士爲王子命名,《增一阿含34.2經》為「求夫人時,諸釋共諍,或言當與、或言不可與,使彼此流離,今當立名,名曰毘流勒」
[157] ,在《經律異相》為「求夫人時,諸釋共議,或與,彼此琉璃,今以太子名曰琉璃。」[158] ,前者比後者文意清晰。其他如「好苦梵志」與「好苦行梵志」、「目連」與「目乾連」等等差異。
引文先說為「多舌魚」後又說為「兩舌魚」,在《增一阿含34.2經》兩者均稱為「兩舌魚」,《佛說興起行經》則兩者均稱為「多舌魚」。
除上述差異外,《經律異相》稱引自卷19,而《增一阿含34.2經》則在卷26。
此則引文可能引自別本《增一阿含》。
10. 舍利弗入金剛定為鬼所打不能毀傷:「佛在羅閱城迦蘭陀竹園……備於長夜受苦無量。……今舍利弗得此三昧,多遊二處:空空三昧、金剛三昧(出《增一阿含經》第30)
[159]
水野弘元:「(此)引文不見於今本《增一阿含經》。」[160]
此處恐怕是水野弘元教授檢校漏失,今本《增壹阿含48.6經》[161] 大致與上述引文相同,兩者細微處如「備於長夜受苦無量」亦相同,小有差異之處為「拘樓孫」與「拘屢孫」、「空空三昧」與「空三昧」。但是今本在《增壹阿含經》卷45而非引文所指的卷30。
此則引文與今本《增一阿含》相符。
11. 舍利弗目連角現神力:「佛在舍衛城……大目揵連說此偈時,六十比丘因此漏盡意解。」(出《增一阿含經》第27)
[162]
水野弘元:「(此)引文與今本《增一阿含37.2經》卷29相當,引文雖有省略,但仍可看出兩者文句有相當大的出入,尤以所引偈文之不同,更見兩者之異,故知該引文之所從出之《增一阿含經》與今本不同。」[163]
水野弘元此段評論令人贊同,兩者的差異有:世尊十五日說戒、五百比丘未言是羅漢、諸比丘僧從祇洹沒詣阿耨達池、往舍衛城謂舍利弗言、未言舍利弗補故衣、目連一足蹈須彌山一足著梵天上、說偈不同、亦盡若(苦)源本、六十比丘因此漏盡意解等等。
引文稱出於《增一阿含經》第27卷,今本則位於《增一阿含》第29卷
[164] 。引文與今本《增一阿含經》不符。
12. 難陀得柰女接足,內愧,閑居得道:「佛在鞞舍離,時柰女嚴駕羽寶車詣如來所,親覲問訊,下車詣佛。時難陀去佛不遠經行,柰女便至難陀行,以手接難陀足。便作是語:『難陀,我是柰女。』是時難陀即失精精污其手,…便說偈言:『婬我知汝本,欲從思想生,我不思想汝,則汝而不有。』是時難陀在一靜處閑居成阿羅漢。」(出《增一阿含經》第39)
[165]
水野弘元的評論為:「(此)引文亦不見於今日之《增一阿含經》中,但有類似者見於《增一阿含》卷49(51.3經),兩者之內容幾乎(完全)不同,故不能視為同類經典。其引用偈文雖然相似,但兩者文句甚有出入。」[166]
其實引文與《分別功德論》相近。《分別功德論》卷5:「佛將諸弟子至毘舍離柰女精舍,時難陀在外經行,柰女聞佛來心中欣悅,欲設微供即行請佛。於外見難陀經行,愛樂情深,接足為禮以手摩足,雖覩美姿寂無情想,形形相感便失不淨,甘味潤體,體滿則盈,不淨之溢豈由心哉?柰女不達疑有欲想。佛知其意,告柰女曰:「勿生疑心,難陀却後七日當得羅漢。」以是言之,知心不變易也。」[167]
除《分別功德論》外,現存漢譯經典尚有《四分律》「時有女人禮難陀足,難陀多欲,失不淨墮女人頭上。時女人慚愧,難陀亦慚愧;諸比丘白佛。佛言:『聽難陀作遮身衣。』」[168] 的類似敘述。但是如果推論與《分別功德論》同屬大眾部的曇摩難提譯本有此經文,應該是相當合理的。
在水野弘元另一篇論文〈漢譯之中阿含經與增一阿含經〉提到《分別功德論》:「《大正藏經》在本書(《分別功德論》)的卷末(52c)附記:『此中牒經,解釋文句,並同本經,似與增一阿含同一人譯。而餘錄並云失譯』
[169] 。就像此處所附記的那樣,本書使用與《增一阿含經》相同的文句,因此以為兩者為同一人所譯。我認為與其說是翻譯,不如說或許是《增一阿含經》的譯者或其關係者,在《增一阿含經》譯出後,按照《增一阿含經》製作《分別功德論》。」[170]
如果依照水野弘元此文的推論,「《分別功德論》的翻譯團隊在《增一阿含經》譯出後,按照《增一阿含經》製作《分別功德論》。」那麼《分別功德論》與《經律異相》所引的《增一阿含經》均有此文,應該今本的《增一阿含經可以找到類似的文字。今本《增一阿含經》卻沒有類似的經文,這樣很有可能《分別功德論》的譯者與《經律異相》的編者看到了一本與今本不同的《增一阿含經》。
值得注意的是《分別功德論》作「毘舍離」,引文則是《中阿含經》所慣用的「鞞舍離」
[171] ,《分別功德論》為「佛至奈毘舍離」,引文為「柰女嚴駕羽寶車詣如來所」,所以也不能判定引文為完全來自今本的《分別功德論》。
筆者試著給一合理的推論:「現存《增一阿含經》無此經文的原因可能是事跡荒誕不文,在『新譯』與『舊譯』混合編訂時,因此而被編輯者剔除。」
13. 槃特誦掃忘篲誦篲忘掃:「朱梨槃特兄曰:「汝若不能持戒還作白衣。」槃特詣祇洹門泣淚。
佛告之曰:「汝何故悲?」
以兄言答。佛言:「勿怖,我成無上士正覺,不由汝兄。」手牽槃特,詣靜室教執掃篲令誦。槃特誦掃忘篲、誦篲忘掃,乃經數日,掃篲復名除垢。
槃特思念:「灰土瓦石若除,即清淨也。結縛是垢,智慧能除。我今以智慧篲掃,除諸結結縛。」(出《增一阿含經》第1)
[172]
《增壹阿含.20.12經》卷11:「尊者槃特…世尊告曰:「比丘,勿懷畏怖,我成無上等正覺,不由卿兄槃特得道。」…然此掃篲復名除垢。
朱利槃特復作是念:『何者是除?何者是垢?垢者灰土瓦石,除者清淨也。」復作是念:「世尊何故以此教誨我?我今當思惟此義。」以思惟此義,復作是念:「今我身上亦有塵垢。我自作喻,何者是除?何者是垢?」彼復作是念:「縛結是垢,智慧是除。我今可以智慧之篲掃此結縛。」
[173]
引文「無上士正覺」應為「等正覺」,最後一句字句略有不同。
引文大致與《增壹阿含20.12經》相符。
14. 鴦崛鬘暴害人民,遇佛出家得羅漢道:「婆伽婆在舍衛城祇樹給孤獨園…詣世尊所白言:世尊,不降伏者能降伏之。」(出《增一阿含》第19)
[174]
水野弘元對此引文的評論為「《T119 鴦崛髻經》宜作《增一阿含》之異譯經,關於此問題,如後所論證。本經實即今已亡佚之曇摩難提所譯《增一阿含經》中之一經而別出為單經者。」
漢譯經典與《經律異相》引文相近的有《增一阿含38.6經》、《雜阿含1077經》、《別譯雜阿含16經》與《T119佛說鴦崛髻經》
[175] ,<表六>為依下列故事元素作比較:
1. 佛在給孤獨園。
2. 比丘聞人民訴怨指鬘。
3. 擔薪負草,及耕田人,有行路人勸阻世尊前行。
4. 指鬘欲殺母。
5. 走能逮象、馬、車、暴惡牛、人,而不及世尊。
6. 我住汝不住。
7. 指鬘出家鬚髮自墮猶如剃頭,彼所著衣化成袈裟,佛為說法成阿羅漢。
8. 波斯匿王在世尊處問指鬘姓名與讚世尊不降伏者能降伏之。
9. 指鬘解脫孕婦難產。
10. 指鬘被攻擊頭破血流 。
11. 信受奉行。
由<表六>的比較可知,雖然《T119 鴦崛髻經》T119 與《經律異相》引文在第八項波斯匿王之前非常相似,但是《增壹阿含38.6經》與《經律異相》引文在第八項之後的近似程度也是值得注意。綜合<表六>與<表七>,《增壹阿含38.6經》與《T119 鴦崛髻經》的相似度是難以忽視的。
此項引文誠如水野弘元所指,比較接近《T119佛說鴦崛髻經》而與《增壹阿含38.6經》差異較大。
如單純就偈頌檢驗,以巴利《小部尼柯耶》《長老偈》為準,鴦崛摩羅長老偈為866到891偈,同是上座部的《中部86經》也是866到886偈,雖然少了五偈,但是次序完全相同。就漢譯此四部經為例,不僅與巴利的偈頌順序不同,彼此之間也有相當的差距;不過大致可分為兩類,第一類是《雜阿含1077經》與《別譯雜阿含16經》有相當令人意外的相似度,第二類是《T119 佛說鴦崛髻經》與《增壹阿含38.6經》,第二類的相似程度不如第一類。此漢譯四經均有一偈(A5)為巴利對應偈頌所無,而且也和《中部86經》一樣沒有與886偈之後相類似的偈。
<表六>
《增一阿含38.6經》 《雜阿含1077經》 《經律異相》 《別譯雜阿含16經》 《T119 佛說鴦崛髻經》
1. 佛在舍衛國 佛在央瞿多羅 婆伽婆在舍衛城 佛遊魔竭陀 婆伽婆在舍衛城
2. 比丘聞訴怨 --- ---
3. 勸阻世尊:負草
犁作牧者
牧牛羊採草者 負草耕田行路人 牧人 負草耕田行路人
4. 指鬘欲殺母 --- --- --- ---
5. --- --- 走能及象馬車牛 --- 走能及象馬車牛
6. 我住汝不住:短
有長偈 無偈 有長偈 短偈
7. 指鬘法眼淨 指鬘成羅漢 指鬘成羅漢 指鬘成羅漢 指鬘成羅漢
8. 波斯匿王 --- 波斯匿王 --- 波斯匿王
9. 孕婦難產 --- --- --- 孕婦難產
10. 頭破血流 --- --- --- 頭破血流
11. 禮世尊足 指鬘歡喜奉行 --- --- 諸比丘歡喜奉行
<表七[176]
《雜阿含1077經》 《別譯雜阿含16經》 《增一阿含38.6經》 《T119 佛說鴦崛髻經》
866 866 866 866
867 867 867 867
A1 A1
A2 A2
A3 ---
A4 A4
868 868
--- B1
869 869 869 869
870 870 870 870
C1
C2 C2
879 879 880 880
A5 A5 886
880 880 879 879
886 886
--- B2 A5 A5
878 878 877
877 877 878
871 872 872/872a
A6
873 873/873a 873
A7
872 871 871
A8 D1 877
882 882 878
874
875 875
C3 C3
15. 二十耳億精進大過:「…佛語二十耳億:『汝本在家善能彈琴,琴絃極急、響不齊等,可聽不?』…『琴絃極緩,復可聽不?』…『不急不緩,音可聽不?』…『…若能在中,此則上行。如是不久,當成無漏。』二十耳億聞是語已,還雷音池側,思惟佛教,成阿羅漢。」(出《增一阿含經》第8) [177]
引文的「二十耳億」,《宋》、《元》、《明》、《宮》本作「二十億耳」。水野弘元對此引文的評論為「引文係引自今本《增一阿含.23.3經》卷13。引文雖有省略,但其內容、用語則兩者幾乎一致。[178]
與此引文相近的經典有《增一阿含23.3經》、《中阿含123經》、《雜阿含254經》以及《增支部6.55經》。《中阿含123經》,地點在舍衛國,未言及「頭陀行」及「腳流血」,世尊呼其至世尊處而非世尊至彼處,用字亦不同,即使別本藏經於《經律異相》此項註為出《中阿含》卷29,似乎不是準確的敘述
[179] 。《雜阿含254經》,地點在王舍城,言及「修菩提分法」而非「頭陀行」,未提及億耳「腳流血」,世尊並未至彼處,所以此經亦非《經律異相》所引。《增支部6.55經》地點在王舍城靈鷲山,也未提及「頭陀行」及「腳流血」,世尊至億耳處說法。但是此經有其他對應經典所無的段落,億耳得阿羅漢後,向世尊陳述自己的心得。即使沒有後半段,此經也和《經律異相》所引經文有出入。
以內容來說,《增一阿含23.3經》經文
[180]遣詞用字與引文相同,應該是引文的來源。不過,《增一阿含23.3經》經文開始時稱佛在占波國『雷聲池側』,說完法則回到『雷音池側』,《經律異相》所引與此完全相同,只是誤為『二十耳億聞是語已,還雷音池側』,佛本騰空而來[181] 至二十億耳處,依常理而言,該回雷音池的是佛,而非二十億耳,所以應該是錯在《經律異相》引文,而非《增一阿含23.3經》經文。
16. 劫初人王始原:「劫欲成時,水災既起,壞第二禪。…地皮又滅,更生地膚。」(《增一阿含》《婁炭》並云:「地肥」)
[182]
《增一阿含40.1》與 《增一阿含42.3經》均提及地肥。
17. 波斯匿王請佛解夢:「波斯匿王夜臥有十種夢…皆是當來末世法應如是,大王當作是學。王大歡喜。」(出《增一阿含經》第41)
[183]
水野弘元的評論是:「(此)引文與今本《增一阿含52.9經》卷51 相當,係敘說波斯匿王之十夢者,其十夢之內容及列舉順序兩者均不相同,可見該引文並非引自今本《增一阿含經》。又,敘說波斯匿王十夢之經典,除此之外,另有《舍衛國王夢見十事經》、《舍衛國王十夢經》、《國王不梨先泥十夢經》等三種單行經,但均與引文不同,故知該引文係引自今已亡佚之《增一阿含經》」[184]
《經律異相》有兩處關於十夢之經典,除了卷28的本則引文外,尚有卷29的出自《國王不梨先泥十夢經》的引文[185] ,後者的內容確實與今本單譯經[186] 相同。在《出三藏記集》卷3:「十夢經一卷(安公云:『出阿毘曇。』舊錄云:『《舍衛國王十夢經》,或云《波斯匿王十夢經》,或云《舍衛國王夢見十事經》,或云《國王不黎先泥十夢經》悉同一本,)。」[187]
現存隋唐之前的譯經,有關十夢的有《佛說給孤長者女得度因緣經》[188] 、《舍衛國王夢見十事經》[189] 、《佛說舍衛國王十夢經》[190] 、《國王不梨先泥十夢經》與《增壹阿含52.9經》。除了《佛說給孤長者女得度因緣經》十夢的事類明顯不同外,其他四經十夢的次序與事類其實相同,只有第一夢有「瓶」與「釜」的差異,第五夢「人索繩、羊隨後、羊主隨後食」或簡或繁,第六夢或譯為「狐」或譯為「犬」等等,差別其實不大。再進一步比對《經律異相》此則引文,其實第五夢的「十釜重」可當作「三釜重」的異譯,第九夢「犬在金器小便」可以當成「狐坐金床食以金器」的異譯,也可算是來自同一來源。
《經律異相》此則引文十夢之次序與譯文確實與今本《增一阿含》的對應經典不同。
18. 優填王請求治化方法:「時優填王白佛言:「國王成就幾法…」
佛曰:『十法。云何為十?一者意不專一於諸事業。二貪著揣食猶彼餓虎。…」
時王答曰:「…非法行者,身壞命終,趣三惡道,惡聲遠布。」
[191] (出《增一阿含》第39)
《增一阿含42.6經》
[192] 並未提及優填王,十法次序不同,用語也有差異。如第二法,《經律異相》文為「二貪著揣食猶彼餓虎」,《增壹阿含經》為「彼王貪著財物,不肯庶幾,是謂國王成就此二法,則不得久存」,並無「餓虎」的形容,《經律異相》引文應該是另有所本。
19. 毘沙惡鬼食噉人民遇佛悟解:「跋祇國界有鬼名為毘沙(《承事勝已經》云:阿羅婆)極為兇暴,殺民無量,日恒數十。…[如來出世,不度者度,令得解脫。最尊最上、良祐福田。今度那優羅小兒及降毘沙惡鬼,汝等可往至彼受化。…」(出《增一阿含》第8)
[193]
水野弘元的評論為「引文與今日《增一阿含24.2經》卷14相當。引文雖有省略,但可看出其內容與經末諸偈與今本《增一阿含經》是幾乎完全一致的,故可視作引自現存《增一阿含經》,惟卷數不同。[194]
與此相近的經典有《增一阿含24.2經》、《雜阿含1326經》、《別譯雜阿含325經》,以及《相應部10.12經》、《小部,經集1.10經》。《經律異相》卷 46引文所提及的「長者小兒那優羅」和「夜叉鬼至跋祇國唱言勸人受化入」,除《增一阿含24.2經》外,各經均無對應的字句。各經的夜叉問偈與世尊答偈均相同,只有《經律異相》引文與《增一阿含24.2經》不只問答偈頌與其他對應經典不同,彼此則非常類似,《經律異相》引文雖然較簡省,但是可以看出來自同一譯文。
20. 惡鬼見帝釋形稍醜滅:「釋提桓因在普集講堂與玉女共相娛樂。是時有天子白帝釋言:「瞿翼當知,今有惡鬼在尊座上。今三十三天極懷恚怒,鬼轉端正,顏貌勝常。」
釋提桓因便作是念:「此鬼必是神妙之鬼。」往至鬼所相去不遠,自稱姓名:「吾是釋提桓因諸天之主。」惡鬼轉醜可惡,稍稍滅。」(出《增一阿含經》第27)
[195]
與此相近的經典有《增一阿含45.5經》、《雜阿含1107經》、《別譯雜阿含36經》、《相應部11.3.2經》。除《增一阿含45.5經》外,各經均無「釋提桓因在普集講堂上坐,與玉女共相娛樂」的對應字句,各經與「此鬼必是神妙之鬼」[196]的對應字句也不相同。《經律異相》卷 46,引文雖然較簡省,但是可以認定為與《增壹阿含45.5經》相近。
值得注意的是,其他三部對應經典均在此夜叉鬼消逝後,緊接著相同的偈頌,然後結束此經。唯獨《增一阿含45.5經》沒有偈頌,又延續大約二點五倍長度的經文才結束,這可能是兩部經合併成一經,只是無法辨認《經律異相》卷 46引的是有偈頌的短經呢?還是今本《增一阿含45.5經》無偈頌的長經呢?
此引文與《增壹阿含45.5經》對應經文幾乎完全相同。
21. 善住象王為轉輪王寶:「有一象王名曰善住…八千象亦復洗浴共相娛樂,大小便利。諸夜叉鬼移山林外(《十誦律》云:阿耨達池有善住象王宮殿。《增一阿含》云:香積山側有八萬四千白象)釋提桓因所乘最下象,轉輪聖王乘之名曰象寶,金壁山中有八萬巖窟,八萬象止憩其中,身色純白,頭有雜色,口有大牙,齒間金填。」(出《長阿含經》第18;又出《增一阿含》、《樓炭經》)
[197]
此處《增壹阿含經》雖未指明卷數,應該是下述引文。《增壹阿含40.1經》卷34:「香積山側有八萬四千白象王止住彼間,各有六牙,金銀校飾。彼香山中有八萬四千窟,諸象在彼居止,皆金、銀、水精、琉璃所造。最上象者釋提恒因躬自乘之,最下者轉輪聖王乘之。」[198]
22. 婆羅醯馬王為轉輪王寶:「馬王名婆羅醯,宮殿住在大海洲內明月山,有八千馬以為眷屬。若轉輪聖王出世,取最小者以為馬寶,給王乘御」(出《增一阿含經》) [199]
水野弘元的評論為「以上雖僅五十字,但其故事內容卻不見於今本《增一阿含》,其他漢譯諸阿含與巴利阿含亦不載此事,或許引文原本即為誤譯。與此類似之事亦見於《中阿含》卷11《61牛糞喻經》、《雜阿含264經》(卷6) 、巴利《長部17經,大善見經》,及《增一阿含》之異譯單經《給孤獨長者女得度因緣經》(卷下)等。在這些經典述說轉輪王之七寶,及八萬四千(不似引文之作八千)屬於馬寶之雲馬(Valahaka) 。故知該引文並非引自現存之《增一阿含經》[200]
此段敘述可能為水野弘元檢校漏失,《十誦律》有此敘述,《十誦律》卷59:「外大海內洲有明月山,婆羅醯馬王宮殿住處,有八千馬以為眷屬。若轉輪聖王出於世時,八千馬中最下小者,出為馬寶給聖王乘。
[201]
該引文不見於現存之《增一阿含經》。
23. 驢効群牛為牛所殺:「群牛志性調良,所至到處,擇軟美草食,選清涼水飲。時有一驢便作是念:「我亦効其飲食。」即入群牛,前脚把地觸嬈彼牛,效其鳴吼而不能改。其聲自稱:「我亦是牛。」牛角觝殺捨之而去。」(出《增一阿含》第20)
[202]
水野弘元敘述:「最後,第十五引文所謂「人像驢者」(如驢馬之人)之說,與今本《增一阿含16.4經》卷7相當。但其「驢入於牛群」之故事,則不見於今本《增一阿含經》,故知該引文之故事,亦係引自今已不存之《增一阿含經》。[203]
檢閱《增一阿含16.4經》、《雜阿含.828經》、《增支部3.81 經》[204] ,三者相似卻均無「驢入牛群為群牛牴殺」的故事。
此引文應是出自題為西晉沙門法炬譯的《T215群牛譬經》:「聞如是,一時婆伽婆在舍衛城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群牛,志性調良,所至到處,擇軟草食,飲清涼水。時有一驢便作是念:「此諸群牛志性調良,所至到處擇軟草食、飲清涼水,我今亦可効彼擇軟草食、飲清涼水。」時彼驢入群牛中,前脚跑土,觸嬈彼群牛,亦効群牛鳴吼,然不能改其聲「我亦是牛,我亦是牛」;然彼群牛,以角觝殺而捨之去。此亦如是。
[205] 」《出三藏記集》「細註」為「《群牛譬經》1卷(抄阿含)」[206] ,可是現存四部《阿含經》並無相對應的經文,也值得注意[207]
此引文與《增一阿含》對應經典不符。
24. 生住所資:「金翅鳥有四種…有化生龍子三齋日受齋八禁,時金翅鳥欲取食之,銜上須彌山北大鐵樹上,高十六萬里,求覓其尾了不可得。鳥聞亦受五戒。」(出《長阿含經》第19卷,又出《增一阿含第15卷》,《大智度論》、《華嚴經》亦見也)
[208]
此引文的《增一阿含》對應經典並沒有「化生龍子受齋八禁」及「金翅鳥受五戒」的敘述,如《增壹阿含27.8經》卷19:「若,比丘,化生金翅鳥欲食龍時,上鐵叉樹上,自投于海,然彼海水縱廣二十八萬里,搏水下至值卵種龍、胎種龍、濕種龍、化種龍,皆能捉之,海水未合之頃,還上鐵叉樹上。」[209]
但是竺佛念所譯的《菩薩從兜術天降神母胎說廣普經》卻有相同的敘述(卷7):「時彼海中有化生龍子,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受如來齋八禁戒法,不殺、不盜、不婬、不妄言綺語、不飲酒、不聽作倡伎樂、香花脂粉、高廣床、非時不食,奉持賢聖八法。時金翅鳥王身長八千由旬,左右翅各各長四千由旬,大海縱廣三百三十六萬里,金翅鳥以翅斫水取龍,水未合頃,銜龍飛出。金翅鳥法,欲食龍時先從尾而吞,到須彌山北有大緣鐵樹,高十六萬里,銜龍至彼欲得食噉,求龍尾不知處,以經日夜。明日龍出尾語金翅鳥,化生龍者我身是也,我不持八關齋法者,汝即灰滅我。
金翅鳥聞之悔過自責:『佛之威神甚深難量,我有宮殿去此不遠,共我至彼以相娛樂。』龍即隨金翅鳥至宮殿觀,看今此眷屬不聞如來八關齋法,唯願指授禁戒威儀,若壽終後得生人中。爾時龍子具以禁戒法使讀誦即於鳥王宮。」
[210]
此引文與《增一阿含》對應經典不符。
<表八>
《經律異相》卷數 引用項目 引文卷數 今本卷數(經號) 與今本
1. 卷1 無所有入處 (不用處) 未註卷數 卷10 (19.8)
2. 卷1 三大災 卷32 卷34 (40.1)
3. 卷1 劫之修短 卷31 或卷28 卷50 (52.3), 卷51(52.4) (不合) [211]
4. 卷2 三十三天應生豬中轉入人道 卷19 卷24 (32.6) 不合
5. 卷3 地大動有八種緣 卷24 卷37 (42.5[212] ) 不合
6. 卷6 優填王造牛頭旃檀像 卷19 卷28 (36.5)
7. 卷6 波斯匿王造金像 卷19 卷28 (36.5)
8. 卷7 大愛道出家 未註卷數 卷50 (52.1) 不合
9. 卷7 琉璃王滅釋種 卷19 卷26 (34.2) 不合
10. 卷14 舍利弗入金剛定為鬼所打不能毀傷 卷30 卷45 (48.6)
11. 卷14 舍利弗目連角現神力 卷27 卷29 (37.2) 不合
12. 卷15 難陀得奈女接足內愧閑居得道 卷39 --- 無此文
13. 卷17 槃特誦掃忘篲忘掃 卷1 卷11 (20.12[213] )
14. 卷17 鴦崛鬘暴害人民遇佛出家得阿羅漢道 卷19 卷31(38.6) 不合
15. 卷18 二十億耳精進大過 卷8 卷13 (23.3)
16. 卷24 劫初人王始原 未註卷數 (40.1) & (42.3) ---
17. 卷28 波斯匿王請佛解夢 卷41 卷51(52.9) 不合
18. 卷29 優填王請求治化方法 卷39 卷42 (46.7) 不合
19. 卷46 毘沙惡鬼食噉人民遇佛解悟 卷8 卷14 (24.2[214])
20. 卷46 惡鬼見帝釋形稍醜減 卷27 卷41 (45.5)
21. 卷47 善住象王為轉輪王寶 未註卷數 卷34 (40.1)
22. 卷47 婆羅醯馬王為轉輪聖王寶 未註卷數 --- 無此文
23. 卷47 驢効群牛為牛所殺 卷20 卷7 (16.4) 不合
24. 卷48 生住所資 卷15 卷19(27.8) 不合
<表九>
《經律異相》卷數 引用項目 引文卷數 今本卷數(經號) 與今本
13. 卷17 槃特誦掃忘篲忘掃 卷1 卷11 (20.12)
15. 卷18 二十億耳精進大過 卷8 卷13 (23.3)
19. 卷46 毘沙惡鬼食噉人民遇佛解悟 卷8 卷14 (24.2)
24. 卷48 生住所資 卷15 卷19(27.8) 不合
4. 卷2 三十三天應生豬中轉入人道 卷19 卷24 (32.6) 不合
9. 卷7 琉璃王滅釋種 卷19 卷26 (34.2) 不合
6. 卷6 優填王造牛頭旃檀像 卷19 卷28 (36.5)
7. 卷6 波斯匿王造金像 卷19 卷28 (36.5)
14. 卷17 鴦崛鬘暴害人民遇佛出家 卷19 卷31(38.6) 不合
23. 卷47 驢効群牛為牛所殺 卷20 卷7 (16.4) 不合
5. 卷3 地大動有八種緣 卷24 卷37 (42.5 ) 不合
11. 卷14 舍利弗目連角現神力 卷27 卷29 (37.2) 不合
20. 卷46 惡鬼見帝釋形稍醜減 卷27 卷41 (45.5)
10. 卷14 舍利弗入金剛定為鬼所打 卷30 卷45 (48.6)
3. 卷1 劫之修短 卷31 或卷28 卷50 (52.3), 卷51(52.4) (不合)
2. 卷1 三大災 卷32 卷34 (40.1)
18. 卷29 優填王請求治化方法 卷39 卷42 (46.7) 不合
17. 卷28 波斯匿王請佛解夢 卷41 卷51 (52.6[215] ) 不合



[1]《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691~13。
[2]《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693~9。
[3]《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771~13。
[4]《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772~1。
[5] 印順導師著《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p.93。
[6]《佛光大藏經》,阿含藏,〈增壹阿含經題解〉p.4。
[7] 印順導師著《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p.91~93。
[8]《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762~3到 763~1。
[9]《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691~13。
[10] 大正53,4a~14。
[11] 大正53,4a~16。
[12] 大正53,4a~22。
[13]《經律異相》卷1:「無所有入處,或云無所有處智天,或云不用處。…(出《長》、《增一》二阿含經…)」(大正53,4a18~22)
[14]《增一阿含》有一處「無所有處」、「不用處」並列:《增壹阿含.46.8經》:「無所有處無量。所謂不用處天是也。」(大正2, 779 c4)
[15]《長阿含30經》:「無所有處智天」(大正1,115b11) ,《長阿含.28經》則兩者同時列舉:「我自說空處、識處、不用處、有想無想處、無色天是我。佛言:『且置空處、識處、無所有處、有想無想處、無色天是我。」(大正1,110c24~26)
[16] 如《雜阿含.171經》:「若得空入處、識入處、無所有入處、非想非非想入處。」(大正2,45c11~12)
[17]《眾事分阿毘曇論》卷4:「無所有入處」(大正26,645a28)
[18]《佛為年少比丘說正事經》卷1:「無所有入處」(大正14,771b11)
[19] 大正53,6a21。
[20]《大智度論》卷38:「有方百由旬城溢滿芥子,有長壽人過百歲持一芥子去,芥子都盡,劫猶不 澌。又如方百由旬石,有人百歲持迦尸輕軟疊衣一來拂之,石盡劫猶不澌。時中最小者,六十念中之一念。」(大正25,339b21~25) 《大智度論》卷5:「四千里石山有長壽人,百歲過持細軟衣一來拂拭,令是大石山盡,劫故未盡。四千里大城,滿中芥子,不概令平,有長壽人百歲過一來取一芥子去,芥子盡,劫故不盡。」(大正25,100c12~16)
[21]《經律異相》大正53,11b12~13。
[22]《賢愚經》:「(48)須達起精舍。」(大正4,418b12)
[23]《釋迦譜》「須達歡喜,便勅使人象負金出,八十頃中須臾欲滿,殘有少地。須達思惟何藏金足,不多不少當足滿之。祇陀問言:『嫌貴置之。』答言:『不也。自念金藏何者可足,當補滿之。』祇陀念言:『佛必大德,乃使斯人輕寶乃爾。』教齊是止,勿更出金,園地屬卿,樹木屬我,自起門屋上佛,共立精舍。」(CBETA, T50, no. 2040, p. 64, c18-24)
[24]《大般涅槃經》大正12,541b1~3; 大正12,786c1~2。
[25]《經律異相》:「以天監七年勅釋僧旻等,備鈔眾典…。又以十五年末,勅寶唱鈔經律要事。」(大正53,1a16~21)
[26]《經律異相》大正53,25b3~12。
[27]《雜譬喻經.(5)》大正4,503a19~b1。
[28]《雜阿含 .641經》大正2,182a5~7。
[29]《經律異相》大正53,33c25~26。
[30]《雜阿含經》大正2,277a11。
[31]《雜阿含1330經》「優波伽吒鬼見尊者舍利弗新剃鬚髮…此沙門大德大力。」(大正2,367b8~11)「尊者舍利弗新剃鬚髮」(大正2,367b7) 「時優波伽吒鬼再三不用伽吒鬼語,即以手打尊者舍利弗頭。打已,尋自喚言:『燒我,伽吒。煮我,伽吒。」再三喚已,陷入地中,墮阿毘地獄」(大正2,367b12~15)
[32]《雜阿含1330經》的另一對應經典《別譯雜阿含329經》也是優波伽吒打頭與陷入地獄,但是沒有過去佛的敘述。
[33]《經律異相》大正53,90b6~10。
[34]《雜阿含640經》大正2,178a17~26。
[35]《經律異相》大正53,125b15~c20。
[36]《經律異相》大正53,30a7~9。
[37]《經律異相》大正53,154b17~27。
[38]《雜阿含經》大正2,359a10~b22。
[39]《經律異相》大正53,189b29~c20。
[40]《雜阿含經》大正2,157b16~158b24。
[41]《經律異相》大正53,215c17~21。
[42]《雜阿含經》大正2,178a3~12。
[43]《經律異相》大正53, 233b2~20。
[44]《法句經》大正4,565c10~13。
[45]《出曜經》大正4,706c26~707, a23。
[46]《法句譬喻經》大正4,592c15~593, a16。
[47]《雜阿含經》大正2,310a4~b4。
[48] 如《雜阿含》1002經與1312經, 1335經與1183經, 600經與1167經, 578經與922經;《別譯雜阿含》140經與 311經, 148經與163經;《相應部 1.1.3經upaneyya》與《相應部 SN 2.2.9經uttara 》,《相應部 1.2.2經nandati》與《相應部 4.1.8經nandati》,《相應部SN 1.2.5經sakamano》與《相應部 9.12經majjhantiko 》等等。
[49]《經律異相》大正53,242c17~21。
[50]《雜阿含經》大正2,362a5~29。
[51]《經律異相》大正53,253a16~20。
[52]《雜阿含經》大正2,362a5~29。
[53]《經律異相》大正53, 257a17~22。
[54]《雜阿含經》大正2,108c6~20)「圍繞亦爾」,《雜阿含406經》各本無異讀,《經律異相》引文,《宋、元、明、宮》本與《雜阿含經》同,《大正藏》作「『違』繞亦爾」。
[55] 此三欄內《雜阿含》經號均可適用前三項(1、2、3) 《經律異相》引文。
[56]《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693~9。水野弘元於《佛教研究》第18期(1989)發表的論文〈漢譯之《中阿含經》與《增一阿含經》〉仍然只引此五項,而漏引《經律異相》卷46「魔羅嬈目連」(CBETA, T53, no. 2121, p. 242, c23)。
[57]《經律異相》大正53,68b1~15。
[58]《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691~15。
[59]《中阿含經》大正1,508, c8~511, c14。
[60]《古來世時經》大正1,829b19~20。
[61]《佛五百弟子自說本起經》大正4,198c2~3。
[62]《經律異相》大正53,95b8~17。
[63]《中阿含 .132經》卷31:「賴吒惒羅居士子。」(大正,623b6~7)
[64]《四分律》大正22,585a26~27。
[65]《分別功德論》大正25,42b17;支謙譯的是《賴吒和羅經》:「有一長者子名賴吒和羅。」( 大正 1,869a ) ;法賢譯的為《護國經》:「大長者名曰護國。」( 大正 1,872b ) ;竺法護譯的是《德光太子經》:「賢者賴吒和羅。」( 大正 3,412a )與《佛五百弟子自說本起經》:「賴吒惒羅。」( 大正 4,196b )
[66]《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692~4。
[67]《經律異相》大正53,133c5~134a20) ,雖然此處只標明為出自《阿含經》14卷,引文顯然是來自《中阿含70經》,而不是來自《長阿含6經.轉輪聖王修行經》。
[68]《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692~6。
[69]《中阿含經》 大正1,520b16~525a3。
[70]《經律異相》大正53,21 c20~220a4。
[71]《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 692~12。
[72]《中阿含經》大正1,479c12~481b12。
[73]《中阿含20經》(大正1,445b);《中阿含28經》(大正1,460b);《中阿含38經》(大正479c);《中阿含62經》(大正1,497b);《中阿含152經》(大正1,667a); 《中阿含153經》(大正1,670b~670c)。
[74]「如金山」:《雜阿含1144經》(大正2,303b);《雜阿含1183經》(大正2,320a ) 。
「身金色」:《雜阿含1179經》(大正2,318b15~17);《雜阿含1182經》(大正2,319c)。
「如似金樓」:《別譯雜阿含 93經》(大正2,406b);《別譯雜阿含119經》(大正2,418b);《別譯雜阿含322經》(大正2,481b)。
[75] 《增一阿含經》(大正2,664a1~7)。
[76]《中阿含經》有8、18、 32、 38、39、 68、84、 217 等經作「鞞舍離」,《增一阿含經》則只譯為「毘舍離」,未有「鞞舍離」的譯例,雜阿含經則僅有 622、1105、1106、1107、 1252 經作「鞞舍離」,其餘則譯為「毘舍離」。
[77]《經律異相》大正53, 242c22~243a7。
[78]《弊魔試目連經》大正1,867a1~868 c19;《弊魔試目連經》:「自化徹景入目連腹中。」《經律異相》引文作「徹影」。《中阿含.131經》:「魔王化作細形入尊者大目揵連腹中。」( 大正 1,620b )
[79]《經律異相》大正53,242c22~243a7。
[80]《經律異相》大正53,249b4~c12。
[81]《佛光阿含藏》《附錄(下)》 p.693~2到693~7。
[82]《佛光阿含藏》《附錄(下)》p.697~8。
[83]《樂想經》:「佛如是說。彼諸比丘聞世尊所說,歡喜而樂。所因跋渠盡。」(大正1,851b21~22)
[84]《中阿含106經》卷26:「《中阿含.因品第四竟》。」(大正1,596c17)
[85]《佛光阿含藏》《附錄(下)》p.697~11到 697~15。
[86]《經律異相》有三處引文作「婆伽婆」;卷17:「婆伽婆在舍衛城。」(大正53, 91b23~24) ;卷21:「婆伽婆在舍衛城。」(大正53,116b25~26) ,卷23:「婆伽婆在羅閱城。」(大正53,121c8~9)
[87]《經律異相》引文與今本《中阿含131經》不符,但是引文是引自《弊魔試目連經》大正1,867a1~868c19) 而非《中阿含》。
[88]《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772~1。
[89] 印順導師著《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p.93。
[90] 大正1,133b~11。
[91] 大正53,4a~22。
[92]《大樓炭經》:「虛空知天上諸天人,壽萬劫,亦有中夭者。識知天上諸天人,壽二萬劫,亦有中夭者。阿竭若然天上諸天人,壽四萬劫,亦有中夭者。無思想亦有思想天上諸天人,壽八萬劫無有夭者。」(大正1,296c21~25) ;《解脫道論》亦與此不同:「已修虛空處,命終生虛空天,壽命二千劫」,「修行識處入,命終生識處天,壽命四千劫。」,「修行無所有處定,命終生無所有天,壽命六千劫」,「命終生非非想天,壽命八萬四千劫」(大正32,421b1~422a22) ; 《起世經》(大正1,344c9~11)與《起世因本經》(大正1,399c9~11)與《經律異相》記載諸天壽命相同。
[93]《長阿含.9經》「不用處住…住有想無想處。」(大正1,52c2~3)為《長阿含》典型譯語。
[94]《雜阿含.1124經》「無所有入處、非想非非想入處。」(大正2,302a24~25)為《雜阿含》典型譯語。《中阿含 .84經》「入無所有處者…入無想處者…。」(大正1,561a10~13)為其特殊譯詞。《中阿含.97經》「度一切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處。」(大正1,582a25~26) 為其典型譯語。
[95]《增壹阿含24.8經》「尊者阿那律思惟空處、識處、不用處、有想無想處。」(大正2,629a29~b2) ;《增壹阿含26.9經》「復入空處、識處、不用處、有想無想處。」(大正2,640a21) ; 《增壹阿含30.3經》(大正2,661b17~19);《增壹阿含44.1經》(大正2,764c27~765a1) ;《增壹阿含44.6經》(大正2,766b2~3) ;《增壹阿含46.8經》(大正2,779c4~5) ;《增壹阿含52.1經》(大正2,822a14~15) 。《四分律》「此不用處定…有想無想定。」(大正22,780b25~c3) 。另外還有兩部道安法師列為失譯的經:《須摩提女經》「從不用處起入有想無想處。」(大正2,839a29~b1) ; 《佛說阿難同學經》「從不用處起,入有想無想。」(大正2,875a12)
[96]《四分律》「姚秦.罽賓.三藏佛陀耶舍共竺佛念等譯」(大正22,567b24~25) ;《長阿含經》「後秦.弘始年.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譯。」(大正1,1b10); 《增壹阿含經》「佛念譯傳,曇嵩筆受。」(大正2,549a14)
[97] 大正2,595a~21。
[98] 羅勒迦藍 Alara Kalama ,鬱頭藍弗 Uddaka Ramaputta。
[99]《增壹阿含24.5經》「羅勒迦藍死已七日,…我今先與誰說法,使得解脫。今鬱頭藍弗…。」(大正2,618b4~8)
[100]《四分律》「便捨阿藍迦藍而去,更求勝法。時有欝頭藍子,處大眾中而為師首。」(大正22, 780b28~29) ;「時菩薩往至欝頭藍弗所問言。」(大正22,780c7~8) ;「往阿藍迦藍所語言。」(大正22,780b16~17)
[101] 《佛本行集經》「知阿羅邏(羅勒迦藍)從不用處命終已後,還墮於此處,在邊地不識法處,當得作王。」(大正3,807c5) ;《經律異相》「有優蹹藍,不受佛化而自命終。佛記此人生不用處,若復捨身為邊地王傷害人民,後生地獄中。」(大正53,4a19~21)
[102]《佛本行集經》「知優陀羅迦羅摩子(鬱頭藍弗) ,從飛狸身,命終已後,生於地獄。」(大正3,807b4~5) ;《經律異相》「有弗羅勒迦藍,不受佛化而取命終。佛記當生有想無想天,後當復為著翅惡狸,飛行走獸無脫之者,命終生地獄中。」(大正53,4a23~26) ;《雜阿毘曇心論》「欝頭藍子雖離八地生第一有,於彼報盡命終,來生於法林中,作著翅飛狸,殘害一切水陸眾生,死墮無間地獄。」(大正28,949c16~18)
[103]《出曜經》「吾今宜可至欝頭藍弗所。即至藍弗所,問藍弗曰:「汝今在此,學來積久,為獲何定而自娛樂?」藍弗報曰:『吾所遊學,從不用處至有想無想處。」(大正4,644a25~28)但是此處譯「羅勒迦藍」為「阿蘭」,與五分律「鬱頭藍弗、阿蘭迦蘭。」(大正22,104a13~16)近似,尚待深究。
[104]《中阿含經》譯語為:《中阿含204經》「阿羅羅伽羅摩,欝陀羅羅摩子。」(大正1,776b28~c6)
[105]《經律異相》(大正53,4c5~6a10)本文此則只引部分原文。
[106]《佛說觀佛三昧海經》大正15,646c14。
[107] 大正53, 6a21。
[108]《大智度論》卷38:「有方百由旬城溢滿芥子,有長壽人過百歲持一芥子去,芥子都盡,劫猶不澌。又如方百由旬石,有人百歲持迦尸輕軟疊衣一來拂之,石盡劫猶不澌。時中最小者,六十念中之一念。」(大正25,339b21~25)
[109] 大正53,9b22~c14。
[110]《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767~6。
[111] 大正2,677c1~3。
[112]《法句譬喻經》大正4,575b19~22。
[113]《大般涅槃經》大正12,478a25~28;721a26~28。
[114]《增壹阿含經》大正2,693c11~15。
[115]《增壹阿含經》大正2,814c7~17。
[116]《佛本行集經》大正3,676c21~24。
[117]《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藥事》大正24,24a27~29。
[118]《大智度論》大正25, 469b3~5。
[119]《眾經撰雜譬喻》大正4,534a8~b7。
[120]《增壹阿含經》大正2,672b14~15。
[121]《增壹阿含經》大正2,693a8~9。
[122]《增壹阿含經》大正2,746c22~23。
[123]《增壹阿含經》大正2,752c14~15。
[124]《增壹阿含經》大正2, 823b5~6。
[125]《長阿含經》大正1,26c21~22。
[126]《般泥洹經》大正1,188c9~10。
[127]《大般涅槃經》大正1,204c23~24。
[128]《雜阿含經》大正2,153c13~14。
[129]《雜阿含經》大正2,244a6~7。
[130]《雜阿含經》大正2,325b17~18。
[131]《別譯雜阿含經》大正2,413c29~414, a1。
[132]《別譯雜阿含經》大正2, 435a16~17。
[133]《別譯雜阿含經》大正2,489b2~3。
[134]《法句經》大正4,559a11~12。
[135]《別譯雜阿含經》大正2,489b2~3。
[136]《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大正27,958a27~28。
[137]《大悲經》大正12,951c18~19。
[138]《DN 16》,DN II 199, 6~7: Anicca vata savkhara, uppadavayadhammino; uppajjitva nirujjhanti, tesaj vupasamo sukho。
[139]《SN 12.1》,《SN 9.6》: Anicca sabbasavkhara, uppadavayadhammino; uppajjitva nirujjhanti, tesaj vupasamo sukho。
[140]《長阿含經》大正1,79b26~27。
[141]《大三摩惹經》大正1,258b3~4。
[142]《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大正23,73c6~11。
[143]《中阿含》此種譯法頗多,如《中阿含 .18經》:「如來、無所著、等正覺。」(大正1,442a15) ,「無所著」在其他漢譯為「應、應供、阿羅呵、至真」,《長阿含》中主要譯為「至真」,僅有幾處出現「無所著」。
[144]《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大正24,388a18~389a25,很特別的把《中阿含 .36 經.地動經》的「三因緣」說,與占絕大多數的「八因緣」說並列在一起。
[145]《法苑珠林》大正53,299a29~b2。
[146] 類似的譯例也發現在「無所著」,只有「增一阿含」在如來的稱號上混用《中阿含》的譯詞「無所著」,而且只出現在三部經。「由延」只出現在四部經,而「由旬」則多達將近三十部經。
[147]《經律異相》大正53,29c10~16。
[148]《經律異相》大正53,30a7~9。
[149]《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768~11。
[150]《增壹阿含經》大正2,706a18~26。
[151]《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 772~1。
[152]《中阿含 .155經》大正1,677a8 譯為「閻浮場」是唯一的例外。
[153]《經律異相》大正53,33c26~28。
[154]《增壹阿含經》大正2,822c17~823b16。
[155]《經律異相》大正53,36a12~37a25。
[156]《增壹阿含經》大正2,690a13);《佛說興起行經》大正4,163;《佛說義足經》大正4,188a12;《法句譬喻經》大正4,583a13。
[157]《增壹阿含經》大正2, 690b14~15。
[158]《經律異相》大正53,36a22~23。
[159]《經律異相》大正53,70c24~71b8。
[160]《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 p.768~12。
[161]《增壹阿含經》大正2,793a2~c28。
[162]《經律異相》大正53,73b1~c1。
[163]《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769~1。
[164]《增壹阿含經》大正2,708c26~710c5。
[165]《經律異相》大正53,77a1。
[166]《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 p. 769~4。
[167]《分別功德論》大正25,47a25~b4。
[168]《四分律》(CBETA, T22, no. 1428, p. 986, a16-18)。
[169]《分別功德論》「錄有注敘云:『右此一論,釋增一阿含經義。從初序品至弟子品過半,釋王比丘即止。《法上錄》云『竺法護譯』者,不然。此中牒經,解釋文句,並同本經,似與《增一阿含》同一人譯。而餘錄並云失譯,且依此定。」(CBETA, T25, no. 1507, p. 52, c17-21)
[170]〈漢譯的中阿含經與增一阿含經〉,《佛教文獻研究》,水野弘元,568頁,第3行,法鼓文化出版社。
[171]《中阿含經》有8、18、32、38、 39、68、 84、 217 等經作「鞞舍離」,《增一阿含經》則只譯為「毘舍離」,未有「鞞舍離」的譯例。
[172]《經律異相》大正53,90c27~91a6。
[173]《增壹阿含20.12經》卷11,大正2,601a22~b20。
[174]《經律異相》大正53,91b23~92a7)
[175]《增壹阿含38.6經》大正2,719b20~721c2) ;《雜阿含1077經》大正2,280c18~ 281c2) ;《別譯雜阿含16經》大正2,378b17~379a22.《T119佛說鴦崛髻經》大正2,510b17~512a29。
[176] <表七>的各代號的偈頌為:
866-891 為《小部尼柯耶》《長老偈》的偈頌編號,此為鴦崛摩羅長老所說偈。
《中部86 經˙鴦崛摩羅經》原本無此編號,依照《長老偈》編號對照,少了887 到 891五偈。
A 1 → 《雜阿含經》:「汝恐怖眾生,惡業不休息;我於一切蟲,止息於刀杖。」(大正2,281a6~7) ,《別譯雜阿含經》:「我於有形類,捨諸毒惡害;汝不止惡業,常作不善業;是故我言住,汝名為不住。」(大正2,378c5~7)
A2 → 《雜阿含經》:「汝於一切蟲,常逼迫恐怖;造作凶惡業,終無休息時。」(大正2,281a8~9) ;「我於諸有命,捨除眾惱害;汝害有生命,未除黑闇業,以是我言住,汝名為不住。」(大正2,378c8~10)
A3 →《雜阿含經》:「我於一切神,止息於刀杖;汝於一切神,長夜苦逼迫。」(大正2,281a10~11)
A4 →《雜阿含經》:「造作黑惡業,于今不止息;我住於息法,一切不放逸;汝不見四諦,故不息放逸。」(大正2,281a12~14) ;《別譯雜阿含經》卷1:「我樂於己法,攝心不放逸;汝不見四諦,一切所不住;是名我實住,汝名為不住。」(大正2,378c11~13)
A5 →《雜阿含經》:「身行不殺害,口意俱亦然;當知真不殺,不迫於眾生。」(大正 2,281b1~2) ;《別譯雜阿含經》:「我今身離害,口意亦復然;終不害於他,是真名無害。」(大正2,379a3~4) ;《佛說鴦崛髻經》:「身口之所行,意亦無所害;彼名為殺者,不為人所嫉。」(大正2, 512a12~13) ;《增壹阿含.38.6經》:「設復身口意,都無害心識;此名無殺害,何況起思想?」(大正2,721b11~12)
A6 →《雜阿含經》:「人前放逸行,隨後能自斂;於世恩愛流,正念而超出。」(大正2,281b13~14)
A7→ 《雜阿含經》:「少壯年出家,精勤修佛教;於世恩愛流,正念以超出。」(大正2,281b17~18)
A8 →《雜阿含經》:「人前造惡業,正善能令滅;於世恩愛流,正念能超出。」(大正2,281b21~22)
B1 → 《別譯雜阿含經》:「我久修惡業,今日悉捨離;我今聽汝說,順法斷諸惡。」(大正2,378c17~18)
B2 →《別譯雜阿含經》:「世間調御者,治以刀杖捶;鐵鉤及鞭轡,種種諸楚撻。」(大正2,379a9~10)
C1 →《佛說鴦崛髻經》:「我忍甚堅固,無有增減心;我今聞正法,是故不懈慢。」(大正2,512a2~3)
C2 →《佛說鴦崛髻經》:「聞法亦堅固,好信佛法僧;親近善知識,諸能分別法。」(大正2,512a4~5) ;《增壹阿含.38.6經》:「堅固聽法句,堅固行佛法;堅固親善友,便成滅盡處。」(大正2,721b3~4)
C3 →《佛說鴦崛髻經》:「亦不希望死,亦不希望生;自觀察時節,安詳不卒暴。」(大正2,512a22~23)
D1→《增壹阿含38.6經》:「我今受痛少,飲食自知足;盡脫一切苦,本緣今已盡。」(大正2,721b25~26)
[177]《經律異相》大正53,95a21~b6。
[178]《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770。
[179]《宋本》、《元本》、《明本》、《宮本》的《經律異相》細註為「出《中阿含》第29卷」 ,而不是《麗本》、《大正藏》的「出《增一阿含經》第8卷」(CDB, p.338)。
[180]《增壹阿含經》大正2,612a17~b29。
[181]《增壹阿含23.3經》卷13:「世尊遙知二十億耳心之所念,便騰遊虛空至彼經行處。」(大正2,612a29~b1) ;《分別功德論》卷4:「佛知其念。忽然於前,從地踊出。」(大正25,41c13~14)與《增壹阿含23.3經》不同。
[182]《經律異相》大正53,128c28~129a7。
[183]《經律異相》大正53,612a17~b29。
[184]《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 p.770~7。
[185]《經律異相》<出國王不梨先泥十夢經>,大正53,155c17~18。
[186]《國王不梨先泥十夢經》大正2,873。
[187]《出三藏記集》大正55,17b24~25。
[188]《佛說給孤長者女得度因緣經》大正2,845。
[189]《舍衛國王夢見十事經》大正2,870c21。
[190]《佛說舍衛國王十夢經》大正2,872。
[191]《經律異相》大正53,151c13~152a23。
[192]《增壹阿含經》大正2,777b24~778b15。
[193]《經律異相》大正53,241b25~242a22。
[194]《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770。
[195]《經律異相》大正53,241b25~242a22。
[196] 此三經文意相近,但與《增一阿含.45.5經》和《經律異相》引文不同,《雜阿含1107經》「彼是瞋恚對治鬼」(大正2,291b8) , 《別譯雜阿含36經》「有是夜叉,得諸罵詈,形色轉好,名助人瞋」(大正2,385a15~16) ;「彼必是食瞋夜叉 That must be the anger-eating yakkha。」(CDB, p.338)。
[197]《經律異相》大正53,246c28~ 247a12。
[198]《增壹阿含經》大正2,736a20~24。
[199]《經律異相》大正53,247b20~23。
[200]《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771。
[201]《十誦律》大正23,441c6~9。
[202]《經律異相》大正53,248c15~20。
[203]《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 771 。
[204]《雜阿含828經》大正2,,212b18~ c7;《增壹阿含經》大正2,, 579b21~580a15 ,AN 3.81 (A I,229)。
[205]《T215 群牛譬經》大正4,800b6~14。
[206]《出三藏記集》大正55,30c22。
[207]《大周刊定眾經目錄》:「《群牛譬經》、《行七行現報經》、《施食獲五福報經》(一名《福德經》、一名《施色力經》) 、《國王不梨先尼十夢經》(一名《國王七夢經》) 、《放牛經》,右五經同卷。」(大正55,469b3~8) ;《眾經目錄》:「《群牛譬經》1卷、《國王不離先尼十夢經》一卷(一名《國王十夢經》),…是增一阿含別品異譯。」 (大正55,129b16~24)
[208]《經律異相》大正53,253b25~c15。
[209]《增壹阿含經》大正2,646a27~b2。
[210]《菩薩從兜術天降神母胎說廣普經》卷7,大正12,1050c11~27。
[211] 引自《雜阿含經》948,949兩經。
[212] 日文《國譯一切經》與《佛光大藏經》譯文所列經號均為24.5,水野弘元於《佛教研究》第18期(1989)發表的論文〈漢譯之《中阿含經》與《增一阿含經》〉則列為42.5經,應以 42.5經為正確。
[213]《國譯一切經》原文記載經號為20.10與《佛光大藏經》譯文誤植經號為20.1,水野弘元於《佛教研究》第18期(1989)發表的論文〈漢譯之《中阿含經》與《增一阿含經》〉則列為20.12經,應以 20.12經為正確。
[214]《國譯一切經》日文與《佛光大藏經》譯文所載經號均為24.2,水野弘元於《佛教研究》第18期(1989)發表的論文〈漢譯之《中阿含經》與《增一阿含經》〉列為14.2經,經筆者比對後,仍以 24.2 為正確。
[215] 日文《國譯一切經》與《佛光大藏經》譯文所載經號均為52.9,經筆者比對後改為 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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