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4日 星期五

冉雲華:佛教中的「多聞」概念——佛學與學佛問題的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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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學學報第五期 1992.07 出版(pp.31-48)

http://ccbs.ntu.edu.tw/FULLTEXT/JR-BJ001/05_03.htm

冉雲華:馬克馬斯特大學名譽教授

<提要 >

為道與為學是宗教研究中的大問題之一,意見頗不一致:有的認為學術可以幫助宗教修習; 有的則視為學只是白費功夫,有礙修行的實際進展。 佛教傳統對此一問題的看法如何,似未為宗教人士所深究。本文選擇佛教的學術概念「多聞」為題, 通過考察《阿含》、《律典》、《阿毗曇》、大乘經論、中國佛教著作中, 對此一問題的記錄,用以確定佛教傳統中的學術觀。 考察的方法,則以概念史為主,選其代表性的經論文字,以說明問題的所在及所持的態度。 研究的結果顯示,佛教從開始就重視知識,更重視知行之間的關係。 對寡知的修道者則有嚴厲的譴責。律典與《阿毗曇》典籍仍然保持早期的看法,更出現了「毗尼多聞」等專門知識。 大乘經論則認為多聞可生智慧, 但也可能產生學者的傲慢,所以主張智慧與多聞並重的宗教生活。 中國佛教對多聞持有兩種態度:一種遵循大乘佛典的指示,力求智慧與多聞之間平衡; 一種為禪宗反智人士的激烈態度,敵視多聞。 從這一演變中,我們可以看出佛教的歷史主流,主張以學術及智慧並重,達到解脫目的。 只有部分禪者對學術持有拒絕的態度。但是禪宗某些祖師批評的目標,只是「狂學」,而非全部學術。 因為禪宗對多聞是只彈不贊,這就造成了一種反智的傾向。 這一傾向又因宋明以降, 僧人教育水準的普遍下降,禪宗的態度也可能成為某些拒絕宗教學識者的藉口及依據。                                                            32 頁

一、問題的提出

「來的《吠陀》經文,改換為佛陀所說的經典。 從宗教學的分類上去作考察,《吠陀》是神的「啟示」;佛經是聖者所說。 兩者是屬於不同範疇的宗教:前者是以神為權威, 後者是以佛法的真理為多聞」一詞,散見於佛經,一般人看過以後就多不加深究。另一方面,我們也常常聽到許多寺院的主持人士說:不必研究佛學,以免耽誤修道。其實早期佛典中的「多聞」一詞,正是代表著學術方面的知識。至於在印度佛教典籍中,佛教信仰者對「多聞」持有什麼態度,贊成還是反對?他們的態度是否前後一致,有無變化?這些問題不但反映出佛教思想上的問題;也涉及到學術與為道之間的關係問題。 漢字「多聞」一詞,是梵文Bahusruta一語翻譯的,巴利文寫作 Bahusruta。這一詞語由Bahu(義為「多、廣、博」等),加上Sruta(義為「聞說、聽取」之意)二字組合。這一詞的意義一般認為是「多聞」(heard much)、「廣知」(Well informed)、博學(of wide learning)(註 1)。按「多聞」一詞出現於佛陀以前的古印度傳統。其時雖有語言,尚無文字。一切經籍全靠口誦耳聽、心記口傳。因此原故,博學之人就是那些博聞廣記之士,Sruta一字專指對記誦《吠陀》經文最豐之士。但是「多聞」者所具有的知識,專指宗教解脫方面的智慧與方法,這與一般人日常生活所需要的知識是根本不同的。 後者在梵語中也另有一字 Silpa, 即佛典中所說的「工巧明」( Silpasthana-vidya ), 指的是技術、工藝方面的知識,包括音律、美術、占相、咒術等技能。 這種宗教知識與技術知識的區別,也被佛教傳統繼承下來,並且予以改造。 其所改造之點,就是將所聽聞的權威經典,由原指導原則。 佛教在運用「多聞」一詞時,對婆羅門僧侶的習慣涵義作了修改,但是「多聞」在佛教的修道論中,究竟佔有什麼樣的地位?佛法傳入中國以後,中華佛徒對多聞的態度又是如何?據筆者所見,好像還沒有人對這一個題目,作過有深度的討論。例如英文《佛教百科全書》中的「多聞」一條(註 2) ,這也是討論這一問題的最新成果─僅包括巴利文獻材料,只代表上座部佛教對這一問題的看法。 中文與日文資料,只能從辭書中找到對「多聞」一詞的經典根據, 其他如此一名詞涵義的變化, 及其所反映出的宗教文化問題等,則限於辭書編纂的體例,無法作深入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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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 參閱 M.Monier-Williams 編: A Sanskrit-English Dictionary (Oxford: Clarendon, 1960 複印本),頁726a。並下注2。

(註 2) 見 Encyclopedia of Buddhism, Malalasekera 主編,第二冊 ,頁502b--505a。作者是 A.G.S. Kariyawasam.                                                                    33 頁

本文的目的正是嘗試在這一方面,作一篇補訂工作─將中文佛典中有關「多聞」的代表性用語,加以研究、分析、評估,從而探察佛教對學術的態度。更具體的說,本文所用的文獻範圍,將由《阿含》起,次及《律典》、《阿毗曇》、《般若》、及中國人的著作。因為本文的重點,是在考察佛教傳統對「多聞」(學術)所持的態度,而不是想把所有提及「多聞」的經典文字,竭澤而漁,全部網羅,所以文中只摘錄某些有代表性、而又能說明問題的文字。其他次要的資料,文中將不予引用,以免雜冗不清,反而妨害問題的討論。 本文在前面曾經討論過「多聞」一詞的涵義,那種涵義主要是根據古代印度的一般用法。佛教經典對這一名詞,又有什麼詮釋呢?巴利文《長部》曾言及菴巴阤(Ambattha)是一多聞,他之學識堪與佛陀對話。《散瑜怛.尼迦夜部》視多聞為五種品質之一,女人得此,下生可以上昇。佛陀的侍者阿難,被公認是「多聞」第一,因為他從世尊處學得八萬二千法,又從佛弟子舍利弗處,學得二千法,共計八萬四千法。阿難認為凡是沒有實踐過vipassa-dhura或gantha-dhura的人,有違多聞,缺乏文化教育。巴利文的注疏家,注「多聞」為「深通經籍」( pariyatti)並得智慧(pativedha)。(註 3) 漢譯《阿含》經典,則對「多聞」一詞的涵義,有所澄清,茲舉二例,以見一般。一為《增一阿含經》言及阿難時,說阿難「知時明物、所至無疑、所憶不忘、多聞廣遠、堪任奉上」(註 4)由這幾句贊語來看, 早期佛教中以「多聞第一」而受人稱道的尊者,其學術(「所至無疑、 所憶不忘、多聞廣遠」)是與「知時明物……堪任奉上」相結合。 換句話說,從大處著眼,阿難的知識在於認清時間及處境、侍奉其領袖以弘佛法。 從知識層面放眼,阿難是「所憶不忘、多聞廣遠」。從治學的態度觀察, 他樂誦經典,實與「學而時習之,不亦樂乎」的樂學精神相媲美。可惜佛教中的這種樂學精神,後來很少被人注意。 《雜阿含經》有一段佛陀對「多聞」涵義,有更清楚的說明: 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汝今問我,多聞義耶?比丘白佛, 唯然 世尊。 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比丘當知,若聞色是 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是名多聞。 如是聞受、想、行、識、是 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 是名多聞比丘、是名如來所說多聞。 ( 註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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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3) 見巴利文 Ananda-Theragatha,第1021節。

(註 4) 《大正新修大藏經》(此下簡稱《大》),第二冊,頁558a。

(註 5) 《大》,第二冊,頁5c。                                                            34 頁

這一段話非常重要,因為它所說的「多聞」是與佛教的根本教理「五蘊」理論,合起來討論。這裡所宣揚的知識,不是純粹的空洞名相,而是含有聞色是生厭、聞受欲離等宗教解脫理論。這些解脫理論是與比丘的修道生活連接在一起。只有這種理論與修道者的行為與解脫,全部融合在一爐的學術,才是「如來所說多聞」,才是佛教特有的學術觀。 就是在這種基礎上,《阿含經》將「多聞」列為「五志」、「七正法」、「九梵行」、「十成法」之一,認為是修道者必經之途。例如《長阿含經》言:佛言「當務立信、立戒、布施、多聞、廣學智慧,建此五志,以離垢慳。」(註 6) 又如《善生子經》中也說: 沙門梵志,又當以五事,答布施家。 何謂五?教誨以成其正信 、教誨以成其戒行……多聞、……布施、……智慧。( 註 7) 如果將這兩組「五志」加以對比,大家就會發現五事的次序,小有差別:多聞在前一組中,列為第四;在後一組中列為第三。其所佔的地位,正好與布施一條互相轉依。這種差別是否由於經文中的對象不同,而作出調整,或是另有原因,我們無法確知。值得指出的前一組的目的是要離垢;後一組則是為沙門報答布施家所設置。在《水喻經》裡還有一組善法,次序則與前引的《長阿含》經文相同。原文如下:「謂人既出、得信善法、持戒、布施、多聞、智慧」。(註 8)不過《水喻經》的重點,不但要求修道者要「修習善法」;更要警覺「失信不固」、「已出還沒」的危險。 認為多聞是佛教「七法」的說法,是於《長阿含經》中出現的。例如經云:「復有七法,是謂正法:有信、有慚、有愧、多聞、精進、總持、多智。」(註 9)多聞在這一組「正法」中,名列第四。《長阿含經》系統的其他文獻,還有別的經文,也提到「七法」。其中多聞的地位,都是第四而沒有差異,例如《大般涅槃經上》。(註 10)至於將多聞列入七法之內的理由,《長阿含.遊行經》有較為詳細的解釋,原文如下:「四者多聞,其所受持,上中下善,意味深奧,清淨無穢,梵行具足。」(註 11) 按照這幾句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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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6) 《大》,第一冊,頁187a。(出於《般泥洹經》)

(註 7) 同上,頁254b。

(註 8) 同上,頁424b。

(註 9) 同上,頁52a。(出於《十上經》)

(註 10) 同上,頁194a。

(註 11) 同上,頁11c。                                                              35 頁

觀察,一位有宗教情操的人士,在日常生活中,行動中表現著許多不同程度的善事;可是善行的內容和意味,卻是非常深奧。只有通過學術性的觀察(多聞),才能夠理解善行的性質是「清淨無穢」,只有這種行善、知善之意味深奧,才能算是「梵行具足」。 這種多聞與其他法的關係,不但表現在多聞對正信、正戒方面,同時也說明說法及智慧對多聞的重要性。《長阿含.上十經》中,列有「九梵行」法,就這一點有清楚的說明: 云何九難解法?謂九梵行。 ……若比丘有信有戒,而不多聞, 則梵行不具。 若比丘有信、有戒、有多聞,則梵行具足。若比 丘有信、有戒、有多聞、不能說法,則梵行不具。(註 12) 從這一段話中,我們不難看出「九梵行」之所以被稱為「難解法」,應當是九者之間的密切關係,其中彼此相關,連成一個統一的修道體系,缺一不可。雖然梵行的次序是以「有信」開始,到「逆順遊行、盡有漏成無漏心解脫、智慧解脫、於現法中、自身作證」為止,(註 13) 開始的「梵行」,似乎不如後來的行位那麼重要;其實不然。因為最後層次的「梵行」一定得循「有信、有戒、有多聞」開始,才能達到「智慧解脫」。只有通過全部九個層次的修習,才可得到「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受有。」(註 14) 《長阿含.十上經》中,還有一組「十成法」,其中第六法,就是多聞。經文對「多聞」的解釋,是「聞便成持,未曾有忘」。 從上面所引的《阿含經》片段,大家可以清楚的看出,早期佛教相當重視「多聞」方面的功夫。當時因為去佛未遠,現代型的研究方法與方式,也還沒有形成;但是以那一時代的學術風氣而論,多聞就是學術。而多聞在佛教宗教中,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這種情況,也可以從相反的詞語及對比中,更明顯的表露出來。那一相反的詞語,就是「不多聞」。《中阿含經.教化病經》記載著佛陀與給孤獨長者的一段對話。當長者病重,因死亡的威脅而陷於恐怖之中,因而向佛求教。佛陀在問答中指出:「若愚痴凡夫,因不多聞,身壞命終,趣至惡處,生地獄中。」(註 15) 這是佛陀對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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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2) 同上,頁56b。

(註 13) 同上。

(註 14) 同上。

(註 15) 同上,頁459a。                                                         36 頁

多聞」而產生的嚴重後果,所作的清楚說明。與此相反,佛陀也指出多聞的好處,是「因多聞故,或滅痛苦,生極快樂」。(註 16)不但如此, 如果多聞功力更深, 還可以「或得斯陀含果、或阿那含果……」 (註 17)。斯陀含及阿那含兩詞,是梵語Sakadagamin與anagamin的音譯,義為「一來」及「不還」,是「羅漢四果」中的兩果。這種認為「不多聞」就會入地獄,「多聞」就可以得到羅漢果的對比,充分說明「多聞」在初期佛教中的地位。 按照一般學者的意見,《經藏》和《律藏》是早期的印度佛教文獻。這些文獻經由部派佛教的承傳,以至今日。雖然它們是否全是原始佛教的原來面目,抑或為某一部派所增添,目前還無法作出整體的判斷。雖然佛教史學大家,曾有人將漢譯的四部《阿含經》,列屬於不同的部派,(註 18) 但是這是一個龐大而複雜的問題,現在無法全盤討論。值得注意的一件事實,就是在漢文資料中,從早期譯出的律典,乃至後期所譯的同類作品,通常都冠有部派的名稱。但是漢譯的《經藏》,並不含有部派的標誌。自然這並不足以證明,漢譯的《律藏》,要比《阿含》經典的成立更晚一些,因為其他譯經也曾說明,無有部派名稱的文獻,如漢文的《阿毗曇藏》就被近代學術研究,證明是說一切有部特有的文獻。儘管如此,如果將漢文的《經》與《律》相較,本文仍將《律藏》文獻,擺在《經》的後面。這是因為《經》題比《律》題更無部派色彩,更由於戒律文中所記敘的內容,也表現出它的製作時間層次較後。 戒律文獻中有兩種新的事物,與《阿含經》所記的「多聞」不同:其一是多聞與戒律的關係;其二是多聞的涵義更具體化。 首先多聞與戒律關係重要一點,《四分律卷五十八》有一段話說:「復有三法名持律:持波羅提木叉戒、具足多聞、誦二部戒、通利無疑。復有三持:波羅提木叉戒、具足多聞、廣誦毗尼、通利無礙……」。 (註 19)波羅提木叉(pratimoksa)是佛教戒律中最基本的戒律,持律者必須謹記,自是必然;「誦二部戒」也是戒律條規;只有多聞的內容範圍比較廣,涉及經文與阿毗曇文獻。據筆者猜想,這一項目,絕非指的是背誦戒律文字,因為那一工作已在另外一持中,明文指出。 在這種情形下,多聞應是為戒條規則提出一個更廣泛的詮釋。 引文中另一值得注意的地方,就是宗教的實踐性。 戒律本來就是信徒的道德規範,絕不是說只要徒記文字條規就可以了。 對於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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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6) 同上。

(註 17) 同上。

(註 18) 見 E. Lamotte 著: History of Indian Buddhism (Louvain 天主教大學,1988) S. Webb-Boin 女士英譯本,頁152--181。

(註 19) 《大》,第22冊,頁998c。                                                       37 頁

律文中特別提醒讀者, 三法持律的目的,在於「具足多聞、住毗尼中 ……具足多聞、善巧方便、能滅諍事。 」(註 20) 文中所言「能滅諍事」,指的是要能用善巧的方法,去解決僧眾中的口舌是非。 而善巧方便的基礎就是多聞。 例如在《四分律第四十三卷》,討論眾僧「破非法和合」時,也一再談到「多聞知阿含持法、持律知摩夷」(註 21) 等語。 文中所說的「摩夷」,意為「本母」。 律藏文獻中記敘「多聞」一詞的另一特點,就是對其內容,記載更為具體。「多聞阿毗曇」、「多聞」,(註 22) 再加上前面曾引過的「多聞知阿含持法」,這裡就清楚顯示出,多聞的內容已與佛教三藏的經典,有著密切的關係。這種以「阿含」、「阿毗曇」及「毗尼」區分多聞的分類,在阿含文獻中沒有出現過。這就表示出到了律典形成的時代,佛教文獻的數量已經大量增加,並非只靠一人就可以記誦所有的經文,這就需要「多聞阿含」、「多聞毗尼」一類的稱號,毗尼在《阿含經》中還未出現。戒律中載有這類名稱的,則有《摩訶僧祇律》、《十誦律》、《佛說苾芻迦尸迦十法經》等。 除開上面的新特點之外,律典中也保留著《阿含經》中對「多聞」在修道中的某種組合,例如「五種利益」、「十法成就」等。此外還有一些新的組合如「十二成就」,也與多聞有關。(註 23) 另一方面,律典中的組合次序及內容,極不一致,有時與阿含的次序相同,有時卻不一樣。例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出家事卷三》,就載有多種不同的五法,茲將其內容及次序分別列出如下: 一者具戒 二者多聞 三者持經 四者持律 五者善持母論。 一者具戒無缺 二者多聞 三者善明經義 四者於毗奈耶、善 知通塞 五者磨窒哩咖藏、善明義趣。 一者具戒 二者多聞 三者持經知義 四者善通毗奈耶 五者 善明摩窒哩迦藏。 復有五種……同前、於一一上唯加極言……。 復有五種……於 一一上更加勝字。復有五種、亦同上說,於上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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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20) 同上。

(註 21) 同上,頁880a。

(註 22) 參閱同上冊,頁346b, 442a, 457c, 533c。以上皆出《摩訶僧 祇律》。又看第24冊,頁956c (《苾芻迦尸迦十法經》)。

(註 23) 討論「五種利益」者,見《大》第22冊,頁442;第23冊,頁 1031b等。「十成就法」見第22冊,頁457c, 533c;第24冊, 頁956c。「十二成就法」見第22冊,頁346b。                                                  38 頁

一者戒成就 二者多聞成就 三者勝解脫成就 四者證智勝解脫 成就 五者智慧成就。 一者信成就 二者戒成就 三者多聞成就 四者捨成就 五者智 成就。 一者具戒 二者多聞 三者精進 四者念 五者慧。 一者具戒 二者多聞 三者精進 四者念 五者般若。 復有五種、四者同上、第五為是樂寂靜坐。( 註 24 ) 從上面的排列中,大家可以清楚的看出,根本說一切有部的律典,對包括多聞在內的教法,竟然有十多組之多。這種情形是相當特殊的。其他部派的律典,對五事的分別組合,就單純得多。例如《摩訶僧祇律卷二十六》所記的「成就五法,只有淨身業、淨口業、正命、多聞阿毗曇、多聞毗尼而已。」(註 25) 《摩訶僧祇律卷二十八》,還載有一組十法成就作為弟子剃度的標準。「若十法不滿、度弟子越比丘罪、受具足波夜提」。(註 26) 這十種具足法,也見於《佛說苾芻迦尸迦十法經》;但是其內容次序,與《阿含.十上經》所言不同。律典所說的十法,彼此也有差異,茲將《僧祇律》與《十法經》所記十事,對比如下: 《僧祇律 28 》 《長阿含.十上經》 一持戒 二多聞阿毗曇 一者比丘二百五十戒具… 三多聞毗尼 二者得善知識 四學戒 五學定 六學慧 三者言語中正…四者好求善法… 七能出罪使人出罪 五者諸梵行…六者多聞聞便能持 八能看病能使人看 未曾有忘七者精進滅不善法增長善法 九弟子有難能使人送 八者常自專念無有他想 十滿十歲是名十事 九者智慧成就… 十者樂於聞居專念思惟 (註 27) 《摩訶僧祇律卷第十五》,還有一組「成就十二事」,由「一持戒清淨」到「若過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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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24) 《大》,第23冊,頁1031b。

(註 25) 《大》,第22冊,頁442a。

(註 26) 同上,頁457c。

(註 27) 同上,第24冊,頁457c。《十上經》,《大》,第一冊,頁57a。        

                                                                                                      39 頁

臘」十二為止,其中第二是多聞阿毗曇,第三是多聞毗尼。因為後面的第五是學戒,第六是學慧,可見前面的多聞阿毗曇及多聞毗尼,指的不是戒行與智慧,而是學問方面的記誦與傳授。 在漢文翻譯的阿毗曇文獻中,「多聞」仍然受到重視,(註 28) 因為其在修行中所起的作用,是相當重要的。如玄奘法師所譯的《阿毗達摩大毗婆沙論卷一》,以及舊譯(北涼浮陀跋摩與道泰等合譯)《阿毗曇毗婆沙論卷一》,都將多聞之利益,列為五點。雖然舊譯本只有六十卷,不如玄奘所譯的完備,但是唐譯有關多聞的部份,幾乎全部採用舊譯而稍作潤飾。在兩譯內容相同的情形下,暫以早期譯本為主,觀察此論對多聞的利益,作何分析、作何評論: 譬如闇室中 雖有種種物 若無燈明照 有目不能見。 若人雖有智 不從他聞法 是人終不能 分別善惡義。 譬如有目人 因燈見眾色 有智依多聞 能別善惡義。 多聞能知法 多聞能遠惡 多聞離無義 多聞得涅槃。( 註 29) 這一段引文有兩點值得注意:第一是有智之士,仍須多聞;否則就不能分別善惡義。這種已經得到智慧,仍然而且必須「從他聞法」的功夫,後來很少在佛典中受到重視。也許後來大乘佛教教理,用其他的名詞代替了「多聞」一語。此事與目前討論的主題沒有直接關係,這裡不必細加討論;倒是下一點,非常重要,那就是第二:「有智依多聞、能妓別善惡義」。偈文中所說「善義」,當為下文緊接的「知法」與「涅槃」;「惡義」當指應捨去的「無義」與「惡」法。 偈語中特別指出「從他聞法」這一點,這是學問的來源之一。唐譯本中引用《契經》的話,對此作了兩層說明:首先指出「又如經說、有二因緣、能生正見、一外聞他法音、二內如理作意」。(註 30) 這裡清楚的指出,正見的產生須由二途:外聞和內理。只有在從他人聞法,又能「內如理作意」的基礎上,才能產生正見。其次,偈語又言: 又契經說,有四法人多有所作:一親近善友、二從他聞法、三如 理作意、四法隨法行。 (註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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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28) 同上,第22冊,頁346b。

(註 29) 同上,第28冊,頁2b。

(註 30) 同上,第27冊,頁2b。

(註 31) 同上。                                                                      40 頁

本文在前一段中曾談到「多聞」與智慧的關係,指出得到智慧的人,仍然須要「依他多聞」。又說明只有通過外聞與內在的「如理作意」的雙重努力,才能產生正見。《毗婆沙論》對這種區分,有進一步的詮譯,那就是三慧的概念。所謂三慧指的是「聞慧、思慧、修慧」。 (註 32)《毗婆沙論第三》對這三慧都有解釋,其中有關「聞慧」的部份,是如此說: 復有善誦修多羅、 毗尼、阿毗曇、生厭惱心…… 如見彼諦時、彼亦次第觀別、欲界苦作異相別……乃至色無色界 行道, 當於爾時觀諦,猶如觀疊外物,作如是觀時,是名聞慧 滿足。 ( 註 33) 這一段話表示出「聞慧」實際上包涵經、律、論方面的知識,也包括遵照聖典中所傳的道理,觀察一切事物。《論》於第二十三卷,對此再作解釋云:「從聞生者是聞慧……若受持讀誦思惟觀察十二部經,是聞慧。」 (註 34) 至於聞慧與其他二慧的關係,《論》中也有討論: 依此聞慧、次生思慧、依此思慧、次生修慧。 如依金礦生金、 依金生金剛。 (註 35) 雖然《論》中的立場認為,在三慧的上面還有一層根基,名為「生得慧」,但是對三慧之間的因果關係,並無新的詮釋。《論》對三慧的根源及關係,作如是說: 依生得慧生聞慧、依聞慧生思慧、依思慧生修慧。 如依種生芽 、依芽生莖葉等,彼亦如是。……修多羅、毗尼、阿毗曇所說 有何義,是名聞慧。思慧者或時依名解義,或時不依名解義。 修慧者於一切時、不依名解義。 (註 36) 文中對部派佛教在這一問題上的爭論,還有更進一步的討論。因為與本文的主題關係不大,不必作進一步的討論。但是仍有一點,值得注意─ 即《論》將三慧配屬於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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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32) 同上,第28冊,頁24c。

(註 33) 同上,頁24c--25a。

(註 34) 同上,頁168a。

(註 35) 同上。

(註 36) 同上。                                                                      41 頁

色二界之中,到了無色界時,就只有「修慧生得慧」了。(註 37) 《阿毗曇毗婆沙論》還記載著一段有趣的爭論,那就是多聞在須陀洹四支中的地位。須陀洹是梵文Srotapanna的音譯,義為「入流、預流」,即聲聞佛教四果中的初果。論中表示在佛陀親傳的弟子中,對此一問題就有不同的理解。那段文字表示,先是佛陀弟子中以智慧稱著的舍利弗,為須達長者將須陀洹四支,分別為十種。其後其他弟子,對此有不同的詮釋:有的詮釋包括多聞;有的則不包括。可見多聞在宗教生活中的地位,到佛陀親傳的弟子那一代中,已經有不同的評估。現在將有多聞的諸家列出,以見一般: ( 一 ) 尊者富那耶奢─信是親近善知識多聞法、 正見是正思 惟、餘是如法修行。 ( 二 ) 尊者瞿沙─信戒是親近善知識、多聞是聞法、 正見是 正思惟……。 ( 三 ) 尊者和須蜜─信戒是親近善知識、 多聞智慧是聞法…。 ( 四 ) 阿毗曇者、作如是說─信戒施是親近善知識、 多聞智 慧是聞法。( 註 38) 《論》的編纂者的立場是:信、戒是自體,無漏智是信與戒的根本。無漏善根所起者是正覺,依正覺而長養戒、聞、施、慧。(註 39) 印度佛教由部派,發展到大乘,曾產生了許多變化。以對傳統的多聞概念來說,大乘經論中所持的態度,分歧更大。以空理為重點、六波羅蜜為修持,以無所得無所求為修道必持態度的《般若經》文獻,對多聞的看法,祇是偶而提及,多數不提。《華嚴經》系統的資料,有的指出僅是多聞正法,而不能於生活中加以實踐,不能遠離垢法,因之應當予以批評;但對多聞能生智慧之明一點,則予以肯定。尤其是《寶積經》、《大集經》及《經集部》的文獻,談到多聞的地方,就比較多,而對多聞在佛教中的地位,也接近《阿含經》的看法。現在選出若干章節,以觀大乘佛典對多聞的看法。 一般學者認為,《般若經》是早期的大乘佛教經典,而《小品》的成立更早一些。根據康澤的調查,多聞一詞在《般若八千誦》梵文本中,只出現過一次。(註 40) 南朝陳代譯出的《勝天王般若波羅蜜經》,有一段話討論多聞,當文殊菩薩問世尊:「多聞流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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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 37) 同上,頁40b。

(註 38) 同上,頁359c。

(註 39) 同上。

(註 40) 見 Ed. Conze 編 Materials for a dictionary of Prajnaparamita Literature (東京複印本,1967年),頁298。                                                                       42 頁

法?佛言流出般若波羅蜜。」(註 41)在玄奘的譯本中,只將對話中的「般若波羅蜜」五字,改譯為「妙慧」。(註 42)《般若》系統的文獻,一方面要求善男信女,若見「多聞解義、常起正念」的沙門,就應親近依止;(註 43)另一方面,則警告菩薩「不應自恃恃戒多聞、禪定、智慧、而行布施。」更不能「寡聞破戒而行布施」。(註 44) 宋代惟淨所譯的《開覺自性般若波羅蜜經》,更將「多聞慢」,列為菩薩摩訶薩在諸色中的「五種慢法」之首。(註 45) 也許抨擊只有多聞而不能力行最全面的文字,是《華嚴經》中的一段偈文: 佛子善諦聽 所問如實義 非但集多聞 能入如來法 譬人水所漂 懼溺而渴死 不能如說行 多聞亦如是 譬人大惠施 種種諸肴膳 不食自餓死 多聞亦如是 譬如有良益 具知諸方藥 自疾不能救 多聞亦如是 譬人如窮人 日夜數他寶 自無半錢分 多聞亦如是 (註 46) 這段偈文還沒有完─後面尚有五個譬喻:帝王子、聾子、瞎子、海上導航人及善為眾人說法之士。其中最後一喻與多聞的關係更密切,值得抄出: 譬人處大眾 善說勝妙事 內自無實德 多聞亦如是 ( 註 47) 這裡應當注意,即經文中批評多聞的地方,並非指多聞本身,而是指「無實德」的只說不作之士。 稱讚多聞之益的經文,自然也為數可觀,現在選出兩段,作為代表。第一段是《大寶集經卷七十七.多聞品》,其中在解釋修集多聞寶藏時,一再提到此一行動,「能於諸法得決定義、於諸語言善了章句」。 (註 48) 後來在偈文中,還對此點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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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41) 《大》,第八冊,頁717c。

(註 42) 同上,第七冊,頁954a。

(註 43) 同上,第八冊,頁712a。

(註 44) 同上,頁885a。

(註 45) 同上,頁858c。

(註 46) 同上,第九冊,頁428c--429a。

(註 47) 同上,頁429a。

(註 48) 同上,第十一冊,頁436c。                                        43 頁

常欲求多聞 諸佛所稱歎 能得定實義 是故如大海 能於一字中 及於一句義 於千萬億偈 說之而不盡 (註 49) 這些話不但表示出多聞在此經中的地位;並且還說明多聞的含義包括兩個方面:「於諸法得決定義」指的是佛法哲理;「善了章句」指的是文獻知識。經文對後一點有進一步的澄清,指出多聞寶藏就是「所謂十二部經修多羅、祇夜、受記經、伽陀、憂陀那、尼陀那、如是諸經、本生經、方廣經、未曾有經、阿波陀那、論議經。」(註 50) 至於多聞的利益,高齊時譯的《月燈三昧經卷六》中,有菩薩多聞的十種利益,講得更為完備:「一者知煩惱資助。二者知清淨助。三者遠離疑惑。四者作正直見。五者遠離非道。六者安住正路。七者聞甘露門。八者近佛菩提。九者與一切眾生而作光明。十者不畏惡道。」 (註 51) 在這十種利益中,不是討論多聞的涵義,也不是提出多聞的方法,而是著重於因多聞而產生的後果。 大乘論書中,討論多聞的地方並不太多,基本態度有三種。一種是不提不理,可以由《中觀部》的論書中代表。(註 52) 一種是提到與多聞有關的名相,如「多聞證」、「多聞果」等,並且對之持有肯定的態度,如《瑜伽師地論》(註 53)。第三種是將多聞與智慧之間的關係,加以重視,認為缺一不可。這種立場對後來的中國佛教思想,有很大的影響,原典則出於《大智度論》中的一段偈文。原偈如下: 有慧無多聞 是不知實相 譬如大闇中 有目無所見 多聞無智慧 亦不知實相 譬如大明中 有燈而無目 多聞利智慧 是所說應受 無慧亦無明 是名人身牛 (註 54) 文中清楚說明,在認識「實相」的過程中,智慧與多聞是同等重要。用現代語言來講,慧指的智慧,就是哲理深度;多聞指的是學術智識。只有思想方面的智慧,而無學術知識,就像置身於黑暗之中,雖有主觀上的哲理智慧,但無法為自己的智慧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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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49) 同上。

(註 50) 同上,頁436a。

(註 51)《大》,第十五冊,頁585b。

(註 52) 參閱《大藏經索引》,第十三冊(台北: 新文豐,複印版), 頁238c。

(註 53)《大》,第三十冊,頁709a。

(註 54)《大》,第二十五冊,頁101b。                                   44 頁

位。猶如有眼,卻無法看清楚身在何處。眼目是指主觀上的經驗;多聞指的是學術知識。缺乏任何之一就無法知道實相,實相就是超越的真實及其在現象世界中的特點。兩者全無,只不過是徒具人身的笨牛而已。 佛教到了中國,多聞已經不太為人所討論。也許因為多聞與智慧相關,而中國佛教又重於實踐,輕於繁瑣的印度名相,所以多聞就不太為人所注意。雖然如此,有些高僧義學,仍然遵守印度佛教中的原有看法 ─慧與多聞的並重。例如五代僧人延壽,在《宗鏡錄》中,對前引《大智度論》的偈語,作了如此的詮解: 有慧無多聞者、況如大暗中有目而無所見。雖有智眼而不能遍知 萬法法界緣起、諸識薰習等、如處大暗之中、一無所見。是以實 相遍一切法、一切法即實相……。 (註 55) 值得指出的是延壽雖然引用《大智度論》的偈語,但在詮釋多聞的內容時,已非《大智度論》中原有的面目。例如「法界緣起」是佛教的中心思想,「諸識薰習」是唯識佛教哲學,一切法即實相又是天台及華嚴的說法。所有這些大多是中國隋唐時代佛教思想的主流,除了「緣起」學說以外,其餘均晚於《大智度論》的編纂日期。 延壽對「多聞無智慧」的過失,詮釋為「雖有多聞、記持名相、而無自證真智、圓解不發唯墮無明;大信不成、空成邪見。」(註 56) 一語說:「雖聞如來寶藏、一生傳唱、聽受無疲、己眼不開但數他寶、智眼不發、焉辯教宗。」 (註 57) 當有人問及「多聞廣讀、習學記持、徇義窮文、何當見性」這一困難時,延壽再次指出,問題不在於多聞,而在於是為多聞而多聞,還是為入道而多聞?換句話說,如果視多聞為目標,那麼無法見道。與之相反,如果以修道為目標,而以多聞為手段,那麼多聞是必要而重要的方法。延壽是這樣解釋的: 若隨語生見、齊文作解、執詮忘旨, 逐教迷心、指月不分、即 難見性。 若因言悟道、藉教明宗、諦入圓詮、深探佛意,即多 聞而成寶藏、積學以為智海。 從凡入聖、皆玄學之力。居危獲 安、盡資妙智之功。 言為入道之階梯,教是辯正之繩墨。(註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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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55)《大》,第四十八冊,頁667c。

(註 56) 同上,頁668a。

(註 57) 同上。

(註 58) 同上,頁974b--c。                                         45 頁

延壽雖是禪宗的一位高僧,但其思想受華嚴思想的影響甚大, (註 59)對宗教的態度是主張「禪教一致」、「禪淨雙修」,因之對宗教生活與學術研究,抱有兼收並容的態度。但是禪宗裡面的激進人士,則對多聞、持有完全否定的看法。例如《雲門匡真禪師廣錄卷上》裡面,有一段話說: 設有三箇兩箇, 狂學多聞、記持話路,到處覓相似語句、印可 老宿、 輕忽上流、作薄福業、他日閻羅王釘釘之時、莫道無人 向汝道。 若是初心後學、直須擺動精神、莫空記說、多虛不如 少實。( 註 60) 這一段批評多聞的話,是針對兩種人說的:一種是「狂學多聞」、目無尊長、輕視上流,他們可能見閻羅王、下地獄。另一種是「初心後學」,他們「莫空記說、多虛不如少實」。文中雖然指的是「覓相尋句」的人,但因對多聞只持有反對立場,不見肯定字句,實際上這就是一種反智的堅決態度。文中「狂學」兩字,使人想起智顗所批評的「狂慧」與「癡禪」。智顗在《修習止觀坐禪法要》中說: 不學智慧、名之曰愚; 偏學知慧、不修禪定福德、名之曰狂。 狂愚之過雖小不同,邪見輪轉、蓋無差別。( 註 61) 文中的慧是「學」而得之,應指因多聞而得的智慧,但是所持的態度,遠不像雲門那樣完全否定多聞。對以「教外別傳,不立文字」為口號的禪者而言,連經典都不需要,學術性質的多聞,自然是「空記說」了。雲門禪師詛咒「狂學多聞」,他日要受「閻羅王釘釘」之苦,恰與早期佛教的立場相反─本文前面曾引《中阿含.教化病經》佛言:「愚痴凡夫,因不多聞,身壞命終,趣至惡處,生地獄中。」(註 62) 從以上的討論中,我們不難看出,從早期的佛教文獻考察,佛教對宗教學術知識,就非常重視。這一種堅定的態度,及對知識的尊重,無論從巴利經典還是漢譯《阿含》文學,都可以清楚的看出。雖然早期佛教文獻,曾將以「多聞」為名相的學術知識,編入不同的組合如「七法」、「九梵行」等,但是並沒有在任何地方中,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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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59) 參閱冉著《宗密》(台北: 東大,1988),頁224--227。

(註 60)《大》,第四十七冊,頁548c。

(註 61)《大》,第四十六冊,頁462b。

(註 62) 見本文注15。                                                              46 頁

學術知識對宗教解脫的重要性。恰好相反,如果有人「不多聞」的話,就會「身壞命終、趣至惡處,生地獄中。」 律藏文獻仍然重視多聞,但是有關多聞的記載,出現了兩種新的情況:一多聞有了分工─「多聞阿毗曇」、「多聞毗尼」的出現;二多聞對戒律、戒行的重要性。 《阿毗曇》文獻對多聞也持有類似的態度。《阿毗曇》的主題,是討論法數及解脫智慧,因此就要牽涉到智慧與知識的關係。文獻認為僅有智慧而無多聞、實像處於無燈的暗室,有目而無所睹,因之不別善惡義。而多聞不像智慧一般,只是通過主觀上的努力就能獲致;而是要「從他聞法」。 多聞在大乘佛教中,仍然佔有重要的地位,許多經典繼續肯定學術對修道的貢獻,認為多聞能生智慧。但是有些經典則對因多聞可能引起的弊病,向修道者提出警告,有的將「多聞慢」列入五種慢法之中。《華嚴經》更有十種譬喻,批判多聞而無宗教實踐所產生的惡果。另一方面,《月燈三昧經》又載有菩薩多聞的十種利益,發展了早期佛教重視知識的傳統。大乘論典因其理論不同,對多聞的討論不多,有的甚至完全不提。其中持平之見,可以從《大智度論》一段偈文中看出,認為只有智慧而無多聞,無法認識實相,徒具多聞而無智慧,也無法認識實相。 佛教傳入中國以後,各家對學術在宗教生活中的地位,評估也有很大的差別。有的持著平允的態度,主張智慧與多聞的平衡;有的則對多聞的「狂學」,予以評擊,認為這樣的學者死後會要面對閻羅王。 如果我們將上述的這些看法,加以分析,大家就不難發現佛教對多聞的看法與評估,雖然是讚譽者多,評彈者有,但是卻有一點立場相同,即多聞與智慧必須統一。批評多聞的說法,並非反對多聞本身,而是專對只知不行的「狂學」。但是由於禪宗後來在中國佛教歷史中,佔主導地位;而且禪宗又以「不立文字」為號召,傳統佛教的多聞,也在中國式微。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除了禪宗的影響以外,還有中國佛教自宋代以來,日見衰落,僧人的文化水平,普遍下降,禪宗的口號正好成為反智僧徒的根據。因果連環,學術在中國除了極少數的義學以外,幾乎成了絕學。而多聞有過失,妨礙修行的說法,雖有其正當的宗教理由,但也難免被反智或無知的人,借作為擋箭牌,以便他們安然偷懶,從而造成佛教的盲點。 到了科學技術時代,人類由行而知之的時代,進入先知而後才能行的世界,「知識就是力量」已經成為現代人士所接受、所歡迎的觀念。只憑一個人的主觀經驗,而不從他多聞,無法把自己的經驗,在佛教傳統中定位、解說、傳授,想要在現代人群中去弘法,絕對無法達到廣大的影響。對一個專心修道的人而說,為學可以使自己的修為與成就,得到客觀的比照與定位,才能將真知與妄識,清楚的分別出來;才能自了本心。對一個大乘佛教人士而言,如果沒有廣博的經典知識─多聞阿含、戒律、

                                                                                                47 頁

阿毗曇、大乘經論,乃至東亞佛教經典著作,又怎麼樣能夠分析學徒們的業力影響及宗教需要,而又如何去對症下藥,幫助眾生呢?自然,僅僅多聞而不能以所學到的知識,清淨自身的行為,幫助他人的善行,也是不正確的。從印度佛教到中國的釋門高賢,歷來都是主張知行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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