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2日 星期日

《阿含字典》 (43) :柰、㮈、林檎、林擒、蘋婆、頻婆、芒果、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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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板凳: 
蘋果以前就叫林擒,我想了一想,那應該就是龍眼的字源:(lim5-khim5 林擒) ==>(ling5-ging2 龍眼
英文的 Apple 最終的字源是 PIE 的 *ab(e)l。和巴利的 amba 或梵文的 āmra 應該都是同樣字源。 
2017年1月23日 上午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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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兒子蘇邁作 兒子邁幼作《林擒》詩云:「熟顆無風時自落,半腮迎日鬭鮮紅。」 林擒果是鮮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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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阿含56經,彌醯經》:「此地平正,名好㮈林,金鞞河水極妙可樂,清泉徐流,冷暖和適,若族姓子欲學斷者,當於此處,我亦有所斷,寧可在此靜處學斷耶?」(CBETA, T01, no. 26, p. 491, a21-24) 
《長阿含2經》:「菴婆婆梨」(CBETA, T01, no. 1, p. 13, b20)
首先,從佛教經典的「柰、㮈、菴羅、菴婆婆」談起。
《一切經音義》卷26:「菴羅樹女(菴羅,淨三藏云(義淨):『果名,其形似柰、其味如梨。』《溫室經》云『柰女』者,即其人也。依花以孕質,故號濕生,即頻婆娑羅王之貴妃,良醫耆婆之母也。)。」(CBETA, T54, no. 2128, p. 479, b13-14) 
此處《一切經音義》其他描述並不正確,但是「菴羅」譯作「柰、㮈」,對照巴利經典為「amba 菴婆」,梵文作「āmra 菴羅」,這是芒果。《長阿含2經》的「菴婆婆梨」,既不是婆婆、也不是梨,而是「ambapālī」的譯音。
其實漢地本有「柰、㮈」,而沒有「amba 菴婆」、「āmra 菴羅」,譯作「柰、㮈」,增加困擾。
《一切經音義》卷28:「菴羅(或言菴婆羅,果名也。案:此果花多而結子甚少,其葉似柳而長一尺餘、廣三指許。果形似梨而底鉤曲,彼國名為上樹,謂在王城種之也。經中生熟難知者,即此也。舊譯云『柰』,應誤也。正言『菴沒羅』,此菴沒羅女持園施佛,因以名焉。昔彌猴為佛穿池,鹿女見千子處,皆在園側也)。」(CBETA, T54, no. 2128, p. 496, b14-16)
高拱乾《台灣府志》卷一〈輿地志,土產條〉談到:「檨無此字,今從俗寫」。(檨,台語讀作 suainn7)
至於「芒果」,則是「mango」的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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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日本常將蘋果標作「林檎」,而稱作「lin2-goo7」。
《仇池筆記》提到蘇東坡兒子蘇邁作《林擒》詩云:「熟顆無風時自落,半腮迎日鬭鮮紅。」 林擒果是鮮紅色。
明朝王世貞的描述是:「『柰』又名五色林檎,或謂之聯珠果。上賜王方言階文林郎,又謂之文林果。俗云『蘋婆果』。按:此乃真『頻婆果』耳。《廣志》云:『林檎似赤柰子,一名黑檎,亦名來擒。』今『頻果』止産北地,淮以南絶無之;廣固有林擒,豈得有頻婆果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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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名為頻婆,李時珍《本草綱目》雖然這麼說,但是顯然不是台灣的「蘋婆果 pin7-pon5」。

台灣蘋婆果是水生植物,蒸煮之後,圓滾滾的,像水煮蛋的蛋黃。書上的頻婆是長在樹上的果實,兩者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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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自《維基百科》而略改其字(版主按語:《維基百科》錄文」甚多錯謬,古書、醫書不可直接引用此處,以下紅字為版主所校勘,以此例可知。):(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9C%AC%E8%8D%89%E7%B6%B1%E7%9B%AE/%E6%9E%9C%E4%B9%8B%E4%BA%8C)
明朝李時珍《本草綱目》〈果之二〉

庵羅果

(宋《開寶》)
【釋名】
庵摩羅迦果(出佛書)。
香蓋。時珍曰︰庵羅,梵音二合者也。庵摩羅,梵音三合者也。華言清淨是也。
【集解】
志曰︰庵羅果,樹生,若林檎而極大。
宗奭曰︰西洛甚多,梨之類也。其狀似梨,先諸梨熟,七夕前後已堪啖。色黃如鵝梨,才熟便松軟,入藥亦希。
時珍曰︰按《一統志》云︰庵羅果俗名香蓋,乃果中極品。種出西域,亦柰類也。葉似茶葉,實似北梨,五、六月熟,多食亦無害。今安南諸亦有之。
【氣味】
甘,溫,無毒。士良曰︰酸,微寒。
志曰︰動風疾。凡天行病及食飽後,俱不可食。同大蒜、辛物食,令人患黃病。
【主治】
食之止渴(《開寶》)。主婦人經脈不通,丈夫營衛中血脈不行。久食,令人不飢(士良)。
【主治】
渴疾,煎湯飲(士良)。

(《別錄》下品)
【釋名】
頻婆(音波)。
時珍曰︰篆文柰字,象子綴於木之形。梵言謂之頻婆,今北人亦呼之,猶云端好也。
【集解】
弘景曰︰柰,江南雖有,而北國最豐。作脯食之,不宜人。林檎相似而小,俱不益人。
士良曰︰此有三種︰大而長者為柰,圓者為林檎,皆夏熟;小者味澀為[木*岑],秋熟,一名楸子。
時珍曰︰「柰與林檎,一類二種也。樹、實皆似林檎而大,西土最多,可栽可壓。有白、赤、青三色。白者為素柰,赤者為丹柰,亦曰朱柰,青者為綠柰,皆夏熟。涼州有冬柰,冬熟,子帶碧色。孔氏《六帖》言︰『涼州白柰,大如兔頭。』《西京雜記》言︰『上林苑紫柰,大如升,核紫花青。其汁如漆,著衣不可浣,名脂衣柰。』此皆異種也。郭義恭《廣志》云︰『西方例多柰,家家收切,曝乾為脯,數十百斛,以為蓄積,謂之頻婆糧。』亦取柰汁為豉用。其法︰取熟柰納瓮中,勿令蠅入;六、七日待爛,以酒腌滿,拌令如粥狀,下水更拌,濾去皮子;良久,去清汁,傾布上,以灰在下引汁盡,劃開,晒乾,為末,調物甘酸得所也。劉熙《釋名》載︰『柰油,以柰搗汁塗繒上,曝燥取下,色如油也。今關西人以赤柰、楸子取汁塗器中,曝乾,名果單,是矣。味甘酸,可以饋遠。』杜恕《篤論》云︰『日給之花似柰,柰實而日給零落,虛偽與真實相似也。』則日給乃柰之不實者。而《王羲之帖》云︰『來禽、日給,皆囊盛為佳果。』則又似指柰為日給矣。木槿花亦名日及,或同名耳。
實,(氣味)苦,寒,有小毒。多食令人肺壅、臚脹,有病尤甚(《別錄》)。
思邈曰︰酸、苦,寒,澀,無毒。
時珍曰︰案︰《正要》云︰頻婆︰甘,無毒。
【主治】
補中焦諸不足氣,和脾。治猝食飽、氣壅不通者,搗汁服(孟詵)。益心氣,耐飢。(《千金》)生津止渴。(《正要》)

林檎

(宋《開寶》)
【校正】
並入《拾遺》文林郎果。
【釋名】
來禽(《法帖》)、文林郎果。
《藏器》曰︰「文林郎生渤海間,云其樹從河中浮來,有文林郎拾得種之,因以為名。」珣曰︰「文林郎,南人呼為是榅桲矣。
時珍曰︰「案洪玉父云︰『此果味甘,能來眾禽於林,故有林禽、來禽之名。』又唐高宗時,紀王李謹得五色林檎似朱柰以貢。帝大悅,賜謹為文林郎。人因呼林檎為文林郎果。又《述征記》云︰『林檎實佳美。其榅桲微大而狀,有毛而香,關輔乃有,江南甚希。據此,則林檎是文林郎,非榅桲也。」
【集解】
志曰︰林檎,在處有之。樹似柰,皆二月開粉紅花。子亦如柰而差圓,六月、七月熟。
頌曰︰亦有甘、酢二種︰甘者,早熟而味脆美;酢者,差晚,須爛熟乃堪啖。今醫家乾之,入治傷寒藥,謂之林檎散。
時珍曰︰「林檎,即柰之小而圓者。其味酢者,即楸子也。其類有金林檎、紅林檎、水林檎、蜜林檎、黑林檎,皆以色味立名。黑者色似紫柰。有冬月再實者。林檎熟時,晒乾研末點湯,服甚美,謂之林檎。僧贊寧《物類相感志》云︰『林檎樹生毛蟲,埋蠶蛾於下,或以洗魚水澆之即止。皆物性之妙也。』」
【氣味】
酸、甘,溫,無毒。
思邈曰︰酸、苦,平,澀,無毒。多食令人百脈弱。
志曰︰多食發熱及冷痰澀氣,令人好唾,或生瘡癤,閉百脈。其子食之,令人煩心。
【主治】
下氣消痰,治霍亂肚痛(大明)。消渴者,宜食之(蘇頌)。療水穀痢、泄精(孟詵)。小兒閃癖(時珍)。
【附方】
舊三。
水痢不止︰林檎(半熟者)十枚。水二升,煎一升,並林檎食之。(《食醫心鏡》)
小兒下痢︰林檎、構子同杵汁,任意服之。(《子母秘錄》)
小兒閃癖,頭髮豎黃,瘰癧瘦弱者︰乾林檎脯研末,和醋敷之。(同上)

2017年1月20日 星期五

法友飛鴻 209 :一個關於雞鷄的問題


今天搜索「雞林精舍」時,發現搜索「雞林」,會出現
《雜阿含559經》卷21:「雞林精舍」(CBETA, T02, no. 99, p. 146, b26),
但是不會出現
《雜阿含628經》卷24:「鷄林精舍」(CBETA, T02, no. 99, p. 175, b12-13)。
《雜阿含經》出現11處「鷄林」,4處「雞林」;搜尋時彼此不互通。
《雜阿含827經》卷29:「譬如,比丘!伏鷄生卵,若十乃至十二,隨時消息,冷暖愛護。彼伏鷄不作是念:『我今日,若明日、後日,當以口啄,若以爪刮,令其兒安隱得生。』然其伏鷄善伏其子,愛護隨時,其子自然安隱得生。」(CBETA, T02, no. 99, p. 212, b10-15)
《雜阿含263經》卷10:「如彼伏雞善養其子,隨時蔭餾,冷暖得所,[11]正復不欲令子方便自啄卵出,然其諸子自能方便安隱出㲉。所以者何?以彼伏雞隨時蔭餾,冷暖得所故。」(CBETA, T02, no. 99, p. 67, b12-16)

所以,搜索 CBETA 時,有時會認為已經別無其他用例了。這時候宛如錦毛鼠白玉堂面對重重機關陷阱,絲毫不得大意。


不就同一隻雞嘛,怎會「此雞非彼鷄」?
祝「雞鷄」年快樂!

     Yifertw  2017/01/17 -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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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此「雞」非彼「鷄」,
此「兔」也非彼「兎」,
此「豬」也非彼「猪」。
隨著 Unicode 漢文字集的大量擴增,我們對異體字的搜尋要更加把勁才行。

 CBETA Maha 吳寶原

簡介:無著比丘〈《中阿含經》摘選經文與其巴利對應經文之比較〉


辛島靜志在論文中指出:
「文獻比較研究」的重要:研究文獻學,尤其是研究佛教文獻學,最關鍵且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文獻比較。對比梵文、藏文、漢文等不同語言的不同文本可以使我們能够從不同角度發現新問題,從新角度理解和認識以往許多學者研究過的經典。對比漢文中不同譯者翻譯的同一佛典,即『異譯』,也有同樣作用。
版主也有相同的主張:
跨語言佛教文獻的比較研究(comparative studies),可以協助整理各組對應經典的異同。這些所謂「對應經典」的差異顯示了彼此之間的不同面貌,諸如:經題的不同,[1] 說經地點的差異,[2] 說譬喻者的差異,[3] 問答者角色的互換,[4] 入滅盡定次第的出入,[5] 佛陀宣說的偈頌與外道斷滅論者的偈頌之間的混淆,[6] 等等。深入探索這些異同,不僅能夠澄清因口誦傳承、翻譯、輾轉抄寫、經卷散落或錯頁等所造成的經文字句、法義的訛誤或遺漏,[7]也能協助詮釋難解的漢譯經文,補充未詳盡敘述的經文背景,更可以描繪口誦傳承、經典傳抄與轉寫翻譯在對應經典顯示的不同風貌,協助辨識新出土的佛典殘卷,或彰顯部派之間對經典的不同詮釋。
無著比丘在本文提到:
「When considered collectively, these instances make it in my view impossible methodologically speaking, to consider the pāli version as invariably the earliest and most trustworthy specimen of a particular discourse. Instead, a proper appreciation of Buddhist thought and history makes a comparative study of all parallel versions indispensable. 以我的觀點來看,整體而言對那些一成不變地將巴利文獻當作某一特定經文最早也最可信的樣本者,以方法學來論對他們是不可能的例子。與之不同的是,適當地衡量佛教史與佛教思想之後,會認為對所有平行文本的比較分析是不可或缺的。
他接著說:
「I believe that the selected Madhyama-āgama passages I present below suffice to bear out the methodological need to go beyond basing one's research on pāli material only. Needless to say, the same holds even more so the other way round, in that a study of the Chinese Āgamas must take into consideration their pāli parallels. 我相信以下我所舉的《中阿含》經文以經足夠證實,在方法學上必須改進僅依賴巴利文獻的研究。更不用說,另一個方向甚至更需要如此進行:漢譯《阿含經》的研究必須考量他們的巴利對應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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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阿含9經》:七清淨
《中部24經》:「朋友,是否在世尊之下修梵行?」
《中阿含9經》:「(尊者舍利弗)則問尊者滿慈子(富樓那)曰:『賢者!從沙門瞿曇修梵行耶?』」(CBETA, T01, no. 26, p. 430, b26-27)
無著比丘認為《中阿含9經》稱「沙門瞿曇」比《中部24經》稱「世尊」正確,因為經文中,尊者舍利弗未表白身份而試探、詢問尊者富樓那的見解。如果稱「世尊(Bhagavat)」則已宣稱自己是佛陀弟子,問同是佛陀弟子的人此一問題,則屬多餘。
無著比丘進一步指出《中部24經》,七清淨是導向解脫的方法,並不含解脫。

《中阿含9經》:「以戒淨故(1),得心淨(2),以心淨故,得見淨(3),以見淨故,得疑蓋淨(4),以疑葢淨故,得道非道知見淨(5),以道非道知見淨故,得道跡知見淨(6),以道跡知見淨故,得道跡斷智淨(7),以道跡斷智淨故,世尊施設無餘涅槃。」(CBETA, T01, no. 26, p. 431, b6-10)
七清淨尚未到達「無餘涅槃」。
《中部24經》:同樣的,學友!戒清淨(1)是為了達成心清淨(2);心清淨是為了達成見清淨(3);見清淨是為了達成度疑清淨(4);度疑清淨是為了達成道非道智見清淨(5);道非道智見清淨是為了達成道跡智見清淨(6);道跡智見清淨是為了達成智見清淨(7);智見清淨是為了達成無取著般涅槃,學友!為了無取著般涅槃而跟隨世尊修梵行。
七清淨雖然與《中阿含9經》小有差異,但是仍然敘述「尚未到達無餘涅槃」。
《清淨道論》卷22:「其於須陀洹道、斯陀含道、阿那含道、阿羅漢道於此四道智為「智見清淨」。」(CBETA, N69, no. 35, p. 406, a11-12 // PTS. Vism. 672)
無著比丘認為,此處《清淨道論》的敘述不符七清淨的本義。

2. 《中阿含15經》:業與果
《增支部10.208經》第一段經文如此說:
比丘們!我不說,已作已累積的故意業未感受[其報]而有終結,且那[終結]會在當生中,或在來生中,或在後續之生中。但,比丘們!我[]不說,已作已累積的故意業未感受[其報]得到苦的結束。」(莊春江譯)
《增支部10.208經》:「諸比丘!所思、所作、所積集之業,若不受〔報〕,則我不說其消滅,彼現法或未來或次第生起者亦如是。諸比丘!所思、所作、所積集之業,若不受〔報〕,則我不說作苦之邊際。」(元亨寺版,CBETA, N25, no. 7, p. 234, a11-13 // PTS. A. 5. 299)
英譯:「Yet, monks, I do not say that there is a making of an end of dukkha without having experienced [the fruits of] intentional deeds that have been undertaken and accumulated. ...諸比丘,如未感受已作、已累積的故作業(的果報),我不說能究竟苦邊。」
如同菩提比丘與無著比丘一再提醒的,耆那教與佛教眾多差異之中的三大項,一是今生所受都是過去業所引起。二是眾業消盡,始得解脫、始證涅槃。三是「無我」。
此處《增支部10.208經》所言,正是耆那教的教義,這不是佛教的教導。
反觀《中阿含15經》:「若有故作業,我說彼必受其報,或現世受,或後世受;若不故作業,我說此不必受報。」(CBETA, T01, no. 26, p. 437, b26-28)
《中阿含15經》並未說「諸業受盡,始證涅槃」,這才與佛陀的教導相符。

3. 《中阿含16經》:卡拉瑪人與疑
《中阿含16經》:「世尊告曰:『伽藍!汝等莫生疑惑。所以者何?因有疑惑,便生猶豫。』」(CBETA, T01, no. 26, p. 438, c12-13)
相對於此,《增支部3.65經》:「伽藍眾!汝等所惑是當然,所疑是當然,有惑之處,定會起疑。」(CBETA, N19, no. 7, p. 269, a4 // PTS. A. 1. 189)
無著比丘在本文此處並未明確表達他個人的見解,只是說,沒有對應經典支持「所惑是當然,所疑是當然」的說詞。我個人比較傾向支持《增支部3.65經》的經文。

4. 《中阿含19經》:對耆那教的批評
《中阿含19經》:「若諸尼乾作是說者,於如法中得五詰責,為可憎惡。云何為五?」(CBETA, T01, no. 26, p. 443, c17-19)
這五種情況是:「今此眾生所受苦樂皆因本作,若爾者,諸尼乾等本作惡業。所以者何?因彼故,諸尼乾於今受極重苦,是謂尼乾第一可憎惡。復次,眾生所受苦樂皆因合會,若爾者,諸尼乾等本惡合會。所以者何?因彼故,諸尼乾於今受極重苦,是謂尼乾第二可憎惡。復次,眾生所受苦樂皆因為命,若爾者,諸尼揵等本惡為命。所以者何?因彼故,諸尼乾於今受極重苦,是謂尼乾第三可憎惡。復次,眾生所受苦樂皆因見也。若爾者,諸尼乾等本有惡見。所以者何?因彼故,諸尼乾於今受極重苦,是謂尼乾第四可憎惡。復次,眾生所受苦樂皆因尊祐造,若爾者,諸尼乾等本惡尊祐。所以者何?因彼故,諸尼乾於今受極重苦,是謂尼乾第五可憎惡。若諸尼乾因本所作惡業、惡合會、惡為命、惡見、惡尊祐,為惡尊祐所造,因彼故,諸尼乾於今受極重苦,是謂因彼事故,諸尼乾等為可憎惡。」(CBETA, T01, no. 26, p. 443, c19-p. 444, a8)
1. 一切所受都是過去業所造成的,耆那教弟子受極重諸苦行,這就代表他們過去曾造極惡業,這十分令人憎惡。(眾生所受苦樂皆因本作)
2. 一切所受都是因偶然的遭遇造成,耆那教弟子受極重諸苦行,這就代表他們過去的際遇十分糟糕,這十分令人憎惡(眾生所受苦樂皆因合會 sagatibhāvahetu)
3. 一切所受都是宿命造成,耆那教弟子受極重諸苦行,這就代表他們的宿命極差,這十分令人憎惡。(惡為命)
4. 一切所受都是因見造成,耆那教弟子受極重諸苦行,這就代表他們具惡見,這十分令人憎惡
5. 一切所受都是因最高的神(上帝)造成,耆那教弟子受極重諸苦行,這就代表造他們的神(上帝)極惡劣,這十分令人憎惡(上帝、尊祐 issara 造物主、自在天)
無著比丘認為,此處對應經典《中部101經,天臂城經》雖然世尊說「尼犍子及其門徒有十項情況應受譴責」,卻只說了五項,相對來說《中阿含19經》前後一致地說了五項,無此瑕疵。但是,細讀經文,似乎也可當作十項,而不是五項。
無著比丘整理的五項:
1. 過去所作
2. 造物主
3. 環境際遇(the conpany one keeps)
4. 他的種姓(one's type of life form)
5. 他的現世所為(one's present practice)。
相對於此,菩提比丘《中部英譯》為(832頁):
1. 過去所作,
2. 造物主
3. 環境際遇(circumstance and nature, sagatibhāvahetu)
4. 他的種姓(his class [among the six classes of birth)
5. 他的現世所為(exertion here and now)。
6. 不因過去所作
7. 不因造物主
8. 不因環境際遇
9. 不因種姓
10. 不因他的現世所為
元亨寺譯《南傳大藏經》
「若有情以前世之業為因,感受苦樂,諸比丘!今感受如是劇烈之苦受者,其實尼乾,乃前世作惡業者。(1)
若有情以自在者之化作為因,...乃所化作之惡自在者。(2)
若有情以結合之狀態為因,...其實尼乾,乃惡結合者。(3)
若有情以階級為因,...乃惡階級者。(4)
若有情以現法之行動為因,...乃現法惡行動者。(5)
若有情以前世之所業為因,感受苦樂,尼乾予難詰。若有情以前世之所業為因,無苦樂之感受,尼乾亦予難詰。(6)
若有情以自在者之化作為因,感受苦樂,尼乾予難詰,若有情以自在者之化作為因,無苦樂感受,尼乾亦予難詰。(7)
若有情以結合之狀態為因,感受苦樂,尼乾予難詰,若有情以結合之狀態為因,無苦樂感受,尼乾亦予難詰。(8)
若有情以階級為因,感受苦樂,尼乾予難詰,若有情階級為因,無苦樂感受,尼乾亦予難詰。(9)
若有情以現法之行動為因,感受苦樂,尼乾予難詰,諸比丘!若有情以現法之行動為因,無苦樂之感受,尼乾亦予難詰。(10)」(CBETA, N11, no. 5, p. 237, a1-12 // PTS. M. 2. 222 - PTS. M. 2. 223)

5. 《中阿含29經》:正見與苦邊
《中部9經》提到具正見而達到「究竟苦邊」。無著比丘指出,具正見僅為「預流、入流」,需達阿羅漢才能「究竟苦邊」,他認為《中部9經》提到「究竟苦邊」是口誦傳承出錯(將定型句溜入經文),他指出《中阿含29經》與《雜阿含344經》在對應經文均未提及「究竟苦邊」,而是提到「於法得不壞淨」。
《中部9經》:「然!有。諸賢!若聖弟子知漏、知漏之集、知漏之滅、知達漏滅之道者,如是之聖弟子具正見、其見正直、對於法絕對持淨信,則達此正法。諸賢!如何是漏?如何是漏之集?如何是漏之滅?如何是達漏滅之道?諸賢!此等有三漏:欲漏、有漏、無明漏也。因無明之集,而有漏之集;因無明之滅,而有漏之滅。其八支聖道者,是達漏滅之道,即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諸賢!聖弟子如是知漏、如是知漏之集、如是知漏之滅、如是知達漏滅之道,彼普捨貪隨眠、除瞋隨眠、除去『予有』見之慢隨眠,捨無明,令明起,於現法為苦滅。」(CBETA, N09, no. 5, p. 71, a9-p. 72, a2 // PTS. M. 1. 55)
《中阿含19經》:「有也。尊者舍梨子!謂有比丘知行如真,知行習、知行滅、知行滅道如真。云何知行如真?謂有三行:身行、口行、意行,是謂知行如真。云何知行習如真?謂因無明便有行,是謂知行習如真。云何知行滅如真?謂無明滅行便滅,是謂知行滅如真。云何知行滅道如真?謂八支聖道,正見乃至正定為八,是謂知行滅道如真。尊者舍梨子!若有比丘如是知行如真,知行習、知行滅、知行滅道如真者,是謂比丘成就見,得正見,於法得不壞淨,入正法中。」」(CBETA, T01, no. 26, p. 464, a26-b8)
《雜阿含344經》:「云何行如實知?行有三種——身行、口行、意行,如是行如實知。云何行集如實知?無明集是行集,如是行集如實知。云何行滅如實知?無明滅是行滅,如是行滅如實知。云何行滅道跡如實知?謂八聖道,如前說。摩訶拘絺羅!是名聖弟子行如實知,行集、行滅、行滅道跡如實知,於我法、律正見具足,直見成就,於佛不壞淨成就,來入正法,得此正法,悟此正法。」(CBETA, T02, no. 99, p. 95, a25-b5)

6. 《中阿含32經》:菩薩出生時宣示自己即將成佛
《中部123經》經文提到世尊自述初誕生之時,即如此宣告:「我是世界之首者、我是世界之勝者,我是世界之長者,此為最後之生,今無後有之事」(CBETA, N12, no. 5, p. 109, a11-12 // PTS. M. 3. 123)
莊春江將此段巴利經文譯作:「我是世間最高的,我是世間最勝的,我是世間最上的,這是最後生,現在,沒有再生了。
《中阿含32經》沒有此段一出生即宣示自己即將成佛:「我聞世尊初生之時,即行七步,不恐不怖,亦不畏懼,觀察諸方,若世尊初生之時,即行七步,不恐不怖,亦不畏懼,觀察諸方者,我受持是世尊未曾有法。」(CBETA, T01, no. 26, p. 470, b28-c3)

7. 《中阿含34經》:阿支羅迦葉出家兩次
《中部124經》提及阿支羅迦葉(Acela 裸體的(外道) Kassapa 迦葉)向尊者薄拘羅請求出家,並於出家後證得阿羅漢。
《中部124經》:「阿支羅迦葉,得於此法、律出家,得具足戒。而〔得〕具戒不久,,,,成為阿羅漢。」(CBETA, N12, no. 5, p. 114, a9-12 // PTS. M. 3. 127)
但是《長部8經》與《長阿含25經》都提到阿支羅迦葉(Acela Kassapa)已於佛前出家,並證得阿羅漢。如此,則阿支羅迦葉出家兩次。
《長部8經》:「裸形迦葉實於世尊之處出家受具戒。受具戒不久之間,長老迦葉,遠離、不放逸,誠心、精懃而住;不久,良家之子出家而過無家之生活,成就無上梵行,於現世自證知,自證知已,自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再生。』如是,長老迦葉成為阿羅漢。」(CBETA, N06, no. 4, p. 193, a13-p. 194, a2 // PTS. D. 1. 177)
《長阿含25經》:「爾時迦葉即於佛法中出家受具足戒。時,迦葉受戒未久,以淨信心修無上梵行,現法中自身作證,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即成阿羅漢。」(CBETA, T01, no. 1, p. 104, c11-15)。
相對於此,《中阿含34經》並未提及此一異學的人名,所以沒此問題。
《中阿含34經》:「有一異學是尊者薄拘羅未出家時親善朋友」(CBETA, T01, no. 26, p. 475, a14-15)

8. 《中阿含59經》:佛陀三十二相
《長部30經》提及佛陀三十二大人相乃過去業力所感:「諸比丘!大人〔有〕此等三十二之大人相,外道之諸賢亦善憶持此;然,彼等不知:『此乃依業所成而獲得此相』也。」(CBETA, N08, no. 4, p. 142, a4-5 // PTS. D. 3. 145)
無著比丘認為這是後代阿毘達磨的解說。
《中阿含59經》不作此說

9. 《中阿含70經》:當來彌勒佛
《長部26經》提及彌勒之出世;《中阿含70經》不作此說
無著比丘認為這是後代附加的經文。
《長部26經》:「諸比丘!人壽八萬歲之時,名為彌勒應供、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之如來出現於世;...猶如我今說示初善、中善、後亦善之法,並說文義具足,一切圓滿清淨之梵行。彼受無量數千之比丘僧伽所圍繞;猶如我今受無量數千之比丘僧伽所圍繞。」(CBETA, N08, no. 4, p. 71, a3-10 // PTS. D. 3. 76)

10. 《中阿含79經》:出眾多燈分著諸室
《中阿含79經》舉例說明,如眾燈置於一室,燈雖異而光不異,將燈分置各室,各燈之光始有邊際可辨。光天眾也是如此,各自散去始見其光各異。
《中部127經》僅提及持出各燈,未提及分置各室。
《中阿含79經》:「有時光天集在一處,雖身有異而光不異。財主!猶如有人然無量燈,著一室中,彼燈雖異而光不異。如是彼光天集在一處,雖身有異而光不異。有時光天各自散去,彼時各散去時,其身既異,光明亦異。財主!猶如有人從一室中出眾多燈,分著諸室,彼燈即異,光明亦異。如是彼光天各自散去,彼各散去時,其身既異,光明亦異。」(CBETA, T01, no. 26, p. 550, b10-18)

《中部127經》:「長者!彼等之諸天,有時由其處之散會,彼等由其處之散會者,雖被施為顏色之不同而非光明之相違也。長者!譬喻有人從彼屋持出此等甚多油燈。此等從其處持出者,雖被施為光焰之不同而非其光明之相違也。」(CBETA, N12, no. 5, p. 137, a5-8 // PTS. M. 3. 148)

11. 《中阿含97經》:三種愛(taṇhā)
無著比丘指出,「緣愛有取」的經文,《長阿含13經》與《長部15》都提到「欲愛、有愛、非有愛」,唯獨《中阿含97經》僅提到「欲愛、有愛」,對應的梵文經文殘卷也是僅提到「欲愛、有愛、非有愛」。
無著比丘指出值得注意的是,《長部15的經文為「如是二法,依二法之結合」。
因此,至少在此經「非有愛」是後世所加的。
《中阿含97經》:「阿難!緣愛有求()者,此說緣愛有求(),當知所謂緣愛有求。阿難!若無愛,各各無愛者,設使離愛,當有求()耶?」答曰:「無也。」
「阿難!是故當知是求因、求習、求本、求緣者,謂此愛也。所以者何?緣愛故則有求()
阿難![10]欲愛及[11]有愛,此二法因[12]覺(受)、緣覺(受)致來。」(CBETA, T01, no. 26, p. 579, b17-23)[10]欲愛~Kāma-taṇhā.。[11]有愛~Bhava-taṇhā.。[12]覺~Vedanā.。

《長部15》:「阿難!若任何者,於任何處,一切完全無愛——猶如:欲愛、有愛、非有愛——無一切愛時,由愛之滅,亦施設求()耶?」「世尊!實不然。」
「是故,阿難!於此,有求()之因,其因緣,其集,其緣〔而〕稱謂愛。阿難!有如是二法,依二法之結合,則是受。如是既說,『緣觸而有受。』...」(CBETA, N07, no. 4, p. 8, a6-p. 9, a2 // PTS. D. 2. 61 - PTS. D. 2. 62)
《長阿含13經》:「又告阿難:「緣愛有取,此為何義?若使一切眾生無有欲愛、有愛、無有愛者,寧有取不?」答曰:「無有。」「阿難!我以此緣,知取由愛,緣愛有取,我所說者,義在於此。」」(CBETA, T01, no. 1, p. 60, c11-152
《大生義經》卷1:「當知愛法有其二種,所謂欲愛、有愛,由此二法生諸過失。阿難!當知此愛法者,即虛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緣得起取法,由是取法亦不究竟。」(CBETA, T01, no. 52, p. 845, a8-12)
《人本欲生經》卷1:「如是,阿難!從是有、從是本、從是習、從是因緣,有愛故令有求,求故令有愛。彼,阿難!欲愛亦有愛。是二皆痛(受)相會,有痛(受)因緣。」(CBETA, T01, no. 14, p. 243, a18-20)。

12. 《中阿含101經》:增上心
《中阿含101經》:「若比丘欲得增上心者,當以數數念此五相。數念五相,已生不善念,即便得滅,惡念滅已,心便常住,在內止息,一意得定。若比丘念相善相應時不生惡念,觀念惡患時亦不生惡念,不念念時亦不生惡念,若以思行漸減念時亦不生惡念,以心修心、受持降伏時亦不生惡念者,便得自在,欲念則念,不念則不念。若比丘欲念則念,不欲念則不念者,是謂比丘隨意諸念,自在諸念跡。」(CBETA, T01, no. 26, p. 588, c28-p. 589, a8)
相當於《中阿含101經》:「欲念則念,不念則不念。若比丘欲念則念,不欲念則不念者,是謂比丘隨意諸念,自在諸念跡。」
元亨寺譯《中部20經》作:「彼想念所欲之想念,彼而思考此乃不欲之所想念,即應不想念之。彼斷渴愛、解縛、彼征服慢、成就苦滅之際。」(CBETA, N09, no. 5, p. 172, a8-9 // PTS. M. 1. 122)
莊春江譯作:「他將尋思所有他希望之尋,他將不尋思所有他不希望之尋,切斷渴愛,破壞結,以慢的完全止滅得到苦的結束。」
無著比丘指出,「彼斷渴愛、解縛、彼征服慢、成就苦滅之際」(切斷渴愛,破壞結,以慢的完全止滅得到苦的結束)的經文應是後來誤加的字句。從巴利經文來看,「切斷渴愛,破壞結,以慢的完全止滅得到苦的結束」是過去式,而「他將尋思所有他希望之尋,他將不尋思所有他不希望之尋」是未來式。以經文脈絡來看,應作「『他尋思所有他希望之尋,他不尋思所有他不希望之尋』(過去式),而『將切斷渴愛,破壞結,以慢的完全止滅得到苦的結束』(未來式)。
無著比丘也指出,漢譯《中阿含101經》經名要比巴利經來得恰當。巴利經「想念止息」只是五種方法之一《中阿含101經》作「增上心經」可涵蓋五種方法。


13. 《中阿含102經》:牧牛喻
《中阿含102經》:「我生欲念,不受、斷、除、吐,生恚念、害念,不受、斷、除、吐。所以者何?我見因此故,必生無量惡不善之法。猶如春後月,以種田故,放牧地,則不廣,牧牛兒放牛野澤,牛入他田,牧牛兒即執杖往遮。所以者何?牧牛兒知因此故,必當有罵、有打、有縛、有過失也。是故牧牛兒執杖往遮。我亦如是,生欲念,不受、斷、除、吐,生恚念、害念,不受、斷、除、吐。所以者何?我見因此故,必生無量惡不善之法。」(CBETA, T01, no. 26, p. 589, a25-b5)
無著比丘指出,漢譯《中阿含102經》此段經文的次序是:
1. 過斷除我生的欲念、恚念、害念,
2. 牧牛喻
3. 因為欲念、恚念、害念必生無量惡不善之法
而對應的《中部38經》次序為 1, 3, 2 。無著比丘認為漢譯《中阿含102經》的經文次序較恰當。
《中部38經》卷2:「如是予其欲之想念、瞋之想念、害之想念,...諸比丘!予思:『是害自。』〔其欲念〕消失矣。諸比丘!當予思:『是害他。』〔其欲念〕消失矣。諸比丘!當予思:『是害兩者。』〔其欲想〕消失矣。...諸比丘!如是予隨捨反覆生起之恚想,驅逐之,以除去之。...諸比丘!若比丘以隨想、隨觀:多作瞋之想者,以捨無瞋之想、多作瞋之想者,彼其心即傾於瞋之想。諸比丘!若比丘以隨想、隨觀:多作害之想者,彼即捨無害之想。多作害之想者,彼其心即傾於害之想。諸比丘!恰如雨季之最後月,於秋,穀物受稔時,牧牛者以護牛,彼以彼等之牛,從其處至此處,以鞭打之,控禦、阻止之,制御之。而此故,諸比丘!實彼牧牛者,〔若不然者〕,由其因緣或得笞刑、或縛刑、或強奪、或罵詈者也。諸比丘!如是予於不善法以見患、墮落、雜穢,於善法見遠離、功德、淨化力。」(CBETA, N09, no. 5, p. 160, a8-p. 162, a6 // PTS. M. 1. 114 - PTS. M. 1. 115)

14. 《中阿含104經》:外道出家之後仍可諷誦舊說
無著比丘指出,巴利《長部25經》此段經文世尊容許外道在出家之後,而仍然誦其舊說,以昔日方式維生。這是不合理的。
相對於此,《中阿含104經》則「不奪其師、其弟子、其供養、其聲譽」而為彼等說法,沒有上述的矛盾。
《長部25經》:「尼俱陀!汝或有如是思惟:『沙門瞿曇為奪弟子,向我等作如是云也。』尼俱陀!勿作如是見。凡為汝等之師,亦為汝等師之。汝或有如是思惟:『沙門瞿曇為停止我等之諷誦,而對我等如是言。』尼俱陀!勿作如是見,凡為汝等誦頌亦如常諷誦之!尼俱陀!汝或有如是思惟:『沙門瞿曇為奪我等之生活而作如是言!』尼俱陀!勿作如是見,凡為汝等之生活,亦為汝等之生活!尼俱陀!汝或有如是思惟:『我等之法為不善,諸師又指責其不善,欲令其確認而沙門瞿曇作如是言!』尼俱陀!勿作如是見。汝之不善法,雖被諸師指責為不善,亦如常存在之!尼俱陀!汝或有如是思惟:『我等之法是善,諸師又指示為善者,欲令除去而沙門瞿曇作如是言!』尼俱陀!汝勿作如是見。汝等之善法,諸師亦指示為善者,令如常存在!尼俱陀!如是我:『非為奪汝諸弟子而說;非為停止汝等之諷誦而說;汝等有不善,諸師雖指責其不善,非欲令確認而說;又汝等有善,雖有諸師指摘其善法,亦非欲除去而說!尼俱陀!不斷不善法,有穢轉生,是有苦痛惡報,未來有生死〔之〕苦。我為斷此等而說法。汝等如實行者,穢垢之法斷盡,清白之法增益,智慧成滿,於現世獨自證悟而住。』」(CBETA, N08, no. 4, p. 53, a4-p. 54, a3 // PTS. D. 3. 56 - PTS. D. 3. 57)
《中阿含經》卷26〈因品 4〉:「無恚!我今有法善善相應,彼彼解脫句能以作證,如來以此自稱無畏。諸比丘我弟子來,無諛諂,不欺誑,質直無虛,我訓隨教已,必得究竟智。無恚!若汝作是念:『沙門瞿曇貪師故說法。』汝莫作是念,以師還汝,我其為汝說法。無恚!若汝作是念:『沙門瞿曇貪弟子故說法。』汝莫作是念,弟子還汝,我其為汝說法。無恚!若汝作是念:『沙門瞿曇貪供養故說法。』汝莫作是念,供養還汝,我其為汝說法。無恚!若汝作是念:『沙門瞿曇貪稱譽故說法。』汝莫作是念,稱譽還汝,我其為汝說法。無恚!若汝作是念:『我若有法善善相應,彼彼解脫句能以作證,彼沙門瞿曇,奪我滅我者。』汝莫作是念,以法還汝,我其為汝說法。」(CBETA, T01, no. 26, p. 595, b15-29)

15.  《中阿含112經》:善與不善

《中阿含112經》:「云何知覺(受)所因生?謂更樂也。因更樂則便有覺(受),是謂知覺(受)所因生。云何知覺(受)有報?
《增支部6.62經》謂


[1]   蘇錦坤,(2008)66-75頁。例如《中阿含201經》如此自稱經名:「是故此經稱『愛盡解脫』」(CBETA, T01, no. 26, p. 769, c29-p. 770, a1),實際上,漢譯《中阿含201經》名為「帝經」,攝頌也是「嗏帝」;而對應的《中部38經》經題為「Mahātahāsakhaya Sutta 愛盡大經」,攝頌則是 kevaṭṭa 漁夫」,《中部38經》此位比丘為曾經是漁夫的比丘「 Sāti。也可參考Anālayo (2011), p. 251-256
[2]   參考無著比丘(2008b)。依《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如忘失說法地點、對話人物,可以隨宜安置:「若毘奈耶蘇怛羅,於其緣起不能憶;六大都城隨意說,縱令差互並無愆;室羅伐城娑雞多,婆羅痆斯及占波;薜舍離城與王舍,此六大城隨處說;長者謂是給孤獨,憍薩羅國勝光王;女人謂是毘舍佉,斯等臨時任稱說(CBETA, T24, no. 1459, p. 656, c8-13)
[3]   無著比丘,(2008b)6頁。
[4]   無著比丘,(2008b)11-14頁。
[5]   無著比丘,(2007a)23-24頁。
[6]   菩提比丘 Bhikkhu Bodhi(2000)note 75, 1060-1063頁。此兩偈頌在古漢譯中不易區別,如《阿毘達磨順正理論》譯文中,外道斷滅偈與世尊教導的偈頌,兩者譯文完全相同。《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49:「又世尊說,『於諸外道諸見趣中此見最勝,謂我不有、我所亦不有;我當不有、我所當不有』。此見下劣,誠如所言,非方便門執生斷故。然此行相,世尊有時為諸苾芻無問自說:『或有一類作是思惟,謂我不有、我所亦不有;我當不有、我所當不有。如是勝解時,便斷下分結』。故知此見能順解脫。」(CBETA, T29, no. 1562, p. 617, c21-p. 618, a4)
[7]   澄清「此類訛誤」的論文,如:無著比丘(2007 a, b, c) 高明道(1991),林崇安(2003),溫宗堃(2006, 2010)溫宗堃、蘇錦坤(2011)。釐清詳細情節的論文,如無著比丘(2008a & b, 2009),蘇錦坤(2009)Anālayo (2009)。本文以Anālayo (2009) 代表無著比丘的英文論文,以無著比丘(2008b) 代表其漢譯論文

2017年1月19日 星期四

法友飛鴻 208 :友善評讀 Critical Reading


這已經是五年前的對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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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Yifertw 
Sent: Tuesday, 3 January, 2012 5:14 PM
Subject: Re: your article

親愛的法友:
    如同象棋的過河卒子,只能努力向前。「未來」只好等一等了。

 附上一篇文章,裡面有25個「難詞」釋義,麻煩你告訴我,那些「難詞」只有小學程度應該刪掉。
 這是全篇論文的結語。

    Yifertw 頓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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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January, 2012

Dear Yifertw,

發現比起我來,你有一個非常強的點,就是對佛教語言的重視,說來慚愧,我自己是中文系出身,卻對佛教古漢語缺乏興趣。

對了,話說回來,我覺得有兩件事你可以在日常的校勘工作中注意另建檔收集,第一是你現在這篇文章中做的,一些疑難詞釋義與考證,將來等多了可以結集成書;

第二是我們以前說過的,就是《佛典校勘學釋例》,可以將校勘中碰到的例子,按照一般典籍《校勘學釋例》的大致體例加以分門別類地收入,然後也可以結集成書。如果能有這方面的書出來,肯定會非常受學界歡迎的。

說到你這篇文章,第一個例子就給我上了一課。“落度”我以前就沒有想到是落魄,落拓。說到這個例子,我發現你還沒有,或者沒有想到裝檢索版的《四庫全書》,因為如果裝了,你就可以非常方便地檢索古漢語中的大量存在的其它用例。我覺得四庫全書對你來講,重要性遠比我要大,我以前用過,非常好用,只是後來學術方向的轉變,對古漢語資料漸失興趣,所以多年都沒有用過了。但我建議你裝一下,可能有點費事,但如果你以前沒有用過,我可以擔保,它會讓你耳目一新的。對了,忘記說一句,如果是二十四史的部分,建議用史語所的檢索系統,他們用的檢索底本是中國北京中華書局的校勘本,你也可以在這裏檢索相關的語料知識。

第二個例子,我倒是覺得沒有多少勝意,因為相屬好像一般就是這個意思吧。對了,想問一句,對釋字詞而言,最重要的基本工具書是中國編的《漢語大字典》、《漢語大辭典》,佛經釋詞的意義是“它在世俗文獻中沒有的特殊意思”,像相屬,在一般世俗文獻中如果大多就是此意,則沒有必要再收,再作研究。所以,建議你每詞在自己花力氣之前,先用大字典,大辭典來查一下。


第三個例子也是如此,你說“經典中「比」字大致有三種意涵:1. 相鄰。2. 相比較。3. 等、類。”這樣的做法不夠嚴謹,應該標明《漢語大字典》(包括其它重要的字典,如《漢和大字典》等)此字的意項共有多少。

對了,忘記說,另外還請參考王力的四卷本《古代漢語》(中華書局),每冊中都有釋詞,而且篇幅一般都很長,先列古字源,再列《說文》等,最後再分類地說明此字的引申義。我懷疑“比”這樣的常用字可能也有,如果有,那么釋義就會非常充分。對了,查古義,引《說文》也是一般的慣例。如你釋“比”為類,其實外典中大多是此義,用例舉不勝舉。段玉裁《說文注》中也釋“其本義謂相親密也。餘義俌也,及也,次也,校也,例也,類也,頻也,擇善而從之也,阿黨也。”

第四例不足為不必,似與外典也無別,也是一般古漢語中的常用釋例。

“漢土文獻中「初不」有兩義,一是「起初之時,不如此」;一是「完全不如此」,與時間前後無關。例如《魏書》:「(于簡)聲氣厲然,初不撓屈。」 《北齊書》:「(李稚廉)為兒童時,初不從家人有所求請,家人嘗故以金寶授之,終不取;強付,輒擲之於地。」  此兩處「初不」都是「全不」之意。”
這個釋例我是不同意的,第一例可以解釋為“開始的時候,不屈服”;第二個例子可以解釋為“開始的不是XX”,都可能是你的第一義,而非第二例。另外,你說的漢文文獻裏初不有二義,請問根據何在?要有引證,要用說明。我不是說你的這第二個解釋不對,比如你用的佛教的幾個用例,就明顯不是“起初的時候,不是這樣”,但你要找到外典的確實的根據,或者前人的研究或說明。

“落漠” “蒙籠”這兩個詞,在漢語詞匯學裏,都是聯綿詞,如果您以前沒有修過相關的課程(并非有他意,主要是考慮到您不是古漢語專業,可能未必修過我們的相關課程),建議您看王力《古代漢語》中某一冊中的相關說明。

疲極即疲倦,我還以為是不說自明的,你這么一提醒確實讓我覺得有解釋的必要。還有,你用史語所的二十四史檢索系統,就可以方便地查到中華書局版書冊的頁碼,省你自己翻檢之勞。另外,一套中華書局版的二十四史只需臺幣約一兩萬塊,建議您家中擺一套,這是華人史書的經典校勘本(毛澤東一生中可能唯一做的一件好事,呵呵,他愛讀史書)。

第八例“顧錄”,按古漢語詞匯學,這明顯是一個疊韻聯綿詞,凡是聯綿詞,都不能拆開來解釋,這是基本規則。至於具體的意思,建議你查雜含的相應部巴利對應,看看是什么意思。

第九例應該沒有問題。

差降例,似乎無必要。網絡電子詞典都能搜到:“差降:按等第递降。《唐律疏议·名例三·除名比徒三年》:“除名、免官、免所居官,罪有差降,故量轻重节级比徒。”  江休复 《江邻几杂志》卷二:“   吴庞 )云:‘阁副、侍中子若孙恩泽差别,疏亲又差降,岂非用亲耶?’””

第十一例,非常同意。但是突然又用到了《辭海》,我們古漢語專業以前上課時有工具書一門,其中陳尚君(乾嘉之學百年來,起碼是活著的第一人)就特意提到過,《辭海》是通用的工具書,《辭源》則是古漢語的工具書,兩部辭典都是釋詞,但有分工的不同,所以我們古漢語專業的要用《辭源》、《漢語大字典》、《漢語大辭典》中的釋例,當然,最好的是自己增加的更專業的條目。

“嗚”字動詞有親吻意,我也以為是常識,因為以前讀書時經常讀到嗚咂,也就是親嘴。勸你查下《漢語大字典》來復核一下。這部字典的價值非常高,其中每個字用例都非常講究,一般情況下,某個意項都盡量找最早的釋例,當時編寫時動用了上千名專家,這還是在毛時代的晚期可以做這種事,擱現在,很多事都未必能辦到的。

“儉”字可能也是古漢語中常用的意思,與外典無別。
 15例,我們家鄉還有土話叫“停勻”,就是平均,勻稱。

底下用巴利文解釋的詞,勝義很多啊!1617和我看過的18。至于19例,頗有點怪,呵呵,不過,你這是可能最好的解釋。20例也很靠得住,住於某某,其實是一種硬譯。

“筆者不明瞭為何將相當於「cāga捨」譯作「庶幾」”,很明顯這是音譯,只是不知原語為何。

息道對應於舍利,則是我頭一次知道。舍利有遺骸之義,可以參SILK在日本研究涅槃經的一部著作。 
逝心作婆羅門,起碼我以前是知道的,不過,我知道的可能也未必是常用詞,呵呵。我先看到這裏,有點事先跑,回頭接著看。 

                                      J 叩安

2017年1月16日 星期一

對比


彼岸

此岸

彰化