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9日 星期六

溪洲部落 2---我們甚至失去了黃昏



溪洲部落自救會召集人:張慶豐 0919-374991 執行長:吾賽.撒巫瑪(章金妹)0921-973998 溪洲部落自救會發言人  張祖淼 E-mail: shijou_tribe@ms96.url.com.tw
後援會信箱: u9292003@em92.ndhu.edu.tw
溪洲部落以下引自
http://gaea-choas.blogspot.com/2007/11/blog-post_18.html

家在何方
20071118 by Chyng
這篇文其實早該寫完,但進度卻一直緩慢著。或許總對在乎的事太焦慮吧。其實本來不曉得溪洲部落的事,是老業說:「有豐年祭呦!」所以在休假日走了一趟。而那一趟,讓我看到不像部落的部落,以及,我在原鄉認識的部落青年、少女們,若有遭一日必須下山時,的未來。

當我聽到「迫遷」時,已經不會生氣了。又或許這是進度緩慢的原因?麻木了,關於迫遷,是嗎?和主管討論這件事時,她說了之前到那邊服務的經驗,說部落裡的人住的房子不錯,也有停車場啊,說當時一起到那邊服務的同伴們,開玩笑地說真想和部落族人換房子。主管提醒公平性的問題,比如,為什麼非得提供給原住民在地重建、在裡居住的人來來去去、就算以租代購,金額又如何,畢竟堤防附近地價一直飆漲。但,不曉得是否歲時季移,總之,當我走在泥濘路上、看見破舊木板與鐵皮屋瓦、充滿「味道」的公廁時,心裡頭只有「如果是我,一定想盡辦法搬走」的念頭。以及,「到底什麼是公平」?於是成文。雖然這裡要保留阻礙重重,但,有些事,還是得嘗試吧。-------------坐落於新店溪畔的溪州部落屬阿美族群聚。每到雨天稀泥滿地,除部落內精神象徵,幾乎沒有原民風味;水泥、鐵皮、破舊木板,這是一處違建30年的部落。「可是,這是我們的家!」溪洲部落自救會執行長吾賽˙撒巫瑪強調。溪州部落目前約有180人,多為長者與小孩。過去年輕人從原鄉下山工作,溪州部落成為暫住之地。雖居住者來去不定,但30年來,部落族人將最重要的豐年祭,在衰敗部落裡年年舉行;每到祭典,從部落離開的住民會重返此地,「對我們來說,有文化的地方,就是家鄉。」然而,12月20日起,家鄉將要消失。溪州部落是都市原住民困境的縮影。原住民被漢人驅趕至深山,離開初始習於居住之地,加上開發不斷,遷村時有所聞。普遍來說,原住民在家鄉不易找到收入穩定工作。而因經濟弱勢,無法接良好教育。過去台灣經濟發展起步時,需要大量勞工,種種推力、拉力,促使習於勞動的原住民移往都市尋求工作機會,都市原住民於焉形成。現年71歲的章英雄是最早來到溪洲落腳的阿美族人之一。民國68年他在工作之餘發現新店溪既能捕魚,又可採野菜,近似老家花蓮玉里的自然氣息,於是決定就地扎根。吾賽˙撒巫瑪說,因族人性喜野菜,自發現新店溪中沙洲上佈滿可食野菜後,養殖雞鴨也陸續出現。當初為擺放耕作農具而搭蓋的工寮,收留不少繳不起房租的阿美族人,隨著工寮越建越大,阿美族人開始聚集此處。但也因新店溪畔屬行水區,違建之名,如影隨形。台北縣原住民行政局生活輔導員吳振聲指出,此地違建是依據水利法所得結果。除非新店溪「法線」往河川方向後退,否則新店溪洲部落還是違建。吳振聲說,擔心此地淹水,是多年來政府勸導居民搬離的主要原因。原民局主任秘書楊正斌與水利局更一逕強調:「既然違法,就要拆。」然而當地居民卻質疑這只是北縣府欲做政績、討好資本主義、再次傷害原住民的手段。吾賽˙撒巫瑪說,溪洲部落旁的土地之所以不在行水區、在地圖裡不以河川範圍呈現,是因為此地在被劃為行水區前,政府曾對這一帶施以土地放領。「當時部落兩旁土地都被漢人領走,而不諳漢人做法的居民則未能把握時機,才有現在爭取就地居住權的問題!」30年前,溪洲部落無電、無自來水,經過20年不斷向政府要求牽電後,總算在民國90年不再需要靠發電機生活。但吾賽˙撒巫瑪透露,因當地居民無力同時負擔電力與自來水工程費用,經部落協議後,只好決定選擇電力,捨棄自來水。「生活條件確實不夠好。」其實,生活條件不利並非原住民不夠努力。吾賽˙撒巫瑪指出,都市繁榮加上財團炒地皮,原被漢人剝奪土地的原住民更形弱勢,「房價租金飆漲,低階勞工怎麼買得起房子?」過去溪洲部落曾遭祝融,後受外界協助,得以重建,對部落居民而言,落地生根的情感更是難以拔除。「種種脈絡,不也代表外界對此地的肯定?」行政院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對此事也極為重視。認為水利局所持河川數據已不符現況,溪洲聚落也應被列為專案處理、就地重建。該映˙犁百說:「族人就是因為把溪州部落當家,才願意負擔費用經營!」她是溪洲部落青年讀書會的發起人。近幾年隨北縣府意欲迫遷,族人起而訴求保留,也意識到,此地既然是阿美族都市原住民的家鄉,就不能不重視文化意象。


該映˙犁百指出,每年豐年祭前後,溪州部落都會募款建設部落一項公共事務以進行社區營造。如部落入口處的歡迎竹籬、會所前的小米椿精神保壘、公廁等,都是族人胼手胝足鑽營而來。

都市原住民因遷居都市,與原鄉文化產生斷層,生活形態等都與原鄉原住民產生相當大的差異。最明顯的是都市原住民下一代多半不會說母語,或是只會聽不會講。加上受漢文化的影響,許多原住民傳統文化正逐步自生活中消失,猶如失根蘭花。但在許早以前,該映˙犁百便發起在會所教導母語的活動。部落孩子每週都要到會所上母語課,藉由簡單的活動與生活對話,讓現在仍在學、卻普遍不會說原住民語的都市原住民有語言傳承機會。值得一提的是,離開部落居住的族人只要回來參與祭典,一定二話不說換上傳統服飾。在豐年祭當天,更有搭著計程車從工地趕回參加的原住民青年,他的臉上還有疲倦,卻立即加入歌舞行列。她們口中哼唱傳統歌曲,母語不需制式課程教導,自然朗朗上口,就連5歲幼童,都能跳著極有風味的舞蹈。

該映˙犁百認為,教育部推行的母語教學在原鄉或可進行,但在都市卻因族群過少而面臨困難,尤其下山工作是難以改變的趨勢,再不保存,語言極可能失傳。就以教育資源最豐富的北市為例,台北市教育局曾針對全市公私立國小發出問卷,調查各校鄉土語言教學實施現況,結果顯示多數學生的母語為台語,母語為客語和原住民語的學生很少而很難開班。這是因為師資難以招募、少數支援教師又缺乏教學經驗,教材五花八門,拼音方法太多,學生根本難以理解,遑論傳承。根據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目前正進行的「國民中小學原住民教育指標建構、實驗與推廣」研究也指出,在學校教育中,多元選擇途徑及多語言教育需要極龐大經費;在有限經費及人力物力情況下,更需要龐大熱誠與耐心。語言教育是「點滴的文化工程」,但在現代功利主義講求效率與實際的社會中,僅有少數人願意投身語言文化教育的行列,致使真正的多元文化社會遙遙無期。
研究中特別強調,原住民教育實施有其必要性,也符合社會正義中對弱勢的補償原則,但原住民教育的實施卻無法擺脫教育、社會現實與自願論特質的限制。研究也說,原住民經常在不自覺的情況下,為儘速融入主流的社會文化之中,將可能選擇強勢語言作為自己的溝通語言,而忽略自己的母語。該映˙犁百進一步指出,「以前居無定所時,孩子必須被迫轉學,這讓孩子無法建立穩定的人際關係;加上都市原住民普遍從事勞動工作,導致都市原住民家庭對兒童教養疏忽,也易形成嚴重中輟問題。」對居民的種種疑問,台北縣政府發出說帖指出,為安置此地居民,已在三峽花費3億興建國宅,供部落居民居住。該映˙犁百表示,起初確實有許多居民願意接受,但後來卻發現國宅無法購買、只能承租,又以兩年為限,一旦租滿,族人何處去?「這是讓溪州部落原住民失根!加重都市原住民的種種問題!」該映˙犁百說,原住民長者多半不會講國語,在溝通上有困難。多年來此地原住民從未接受社會福利政策補助,卻能維持生活,就是源於部落共助的精神;若政府執意要將長者遷至國宅、卻又無法提出相對合理的照顧措施,這些長者極可能在遷居兩年後便流離失所。而根據原住民基本法第28條指出,政府對於居住原住民族地區外的原住民,應對其健康、安居、融資、就學、就養、就業、就醫及社會適應等給予保障及協助。該映˙犁百認為,溪洲部落居民其實依法有據。她進一步說明,部落要求就地居住,絕對沒有法律問題與安全問題。雖此地目前是行水區,但居民遠在此之前即居住此地,將來堤防將建於河川與部落之間(堤內),安全問題自然迎刃而解,且堤內河川地變更建地也非史無前例。況且,居民要求的就地居住權「並非」要無條件得到土地,而是以租或買的形式,向政府要求合法就地居住。該映˙犁百表示,1990 年前,溪洲部落由新店市公所輔導開設傳統服飾製作班,之後又在議員及其它單位協助下開設婦女編織等傳統工藝訓練;加上居民平時就以傳統採集野菜烹食,以傳統美食接待外來團體,在發展部落產業方面已有相當基礎。
目前北縣府向第十河川局爭取的1億5千多萬經費,是為打造溪岸風光、親水空間媲美宜蘭冬山河之用。若能進一步結合部落保留與自行車道路線,相信原住民文化更能帶來觀光文化效益,使其永續經營。居民表示,雖然拆遷在即,但不論就法或效益,此地並非必拆不可,希望政府在視在地人的意願,「讓我們有在地居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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